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说明书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说明书图1—4 明代成都城图1—5 清代成都城4.抗日战争爆发后——战时的国家后方基地1937年后,沿海、沿江部分工厂、机关、学校相继内迁,成都一时成为战时后方基地的一座重要城市,为疏散、战争需要,新建工程增多,一度刺激了建设用地的扩张发展,至1945年,营造厂社发展到137家,先后建造了军用机场、大学等一批较大工程,此时的空间发展已明显溢出古城,周边用地获得了大量开发,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5.解放初期至1960年——奠定现代城市格局基本建设不断发展,以“川藏公路,成渝铁路”为代表的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并在东郊工业区兴建了大批工业项目,使成都作为一新兴工业城市在川西初见雏型,随后的一批大型工用建筑项目和居民点的建成,使成都布局逐渐突破现今一环路的用地范围,在东北、东南方向形成较大片的建成区,但在此之后至1978年末,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成都的建设在干扰破坏中历经艰难曲折,百废待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0年代末,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治理整顿,城市面貌产生了巨变,但由于城市建设仍以旧城的改造和城区内的填空补缺为主,建设用地虽有不少增加,但布局结构与1960年代初期相比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这一阶段的空间发展,经历了轴向扩展至内向填充的阶段演变。
6.1990年代后——“都市化”的空间演变特征“都市化”是这一阶段城镇群体空间演变的主要特征。
伴随着经济和人口的高速增长,中心城区和周边卫星城用地迅速拓展并联为一体,城市群体呈现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轴向发展的态势,特别是二环路、“五路一桥”、绕城高速相继修通,以府南河及中小河道整治工程、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为标志的旧城更新,不仅使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已经从1970年代的50平方公里,发展到目前的283平方公里,面积扩大了近5倍,“环形加放射”以及单中心圈层拓展的空间格局变得愈发明晰,而且出现了城市发展区域化的特征。
就成都的城市发展阶段来看,基本经历了点状形成、轴向扩展、伸展轴稳定、内向填充、再次轴向伸展五个过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3•【文号】发改规划〔2020〕532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532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确定并报告国务院,现将《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3日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现提出以下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圆满收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
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第九章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东部地区城市群主要分布在优化开发区域,面临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制约,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
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继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
依托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地理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网络。
东部地区其他城市群,要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提高开放水平,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统筹区域、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城市间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一体化发展。
第十章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中西部城镇体系比较健全、城镇经济比较发达、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和人口集聚,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在优化全国城镇化战略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成府函〔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3号新都区政府:你区《关于审批〈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请示》(新都府〔2014〕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新都区是成都经济区成德绵发展轴上重要的节点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卫星城,重要的商贸集聚区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
四、规划区为新都区全域范围,在成都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行为,应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规划形成一个卫星城,一个小城市,五个特色镇,三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毗河、青白江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五、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平方公里(不含成都中心城区)以内,城区范围西至规划35米道路、货运大道,东至成绵高速路、新都区区界,北至香城大道、新都区区界,南至环城生态区北边界、新都区区界。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与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城区之外的各级城镇规划规模应在镇总体规划中具体论证确定。
六、坚持“四态合一”的规划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优美化的城市生态融合发展。
七、按照“独立成市”要求,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结合成绵乐高铁站点与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依托翠微湖,形成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_2020年)完整版

《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年)|完整版1. 引言为了适应跨世纪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市社会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市政府,1995年11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决定”(成府发[1995]198号)、经国务院1984年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和标准,特修编1995-2020年市城市总体规划。
2. 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思想、规划原则:2.1 规划指导思想: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准则,以实现“两个转变”(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的战略方针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根据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制定出分阶段发展规划。
2.2 规划原则①保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②合理使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大力保护耕地;③ 城乡一体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发展。
3.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规划期限:3.1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确定都市区的发展格局;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优化中心城的用地结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立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基础设施。
3.2 规划期限:修编的总体规划期限为1995年-202年,其中:近期至2000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 规划区围及规划层次划分:4.1 规划区围:市域行政区围均为本次规划围,共12390平方公里。
