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
乡镇村委会听证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村委会听证制度篇一:关于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的通知各村(社区):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本着当面质询,及时反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村级民主听证会质询会是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村两委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党员或村民代表对村级重要事务进行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村两委会对党员或村民代表的质询和提要进行解释论证,实行村级民主听证质询会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体现真正的民主为目的,按照“双向交流,双问听证”的原则,进一步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进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协调发展。
二、人员组成民主听证质询会参加对象为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和涉及到直接利益关系的部分村民。
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申请登记后可成为听之任之证质询人员。
参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如参会人员较多,村两委与各村民小组协商后,可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参加。
三、主要内容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应列为听证质询会的议题,主要内容有:1、通报情况。
通报党支部工作,包括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三个文明建设等情况。
通报村委会工作,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公益事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村庄规划建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水利建设、计划生育等情况。
通报村财务收支情况,包括集体所得收益和使用、村干部报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通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办理情况。
社区质询制度模板
社区质询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本社区质询制度旨在加强社区民主监督,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质询制度是指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进行监督、咨询、建议和投诉的一种制度,通过质询会、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实现社区居民与社区工作者的互动交流,共同解决社区问题。
第三条社区质询制度遵循民主、公开、依法、务实的原则,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区质询制度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社区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设立质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质询工作。
质询工作小组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居民代表组成。
三、质询范围和内容第六条社区质询范围包括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社区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社区安全生产、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第七条社区质询内容主要包括:(一)社区工作者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三)社区环境卫生、绿化、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四)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工作是否存在不足,社区居民利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五)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如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四、质询程序第八条社区质询会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社区居民的关注度和实际需要适时召开。
第九条质询会前,质询工作小组负责收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质询主题,通知被质询人做好准备。
第十条质询会由社区居委会主持,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员、居民代表等参加。
被质询人应当准时参加质询会,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第十一条质询会采取提问、回答、讨论的形式进行。
质询人可以对被质询人进行提问,被质询人应当如实回答。
质询会应当制作记录,经参加质询的双方签字后存档。
第十二条质询会结束后,质询工作小组负责汇总质询结果,将问题反馈给被质询人,督促其整改。
质询制度
姜堰市兴泰镇群众民主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村(居)质询会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群众民主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村(居)质询会是指村民通过自主参与或推选代表的办法,通过村级组织的人口计生质询会,对本村(居)、本镇、上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要求镇或村级工作人员作出答复,并督促问题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予以妥善解决的活动。
第三条质询会由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相关活动的业务指导,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群众提出问题、意见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质询会每年召集两次,每次出席群众30-50人。
出席质询会的对象可以由群众直接报名参与,也可以通过推举的方式选派群众代表参加。
第五条质询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指派村(居)干部主持会议,镇计生办指派工作人员共同接受群众质询,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质询会的主要内容:(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在本镇、村的实施情况;(二)本镇、村干部带头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三)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问题;(四)兑现计划生育政策待遇,维护群众计划生育权益方面的情况;(五)上次质询会群众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六)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其他计划生育问题。
第七条群众或群众代表在质询会上提出问题和意见,可以直接口述,也可以以书面方式提交。
对直接口述的,主持会议人员应作详细记录;对提交书面质询资料的,主持会议人员应予接受并妥善保存。
质询会后,镇村工作人员应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报镇分管领导审阅处理。
第八条对于群众质询的问题和意见,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理:(一)对镇、村人口计生工作不满意的,将相关意见转镇、村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处理,其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建议,应迅速整改到位,并向质询人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对于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和事的事项,应及时转镇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或姜堰市人口计生委调查处理,并将移交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质询人;(三)对于计划生育政策待遇兑现的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应该落实的,应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申请办理程序,并向质询人告知办理的要求和程序;(四)对于上次质询会群众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意见,由村直接上报分管镇长,由镇政府办公室或纪监部门直接查明未能及时处理的原因,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五)对于群众提出不合法、不合理,或虽合理但根据本地情况暂难以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质询会主持人员应在会上或会后向质询人说明情况,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六)对于群众提出的暂时不能予以答复的问题,质询会主持人应直接向参与会议的群众说明不能答复的原因,并说明会后予以答复的时间。
村委会的民主监督
村委会的民主监督村委会作为农村的基层组织,负责管理农村事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村委会成员可能滥用权力、腐败行为潜伏,给村民的利益带来了损害。
因此,构建村委会的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权益,推动农村社会进步,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作为农村自治的基本形式,能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力,作出决策和监督的重要机制。
