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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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第一条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集团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条集团董事会成员共5-7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集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六)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安排或总裁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二)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集团档案、文件或约见集团总裁层人员了解情况;(五)董事应当遵守集团章程、本制度和其他集团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利益,不得利用在集团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财产;(六)董事不得挪用集团资金或者将集团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集团资产以本集团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集团资产为本集团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集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集团利益的活动;(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的义务;(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集团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集团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美佛儿教育集团部门职责

美佛儿教育集团部门职责
负责处理集团与外部的重大法律纠纷,审定相关案件诉讼及处理方案;
负责组织处理集团经营中非诉活动的法律事务;
负责组织对集团员工的法律培训。
3.市场研究和品牌管理
负责研究市场的宏观信息,含市场动态、行业发展、国家与地方政策变化及趋势等,并收集整理市场信息;
负责收集和分析客户需求信息,进行目标市场区隔、市场细分等工作;
负责集团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项目管理
负责集团基建项目的计划和实施工作;
负责对基建工程承包商的招标选择和管理;
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监理;
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负责组织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
负责基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立卷。
负责做好工程竣工的决算审核;在决算审定后,及时办理财务结算,并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移交。
美佛儿教育集团部门职责
教育集团
部门职责文件
新华信管理咨询制作
2003年11月5日
总裁办公室部门职责1
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2
财务部部门职责3
基建管理部部门职责4
总裁办公室部门职责
部门职能:
在集团整体战略的指导下,主管公关、法务工作,协调集团内外部关系,维护集团良好形象,并完成集团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和推广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持和服务。
负责集团投融资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实施过程;
5.资金调度
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资金的管理;
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调度占用资金;
现金收支、纳税等例行财务工作。
基建管理部部门职责
部门职能:
在集团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负责基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基建制度和资料的整理完善。
主要职责:
1.制度完善
负责建立完善集团的基建管理制度;

教育集团公司功能定位及组织结构实施细则

教育集团公司功能定位及组织结构实施细则

教育集团公司功能定位及组织结构实施细则一、前言根据教育集团的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成立集团公司是整合集团内部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市场地位的重要组织保证。

在“为什么要成立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立在什么地方”这两个问题确定之后,集团公司如何成立,成立之后集团公司的功能和定位是什么,以及集团公司如何开展工作等问题就是教育集团董事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集团公司的权责定位1.我国成熟的集团管理模式分析企业集团是现代企业高度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以母公司为主体,通过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由众多的企事业法人组织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根据企业集团战略目标、内部产业结构、集团规模大小、集团集分权程度的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将集团公司对内部成员企业的管理模式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2.集团公司应采取的集团管理模式综合分析,集团公司目前比较适合的管理模式是战略管理型和操作管理型的结合,集团公司没有具体的业务部门,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以战略规划、财务预算体系、学校高管人员任免和考核等手段对下属学校管理和控制;但是对下属学校部分金额巨大,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业务项目进行直接控制,如集团公司品牌建立和维护,大型营销活动,基建支出,大宗采购,等等。

3.集团公司和下属学校的权责划分1)战略规划权:➢总部组织制定集团总体战略并细分各学校子战略,各学校组织实施2)投资决策权:➢总部负责行业/市场研究,进行投资决策。

➢学校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重大决策均由总部审批;➢学校基建投资等重大投资决策由总部审批;3)物资采购权:➢规定额度以下报子公司职能部门审批,额度以上报总部职能部门;4)经营计划和费用预算权:➢通过“经营目标责任书”下达经济效益指标;➢对关键绩效指标,招生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教学业绩等进行跟踪控制,并纳入对校委会的考核范围;➢总部学年初审批决定各学校的费用预算额度;➢下属学校拥有限定额度内的资金审批权,额度以上报总部审批。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制度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第一条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集团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条集团董事会成员共5-7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集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六)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安排或总裁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二)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集团档案、文件或约见集团总裁层人员了解情况;(五)董事应当遵守集团章程、本制度和其他集团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利益,不得利用在集团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财产;(六)董事不得挪用集团资金或者将集团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集团资产以本集团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集团资产为本集团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集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集团利益的活动;(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的义务;(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集团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集团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教育集团费用预算管理细则

教育集团费用预算管理细则

美佛儿教育集团费用预算管理细则
目录
一、董事会 (1)
二、总裁办公室 (2)
三、人力资源部 (3)
四、财务部 (4)
五、基建管理部 (5)
六、福建石竹山文武学校 (6)
七、江西美佛儿国际学校 (7)
美佛儿教育集团预算管理细则
本细则的内容是基于《美佛儿教育集团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美佛儿教育集团历史上所发生费用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制度与控制办法。

本细则是美佛儿教育集团对集团总部和下属学校拟制其他规章制度的重要参照依据。

一、董事会
二、总裁办公室
三、人力资源部
四、财务部
五、基建管理部
六、福建石竹山文武学校
七、江西美佛儿国际学校。

美佛儿集团总部集团组织结构设置.

