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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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1212全解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1212全解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V1.1)China Unicom(Version 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V)前言 (VII)1范围 (8)2规范性引用文件 (8)3缩略语和术语 (8)3.1缩略语 (8)3.2术语 (9)4建设需求 (9)5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 (10)5.1业务系统 (10)5.1.1业务接入层 (10)5.1.2业务能力层 (10)5.1.3网络接入层 (10)5.2业务管理系统 (10)6 VAC系统定位 (10)6.1 VAC总体系统定位 (11)6.2相关系统关系 (12)6.2.1 VAC与增值业务系统关系 (12)6.2.2 VAC与支撑系统关系 (12)6.2.2.1 PRM (13)6.2.2.2 CRM (14)6.2.2.3 Billing (15)6.2.2.4 OCS (15)6.2.2.5 客服 (16)6.2.2.6 电子渠道 (16)6.2.2.7 经营分析 (16)6.2.3 VAC与SCP/PDSCP关系 (16)6.2.4 VAC与CP/SP关系 (16)6.2.5 VAC与VASP的关系 (17)6.2.6总部VAC与分公司VAC的关系 (17)7系统建设布局要求 (17)8系统组网与设备构成 (17)8.1总部与分公司VAC互联 (17)8.1.1省分有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7)8.1.2省分无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8)8.2 VAC典型组网结构 (18)8.3 VAC设备构成 (19)9系统功能 (19)9.1用户信息管理 (19)9.1.2用户属性信息管理 (21)9.1.3用户伪码管理 (21)9.2定购关系管理 (21)9.3认证 (22)9.4鉴权 (23)9.5话单生成 (24)9.6一次批价 (24)9.7预付费实时计费 (25)9.8 CP/SP资料管理 (26)9.9业务系统配置 (26)9.10 WEB功能 (26)9.11系统统计与分析 (26)10系统接口 (27)10.1与BSS间的接口 (27)10.1.1与PRM间的接口 (27)10.1.2与CRM间的接口 (27)10.1.3与Billing间的接口 (29)10.1.4与OCS间的接口 (29)10.2与老BSS接口 (29)10.3与SCP/PDSCP的接口 (29)10.4与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29)10.5与SP间的接口 (29)10.6 与全网VAC间的接口 (30)10.7与网管系统间的接口 (30)11业务流程简述 (30)11.1业务定制 (30)11.1.1增值系统发起的定制 (30)11.1.2 BSS发起的定制 (31)11.2业务退定 (32)11.2.1增值系统发起的退定 (32)11.2.2 BSS发起的退定 (33)11.3定制业务使用 (34)11.3.1用户发起的定制业务 (34)11.3.2 SP下发到用户的定制业务使用 (35)11.4点播业务使用 (36)12漫游规则 (37)13系统管理 (37)13.1操作员管理 (37)13.2角色和权限管理 (37)13.3日志管理 (37)13.4数据备份 (38)13.5参数配置 (38)14设备要求 (38)14.2软件要求 (39)14.2.1应用软件要求 (39)14.2.2系统软件要求 (39)14.3系统安全 (39)14.3.1 系统可靠性 (39)14.3.2 信息安全 (40)14.3.3 存储、备份和容灾 (40)15系统性能要求 (41)16相关系统性能要求 (42)17 VAC对其他系统改造要求 (42)17.1 BSS (42)17.1.1 PRM (42)17.1.2 CRM (42)17.1.3 Billing (43)17.1.4 OCS (43)17.2增值系统 (43)17.2.1 SMSC (43)17.2.2 SPMS (43)17.2.3 SMG (43)17.2.4互通网关 (43)17.2.5 WAP (43)17.2.6彩信 (43)17.2.7炫铃 (44)17.2.8 IVR (44)17.2.9 EMP (44)17.3总部VASP (44)17.4省VASP (44)17.5 CP/SP (44)18其他系统过渡方案 (44)18.1 BSS (45)18.1.1 PRM (45)18.1.2 CRM (45)18.1.3 Billing (45)18.1.4 OCS (45)18.1.5 PDSCP (45)18.2增值系统 (45)18.2.1 SMSC (45)18.2.2 SMG (45)18.2.3互通网关 (45)18.2.4 SPMS (45)18.2.5 WAP (46)18.2.6彩信 (46)18.2.7炫铃 (46)18.2.9 EMP (46)18.3总部VASP (46)18.4 CP/SP (46)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ASP)接口测试规范(总册)V1.0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ASP)接口测试规范(总册)V1.0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ASP)接口测试规范(总册)(V0.