在村委会的民主监督过程中,应重视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村民的真实利益得到充分代表和表达。
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可以就村委会的工作进行质询、监督和提出建议,去除隐患,推动村委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村民代表大会还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村委会的运作,保障村民权益。
二、建立村级监察委员会创新村委会的民主监督机制,除了重视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外,还应建立村级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成员的行为。
村级监察委员会的成员应来自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有独立、公正、专业的监督能力。
监察委员会可以对村委会成员的决策、行为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监察委员会还能够接受村民的监督投诉,帮助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信息公开与村民参与信息公开和村民参与是村委会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
村委会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村委会工作的经费使用、项目安排、决策结果等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村民了解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同时,村委会还应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决策和监督过程,建立村民代表建议制度,使村民的意见能够被充分听取和采纳。
通过信息公开和村民参与,可以有效监督村委会的工作,防止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培训与教育在推进村委会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应加强对村委会成员和村民的培训与教育。
村委会成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和管理知识,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
同时,村民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学习如何行使监督权力。
XX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XX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质询制度是指居民有权利对村委会或村干部提出问题、表达意见或批评,并要求对方
做出解答或改进的一项制度。
这个制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确保村委会的决策合理、公正和符合群众的利益。
XX村的质询制度通常是这样的:
1. 定期质询会:村委会会定期组织村民大会,让村民对村务管理进行质询和表达意见。
由村民提出问题,村委会负责回答或解决问题。
2. 不定期个别质询:村民也可以随时向村委会或村干部提出问题,可以是口头反映也
可以是书面投诉,村委会要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当事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 监督投诉信箱:村委会通常设立监督投诉信箱,鼓励村民以书面形式将问题或意见
投诉给村委会,对于投诉信件村委会要进行回复或处理,确保问题被及时解决。
4. 公示制度:村委会会在村委会办公室、宣传栏或村民大会上公示村干部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还要公示村务工程及资金使用情况,这样村民可以
及时了解村委会的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不透明的问题可以进行质询和监督。
质询制度是保障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一项权利,通过质询制度,村民可以向村委会表
达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使村委会的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和有效。
同时,质询制度也能
够提高村委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使村民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村级各项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2、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6、救灾救济、移民安置款物的发放情况.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必须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五、村务公开的形式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党务公开制度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党和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1、公开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2、公开领导班子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的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完成的情况.3、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4、公开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5、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6、公开干部选拨任用、奖惩考核的情况.7、公开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情况.8、公开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设岗定职、结对帮扶、流动党员管理、缴纳党费的情况.9、公开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10、公开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11、党务公开的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长期、定期、阶段、即时四种形式.12、实施公开后,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一、村干部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统一接受市、乡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乡镇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做好配合.二、村干部的年度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集体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等.三、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村购置、供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具清理移交情况;个人拖欠集体款项情况.此外,财务人员还包括财务档案材料的移交情况.四、村干部离任必须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制度.村干部在审计的基础上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离任.离任后在其工作期间发生的经济问题仍由其自己负责.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六、审计工作结果必须向群众公布,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七、审计中发现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成立组织村要成立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二、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对村财务实施监督.1.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有权检查、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3.有权否决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合理开支.4.有权监督、检查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5.向乡镇经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工作要求1.民主理财小组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财活动.2.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为他人左右、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3.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4.要建立民主理财档案并由村报帐员妥善管理.村务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为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有效开展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科学实施民主决策,推进村民自治活动健康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制定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第二条村民会议是村民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第三条村民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第四条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五条村民会议行使下列权力:一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三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四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五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经费筹集办法;六讨论决定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方案;七变更或者撤销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八讨论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事项.