美佛儿集团总部集团组织结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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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发展战略
美佛儿集团财务部主要职能
职能部门 财务部
制度建设 •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各类财务制度,并督促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组织制定集团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等帐目 ,并负责集团的成本核算工作; •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做好年度会计结算工作。 •准确核算、监督和控制集团的各项经营活动;降低集团财务风险,保障集团资 产和经营安全; •负责集团财务预算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预算管理 •审核集团年度费用开支预算计划,及各学校、各基建项目的预算,并监督、控 制预算执行情况。 •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负责投融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提供项目决策意见; •负责集团投融资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实施过程; •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资金的管理; •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调度占用资金; •管理集团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和纳税工作。
MFE-REPORT02
第3页
集团发展战略
美佛儿集团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能(简述)
•研究与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 •研究集团发展方向,制定集团发展战略; •负责重大经营决策的研究与制定; •负责重大投资决策,包括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监控和督导各重大战略决策、经营决策、投融资项目的实施过程; •听取并审查财务预算、决算、重大投融资行为、集团和下属学校 经营状况等报告;
第5页
部门职责
核算管理
投资分析
资金调度
MFE-REPORT02
集团发展战略
美佛儿集团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能
职能部门 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筹建细则

集团公司筹建细则

美佛儿教育集团公司筹建实施细则新华信管理咨询2004年6月目录一、前言 (3)二、美佛儿集团公司的权责定位 (3)1.我国成熟的集团管理模式分析 (3)2.美佛儿集团公司应采取的集团管理模式 (4)3.美佛儿集团公司和下属学校的权责划分 (5)三、美佛儿集团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6)四、美佛儿集团公司各部门职责 (6)五、美佛儿集团公司筹建的具体事项说明 (8)1.集团公司资产规模 (8)2.集团公司税务筹划 (8)3.集团资金如何统一运作 (9)4.集团公司筹建实施步骤 (9)美佛儿集团公司功能定位及组织结构实施细则一、前言根据美佛儿教育集团的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成立集团公司是整合集团内部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市场地位的重要组织保证。

在“为什么要成立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立在什么地方”这两个问题确定之后,集团公司如何成立,成立之后集团公司的功能和定位是什么,以及集团公司如何开展工作等问题就是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美佛儿集团公司的权责定位1.我国成熟的集团管理模式分析企业集团是现代企业高度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以母公司为主体,通过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由众多的企事业法人组织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根据企业集团战略目标、内部产业结构、集团规模大小、集团集分权程度的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将集团公司对内部成员企业的管理模式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2.美佛儿集团公司应采取的集团管理模式综合分析,美佛儿集团公司目前比较适合的管理模式是战略管理型和操作管理型的结合,集团公司没有具体的业务部门,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以战略规划、财务预算体系、学校高管人员任免和考核等手段对下属学校管理和控制;但是对下属学校部分金额巨大,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业务项目进行直接控制,如集团公司品牌建立和维护,大型营销活动,基建支出,大宗采购,等等。

3.美佛儿集团公司和下属学校的权责划分1)战略规划权:➢总部组织制定集团总体战略并细分各学校子战略,各学校组织实施2)投资决策权:➢总部负责行业/市场研究,进行投资决策。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决议执行与反馈规定
第一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属于总裁职责范围内事项,由总裁组织贯彻具体的实施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闭会期间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不属于总裁范围内的事项,由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实施并听取汇报。

第二条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或经总裁邀请)出席总裁办公会和其他专业会议以了解贯彻情况并指导协调工作。

其他董事可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向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董事会决议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次召开董事会,总裁或其他部门应将前次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会议作出书面报告。

董事会应当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情况作出评价,并载入会议记录。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成绩突出,为维护集团和股东权益作出重大贡献的,建议由股东会给予奖励。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对集团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给集团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及集团章程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罢免董事职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相关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相关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相关规定美佛儿教育集团是一家致力于教育产业的企业,在其管理架构中,董事会是其最高决策机构,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架构之一。

