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乡镇村委会听证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村委会听证制度篇一:关于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的通知各村(社区):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本着当面质询,及时反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村级民主听证会质询会是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村两委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党员或村民代表对村级重要事务进行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村两委会对党员或村民代表的质询和提要进行解释论证,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体现真正的民主为目的,按照“双向交流,双问听证”的原则,进一步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进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协调发展。
二、人员组成民主听证质询会参加对象为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和涉及到直接利益关系的部分村民。
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申请登记后可成为听之任之证质询人员。
参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如参会人员较多,村两委与各村民小组协商后,可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参加。
三、主要内容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应列为听证质询会的议题,主要内容有:1、通报情况。
通报党支部工作,包括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三个文明建设等情况。
通报村委会工作,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公益事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村庄规划建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水利建设、计划生育等情况。
通报村财务收支情况,包括集体所得收益和使用、村干部报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通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办理情况。
村首问负责制度
村首问负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办事单位、个人、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咨询等,第一个接触信函、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负有首次接待的责任,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制度适用范围:村级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不论被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要向来访(来电)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认真听取来访(来电)者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四、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一)对职责范围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依法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如何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所需材料;(二)对不属本职范围的事,但属本单位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引导到相应承办部门、办、站、所、中心,落实经办人员;(三)属于业务受理职责不明确(交叉业务)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意见,移交或协助、协调有关部门、办、站、所、中心予以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的具体地点、位置、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详细记录,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拖办或置之不理。
六、处罚措施(一)违反该制度的首问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单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
对群众投诉落实工作不力、社会反映较差,经调查核实的,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或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违反本制度的首问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还给予经济处罚,并与年度考核挂钩,一次年度内不得评优;二次扣发年度奖金10%-20%;三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扣发年度奖金,年度内不得晋级,其所在单位和部门不得评先,受到通报批评的,同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停岗培训;四次及以上的参照《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乡村户(联户)代表会议制度
乡村户(联户)代表会议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户(联户)代表会议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设置议事点。
二、户(联户)代表会议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召开,会议内容必须符合党在各项方针、政策,不得侵犯村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
三、户(联户)代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没有具体的议事主题,应把上季度以来的村财收支情况、重大村务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季度的工作安排在会上进行公开。
村委会应主动接受户(联户)代表面对面的质询,遇到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户(联户)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四、户(联户)代表会议的议题由村两委提出,或村民小组提出,也可由本村十分之一的户(联户)代表联名提出。
村民小组或户(联户)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由村两委讨论研究,决定是否提交户(联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五、镇挂钩领导、工作队长以及村两委干部可根据需要列席户(联户)代表会议。
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精心整理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第一条?为促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特别是监督权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和谐建设,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级民主监督的内容第三条?凡是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当列为村级民主监督的内容。
村级民主监督主要包括: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
?第四条(一)村级民主选举情况监督内容包括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投票选举等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二)村级民主决策包括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村级重大事务和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是否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决策事项是否严格按决议执行。