4.2 本次规划按三个规划层次划分:第一层次为中心城,包括规划的外环路以所涉及的区、县有关乡镇围,面积为598平方公里;第二层次由中心城周边的2区、4县构成,包括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县、郫县、温江县的行政区围,以及双流县的北部地区,总面积2662平方公里;第三层次包括规划围除一、二层次以外的都江堰市、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双流县南部地区,总面积为9130平方公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豫政〔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豫政〔2021〕5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主要成就第二节发展态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二节提升郑州国家中心城市能级第三节推动郑州都市圈扩容提质第四节培育壮大副中心城市第五节强化区域发展多极支撑第六节完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第四章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引导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第二节推进“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第三节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第四节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第五章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第一节打通市民化制度性通道第二节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第三节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第四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第六章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现代化城市第一节建设便捷舒适的宜居城市第二节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第三节建设更具活力的创新城市第四节建设数字孪生的智慧城市第五节建设美丽低碳的绿色城市第六节建设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第七章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第一节充分发挥试验区带动效应第二节合理配置城乡发展要素第三节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第四节扎实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第八章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节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第二节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第三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第九章规划实施第一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第二节加强政策统筹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前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标志,是挖掘内需潜力、增添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支撑,是优化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
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内府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府发〔2014〕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4〕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
一、认真做好投资审批相关工作。
对下放审批权限到我市的投资项目,不得自行设定前置条件或提高审批机关层级。
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的,可在项目核准之前办理审批事项,不再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结,切实提高核准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确保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市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发展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参与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建设。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要推动企业通过场外市场、私募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直接债务融资,推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
四、扎实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
积极开展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和农村金融互助社试点工作,探索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五、主要工作责任分工(一)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革新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序发展社区金融、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成都城市的开发边界研究

四川大学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摘 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中明确指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 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用以限定城市发展规模和划定城市建设范围。成 都市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率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本研究采用城市综合 承载力评价与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导入人口规模-人口素 质、人口规模-资源消耗、人口规模-环境质量三个模型预测成都主城区适宜承 载人口规模,并由此计算城市发展的终极规模;其次运用 GIS 技术对土地的生 态适宜性进行评价,得到评价图;最后将城市终极规模与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 图结合,划定成都主城区的开发边界。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9
2.1 城市开发边界国内外相关研究..................................................................................... 9 2.1.1 国内相关研究.......................................................................................................... 9 2.1.2 国外相关研究.......................................................................................................... 9 2.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特点及背景差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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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示意图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结合四川实际,编制《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本规划是引领四川省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略)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推进,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以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部署为切入点,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符合四川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动“两个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优化布局,集约高效。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功能定位,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三)四化同步,城乡一体。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强化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四)生态文明,传承文化。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五)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三、发展目标适应经济新常态,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
到2020年,我省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标是:(一)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改造约470万人居住的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
(二)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
优化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城镇布局,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基本形成结构更加完善、定位更加清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的“一轴三带、四群一区”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三)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城镇发展模式和用地布局结构更加合理。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更加协调。