第六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村民会议可以分片召开,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第七条村民会议召开以前,要做到准备充分,中心明确,解决方案具体,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应接受联户组或所在村民小组选民的监督.村民代表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应当给予撤换;对不能代表村民意愿,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有二分之一原为三分之一以上联户组成员或所在村民小组五分之二以上选民联名要求撤换村民代表的,可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递交撤换村民代表请求报告,报告应阐明撤换理由.村民小组应及时召开联户组或村民小组会议,对撤换代表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内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联户组会议应由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所在联户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撤换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同时依法推选本联户组新的村民代表或本村民小组中缺额的村民代表.第十条村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积极履行应尽义务.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监督评议、表决、调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具有联系选民、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议题可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及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讨论研究议题.第十五条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应提前7日把会议内容告诉村民代表,让代表广泛征求所负责联系的农户或村民意见.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经充分讨论研究所做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决定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规定,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全体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第十七条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立卷存档.第十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户组成员.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确保村民对村级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如下:一、询问和质询的主体:本村年满18岁依法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所有村民.二、询问和质询的内容:本村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收益,各项重点工程财务计划、收益分配计划、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的购建过程、改建、扩建情况;现金、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使用情况;合作医疗、土地延包、扶贫救济、农村低保、粮食直补、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和涉农资金发放等.三、询问和质询的程序1、询问和质询的提出.村民可以以口头、书面形式提出;可以具名或匿名提出;可以单独、联名或集体提出.2、询问和质询的受理.村“两委”对村民以各种形式提出的询问和质询要由村支部纪检委员等专人接待,负责进行记录、呈送、督办、回复,并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同时,可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方便村民询问和质询.3、询问和质询的答复时限及形式.对村民的询问和质询,村“两委”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在10日内予以答复,对村民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询问和质询,村“两委”要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对具名询问和质询的,要对当事人进行当面答复.每季度一次村务公开后,村民有疑问的,村委必须在10日内召开由全体村民参加的答疑会,给予集中答复.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是加强对村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形式,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评议对象村“两委”成员.二、评议内容1.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2.是否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加快村级经济发展,推进村级各项事业建设.3.是否落实好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4.是否按有关政策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5.是否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实行党务公开.6.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7.是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奉公守法.三、方法步骤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或纪委组织,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进行,一般每年一次,分三个步骤进行.1.自我评价.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是对照检查自身对深化改革、廉洁自律、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2.代表评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评议,评议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票.3.综合评价.根据测评票满意率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档.满意率低于70%的为不满意档,连续两年不满意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核,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镇农经站代管.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1.坚持以带领农民脱贫致富为己任,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严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蚕食集体资财.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丧失原则、办事不公,村务不公开、假公开,愚弄群众.3.坚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严禁不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擅自处置、决定村固定资产、村集体资源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4.坚持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事事为农民群众做出表率.严禁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侵占集体资财和违规承包集体资源,以及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5.坚持服务群众、体察民情,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严禁脱离群众、对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袖手旁观.6. 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管理制度.严禁在筹资筹劳上违背群众意愿,突破限额,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7.坚持维护农村稳定,超前发现和解决上访隐患.严禁工作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组织、支持和参与群众上访.8.坚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严禁不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擅自处置、决定村固定资产、村集体资源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9.坚持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发展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上.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以及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10.