?(三)民主管理情况监督内容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依法组织全体村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管理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民主理财制度开展理财活动;对群众提出的财务问题是否及时给予解答并整改纠正,以及财务管理中其他应监督的事项???(四)村务公开情况包括村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
监督内容包括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形式是否实用、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答复并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不包括: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民主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情况。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调整、撤换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一)督促村民委员会是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是否在公示栏公告,公告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告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有效,程序是否规范。
乡村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将村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向村民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的一种村务管理方式。
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逐项公开。
二、村务公开按“五统一”的要求,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工作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统一公开时间:每月的1 5日为“村务公开日’’,接受群众的质询并予以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开时间分为年度性公开、常规性公开、即时性公开。
年度性公开每年至少公开一次,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常规性公开每月公开一次,如财务情况、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等;属于应急性情况以及村民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事项,即时公开。
2、统一公开地点:在村部外墙设立固定公开栏,固定公开栏标题为“奎璧村村务公开栏"。
3、统一公开内容:凡是属于本村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包括: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农村优抚、五保、低保等;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村集体山林、“四荒地”等资产发包;村宅基地批建;新农合开展等。
村务公开的项目按逐项进行公开,财务收支按逐笔据实公开。
属于非生产性项目开支以具体明细账目形式公开。
4、统一公开方式:村坟立囤定翰竞劳、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辅助以电子触摸屏、广播、村干部入户宣传和召开民主听证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联户)代表会议、发放村务公开表等方式逐项公布,扩大公开范围。
公开栏附近设立急见箱,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村上门走访工作制度
村上门走访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进一步密切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走访对象和内容1. 走访对象:全村所有农户,特别是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孤寡老人家庭等特殊群体。
2. 走访内容:(1)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
(2)生产生活状况:包括耕地面积、粮食作物种植情况、经济作物种植情况、养殖情况、收入来源、生活开支等。
(3)政策知晓情况:包括各项国家政策、农村改革政策、惠农政策等。
(4)诉求和困难:包括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养老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诉求。
(5)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走访时间和安排1. 定期走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走访,特殊情况随时走访。
2. 重要节日和重要时期走访: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以及干旱、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时期,要加大走访力度,确保群众生活安全稳定。
3. 特殊群体重点走访: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孤寡老人家庭等特殊群体,要加大走访频率,关心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四、走访方式和流程1. 走访方式:采取入户走访、座谈、访谈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实际情况。
2. 走访流程:(1)提前准备:明确走访对象,了解走访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和政策宣传单页。
(2)入户走访:敲门前问候,说明来意,礼貌待人,尊重群众意愿,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
(3)交流沟通:与群众坐下来,耐心倾听,详细询问,做好记录,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政策宣传:普及国家政策,解释疑惑,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
(5)问题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记录下来,及时反馈给村党支部,协调解决。
(6)意见反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倾听,汇总整理,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依据。
五、走访工作要求和纪律1. 工作要求:(1)认真开展走访,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调查询问室工作制度
调查询问室工作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调查询问室的使用管理,保障执法工作依法、文明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等进行询问的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调查询问室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文明执法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应当文明礼貌,尊重当事人及其他询问对象的人格尊严。
3. 保密原则:调查询问过程中涉及的案件信息、询问内容等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4. 记录和证据原则:调查询问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四、工作程序1. 启用调查询问室: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时,需要对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等进行询问的,应当启用调查询问室。
2. 预约和使用:行政执法人员如需使用调查询问室,应提前向管理人员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使用。
3. 询问前的准备: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应当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准备询问提纲等。
