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个人健康证方可上岗。
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须重新参加健康检查,取得新的健康证明,确有健康证明持续有效。
二、从业人员本人应每年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必要时(发生传染病、流行病、晨检发现身体异常等)需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责令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卫生情况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六、应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粘贴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上,接受师生监督。
七、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小学食堂在为学生提供营养餐的同时,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
基于此,制定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旨在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促进食堂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管理目标1. 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 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3.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宣教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三、管理内容1. 体检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全面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明;(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参加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职业标准;(3)对有慢性病、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安排合适的岗位或要求其离岗休养。
2. 餐前卫生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2)食堂从业人员在餐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手部清洁,如洗手或使用洗手液;(3)食堂从业人员在餐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洁和卫生处理,特别是食品加工、储存、展示等区域。
3. 食品安全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3)食堂从业人员需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更新食品安全知识。
4. 健康宣教和培训(1)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宣教和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2)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心理素质。
五、管理措施1. 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健康证明、体检记录、培训证书等,定期更新和核查档案。
2. 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每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传染病检查、慢性病筛查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与和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马上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准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把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二篇为规范食堂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全部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选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与或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检查
1. 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传染病筛查、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项目。
2. 新入职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查。
3. 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应暂停工作并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经医生确认无传染风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二、个人卫生
1.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戴口罩、戴帽子、戴手套等。
2. 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吃东西、嚼口香糖等。
3. 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理发、修剪指甲,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三、食品安全培训
1. 食堂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更新课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水平。
四、食品操作规范
1. 食堂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卫生。
2. 食堂从业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
五、食品安全责任
1. 食堂从业人员应对食品安全负责,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2. 食堂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健康档案管理
1. 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培训情况等信息。
2. 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
二、健康检查要求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4. 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5. 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3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6. 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三、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1.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由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定期进行。
2. 食堂负责人应提前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联系,预约健康检查时间,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能够按时参加健康检查。
3.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检查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健康检查表,并接受体检。
4. 食堂负责人应在健康检查后及时接收健康检查结果,并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5. 食堂负责人应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以便查阅和管理。
四、健康培训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健康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等。
2. 食堂负责人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3.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培训时,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和实操练习,确保培训效果。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在学校公示栏或食堂等显著位置统一公示。
二、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实行每日晨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手部有伤口的,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
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晨检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 检查。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 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 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 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六、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 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很重要,尤其是从事食品工作的,下面是我给家整 理收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 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健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等。
三、健康要求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且证明上的体检项目应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2、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入职。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健康检查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健康检查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3、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肝功能、胸部 X 光检查、大便培养等。
4、食堂负责人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五、日常健康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
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2、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用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3、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4、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
六、培训与教育1、食堂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要求等。
2、培训应记录在案,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
3、鼓励从业人员自觉学习健康知识,提高自身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
大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大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大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是为了维护食品卫生与安全,保障大学师生的健康而建立的档案系统。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内容和管理流程。
1. 档案内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健康体检记录:定期进行的体格检查、传染病检查等;- 食品卫生培训记录:培训内容、时间、成绩等;- 个人卫生惯记录:包括身体清洁、着装卫生等方面的记录;- 食品卫生违规处罚记录:如违反厨房卫生规定等处理记录。
2. 管理流程2.1 档案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由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建立。
每位从业人员入职时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健康体检报告、卫生培训证明等。
2.2 定期体检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
体检项目应包括全面的身体检查、传染病检查等。
体检结果与个人健康档案进行管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身体健康问题。
2.3 培训与培训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培训,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要求等。
各次培训的记录应纳入个人健康档案,以证明培训的完成情况。