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目次 (I)前言 (4)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 ASP)接口测试规范(总册)V1.0 (5)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缩略语 (5)4 测试环境 (6)4.1 测试结构 (6)4.2 测试环境设备 (6)4.3 测试的前提条件 (7)5 业务系统与CP/SP的接口测试方法 (7)5.1 Parlay X业务测试 (7)5.2 Parlay API业务测试 (7)5.3 WAP Pull业务测试 (7)5.3.1 后付费用户使用WAP业务 (7)6 业务管理系统与CP/SP的接口测试方法 (8)6.1 内容管理与SP/CP的接口 (8)6.1.1 内容上载接口 (8)6.1.2 内容测试结果通知 (9)6.1.3 内容状态:申请、测试、正常、停止等更新接口 (11)6.1.4 内容变更申请 (16)6.1.5 内容状态查看 (21)7 业务系统与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口测试方法 (22)7.1 逻辑控制中心和AAA的接口 (22)7.1.1 连接操作(Bind Operation) (22)7.1.2 去连接操作(Unbind Operation) (23)7.1.3 链路查询操作(HandSet Operation) (23)7.1.4 鉴权操作(CheckPrice Operation) (23)7.1.5 鉴权确认操作(CheckPriceCnfm Operation) (25)7.1.6 在线内容网关和AAA接口 (26)7.2 HTTP Proxy和AAA的接口 (28)7.3 逻辑控制中心和认证鉴权信息库的接口 (28)7.3.1 Web Service接口 (28)7.3.2 FTP接口 (29)7.4 各业务引擎和内容管理的接口 (29)7.4.1 内容新增功能 (29)7.4.2 内容删除功能 (31)7.4.3 内容变更功能 (32)7.4.4 用户使用内容功能 (34)7.5 各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的接口 (35)7.5.1 WAP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5)7.5.2 SMS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6)7.5.3 MMS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7)7.5.4 LCS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7)7.5.5 彩E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8)7.5.6 流媒体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8)7.5.7 PUSH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8)7.5.8 JA V A下载业务引擎和终端卡管理接口 (39)7.6 路由管理和全国配置信息管理模块的接口 (39)7.7 内容监控和内容管理的接口 (40)7.7.1 内容摘要传递接口 (40)7.7.2 内容同步接口 (40)7.7.3 过滤关键字信息同步接口 (41)7.7.4 过滤日志信息同步接口 (41)8 V ASP与BSS的接口测试方法 (41)8.1 SP信息同步接口 (41)8.1.1 新增SP信息 (42)8.1.2 修改SP信息 (42)8.1.3 删除SP信息 (43)8.1.4 文件接口 (43)8.2 业务信息同步接口 (44)8.2.1 新增业务信息 (44)8.2.2 修改业务信息 (44)8.2.3 删除业务信息 (45)8.2.4 文件接口 (45)8.3 产品信息同步接口 (46)8.3.1 新增产品信息 (46)8.3.2 修改产品信息 (46)8.3.3 删除产品信息 (47)8.3.4 文件接口 (47)8.4 内容信息同步接口 (48)8.4.1 新增内容信息 (48)8.4.2 修改内容信息 (48)8.4.3 删除内容信息 (49)8.4.4 文件接口 (50)8.5 订购关系同步接口 (50)8.5.1 BSS发起的订购关系 (50)8.5.2 V ASP发起的订购关系 (51)8.5.3 文件接口 (53)8.6 话单同步接口 (53)8.7 全网用户终端信息同步接口 (54)8.7.1 新增用户号码与终端信息对应关系 (54)8.7.2 修改用户号码与终端信息对应关系 (54)8.7.3 删除用户号码与终端信息对应关系 (55)8.7.4 用户号码与终端信息对应关系文件接口 (55)8.7.5 新增终端信息 (56)8.7.6 修改终端信息 (56)8.7.7 删除终端信息 (57)8.7.8 终端信息文件接口 (57)8.8 用户开户接口 (58)8.9 用户号段信息同步接口 (58)8.10 用户信息同步接口 (59)8.10.1 新建用户 (59)8.10.2 新建用户与NAI的关系 (59)8.10.3 解除用户与NAI关系 (60)8.10.4 新建IMSI与MDN关系 (60)8.10.5 解除IMSI与MDN关系 (61)8.10.6 换卡 (61)8.10.7 改号 (62)8.10.8 销户 (62)8.10.9 预约销户 (63)8.10.10 取消预约销户 (63)8.10.11 用户状态 (64)8.10.12 变更用户状态 (64)8.10.13 变更NAI状态 (65)8.10.14 变更用户类型 (65)8.10.15 文件接口 (66)前言本标准体系规定了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在网络中的位置、系统架构、组网结构、业务系统功能、业务管理功能、接口协议、设备规范、设备测试方法、接口测试方法等内容。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SP接口规范-1218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SP接口规范-1218