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多规合一规划,全域空间实现有序利用。
小城镇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新村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五)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人口、土地、财政、投融资、社会保障和行政区划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第三章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严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明确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标准;全面放开其他城镇的落户限制,清理并废除不利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限制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普遍开放,完善和落实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力争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均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动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和免疫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到2020年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90%以上。
四、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责任,全面落实统一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
五、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的政策扶持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完善城乡一体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按规定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第四章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主体功能区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
一、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一)率先发展成都平原城市群突出绵阳—成都—乐山城镇发展带,强化成都—遂宁城镇发展带、成都—资阳城镇发展带及三台—中江—淮口—简阳—成都新机场—仁寿城镇发展带,构建一体化城市群空间形态。
严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推动成都提质升位、转型发展。
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核心增长极、内陆开放高地、最具竞争力的城市群。
(二)大力发展川南城市群推进内自泸宜聚合发展的川南大都市圈建设,加快沿长江城镇发展带、内泸—贵州城镇发展带和内宜—云南城镇发展带建设,构建多中心城市群空间形态。
提升四个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把川南城市群建设成为辐射滇黔、向东向南开放的一体化发展地区和成渝经济区发展的新兴增长极。
(三)着力培育川东北城市群强化南达城镇发展带、广巴达城镇发展带和沿嘉陵江城镇发展带建设,构建开放型网络状城市群空间形态。
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镇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引导差异化发展。
把川东北城市群建设成为川渝合作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全省发展的新兴增长极。
(四)积极培育攀西城市群强化安宁河谷—攀枝花城镇发展带和金沙江沿江城镇发展带,构建点轴状城市群空间形态。
提高攀枝花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突出西昌城市特色。
把攀西城市群建设成为以战略资源开发为特色的新兴增长极、四川南向开放的桥头堡。
二、合理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城镇发展以康定和马尔康为中心,依托县城和重点镇,构建点状的城镇化发展格局,走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把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藏高原东缘三江流域生态屏障和四川面向西藏、青海、甘肃等西部地区的交往纽带和桥梁。
三、有序推进新区建设(一)高水平建设四川天府新区落实国家建设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战略,将其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和现代公共服务功能,构建“一带两翼、一城六区”的新型空间发展形态。
(二)科学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按照新区建设和旧城功能疏解相结合的要求,以区域中心城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县城的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步伐,有序拓展发展空间。
合理确定新区建设规模,强化新区产业支撑,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动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建设宜居宜商宜业新城。
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推动成都转型发展支持成都率先发展,疏解非省会城市主导功能,强化全省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等功能,加快推进城市空间、产业、生态、管理和城乡形态转型升级,促进成都由单中心向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的转变,把成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大都市和国家级区域中心城市。
(二)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强化区域中心城市的交通枢纽功能、商贸物流功能和金融中心功能,壮大城市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对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着重提高南充、泸州和绵阳等城市的发展质量,加快发展自贡、攀枝花、达州、内江、宜宾和遂宁等城市,重点培育乐山、德阳、西昌、巴中、广元、资阳、眉山、广安和雅安等城市。
(三)做强做优县城坚持把宜居放在首位,围绕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尽快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充分发挥其对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成都平原城市群的县城要注重提升发展质量,成都周边县城,要加强与中心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川南城市群的县城要注重壮大规模,川东北城市群的县城要注重分工协作,攀西城市群和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的县城要注重提升服务能力。
(四)加快发展小城镇抓好“百镇建设行动”300个试点小城镇,特别是发挥21个省级重点镇建设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小城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小城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节点作用。
围绕四大城市群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中心城市周边的小城镇,要强化与中心城市的协调配合,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镇,有条件的可以发展成为小城市;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
五、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一)构建省域综合交通网络积极推动进出川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加强成都对外辐射能力,强化四大城市群之间交通联系,构建连接东西、纵贯南北、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建设成都—川东北—京津冀、成都—川东北—长三角、成渝、成都—川南—珠三角、成都—攀西—东盟、川藏南、川藏北和成都—兰西格等8条综合运输大通道,以及重庆—川南—东盟、陕西—川东北—重庆和兰渝等3条长江黄金水道上重要港口的集疏运通道,紧密联系四大城市群和承担四大城市群对外运输功能。
(二)强化城市群内部交通联系以推动同城化、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建设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公路为基础,有效衔接城市群内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运输网络。
提高城际铁路网络覆盖面,逐步实现区域中心城市间的通勤化、公交化联系;扩大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实现高速公路覆盖15万以上人口城市;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2020年力争实现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70%。
(三)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按照一体化运输的要求,依托铁路、机场、港口、公路及客货运站场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成都主枢纽、市(州)城市次枢纽和重要交通节点城市组成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重点加快成都新机场和泸州—宜宾—乐山和广安—南充—广元港口群建设,着力打造成都、四川天府新区、南充、达州、广元、攀枝花等一批铁路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