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精编
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第一条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集团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条集团董事会成员共5-7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集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六)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安排或总裁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二)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集团档案、文件或约见集团总裁层人员了解情况;(五)董事应当遵守集团章程、本制度和其他集团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利益,不得利用在集团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财产;(六)董事不得挪用集团资金或者将集团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集团资产以本集团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集团资产为本集团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集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集团利益的活动;(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的义务;(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集团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集团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美佛儿教育集团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处理集团经营中非诉活动的法律事务;
负责组织对集团员工的法律培训。
3.市场研究和品牌管理
负责研究市场的宏观信息,含市场动态、行业发展、国家与地方政策变化及趋势等,并收集整理市场信息;
负责收集和分析客户需求信息,进行目标市场区隔、市场细分等工作;
负责集团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项目管理
负责集团基建项目的计划和实施工作;
负责对基建工程承包商的招标选择和管理;
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监理;
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负责组织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
负责基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立卷。
负责做好工程竣工的决算审核;在决算审定后,及时办理财务结算,并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移交。
美佛儿教育集团部门职责
教育集团
部门职责文件
新华信管理咨询制作
2003年11月5日
总裁办公室部门职责1
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2
财务部部门职责3
基建管理部部门职责4
总裁办公室部门职责
部门职能:
在集团整体战略的指导下,主管公关、法务工作,协调集团内外部关系,维护集团良好形象,并完成集团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和推广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持和服务。
负责集团投融资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实施过程;
5.资金调度
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资金的管理;
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调度占用资金;
现金收支、纳税等例行财务工作。
基建管理部部门职责
部门职能:
在集团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负责基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基建制度和资料的整理完善。
主要职责:
1.制度完善
负责建立完善集团的基建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美佛儿教育集团财务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美佛儿教育集团财务管理办法美佛儿教育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约束机制,促进集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集团内部财务秩序,保证各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的方针是:勤俭办学,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编制集团财务预算,且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控管理,科学配置集团资源,加强资产管理,如实反映集团财务情况,保证集团经济活动合理合法地运行。
第五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方案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等。
第六条集团财务管理的适用范围: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学校和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于统壹财务政策、统壹预算管理、统壹财务会计制度、统壹资源调配的前提下,实行"统壹领导、分级管理"俩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团财务部为壹级财务机构,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直属单位为二级管理单位。
第八条集团的财务工作实行总裁负责制。
第九条集团财务部为壹级财务机构,于总裁的领导下,统壹组织和管理集团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1、拟订集团统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集团各类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3、对校级财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领导和指导二级财务的财会业务;4、负责集团的财产管理、资产清查;5、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工作;6、负责集团各项收入的管理工作;7、管理集团财会人员的会计事务;8、其他财务和会计工作。
教育集团费用预算管理细则
美佛儿教育集团费用预算管理细则
目录
一、董事会 (1)
二、总裁办公室 (2)
三、人力资源部 (3)
四、财务部 (4)
五、基建管理部 (5)
六、福建石竹山文武学校 (6)
七、江西美佛儿国际学校 (7)
美佛儿教育集团预算管理细则
本细则的内容是基于《美佛儿教育集团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美佛儿教育集团历史上所发生费用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制度与控制办法。
本细则是美佛儿教育集团对集团总部和下属学校拟制其他规章制度的重要参照依据。
一、董事会
二、总裁办公室
三、人力资源部
四、财务部
五、基建管理部
六、福建石竹山文武学校
七、江西美佛儿国际学校。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
第一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属于总裁职责范围内事项,由总裁组织贯彻具体的实施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闭会期间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不属于总裁范围内的事项,由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实施并听取汇报。
第二条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或经总裁邀请)出席总裁办公会和其他专业会议以了解贯彻情况并指导协调工作。
其他董事可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向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董事会决议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次召开董事会,总裁或其他部门应将前次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会议作出书面报告。
董事会应当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情况作出评价,并载入会议记录。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成绩突出,为维护集团和股东权益作出重大贡献的,建议由股东会给予奖励。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对集团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给集团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及集团章程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罢免董事职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第一条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集团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条集团董事会成员共5-7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集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六)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安排或总裁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二)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集团档案、文件或约见集团总裁层人员了解情况;(五)董事应当遵守集团章程、本制度和其他集团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利益,不得利用在集团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财产;(六)董事不得挪用集团资金或者将集团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集团资产以本集团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集团资产为本集团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集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集团利益的活动;(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的义务;(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集团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集团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资料汇编】江西美佛儿国际学校绩效考核制度(精)