2.4 个人卫生惯记录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惯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记录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包括身体清洁、着装卫生等方面。
2.5 食品卫生违规处罚记录如果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卫生规定,食堂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罚。
相关处理记录应纳入个人健康档案,以监督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3. 保密与保存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仅供食堂管理部门和相关卫生监管部门使用。
档案应妥善保存,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监督与评估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抽查、审核等方式对从业人员的档案进行核实和评估。
以上是关于大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介绍。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背景由于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同学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所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学校食品的安全卫生。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检查内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包含以下内容:1.包括体格检查、生理生化检查、血液检查、心电图检查等。
2.不得输液,严禁注射,应较少化使用药物,不得使用影响感觉系统的药物。
管理机构学校应当设立健康检查的管理机构,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健康体检,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随时保持更新。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书发证机关学校应当设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书的发证机关,对符合要求的食品从业人员颁发健康证书。
证书有效期食品从业人员领取健康证书以后,每年应当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假如发觉紧要疾病,应停止工作并重新进行体检。
证书有效期一年。
食品从业人员入职前及转岗前的健康检查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入职前及转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
重点检查包括肝病、结核病、传染病等。
入职前及转岗前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需携带健康证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时间和频率时间依据工作内容,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频率学校应当依据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身体情形、年龄和工作成绩等,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规定进行。
食品从业人员病情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从业人员管理和卫生防疫人员工作,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在疫情流行期间,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防护和监督。
病情管理对于检查出来存在病症的食品从业人员,学校应当依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布置相应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措施,确保有病适时诊治,不影响学校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管理学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培育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学校应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的关注,对于存在着职业疲乏、工作压力、心理难过等问题的从业人员,应适时予以心理咨询和辅导。
学校食堂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档案;2. 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档案;3. 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消毒等管理档案;4. 食品安全自查、检查、整改等记录档案;5. 食堂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等处理档案;6. 其他与食堂管理相关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食堂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2. 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报送;3.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堂档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2. 档案资料收集要及时、齐全,确保档案的连续性;3. 档案资料归档要分类清晰、编号有序,便于查阅和保管;4. 档案资料保管要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长期保存;5. 档案资料的借阅、复制、销毁等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食堂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按照要求收集各类档案资料;2. 档案整理:食堂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3. 档案保管:食堂管理员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4. 档案利用:食堂工作人员和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档案资料;5. 档案销毁:食堂管理员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六、监督检查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食堂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2. 食堂管理员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A Unit2 School life 单元测试卷
D 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实施。
二0 年 月 日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针对这两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内容: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证管理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 .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3 .健康证到期而未续办的人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一)健康检查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健康档案管理1.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要求1 .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 .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
(一)培训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2 .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1 .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
2 .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四)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0篇)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引言学校食堂作为向学生提供营养餐饮的重要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学校需要实施一套完善的健康检查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步骤。
1. 健康检查范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1 体检项目针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责,体检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高体重测量:通过身高体重指数判断体型和体重状况。
•血压测量:评估血压水平,检查是否存在高血压等慢性疾病。
•心电图检查:了解心脏功能情况,排除心脏疾病风险。
•血液检查:包括血红蛋白、血脂等指标,评估身体健康状况。
•肝功能检查:了解肝脏状况,排除传染性肝炎等疾病。
•尿液检查:评估肾脏功能,排除尿路感染等问题。
1.2 报告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报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体检报告中必须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
•报告中需要注明具体的体检项目和检测结果。
•如发现异常情况,报告中应标注并详细描述异常情况,并建议进一步就医。
2. 健康检查频率和时机为了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监测和控制,学校食堂应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频率和时机。
2.1 健康检查频率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应定期进行。
具体频率应根据从业人员的性质和食堂规模而定。
一般来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2 健康检查时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入职前:所有新员工在入职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体检过期:在上次健康检查的有效期过期之后应进行新一轮的健康检查。
•疾病或症状出现时:在食堂从业人员出现疾病或症状时,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
3. 健康检查记录和隐私保护学校食堂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检查记录系统,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持续监测和记录。
3.1 健康检查记录学校食堂应对每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思南县塘头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我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神与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对我校食堂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公司管理人负责食堂员工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岗位,将追究公司管理员的责任。
2.入职体检:凡食堂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堂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职体检。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我校食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职。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健康证上墙,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食堂负责人每日早晨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公司管理员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
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工作。
如直接解除食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学校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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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全体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合格证明。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学校食堂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学校食堂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办理体检及新上岗人员体检,每日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加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加工、售卖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售卖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从业人员年度健康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