4. 询问过程: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应当向被询问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 询问记录:询问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包括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询问内容、回答情况等。
6. 询问结束:询问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被询问人表示感谢,并告知被询问人询问笔录的查阅、更正权利。
7. 资料保存:调查询问的声像资料以及询问记录等资料应当随同其他案件资料共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五、使用管理1. 调查询问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调查询问室的安全、卫生和设施正常使用。
2. 调查询问室的使用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确保不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调查询问室内不得随意堆放与询问无关的物品,确保询问环境的整洁、安静。
4. 非办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调查询问室,严禁无关人员干扰询问过程。
5. 调查询问室的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民主听证质询:选举后村务管理的机制创新——以安徽五河县民主听证质询制度的实践为例
行 的村 民民主 听证 质询制度 , 促进 了 乡村 社会 治理 结 构的 转 型 , 大 了村 民政 治参 与 的 范 围 , 扩 建 立 了利 益表达 的制度 平 台, 为选举后 村务 民主 管理 的 有效机制 。 成
关键 词 : 村务管理; 村务公开; 民主听证质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图分类号 :68 I 3 )
Ke o d y w r s:ma a e n i ae a ar ;o e n s i aea ar ;d mo rt t n iga d q et nn n g me t vl g f i f o l s p n e so v l is f lg f e cai at dn n u i ig c e s o
第 l 2卷 第 4期 21 0 0年 l 2月
安徽 理工 大学学 报 ( 社会 科学 版 )
Junl f n u U i r t o c neadTc nl y Sc l i c) ora o A hi n esy f i c n eh o g( oi e e v i S e o aS n c
o h ip o i c h e p p rc n l d s t a e vl e ’d mo r t t n i g a d q e t nn y t m c v l f An u r vn e,t a e o cu e tt i a s h h l g e c a c at d n n s o i g s s i e u i e a t ey i e p o e d p p lr r cie n t e c u t a r moe e t n fr t n o i a e ’ s ca n a e n x l rd a o u a l p a t d i o n y h s p o td t r so mai fvl g s o i ma g me t n y c h h a o l sr cu e r a e e e s o e o i a es’p l ia a t i a o t t r ,b d n d t c p fvl r o i c p r cp t n,c n t ce y tm lt r o x r s i g u o h l g tl i i o sr t d a s se p a om f e p e s u f n i tr ss n e o f cie me h i o s —ee t n d mo rt n e n fvl g ar . n e e t ,a d b c me a e e t c a s fp t lc o e c ai ma a me to i a e a i n v n m o i c g l f s
“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
“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四民工作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在操作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村规民约,应遵循以下规程:一、民主提事。
就是问计于民,让群众及时对本村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群众的参与权。
1、民主提事的主体: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权利参加民主提事活动。
民主提事包括集体提事和村民提事。
集体提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等各类组织提出,村民提事时由本村十分之一以上年龄18岁以上的村民签名。
2、民主提事的内容:凡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村级重大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主提事的范围。
大致可分为政务和村务两大类。
凡是涉及国家政策、国家行政任务,如计划生育、社会秩序、治安、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属于政务类,村民委员会必须依法完成,保证落实。
凡涉及全体村民共同利害关系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均属于村务类。
这类事务的处理必须实行村民自治。
自治权的行使范围只限于基层社会生活,而不是所有的社会公共事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2)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3)引导村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措施;(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5)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6)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调整、山林管理、承包事宜,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的方案;(7)享受村误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8)学校、道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方案和工程承包方案;(9)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10)村务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议的事项。
3、民主提事的时间:一般应每季度进行—次。
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举行。
4、民主提事的步骤:(1)提出事项。
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和村民个人根据本村组的实际,提出事项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后,由村“两委”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村规民约进行审核,然后提出事项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一、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1.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乡党委要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贯彻执行《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2.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
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
3.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推行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农村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广议事协商、民主恳谈等做法,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
4.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推进在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立便民代办点。
推行免费代办制度。
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广各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做法。
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1.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清产核资,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规范村“两委”印鉴管理。