国际教育集团江西美佛儿国际学校绩效考核制度新华信管理顾问公司制作2003年11月绩效考核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绩效考核指标.................................................................................................................3...第三章绩效考核实施流程.........................................................................................................4...第四章年薪制人员考核.............................................................................................................5...第五章等级薪酬制人员考核.....................................................................................................6...第六章招生人员考核.................................................................................................................8...第七章绩效考核申诉..................................................................................... ............................8... 第八章绩效考核文件使用与保存.............................................................................................9...第九章附则................................................................................. ...............................................9.... 附件:考核用表...................................................................................... ...................................1..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一)通过对组织、个人绩效的管理和评估,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二)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三)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美佛儿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
美佛儿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教育集团年薪制员工薪酬激励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3 年11 月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目录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标准年薪2第三章超额奖励年薪3第四章福利及奖励4第五章附则5 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维护美佛儿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事业部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 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总裁.副总裁.学部校委会成员,及其他董事长和总经理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3 条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1-3 年,可连聘连任。
第4 条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年薪(下限年薪);2. 考核年薪(上限年薪);3. 奖励年薪(年终奖金);4. 法定福利和保险;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第5 条高层管理人员年薪采取保密制度,集团内部员工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故意泄漏或取得与年薪额度相关信息。
薪制薪酬激励制度第二章标准年薪第6 条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总额根据上年绩效结果由董事长和有关人员协商达成。
第7 条基本年薪占标准年薪40%,按月核发,招办主任如进入年薪制体系,基本年薪占标准年薪的30%。
第8 条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协定工资.劳动力市场价格.事业部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第9 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
第10 条新聘(或新晋升)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事业部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第11 条绩效年薪分为上半学年绩效年薪和下半学年绩效年薪两大部分,分别根据上半学年和下半学年绩效考核结果核发,其比例为40%:60%,均在学期末招生结算工作全面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核发。
第12 条绩效年薪核发根据学期绩效年薪,核发比例如下:优秀良好称职需改进不称职核发比例110 及以上100-109%90-109%70-89%70%以下具体内容参见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第13 条如在任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处理办法见集团其它规定年薪制薪酬激励制度第三章超额奖励年薪第14 条超额奖励年薪基数:在夏季招生核算结束后,根据集团与学部业绩核定上学年超出预定目标的收入额,根据一定比例进行提取,作为超额奖励年薪总额。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有效召开和顺利进行,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美佛儿教育集团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二条董事会会议可以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会秘书召集,并告知董事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召集通知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发出。
通知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董事会全体成员。
第四条在紧急情况下,对于需要立即处理的事项,董事长有权提前通知董事会全体成员举行紧急会议,会议时间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会议通知中应当明确提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举行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的主要议程。
第七条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应扣除相应的董事费,情节严重者可以向上级股东监管部门报告,并由上级股东监管部门决定是否降低或解除其董事职务。
第八条会议组织者要提前准备会议资料,并确保会议资料完整、准确可靠。
第九条会议组织者要确保会议室布置整洁,会前测试设备运行正常并记录。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由董事会主席委托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一条会议开始前,应当根据规定的座次和签到表进行签到。
第十二条会议由会议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确认与会人员是否具备议事资格。
第十三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尊重会议纪律,保持秩序,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第十四条会议主席应按照议程依次进行各项议事工作。
对于有争议的议题,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应当按照章程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会议主席应当保证会议记录的完备性和准确性,并由与会人员确认。
第十七条会议主席应当在会议结束时宣布议事结束,与会人员保留备忘。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
会议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分为: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
1.年度会议。
会议在集团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召开,主要审议集团的年度报告及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2.半年度会议。
会议在集团会计年度的第六个月后两个月内召开,主要审议集团的半年度报告及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3.月度会议。
会议在每月最末一周内召开(召开年度会议和半年度会议的月份可不再召开月度会议)。
主要审议集团运营报告及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备注:集团规范运行后,月度会议改为季度会议。
(二)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如有本条第2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负责召集会议时,应当书面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召集临时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行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条董事会议题确定:
(一)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和授权事项;
(二)以往的董事会会议确定的事项;
(三)董事长或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的事项;
(四)总裁提议的事项;
(五)集团外部因素影响必须作出决定的事项;
(六)董事会年度会议、半年度会议规定的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应于定期会议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提交议题。
董事会秘书汇总后,报董事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精
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
第一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属于总裁职责范围内事项,由总裁组织贯彻具体的实施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闭会期间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不属于总裁范围内的事项,由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实施并听取汇报。
第二条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或经总裁邀请)出席总裁办公会和其他专业会议以了解贯彻情况并指导协调工作。
其他董事可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向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董事会决议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次召开董事会,总裁或其他部门应将前次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会议作出书面报告。
董事会应当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情况作出评价,并载入会议记录。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成绩突出,为维护集团和股东权益作出重大贡献的,建议由股东会给予奖励。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对集团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给集团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
轻重,依法及集团章程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罢免董事职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