坚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严禁搞封建迷信、参与和纵容“达瓦宣教”、等非法宗教活动.村规民约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为弘扬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规范村民居民行为,进一步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各项规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文明富裕的新农村.2、爱国家、爱集体、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残扶弱,文明处事,礼貌待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争当文明村民.3、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森林管理法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禁止非法买卖土地,禁止乱砍乱伐林木,做到不违法占地,不违章建筑,不弃耕抛荒,坚持植树造林.4、严格执行婚姻法和计划生育国策,严禁非法婚姻,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不早婚早育,不计划外生育,不买卖、包办婚姻.5、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做到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不偷盗拐骗,不敲诈勒索.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树新风,破旧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喜事俭办、丧事俭办.7、尊老爱幼,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严禁遗弃、虐待老人和子女,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对不尽义务的,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8、爱护公物、自觉保护公共设施,不损坏、侵占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财产,损坏公物必须赔偿.9、爱清洁,讲卫生,绿化美化家园,保持良好的村容村貌,禁止乱倒垃圾、污物、废水.10、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11、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加强管理,保证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运营,保护农村集体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预防集体资产流失,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村级“三资”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二、村级“三资”具体内容一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等.具体为村集体办公场所及设施、村集体商用房屋、村办企业、及村集体其他资产.二资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交乡镇代管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三资源包括:集体所有者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者的其他自然资源.具体为村集体土地、林产、水面等其他资源.三、村级“三资”管理的主体村民委员会是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实行民主经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级要成立由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凡是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决定必须由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集体讨论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不能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运作、收益等应当接受村民代表民主监督.四、村级“三资”的经营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经营性资产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独资经营等方式经营,对实行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三农民集体所有者的土地,荒山、荒滩等按土地承包经营的有关制度执行.五、村级“三资”的监管由乡镇纪委、土地、农经站负责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乡镇纪委、土地、农经部门要把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入和使用等情况,纳入年度正常的财务检查和责任审计的内容.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村组集体经营收益情况、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村财政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依据中共中央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有效防止和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行村财镇管.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乡镇农经站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二、完善村级支出“一支笔”的规定,增强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度.1、凡涉及村级公务支出,一律使用财政局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入帐,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用途、由村会计签字证明、再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支出.2、涉及国家扶贫或专项资金向乡镇以上单位报帐支出的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审核、计账三分开责任制度.3、涉及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村支部和村委会及其班子成员一般不直接参与管理使用,但必须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等同国家扶贫资金或专款的办法管理.三、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乡镇农经站、财政所要保证上级拨付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村级自有资金使用渠道正常畅通.四、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村社干部或他人借用村级资金,更不允许将村级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五、取消村级招待费,凡涉及村级公务接待、招待支出,乡农经站一律不予核销.六、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领导干部行为,保持廉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党支部、村委班子、村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村干部的业务分工,落实好党廉工作职责,签订好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责任考核工作.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政策、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村的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勤政廉政;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二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群众利益;不准违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拉赞助;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或变相乱收费.三不准在村务活动中收受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吃请活动;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四不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或收支不记帐、私分公款.五不准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六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或承发包等重大村务活动;不准参与承包本村工程建设.七不准在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重大事项中违规谋取私利.八不准在民主选举中以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拉选票,进行非法组织活动.九遵守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精心整理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第一条?为促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特别是监督权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和谐建设,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级民主监督的内容第三条?凡是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当列为村级民主监督的内容。
村级民主监督主要包括: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
?第四条(一)村级民主选举情况监督内容包括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投票选举等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二)村级民主决策包括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村级重大事务和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是否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决策事项是否严格按决议执行。