2.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
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依法自愿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监管、建账核算,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工作有场所、运转有经费、人员有保障。
网上群众建议、咨询及反馈制度
网上群众建议、咨询及反响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农廉网的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的渠道,特制定本。
第二条镇、镇农廉中心、涉农单位农廉室和村农廉网站要通过公开举报、开通举报的信箱、QQ聊天等方式接待群众咨询、意见、建议。
第三条群众咨询、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接访人要对群众咨询事项全程监视处理。
第四条群众咨询实行逐级答复办理制,下级能答复办理的,不交上级答复办理;个人能答复的,不交领导答复。
当时不能答复或群众不满意或群众要求约谈者,要建立约谈备忘卡,转入约谈程序。
第五条群众咨询答复办理要及时、准确、明了。
答复办理务必及时,不得拖延;务必准确,不得出错;务必明了,不得模糊。
第六条群众咨询或意见、建议要严格进展登记,包括咨询者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事项、答复人和答复内容以及当事人满意程度等,做到责任清,情况明。
第七条镇农廉中心对村和涉农部门受理群众咨询答复情况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满意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精选6篇)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精选6篇)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1 1、会议通报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重大情况需要讨论时,应及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
2、质询制度。
在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村两委会负责人应对近期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介绍,并接受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质询:对两委会、村干部在管理村务过程中过失行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质询。
3、述职测评制度。
每年至少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
4、责任追究制度。
在监督过程中,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不改正的.,可提请依法按程序予以罢免;对村级财务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审查;对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督促和监督;对其他村民监督委员会认为应当监督的事项,村两委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5、村民监督委员会报告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除接受乡镇指导管理外,还应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
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信任票达不到会议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2一、征询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事前要充分征询全体村(居)*见。
二、征询责任征询工作在支、村(居)、监三委的领导下,由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深入所联系户具体实施,确保征询无盲点、全覆盖。
三、征询方式征询*分为主题征询和无主题征询。
1、主题征询即支部、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提议的事项,向群众征询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作出提议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
本年度实施的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群众要求,根据群众意见加以改进。
2、无主题征询即不确定主题,由群众自愿提出急需实施的重大事项。
村民听证质询会:基层协商民主的一种实践形式
高 、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他们不再满足于 “ 代 议 式 ” 民主模 式下 的村 民 自治 ,要 求 在 更 大 范 围 、更 高 层 次 上 参 与 村 务 治 理 。 三 是 “ 代 议 式 ”村 民 自治 引 发 了不 少 乡村 矛 盾 。 随着 农 村
改 革 的深 化 ,村 民 日益 发 现原 来 的村 民 自治 在 形 式 和 内容 上 都 有 一 定 局 限 :往 往 只是 结 果 的 公 开 ,缺 少 过 程 的参 与 和 监督 ,村 民缺 乏 畅通
于 “ 代 议 式 ” 民 主 ,民主 决 策 、 民主 管 理 、民 主 监督 主要 对 应 于直 接 民 主 。此 后 ,村 民 自治 逐 渐 呈 现 出 一种 超 越 “ 代 议 式 ” 民主 的转 向 , 日益 吸 纳 直 接 民 主 的 内容 。各 地 村 民 自治 的实 践 探 索 丰 富 多 彩 。安 徽 省蚌 埠 市 五 河 县 的村 民
听证 质询会 颇具协商 民主特色 ,是基层协商 民 主 的一种 实践 形 式 。
治实践唤起 了村 民的参 与意识 。 自1 9 9 0 年代开
展以 “ 三 个 自我 ” “ 四个 民 主 ” 为 主要 内容 的
DOI : 1 0 . 1 3 9 4 6 / j . c n k i . j c q i s . 2 0 1 5 . 0 4 . 0 1 4
质询 会迅 速在 五河 县全 面铺 开 。 五 河 县 村 民听 证 质 询 会 的兴 起 主 要 有 以下 4 个 方 面 的原 因 。一是 社 会 阶层 分化 。五河 县 在 历 史 上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 随 着 改 革 开 放 的 深 入 ,乡 村 社会 的 阶层 状 况 发 生 了很 大 变 化 。村 民逐 步 分 化 为传 统 农 业 就 业 人 员 、 乡镇 集 体 经 济 就 业 人 员 、常 年 进城 务 工 人 员 和新 兴 农 民企 业 家 等 。这 导 致 了利 益诉 求 的多 元 化 ,催 生 了 村 民参 与 乡 村 治 理 的 多样 化要 求 。 二是 村 民 自
乡村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工作意见(2篇)
乡村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工作意见各村支部、村委会:进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我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村民自治,结合乡镇实际,就本乡发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性质和任务1、有效整合村级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级廉情监督小组等村级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和决策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
2、建立完善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3、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三资”代理服务制度和“群众评官”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
在工作中着重把握以下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服务大局。
坚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
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3、坚持改革创新,着眼求真务实。
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南昌县剑霞村变迁记推行协商民主建设美丽乡村
南昌县剑霞村变迁记推行协商民主建设美丽乡村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6日电“剑霞村好地方邻国道抚河旁万亩地千亩塘种大棚致富忙……”在南昌县向塘镇剑霞村,这首朗朗上口的村规民约三字经被村民们广为传诵。
两年前,这个村庄还是一副“脏乱差”的图景:学生就读的校舍是危房,村民出门脚踩的是泥土,打开房门看见的是臭水沟。