6中国联通VAC平台接口技术要求:VAC与SP接口规范(暂定名)(V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II)前言 (III)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定义与缩略语 (4)3.1 定义 (4)3.2 缩略语 (4)3.3 信息更新时机定义 (5)4 VAC和SP间的接口 (5)4.1 定购通知接口 (5)4.1.1 接口描述 (5)4.1.2 发起方系统 (5)4.1.3 接受方系统 (5)4.1.4 接口协议 (5)4.1.5 接口内容 (5)4.1.5.1 订购关系通知SP请求(OrderRelationUpdateNotifyReq) (5)4.1.5.2 订购关系通知SP响应(OrderRelationUpdateNotifyRsp) (6)4.2 定购关系同步接口 (6)4.2.1 接口描述 (6)4.2.2 发起方系统 (7)4.2.3 接受方系统 (7)4.2.4 接口协议 (7)4.2.5 接口内容 (7)4.2.5.1 请求文件头(定长) (7)4.2.5.2 文件体 (7)4.2.6 过渡阶段定制关系变更通知SP通用流程 (8)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是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的预期结构如下:《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技术体制》本标准将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市场需求,适时进行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技术要求:VAC平台与SP接口规范(V1.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联通VAC与SP之间的接口。

适用于联通、省分公司和厂家进行VAC和SP系统互联建设的研制、开发和实施,是中国联通VAC、SP接入规划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增值业务系统接口分册(V1.1)China Unicom(Version 1.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III)前言 (VIII)1 范围 (9)2 规范性引用文件 (9)3 缩略语和术语 (9)3.1 缩略语 (9)3.2 术语 (2)4 VAC和增值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2)4.1 实时鉴权计费接口 (2)4.1.1 接口描述 (2)4.1.2 Command ID (命令字)定义 (3)4.1.3 基本数据类型 (4)4.1.4 PDU 概述 (4)4.1.4.1 连接消息 (5)4.1.4.2 去连接消息 (6)4.1.4.3 链路握手消息 (6)4.1.4.4 鉴权批价 (6)4.1.4.5 鉴权批价确认 (12)4.1.4.6 流量计费消息 (13)4.2 统一配置接口 (16)4.2.1 接口描述 (16)4.2.2 S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3 SP能力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4 业务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5 业务能力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6 产品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7 订购关系FTP文件同步接口(WAP门户) (16)4.2.8 C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3 查询用户定购关系接口 (16)4.4 查询用户信息接口 (19)4.4.1 接口描述 (19)4.4.2 发起方系统 (19)4.4.3 接受方系统 (19)4.4.4 接口协议 (19)4.4.5 接口内容 (19)4.4.5.1 用户信息查询请求(UserIdRequest) (19)4.4.5.2 用户信息查询响应(UserInfoResponse) (19)4.4.5.3 用户信息结构 (20)4.5 用户信息同步接口 (20)4.5.1 接口方式 (20)4.5.2 文件目录 (20)4.5.3 文件格式 (21)4.6 用户号段同步接口 (21)4.6.1 接口描述 (21)4.6.2 接口协议 (21)4.6.3 接口内容 (21)4.7 测试用户同步接口 (21)4.7.1 接口描述 (21)4.7.2 接口协议 (22)4.7.3 接口内容 (2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可选参数标识定义 (2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数据类型定义 (25)附录 C (规范性附录)鉴权批价接口返回错误结果码定义 (27)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门户结果码定义 (30)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wsdl (31)增加注:(4)针对点对点彩信,业务代码、产品代码等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彩信中心按照以下规则填写后发起到vac的国内点对点彩信业务鉴权,彩信国际互通网关按照以下规则填写后发起到vac的国际彩信业务鉴权:CPID:不需要规定,不使用SPID :99999国际彩信业务代码: 32000001,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00 全国业务,0001 业务编号;国际彩信产品代码:3200000101国内点对点彩信代码:32xx0002,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xx 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2 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 32xx000201国内点到mail彩信代码:32xx0003,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xx 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3 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 32xx000301(5)针对业务代码等信息,增值系统、vac、业务支撑系统必须都是可配、可调的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038-中国联通在线计费(OCS)接口规范网管分册(20080815

038-中国联通在线计费(OCS)接口规范网管分册(20080815
IETFRFC2865:Remote Authentication Dial In User Service
IETF RFC 3588: Diameter Base Protocol
IETFRFC 4006:Diameter Credit-Control Application
3GPP 32.296:Online Charging System (OCS) applications and interfaces
本规范由以下规范文件共同组成: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技术体制》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技术规范》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业务规范》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数据模型规范》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测试规范》
本文件为《中国联通在线计费系统(OCS)接口规范》。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
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虚拟专用网
WAP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无线应用协议
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MIB
Management Information Base
4.2.
OCS从总体上可看作由两大平台组成:IT基础平台和业务平台。
IT基础平台,包括主机、网络、数据库(含内存数据库)、存储、备份、中间件等。
业务平台,包括OCS自身业务应用以及与周边系统的接口。
对两大平台采集的数据集包括配置、告警、性能、业务统计数据几个大类。
配置数据:系统平台中各监控对象的基本属性信息。

优质(业务管理)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BSS接口规范 优质

优质(业务管理)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BSS接口规范 优质

(业务管理)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BSS接口规范6中国联通VAC平台接口技术要求:VAC与BSS接口规范(暂定名)(V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V前言X1范围112规范性引用文件113定义与缩略语113.1定义113.2缩略语113.3系统边界123.4接口原则123.5接口约束123.6信息更新时机定义123.6.1CP/SP信息123.6.2业务/产品信息134VAC与PRM系统的接口要求134.1SP管理信息同步接口134.1.1接口描述134.1.2发起方系统134.1.3接收方系统134.1.4接口协议134.1.5接口内容134.1.5.1WebService接口134.1.5.2FTP接口144.2SP业务能力信息同步接口17 