?(三)民主管理情况监督内容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依法组织全体村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管理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民主理财制度开展理财活动;对群众提出的财务问题是否及时给予解答并整改纠正,以及财务管理中其他应监督的事项???(四)村务公开情况包括村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
监督内容包括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形式是否实用、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答复并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不包括: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民主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情况。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调整、撤换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一)督促村民委员会是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是否在公示栏公告,公告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告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有效,程序是否规范。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1.村务监督委员会民意征询制度1.1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大会和村民询问、质询大会,并提前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
1.2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形式。
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民意,使决策民主科学;重大决策执行中要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执行是否有偏差;重大决策执行完后,要积极听取村民的评议,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
对于日常村务事项,每季度至少征询一次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按事前、事中和事后随时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
1.3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
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时,要填写征询意见卡,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后发放村代表,由村民自己填写,也可由村民指定他人代填意见卡,可以签名,也可匿名。
1.4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意见和建议卡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填写书面建议书,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提交村委会。
1.5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委会接到书面建议书后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纳的及时反馈给村民;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纳或推后采纳的,要给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予采纳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委会予以督促,督促仍不结果的,应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1.6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一事一结”。
每次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卡到村委会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及资料,以备查阅。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工作双向通报制度2.1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将工作开展情况互相通报一次,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促进监督与被监督双方思想和认识的统一。
2.2上级发至村“两委”涉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内容的有关文件,必须及时发给村务监督委员会。
2.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重要工作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协调制度3.1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乡镇党委和纪委将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村首问负责制度
村首问负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办事单位、个人、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咨询等,第一个接触信函、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负有首次接待的责任,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制度适用范围:村级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不论被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要向来访(来电)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认真听取来访(来电)者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四、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一)对职责范围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依法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如何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所需材料;(二)对不属本职范围的事,但属本单位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引导到相应承办部门、办、站、所、中心,落实经办人员;(三)属于业务受理职责不明确(交叉业务)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意见,移交或协助、协调有关部门、办、站、所、中心予以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的具体地点、位置、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详细记录,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拖办或置之不理。
六、处罚措施(一)违反该制度的首问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单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
对群众投诉落实工作不力、社会反映较差,经调查核实的,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或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违反本制度的首问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还给予经济处罚,并与年度考核挂钩,一次年度内不得评优;二次扣发年度奖金10%-20%;三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扣发年度奖金,年度内不得晋级,其所在单位和部门不得评先,受到通报批评的,同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停岗培训;四次及以上的参照《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
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引言村居民质询会议是现代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之一。
质询会议制度的建立,表明了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是透明和公开的,并能够回应广大村民的关切和建议。
本篇文档将介绍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的各项规定及应遵守的原则。
会议目的村居民质询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村居民与村委会的沟通,推进村级事务的透明和公开,及时回应广大村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维护村级稳定和社会和谐。
会议时间和地点村居民质询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时间由村委会制定并告知各村民,每次会议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
会议地点在村委会所在地或村庄中心,如果场地不便,可以选择其他场地。
会议主持和记录村居民质询会议由村委会或其授权人员主持,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主持能力和谈话技巧,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会议记录由村委会或其授权人员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主要问题和村委会的答复等。
会议组成村居民质询会议由村委会委员、村民代表、村领导和在村投资企业代表组成。