拼版图片:河口村小组村道改造前(左)后(右)。
拼版图片:中心公路改造前(左)后(右)。
如今,这里已然“脱胎换骨”:新建学校宽敞明亮,水泥马路平整畅通,健身场地设施齐全,每隔20米放置的垃圾桶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变化,就在两年间。
2013年初开始,南昌市在9个基层单位开展社会治理协商民主实践试点,搭建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
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剑霞村迅速行动起来。
村“两委”班子组织村小组长召开干部大会,针对民主协商的特点和村里的实际情况,商讨出“3211”工作模式:即建立三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家乡发展委员会)、两小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小组)以及一箱一卡制度(村民书记信箱、干群联系卡)。
“三大会理清工作好思路、两小组创建家乡好环境、一箱一卡建立干群好关系。
” 剑霞村党支部书记刘伟平说。
以村民理事会为例,两年多以来,剑霞村先后成立了25个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村小组里德高望重的党员或村民代表组成。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小组集体资金使用以及和集体有关的项目推进过程中把关,并承担村民的一些民事纠纷调解。
刘伟平表示,村民理事会的成立,可以让村小组的一些民生工程在阳光下低成本地运行,让广大群众确确实实地感受到政府在用心用意、公平公正地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拼版图片:剑霞村二干一分渠道改造前(左)后(右)。
剑霞村河口村小组有村民470余人,2014年由村民理事会会长刘斌牵头,号召村民踊跃捐款40余万元,改造了河口村小组的牌头、池塘,并对村小组进行了绿化、硬化、亮化。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XX]32号)和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办发[XX]33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工程,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结合我市农村基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
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有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团结,职责不清,推倭扯皮,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的班子发展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致使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明显;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作风不够民主、办事不够公道、行为不够规范、方法比较简单,个别人甚至有违法违纪现象等。
在一些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基层站(所)干部中,程度不同地存在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屡禁不止。
上述问题的存在,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目标、任务还不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我国农村政治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世纪70年代末改⾰以来,伴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和⼈民公社的解体,中国农村的社会组织形成、政治关系状况及权⼒运⾏机制均发⽣了重⼤⽽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在村民委员会的普遍建⽴和村民⾃治的实施上⾯。
尽管我国经过⼆⼗⼏年的民主实践,取得了⼀些成绩,但是在农村政治民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些问题。
具体表现为: ⼀是农村政治民主建设的制度不完善。
在农村实⾏村民⾃治,是⼴⼤农民直接⾏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的事情,实⾏⾃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的⼀项基础制度。
它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项内容。
但是,与村民⾃治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
例如,⽬前,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段仅仅定位在村务公开上,⽽在如何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还是个薄弱环节。
有相当⼀部分村财务账⽬是村会计的“良⼼账”。
⼆是农村⼲部、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强。
表现为,在领导⽅式和领导⽅法上统包统揽,⾏政命令;在⼯作⽅法上,简单粗暴,“我说你听,我打你通”。
没有真正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没有很好地落实农民群众在重⼤问题上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结果事与愿违,“好⼼办不成好事”,造成群众对⼲部不理解,影响党群⼲群的关系。
由于受中国封建⽂化的影响和长期⼩农⽣产⽅式的局限,农民的⽂化素质普遍较低。
在有的地区,⽂盲仍占当地⼈⼝较⼤⽐例。
相当⼀部分农民要么思想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的⼩农意识积淀较深,习惯于上边咋说我咋⼲,对村务漠不关⼼,不懂得如何履⾏⾃⼰的民主权利;要么就是只讲民主,不讲法制,制约村民⾃治向前发展。
三是乡村关系,村“两委”关系不畅通。
从政府⽅⾯⽽⾔,乡镇政府对于村是“指导”关系。
可是“指导”缺乏操作性,要么是“合同式”的、“⾏政命令式”的,或是“不敢、不会作为”的,甚⾄是“为所欲为”的,其结果都损害了乡村关系。
从党委⽅⾯来看,乡镇党委作为执政党设在乡镇基层的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不仅主管⼈⼤⽽且主管政府,是乡镇政权实际上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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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乡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提要:村民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询问质询对象提出,也可以在村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当面提出,还可以向镇政府相关部门提出
自
乡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为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促进村两委会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询问质询的对象为村两委会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村民可以随时向他们提出询问和质询,也可以在村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提出。
二、村民询问质询的内容包括本村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本村财务有关问题,涉及村民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问题,有关国家惠民政策、法规问题,村民想知道的其他问题。
三、村民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询问质询对象提出,也可以在村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当面提出,还可以向镇政府相关部门提出。
四、询问质询对象可以采取现场答复、书面答复、会议答复、公开栏答复等多种形式进行答复。
对能说清的一定要表达完整、清楚;对一时未能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并限时完成;村里无法答复的,告知其答复单位。
五、村民对村干部提出询问质询问题,村干部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对无故不答复者,村民可以向镇政府投诉,由镇政府责令村干部给予答复。
村干部仍然不予理睬者,由镇政府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并采取其他办法给村民予以答复。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