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北京关心下一代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
关工委学校章程

关工委学校章程学校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和运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二、学校名称学校正式名称为XXX学校,简称XXX。
三、学校宗旨本校秉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学校管理机构1. 关工委关工委是学校的重要管理机构,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密切联系。
关工委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2. 学校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政策。
五、学校教育教学管理1. 教学目标学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2.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各类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3. 教学管理学校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制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等,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4. 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六、学校学生管理1. 学生权益保护学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2. 学生活动组织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包括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学生评价制度学校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学业评价、品德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
七、学校家校合作1. 家庭教育指导学校与家庭密切合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共同育人,提高学生的家庭教育质量。
2. 家长学校学校建立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教育培训和交流平台,增强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育儿能力。
北京关心下一代学习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

北京关怀下一代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关怀下一代教育科学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发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效力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主旨是恪守宪法、法律、法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民风,单位建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关工委 ,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处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创办资本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益 :(一)认识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介绍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创办资本:元,出资者: ,金额:。
〖应切合相关法律法例的要求;如为多个出资人,那么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本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培训幼儿园教师以及园长;〔二〕科学教育的设施研究和制造;〔三〕培训家长和进行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建立理 (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
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 )由举办者〔包含出资者〕、员工代表 (由全体员工选举产生 )及相关单位 (业务主管单位 )选举,每届任期年。
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蝉联。
〖理事会成员应为3-13 人;理事任期三或四年;相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免除:〔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献人、倡始人分别提名并共同磋商确立。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李庄子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条为使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由学校团委、德育处、工会、离退休共同参与,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三条校关工委的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第四条校关工委按照“因地制宜、配合补充、拾遗补缺、量力而为”的方针和原则,紧紧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任务,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开展工作。
第五条校关工委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我校的青少年学生及青年教职工。
工作目标是配合学校努力把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工作任务有:1、以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核心内容,配合学校辅导青少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3、配合学校青少年进行党、团和少先队基本知识教育,做好党、团和少先队的建设工作。
4、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特别是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关注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努力使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
5、配合校团委、德育处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搞好学生社团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6、配合校团委、德育处、少工委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关心帮助学生中的弱势群体。
7、配合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必须把办好学校的家长学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8、加强与所在社区关工委的联系,使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相结合,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中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中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5.20•【文号】教关委函[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中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关委函[200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关工委,部属各高等学校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所属各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教育部关工委陆续依托有关单位成立了家庭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理论中心和培训中心。
多年来,四个中心在部关工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实践,大胆探索,形成了各自特色和品牌,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形势的变化,经研究,决定撤销培训中心,将理论中心更名为理论研究中心,并依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成立教育部关工委家长学校教材资源研究开发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部关工委所属中心的作用,现制定《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中心管理的意见》,印发各地。
附件:1、《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中心管理的意见》2、教育部关工委所属中心班子成员名单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09年5月20日附件1:教育部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中心管理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教育部关工委先后依托《家教周报》(南京)成立了家庭教育中心,依托《课堂内外》杂志社(重庆)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依托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成立了理论研究中心,依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成立了家长学校教材资源研究开发中心,作为部关工委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工作,规范管理,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明确职责定位四个中心要紧密围绕教育部关工委中心工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三篇)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学校组织的一个重要部门,致力于关心和管理小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需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见的规章制度:1.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的职责,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位设置,并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2.会议制度:规定委员会的常规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安排。
明确会议的召开形式和参会人员要求,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3.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主题活动。
4.成员选举与退出:规定成员的选拔程序和条件,明确年度内成员的退出程序和要求。
如何处理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争议或不合作现象。
5.经费管理:明确经费的来源和使用范围,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6.活动组织与管理:规定委员会的活动组织和管理流程,包括活动的策划、宣传、执行和总结。
明确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法律责任。
7.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包括宣传材料的制作、发放渠道的选择和落地宣传等。
8.考核与评优:制定对委员会成员的考核制度,建立成绩和贡献评优制度,鼓励和激励成员积极工作。
9.纪律和奖惩:明确成员的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处理措施和奖惩机制。
10.解散与终止:规定委员会解散的条件和程序,明确终止委员会工作的情形和程序。
以上是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见的规章制度,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制定规章制度可以保证委员会的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为小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二)一、引言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学校里负责关心和培养下一代学生的重要机构,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对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规章制度进行探讨和总结,包括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制度执行等方面,从而为委员会的日常运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4.29
•【字号】京教函[2009]236号
•【施行日期】2009.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终止办
学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京教函[2009]236号)
朝阳区教委:
你委《关于终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朝教办〔2008〕4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于2009年春季开学终止其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2007〕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学校继续健康发展,你委要指导学校全面总结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学校及时办理体制改革试点校法人变更等相关手续,并缴回《北京市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二、你委应严格履行所拟定的学校转制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学校党政工团、人事关系、校舍财产及相关管理的衔接工作。
三、要督促学校转为公办后,严格执行公办学校相关收费政策,及时补充教
育经费,妥善安置好外聘教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四、要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密切关注并处理好因终止试点所引发的各种矛盾,维护广大学生和教师的利益,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
转制工作结束,须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材料报市教委备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关注和关心学校的下一代学生,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由学校组织成立,负责关心下一代学生的工作,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成长成才工作。