村居民质询会议应该体现村民代表的代表性和公正性,并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
会议程序按照会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由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首先介绍与会人员,然后通报和宣读上一次会议的决议和回复进展情况。
接着,主持人请在场代表进行提问。
提问应当先规定问题的主题,然后详细描述问题的情况及原因,最后直接提出问题。
主持人也可以向村委会请示问题或相应的村委会领导回答问题。
问题的回答也应该详细、全面、准确、实事求是。
会议组成人员应当对各自的职责和问题作出合理的回答,并认真听取代表和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对不能回答的问题应给出说明。
会议记录和报告会议记录应当要求村委会及时处理问题,并在合理时间内向村民公开进展情况,并在下一次村居民质询会议前,向村民公布上一次会议的记录和处理进展情况。
原则1.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应当遵守和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2.村居民质询会议应当遵守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原则;3.村居民质询会议应当严格遵守会议规程和会议的最终结果。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精选6篇)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范文(精选6篇)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1 1、会议通报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重大情况需要讨论时,应及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
2、质询制度。
在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村两委会负责人应对近期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介绍,并接受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质询:对两委会、村干部在管理村务过程中过失行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质询。
3、述职测评制度。
每年至少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
4、责任追究制度。
在监督过程中,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不改正的.,可提请依法按程序予以罢免;对村级财务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审查;对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督促和监督;对其他村民监督委员会认为应当监督的事项,村两委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5、村民监督委员会报告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除接受乡镇指导管理外,还应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
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信任票达不到会议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2一、征询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事前要充分征询全体村(居)*见。
二、征询责任征询工作在支、村(居)、监三委的领导下,由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深入所联系户具体实施,确保征询无盲点、全覆盖。
三、征询方式征询*分为主题征询和无主题征询。
1、主题征询即支部、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提议的事项,向群众征询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作出提议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
本年度实施的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群众要求,根据群众意见加以改进。
2、无主题征询即不确定主题,由群众自愿提出急需实施的重大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重大事项和波及村民利益事项决策前,要充足听取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监委会可根据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出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议村委会进行听证,实行监督。
一、听证内容:1、决策前听证:凡属本辖区内关系村民切身利益旳重大事项。
2、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有疑义,并经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议,确需村委会做出阐明解释旳。
二、工作程序:1、重大事项决策前听证,由村委会拿出决策方案后实行听证。
2、监委会提出旳听证,由村委会召集听证会,并负责汇报听证事项,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接受查询。
3、听证后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处理决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4、监委会提出旳听证方案,假如村委会7日内没有合法理由不作出听证决定或解释,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
三、监督委员会旳属性1、监督委员会是一种村民自组组织,他在村党支部旳领导下和镇纪检监察室旳指导下,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
2、监督委员会必须发挥自己旳职能作用,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抵达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旳目旳。
四、监督委员会旳工作状况汇报1、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2、定期到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工作旳状况。
如发既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将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3、不掩盖村委旳有关违纪问题,不偏护违法犯罪活动。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将村民旳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委员会详细承担本村旳信息工作搜集,及时与村支部沟通,并作出有效答复。
6、村委会组员与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村务及财务与否按规定公开。
五、监委会职能1、对党旳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状况实行监督。
2、列席波及群众利益旳重要村务会议。
3、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帐凭证进行审核。
4、提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旳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提议,村委会须就详细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全乡村民询问质询工作总结【新版】
编号:_____全乡村民询问质询工作总结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4 页全乡村民询问质询工作总结一、加强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依托乡级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新农村建设主题教育、廉洁承诺教育、新任村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2.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
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对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3.切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积极开展乡干部“家访”等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二、制度先行,强化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好村民询问质询工作,对农村工作中涉及到的村级班子建设、发展党员、集体资产、承包管理、宅基地审批、惠农政策的落实、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各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直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认真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认真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2、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机制,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第 2 页共 4 页3、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实行农村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和包案制度。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督查,并视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四、强化农村基层监督管理。
1.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把农民群众关注的村级重要事务等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流程化管理,保证村级事务管理按照流程规范化运作。
2.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