4.2.1接口描述174.2.2发起方系统174.2.3接收方系统174.2.4接口协议174.2.5接口内容184.2.5.1WebService接口184.2.5.2SP业务能力信息同步请求18 4.2.5.3业务能力签约结构194.2.5.4FTP接口234.3业务信息同步接口254.3.1接口描述254.3.2发起方系统254.3.3接收方系统254.3.4接口协议254.3.5接口内容264.3.5.1WebService接口264.3.5.2FTP接口285VAC与CRM系统的接口要求315.1产品信息同步接口315.1.1接口描述315.1.2发起方系统315.1.3接收方系统315.1.4接口协议315.1.5接口内容315.1.5.1WebService接口315.1.5.2FTP接口355.2用户开户接口(用户级业务能力)395.2.1接口描述395.2.2发起方系统395.2.3接收方系统395.2.4接口协议395.2.5接口内容405.2.5.1用户开户请求(UserRegistReq)405.2.5.2用户开户响应(UserRegistRsp)405.2.5.3UserRegistReq用户开户请求FTP接口41 5.3用户号段信息同步接口435.3.1接口描述435.3.2发起发系统435.3.3接收方系统435.3.4接口协议435.3.5接口内容435.3.5.1文件目录435.3.5.2文件命名435.3.5.3请求文件头(定长)43 5.3.5.4回执文件头(定长)44 5.3.5.5请求文件体445.3.5.6回执文件体(变长)45 5.4用户信息同步接口455.4.1Socket接口455.4.1.1发起方系统455.4.1.2接收方系统455.4.1.3接口方式455.4.1.4连接方式455.4.1.5包头流水号规则455.4.1.6消息定义465.4.1.7数据类型465.4.1.8消息头465.4.1.9消息体说明465.4.1.10Bind操作465.4.1.11Bind命令的语法475.4.1.12Bind_Resp应答的语法475.4.1.13Unbind操作475.4.1.14Unbind命令的语法475.4.1.15Unbind_Resp应答的语法475.4.1.16User_Info操作475.4.1.17User_Info语法475.4.1.18User_Info_Resp语法495.4.1.19链路检测包KeepAlive与KeepAlive_Resp50 5.4.2文件方案505.4.2.1文件目录505.4.2.2文件命名505.4.2.3文件格式515.5产品订购关系同步接口535.5.1概述535.5.2CRM发起的业务订购接口535.5.2.1接口描述535.5.2.2发起方系统535.5.2.3接收方系统535.5.2.4接口协议535.5.2.5接口内容545.5.3VAC发起的业务订购接口585.5.3.1接口描述585.5.3.2发起发系统585.5.3.3接收方系统585.5.3.4接口协议585.5.3.5接口内容585.6资费模型同步接口605.6.1接口描述605.6.2发起方系统605.6.3接收方系统605.6.4接口协议605.6.5接口内容605.6.5.1WebService接口605.6.5.2FTP接口615.7优惠规则模型同步接口675.7.1接口描述675.7.2发起方系统675.7.3接收方系统675.7.4接口协议675.7.5接口内容675.7.5.1WebService接口675.7.5.2FTP接口686VAC与billing系统的接口要求74 6.1业务话单同步接口746.1.1接口描述746.1.2发起方系统746.1.3接收方系统746.1.4接口协议746.1.5接口形式746.1.6详细约定746.1.6.1原始话单文件采集746.1.6.2核对机制746.1.6.3具体约定747VAC与OCS系统的接口要求78附录A(规范性附录)信息编码79A.1SP/CP企业代码(SPID:X1X2X3X4X5X6X7X8,X6X7X8三位预留)79A.2SP/CP归属地域(XXXXXYYY)79A.3SP接入码(accessNo:X1X2X3X4X5X6X7X8)80A.4SP状态(X)80A.5业务代码(ServiceID:X1X2X3X4X5X6X7X8X9X10,X9X10:预留)80A.6合作伙伴产品代码(ProductID: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81A.7业务类型代码(X1X2)81A.8业务状态编码(X)82A.9产品状态编码(X)82A.10计费单位(X)83A.11计费类型(X)83A.12费率描述代码(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X16X17X18X19X20)83A.13优惠描述代码(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X16X17X18X19X20)84 A.14定购渠道(X1X2)84A.15系统编码(X1X2X3)85A.16联通省分代码(X1X2X3)85A.17联通地市代码(X1X2X3)86A.18国家/地区编码(X1X2X3X4X5)95A.19SP接口URL规范97A.20文件类型(X1X2)98A.21SOAP消息错误代码表99A.22记录级错误代码定义(3位)101A.23文件级错误代码定义(3位)102A.24SP信用等级103A.25业务能力状态编码103A.26业务类别104附录B规范性附录CRM发起定购VAC返回给CRM错误码104附录C规范性附录用户状态编码106附录D规范性附录用户状态接口错误代码106附录E规范性附录WSDL文件107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是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的预期结构如下:《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技术体制》本标准将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市场需求,适时进行修改。