第三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关心下一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第四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积极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第六条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委员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为执行机构,由主任召集,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应至少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工小组,具体由主任决定。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下一代学生的关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开展各类辅导和学习活动,协助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二)关心学生的生活情况,开展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关心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发展,开展心理辅导和情感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四)关心学生的家庭情况,开展家访活动,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五)关心学生的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关心学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应与各学科教师、家长、社区等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关心和关注学生的成长。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及有效推进工作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是小学团委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协调、推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第三条工委会的任务是加强对学校下一代关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第四条工委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注重科学、系统、综合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五条工委会的宗旨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每个学生全面成长。
第六条工委会的任务主要包括:协调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制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学校相关活动的实施,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者的培训和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工委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主任、副主任由党委书记、校长兼任或由团委书记担任。
第八条工委会设秘书,由小学团委会书记兼任。
第九条设立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小组,由工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工委会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工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负责制定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
2. 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教育活动和专题讲座等,加强学生品德教育。
3. 协调学校各部门,共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关爱计划,关注特殊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5. 加强对家长的沟通和教育,形成家校合力。
6. 注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成果交流,推动工作不断创新。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工委会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工委会每月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三条工委会每学期召开工作总结会,总结前一学期的工作成绩,并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11年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国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中国关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关工委是党中央批准成立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全国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中国关工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培育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国关工委依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开展工作,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中国关工委与各地区、各部门关工委在工作上是指导关系,组织、协调、支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关工委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中国关工委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七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深入开展共同理想、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修改版]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014f66909b6648d7c0c74696.png)
第一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关心下一代成长,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学校的办学宗旨,更是学校党组织的责任,既是在岗教职工的共同职责,也是离退休老教育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学校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讨论两次,总结工作时也要总结这方面的工作。
二、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主抓“关工委”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制定工作制度,传述上级精神,具体指导“关工委”的工作,向校党支部通报“关工委”的工作情况,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等。
三、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工会抓好青年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四、校行政部门要为“关工委”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激励。
五、结合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重大事件,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讲课者须准备讲稿,认真备课。
六、配合校教育处做好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
七、加强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讲前辈青年的光荣传统。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八、定期召开青年教职工座谈会,中心内容是校史、校情,参观学校展室而后座谈。
九、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优化社区教育环境。
要配合德育处,积极参与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帮助家长树立为国教子观念,掌握科学教子方法,促进家长素质和学生素质同步提高。
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帮助学校特困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二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度董店乡第一中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度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关系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大事,是以人为本,具有战略意义的人才工程,是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崇高事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我校关心下一代的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新的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京教工[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教工[2006]1号)各区(县)委教工委、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两委机关各处室,各直管直属单位:现将《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1月16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全市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提高教育发展质量为主题,深入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推进教育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大力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紧密结合;着力促进统筹协调,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切实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城乡区域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勇于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首都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006年,高中阶段招生规模保持稳定,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5.7万人。
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市属市管高校计划招收6460人,比2005年增长9.1%,其中博士生492人,硕士生5968人。
规章制度: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11年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国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中国关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关工委是党中央批准成立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全国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中国关工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培育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国关工委依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开展工作,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中国关工委与各地区、各部门关工委在工作上是指导关系,组织、协调、支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关工委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中国关工委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七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深入开展共同理想、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管理制度)北京关心下一代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

北京关心下壹代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关心下壹代教育科学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关工委,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壹)了解本单位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方案;…………………………………………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为多个出资人,则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壹)培训幼儿园教师以及园长;(二)科学教育的设备研究和制造;(三)培训家长和进行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立理(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
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每届任期年。
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理事会成员应为3-13人;理事任期三或四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壹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壹)第壹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且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且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壹届理事。
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发展,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各级党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区关工委是在局党委和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老同志为主体、有关科室及中小学校负责人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负有指导、推动、协调、配合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职能。
重视老同志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是党中央赋予老同志极为重要的光荣任务。