积极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
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一、村民询问质询制度,通过村“两委”接待日和定期召开会议来实现。
二、村每月的5日和20日设为村民询问接待日,由村“两委”负责人在村部办公室解答日常工作中村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询问。
三、村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情民意沟通互动会,由村“两委”负责人解答村民群众的询问或质询。
四、村“两委”对村民的询问和质询要做好记录,村民询问质询的问题、解答的内容、村民群众满意与否都应如实记录,并让询问质询人签署意见和姓名。
五、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村接待日后的三日内由村“两委”负责整理出询问质询问题及其解答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或明白袋,予以公布。
六、对一时不能解答和处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并指定专人协调处理,限时解决。
村务质询工作总结
村务质询工作总结近年来,村务质询工作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实施。
村务质询是指村民代表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的一种制度化形式,通过质询会议、问卷调查等方式,让村民直接参与村务管理,促进村委会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决策。
在这一制度的推动下,我国农村地区的村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首先,村务质询工作促进了村委会的公开透明。
在过去,村委会的工作往往是由少数人决定,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了解甚少,甚至有些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产生了不信任的情绪。
而通过村务质询工作,村民可以直接了解村委会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对村委会的工作提出疑问和建议,村委会也要在质询会议上对村民的问题进行公开回答,这样就能够让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信任。
其次,村务质询工作促进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在过去,村民对村务管理往往是被动的,很少有机会直接参与到村务管理中。
而通过村务质询工作,村民可以直接向村委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可以通过质询会议直接参与到村委会的决策中,这样就能够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成为村务管理的主体,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
最后,村务质询工作提高了村民对村委会的满意度。
通过村务质询工作,村民可以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让村委会的工作更加符合村民的利益和需求,这样就能够提高村民对村委会的满意度,增强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感,从而更好地推动村务管理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村务质询工作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推广和实施,为村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让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促进了村委会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决策,提高了村民对村委会的满意度,是一种非常值得推广和发展的村务管理制度。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村务质询工作,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村民说事制度
村民说事制度村民说事制度是对于村里发生的各种事情进行记录、通报和处理的一种制度。
通过村民说事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到村民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首先,村民说事制度可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村民说事制度下,村民有权利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途径向村委会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村民委员会必须及时受理并解决。
这样一来,村民可以及时了解到村里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对于村里的发展和运作有更清晰的认识,能更好地参与到村庄的管理和决策中来。
其次,村民说事制度可以发挥村民监督管理的作用。
村民作为村级组织的依托,是村委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于村里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应有监督权。
村民说事制度可以让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村民有权随时向村委会反映问题,如果发现村委会工作不力,有问题,村民可以通过村民说事制度提出批评和建议,促使村委会及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再次,村民说事制度可以增进村民之间的沟通和相互了解。
通过村民说事制度,村民可以相互交流,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这样一来,村民之间可以互相借鉴和学习,共同进步。
村民说事制度可以为群众提供了一个发言的平台,也为村民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了村民之间的和谐和团结。
最后,村民说事制度可以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通过村民说事制度,村民的诉求得到及时解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增加了村民对村委会的满意度。
村民通过村民说事制度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村庄的管理和决策中来,提高了村民的参与度。
这种积极参与的态度能够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村民说事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村民说事制度,可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村民监督管理的作用,增进村民之间的沟通和相互了解,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只有建立健全村民说事制度,才能实现村庄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团结。
居民咨询接待服务制度
居民咨询接待服务制度
为确保****项目平稳、有序开展,及时、准确答复居民咨询事宜,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居民咨询接待服务制度》。
一、接待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居民咨询服务接待工作,确保居民满意,展现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接待人员要做到“四心”、“五不”和“五个一”。
即: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靠前一步、问候一声、帮办一事、送上一程、道别一声。
三、项目设专门接待室,接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配备桌、椅、饮用水等物品。
四、接待居民咨询服务由专人负责。
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接待人员要认真填写《居民咨询服务登记表》。
六、根据居民咨询内容,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答复,原则如下:
1、咨询事宜有明确规定的,要当场做出答复、解释。
2、咨询事宜情况需要核实确定的,24小时内完成核实、答复、解释工作。
3、咨询事宜情况复杂,不能马上答复的,4小时内向业主方汇报,48小时内向居民回复进展情况。
4、咨询事宜不属于本项目范围,应向居民耐心解释、说明。
****集团有限公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确保村民对村级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村民询问和质询制度如下:
一、询问和质询的主体:本村年满18岁依法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所有村民。
二、询问和质询的内容:本村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收益,各项重点工程财务计划、收益分配计划、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的购建过程、改建、扩建情况;现金、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使用情况;合作医疗、土地延包、扶贫救济、农村低保、粮食直补、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和涉农资金发放等。
三、询问和质询的程序
1、询问和质询的提出。
村民可以以口头、书面形式提出;可以具名或匿名提出;可以单独、联名或集体提出。
2、询问和质询的受理。
村“两委”对村民以各种形式提出的询问和质询要由村支部纪检委员等专人接待,负责进行记录、呈送、督办、回复,并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同时,可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方便村民询问和质询。
3、询问和质询的答复时限及形式。
对村民的询问和质
询,村“两委”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在10日内予以答复,对村民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询问和质询,村“两委”要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对具名询问和质询的,要对当事人进行当面答复。
每年3月15日和7月15日村务公开后,村民有疑问的,村委必须在10日内召开由全体村民参加的答疑会,给予集中答复。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