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3G补充规范-0205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3G补充规范-0205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3G业务补充规范(V2.0)China Unicom(Version 2.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III)前言 (IV)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缩略语和术语 (1)4技术规范补充 (2)4.1 鉴权功能补充 (2)4.2 对相关系统要求 (2)4.2.1 对流媒体平台的要求 (2)4.2.2 对移动互联网门户的要求 (3)4.2.3 对PRM的要求 (3)4.2.4 对CRM的要求 (3)5业务规范补充 (4)5.1 移动流媒体业务平台 (4)5.1.1 系统概述 (4)5.1.2 业务流程 (4)5.1.2.1 用户使用定购类流媒体业务 (4)5.1.2.2 用户使用非定购类流媒体业务 (6)5.1.2.3 用户使用预览类免费流媒体业务 (7)5.2 IVVR平台 (8)5.2.1 系统概述 (8)5.2.2 业务流程 (8)5.3 VAC与视频分享平台 (9)5.3.1 系统概述 (9)5.3.2 业务流程 (10)5.3.2.1 用户上传视频分享增值类业务 (10)5.3.2.2 用户使用视频分享增值类业务 (10)5.4 移动互联网门户 (11)5.5 WEB网关 (11)5.6 音视频业务门户及运营平台 (13)5.7 手机搜索管理平台 (13)6接口规范补充 (15)6.1 VAC与BSS接口规范分册 (15)6.1.1 编码约束 (15)6.1.2 新增CP信息及控制信息同步接口 (15)6.1.2.1 接口描述 (15)6.1.2.2 发起方系统 (15)6.1.2.3 接收方系统 (15)6.1.2.4 接口协议 (15)6.1.2.5 接口内容 (15)6.1.3 用户信息同步接口补充 (20)6.1.4 资费模型同步接口补充 (23)6.1.5 附录A.14补充 (23)6.2 VAC与增值系统接口规范分册 (24)6.2.1 流量计费消息补充 (24)6.2.2 统一配置接口补充 (27)6.2.3 WAP门户查询用户信息接口补充 (27)6.2.4 新增C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28)6.2.5 新增VAC与移动互联网门户间测试用户同步接口 (28)6.2.5.1 接口描述 (28)6.2.5.2 接口协议 (28)6.2.5.3 接口内容 (28)6.2.6 新增用户信息同步接口 (30)6.2.6.1 接口方式 (30)6.2.6.2 文件目录 (30)6.2.6.3 文件命名 (30)6.2.6.4 文件格式 (30)6.2.7 新增用户号段同步接口 (33)6.2.7.1 接口描述 (33)6.2.7.2 接口协议 (33)6.2.7.3 接口内容 (33)6.2.8 附录B补充 (35)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
5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业务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
5.1.1业务接入层错误!未定义书签。
5.1.2业务能力层错误!未定义书签。
5.1.3网络接入层错误!未定义书签。
5.2业务管理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
6VAC系统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VAC总体系统定位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角色和权限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日志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数据备份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参数配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14设备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硬件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软件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1应用软件要求错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义书签。