下面是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的构成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由五到十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三分之一是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规定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是美佛儿教育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维护公司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2.监督公司日常经营: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的决策。

3.制定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会应当参照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制定公司战略规划,以引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步伐。

4.聘任和罢免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应当聘任和罢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例如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有效。

5.制定公司治理制度:董事会应当制定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章程、股东大会章程、监事会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以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行为。

三、董事会的运作方式1.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其中应当包括年度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有表决权的董事出席会议的人数应当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且独立董事应当占到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2.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应当经过讨论、审议和表决。

董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董事的半数以上赞同,其中独立董事赞同的票数应当占到赞同票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3.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聘任,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长召集会议、起草会议议程和决议、保管董事会的决议和相关文件等。

四、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是董事会中独立性较强的成员,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诚信度,并独立于公司和股东。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1.行使独立监督权:独立董事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其独立监督权,对公司和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价。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第一条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集团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条集团董事会成员共5-7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集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六)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安排或总裁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二)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集团档案、文件或约见集团总裁层人员了解情况;(五)董事应当遵守集团章程、本制度和其他集团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利益,不得利用在集团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财产;(六)董事不得挪用集团资金或者将集团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集团资产以本集团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集团资产为本集团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集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集团利益的活动;(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的义务;(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集团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集团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安徽省蚌埠美佛儿国际学校章程

安徽省蚌埠美佛儿国际学校章程

安徽省蚌埠美佛儿国际学校章程安徽省蚌埠美佛儿国际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安徽省蚌埠美佛儿国际学校。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造就智慧之舟,载育未来精英。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蚌埠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蚌埠市教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蚌埠市解放北路52号附30号。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短期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安徽美佛儿投资有限公司及林述光、林述兴、曾台凤。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 推荐董事;(三) 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093万元;出资者:安徽美佛儿投资公司,金额;1093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幼儿园;(二) 小学;(三) 初中;(四) 高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最高日常工作管理机构,执行安徽省蚌埠美佛儿国际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学校董事会)的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为学校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本单位高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

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董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 修改章程;(二) 业务活动计划;(三)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 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 出任或者解聘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七) 罢免、增补董事;(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 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四条董事会第年召开2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五条董事会高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新版制度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新版制度

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董事会会议旳形式分为: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

1.年度会议。

会议在集团会计年度结束后旳4个月内召开,重要审议集团旳年度
报告及解决其她有关事宜。

2.半年度会议。

会议在集团会计年度旳第半年后两个月内召开,重要审议集团旳
半年度报告及解决其她有关事宜。

3.月度会议。

会议在每月最末一周内召开(召开年度会议和半年度会议旳月份可
不再召开月度会议)。

重要审议集团运营报告及解决其她有关事宜。

备注:集团规范运营后,月度会议改为季度会议。

(二)临时会议。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董事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觉得必要时;
2.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建议时。

如有本条第2规定旳情形,董事长不能负责召集会议时,应当书面指定副董事长或其她董事代其召集临时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行职责旳,可由一半以上旳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条董事会议题拟定:
(一)股东会决策旳内容和授权事项;
(二)以往旳董事会会议拟定旳事项;
(三)董事长或三分之一董事联名建议旳事项;
(四)总裁建议旳事项;
(五)集团外部因素影响必须作出决定旳事项;
(六)董事会年度会议、半年度会议规定旳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涉及独立董事)、总裁应于定期会议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提交议题。

董事会秘书汇总后,报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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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组织结构规定
第一条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集团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条集团董事会成员共5-7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集团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六)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安排或总裁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二)教育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
(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集团档案、文件或约见集团总裁层人员了解情况;
(五)董事应当遵守集团章程、本制度和其他集团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利益,不得利用在集团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财产;
(六)董事不得挪用集团资金或者将集团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集团资产以本集团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存储;不得以集团资产为本集团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七)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集团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集团利益的活动;
(八)董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集团商业秘密的义务;
(九)董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集团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十)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集团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六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七条集团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直接向董事会、董事长汇报,其主要任务包括:
(一)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国家有关集团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裁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集团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负责董事会内部沟通,并处理集团董事会与集团总裁、管理部门、股东之间的有关事宜;
(三)按法定程序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会议文件的保管;
(四)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主动了解掌握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展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处理与中介机构、媒体的关系;
(六)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独立董事依据集团章程规定的特别职权,对集团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取得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时,拥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集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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