要动员组织老同志以积极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参加到关心下一代伟大事业中来。
第三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革命传统、民族优良传统教育下一代;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中心,积极配合、协助、指导中小学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把青少年儿童培养、教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不懈地向青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进行革命理论、革命理想和革命传统、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进行民主法制、艰苦创业和纪律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
第五条组织开展适合于青少年儿童特点的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成长。
第六条积极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为国教子的责任感,使科学的家教方法走进千家万户。
第七条向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2.21•【文号】教关委函[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教关委函[2012]3号)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各有关学校关工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职业技术教育战线老同志优势,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教育部关工委决定在职业院校设立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商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及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部关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10所高等职业学校、10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教育部关工委联系点(名单附后)。
二、联系点学校关工委要在教育部关工委和当地教育关工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研究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联系点学校关工委作为教育部关工委信息直报点,要注重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
部关工委有关文件、简报也将直接寄发联系点学校关工委。
四、请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将联系点学校关工委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于3月5日前报部关工委秘书处。
联系人:刘永强、李志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刘永强138****5618、李志强138****8726电子邮箱:**************.cn五、希望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同时将部关工委联系点学校作为本地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加强指导。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条款范例:
第一条:委员会的名称为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委员会的任务是关注和组织小学生的心理健康、学习情况、生活习惯以及社会交往,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三条:委员会由小学教职员工组成,其中包括校长、年级主任、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等。
第四条:委员会成员由校长或委员会领导组织,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时间由委员会领导确定,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总结、计划制定、问题讨论等。
第六条: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对小学生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第七条:委员会要开展一系列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学习辅导、社会实践等。
第八条:委员会要与家长密切合作,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定期举办家长会议、亲子活动等。
第九条:委员会要与其他社会资源合作,争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条:委员会要积极宣传和推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提高师生家长的参与意识和履职责任感。
第十一条:委员会成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学生隐私,维护学生利益。
第十二条: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为一般性规章制度范例,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模版

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教育改革,关心和帮助下一代健康成长,提高他们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引导他们参与社会实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活动。
第三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指由学校教职工和家长共同组成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
第四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倡导关心下一代、服务下一代、引导下一代、培养下一代,并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促进下一代全面发展。
第五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系,为下一代提供全方位的成长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和各工作小组。
第七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成员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会议和指导各项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成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工作,并录入会议记录。
第九条各工作小组包括宣传组、活动组、实践组等,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并由主席团指派负责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主席团1.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计划。
2.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并做出指导。
3.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为下一代提供全方位的关心服务。
第十一条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1.协助主席团制定会议议程,并记录会议内容。
2.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下一代关心工作的资料和信息。
3.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并跟进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宣传组的职责1.组织开展下一代教育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下一代工作的关注度。
2.撰写、发布关于下一代教育的宣传材料,传播正能量。
3.开展下一代关心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师生家长的关心水平。
第十三条活动组的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下一代活动,如读书分享会、志愿者活动等。
2.策划组织下一代的外出参观、实践和交流活动。
3.开展下一代才艺展示和比赛,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竞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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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心下壹代教育科学研究院章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关心下壹代教育科学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关工委,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
(壹)了解本单位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方案;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为多个出资人,则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壹)培训幼儿园教师以及园长;
(二)科学教育的设备研究和制造;
(三)培训家长和进行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立理(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
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每届任期年。
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理事会成员应为3-13人;理事任期三或四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壹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壹)第壹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且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且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壹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壹);
(二);
(三);
…………………………………………
第十三条理事会对本单位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
(壹)业务活动计划;
(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合且、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五)内部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八)修改章程;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2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壹)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壹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六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实行壹人壹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的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八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壹且通知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会议。
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壹之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须于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壹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壹)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且行使下列职权:
(壹)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员;
……………………………………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且推选壹名召集人。
〖小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设壹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于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不得兼任本单位理事、主要领导职务及财
务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壹)检查本单位的财务;
(二)对理事、本单位主要领导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理事或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议实行壹人壹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之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七条监事的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监事的任期须和理事的任期相壹致〗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
第二十九条存于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员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三)担任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原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四)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壹)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于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壹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的章程,仍须载明取得合理回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应当执行国家统壹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和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六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修改的章程,须于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应当终止:
(壹)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且的;
………………………………
第四十条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
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壹条本单位终止,应于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