14.2.2系统软件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9.1用户信息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1.1用户状态信息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1.2用户属性信息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1.3用户伪码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2定购关系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8CP/SP资料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9业务系统配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9.10WEB功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9.11系统统计与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系统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与BSS间的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1与PRM间的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2与CRM可的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3与Billing间的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4与OCS间的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16相关系统性能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SCP&PDSCP接口分册-1218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SCP&PDSCP接口分册-1218

G网智能网与VAC实时扣费接口规范(V 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目次 (I)修改记录 (I)前言 (1)G网智能网与VAC实时扣费接口规范(V1.1) (2)1范围 (2)2引用标准 (2)3缩略语 (2)4V AC实时计费系统组网 (3)5基于TCP/IP的协议 (3)5.1通信方式 (3)5.2通信初始化 (4)5.3通信过程 (4)5.4通信结束 (4)5.5网络故障 (4)5.6接收到非法命令或应答 (4)5.7序列号定义 (5)5.8序列号重复 (5)6V AC与SCP通信使用的实时接口协议 (6)6.1批价请求 (6)6.1.1描述 (6)6.1.1.1 批价请求消息参数(SM_ACC) (6)6.1.1.2 批价请求响应消息参数(SM_ACC_RESP) (8)6.1.1.3 错误处理 (8)6.2结果通知 (9)6.2.1描述 (9)6.2.1.1 结果通知消息参数(SM_FM) (9)6.2.1.2 结果通知响应消息参数(SM_FM_REP) (9)6.2.1.3 错误处理 (10)7通信协议 (10)7.1V AC与SCP之间的消息 (10)7.2消息定义 (10)7.2.1数据类型 (10)7.2.2消息头的格式 (11)7.2.3消息体的格式 (11)7.2.3.1 BIND消息 (11)7.2.3.2 BIND_RESP消息 (12)7.2.3.3 UNBIND消息 (12)7.2.3.4 UNBIND_RESP消息 (12)7.3命令标志数值定义 (12)7.4错误码定义 (13)附录A SOCKET连接 (15)修改记录前言本接口规范主要对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 VAC与SCP的实时扣费接口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

关于SP程序要调整的说明

关于SP程序要调整的说明

1、webservice接口程序修改
根据VAC最新规范,webservice接口中调整了一些字段,需要采用webservice接口的SP进行程序修改,各SP都改好后VAC才能启用新规范,具体修改方法请请参见<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SP接口规范-1212.doc>,我们计划于最晚2010年7月31日更新webservice接口,请大家务必在此之前做好程序开发工作,如大家都能提前开发完成,则可提前上线。

2、文件稽核接口调整
根据V AC最新规范,目前有增量稽核文件和全量稽核文件两种,文件名和目录与以前不同。

目前增量文件生成方式、生成时间、文件目录暂不变,我们计划2010年7月31日之前按最新规范部署文件接口,请各SP提前准备好程序。

因批量电话营销导入数据不再通过实时接口发送订购消息给SP,我们计划增量文件的生成时间进行调整,BSS每两小时传送增量文件给V AC,V AC每两小时传送增量文件给SP,请各SP增加对增量文件的查看频率,文件名、目录保持现状不变,7月31日前文件名、目录调整为新规范。

3、联通在信业务下行时业务代码修改
为了提高鉴权效率,计划对联通在信业务的下发字段内容进行调整,SP下行时,SGIP协议中的业务代码由原来的8位改成填写10位,请各SP提前修改程序,在订购关系表中保存10位的代码,计划在8月31日前进行调整,请各SP提前准备程序。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第一分册-公共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标准V3.0-正规版本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第一分册-公共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标准V3.0-正规版本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第一分册:公共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V3.0)China Unico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Value Added ServicePart One: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 Common ValueAdded Service(Version 3.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缩略语 (6)4 管理范围 (6)5 公共增值业务设备网管指标 (7)5.1 主机 (7)5.1.1 管理对象 (7)5.1.2 数据定义描述 (7)5.1.2.1 性能指标(KPI) (7)5.1.2.2 告警数据 (10)5.1.2.3 配置数据 (12)5.2 网络 (14)5.2.1 管理对象 (14)5.2.2 数据定义描述 (14)5.2.2.1 性能指标(KPI) (14)5.2.2.2 告警数据 (14)5.2.2.3 配置数据 (15)5.3 数据库 (16)5.3.1 管理对象 (16)5.3.2 数据定义描述 (16)5.3.2.1 性能指标(KPI) (16)5.3.2.2 告警数据 (20)5.3.2.3 配置数据 (21)5.4 存储(可选) (23)5.4.1 管理对象 (23)5.4.2 数据定义描述 (23)5.4.2.1 性能指标(KPI) (23)5.4.2.2 告警数据 (24)5.4.2.3 配置数据 (25)5.5 备份(可选) (26)5.5.1 管理对象 (26)5.5.2 数据定义描述 (26)5.5.2.1 性能指标(KPI) (26)5.5.2.2 告警数据 (26)5.5.2.3 配置数据 (26)6 告警与性能数据字段范围 (28)6.1 告警接口字段范围 (28)6.2 性能文件字段范围 (28)6.3 配置文件字段范围 (29)前言增值业务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进行业务创新、提升整体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对电信运营商的整体贡献不断增加。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1212解析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1212解析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V1.1)China Unicom(Version 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V)前言 (VI)1范围 (7)2规范性引用文件 (7)3缩略语和术语 (7)3.1缩略语 (7)3.2术语 (2)4建设需求 (2)5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 (3)5.1业务系统 (3)5.1.1业务接入层 (3)5.1.2业务能力层 (3)5.1.3网络接入层 (3)5.2业务管理系统 (3)6 VAC系统定位 (3)6.1 VAC总体系统定位 (4)6.2相关系统关系 (5)6.2.1 VAC与增值业务系统关系 (5)6.2.2 VAC与支撑系统关系 (5)6.2.2.1 PRM (6)6.2.2.2 CRM (7)6.2.2.3 Billing (8)6.2.2.4 OCS (8)6.2.2.5 客服 (9)6.2.2.6 电子渠道 (9)6.2.2.7 经营分析 (9)6.2.3 VAC与SCP/PDSCP关系 (9)6.2.4 VAC与CP/SP关系 (9)6.2.5 VAC与VASP的关系 (10)6.2.6总部VAC与分公司VAC的关系 (10)7系统建设布局要求 (10)8系统组网与设备构成 (10)8.1总部与分公司VAC互联 (10)8.1.1省分有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0)8.1.2省分无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1)8.2 VAC典型组网结构 (11)8.3 VAC设备构成 (12)9系统功能 (12)9.1用户信息管理 (12)9.1.2用户属性信息管理 (14)9.1.3用户伪码管理 (14)9.2定购关系管理 (14)9.3认证 (15)9.4鉴权 (15)9.5话单生成 (16)9.6一次批价 (17)9.7预付费实时计费 (18)9.8 CP/SP资料管理 (18)9.9业务系统配置 (19)9.10 WEB功能 (19)9.11系统统计与分析 (19)10系统接口 (19)10.1与BSS间的接口 (20)10.1.1与PRM间的接口 (20)10.1.2与CRM间的接口 (20)10.1.3与Billing间的接口 (22)10.1.4与OCS间的接口 (22)10.2与老BSS接口 (22)10.3与SCP/PDSCP的接口 (22)10.4与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22)10.5与SP间的接口 (22)10.6 与全网VAC间的接口 (23)10.7与网管系统间的接口 (23)11业务流程简述 (23)11.1业务定制 (23)11.1.1增值系统发起的定制 (23)11.1.2 BSS发起的定制 (24)11.2业务退定 (25)11.2.1增值系统发起的退定 (25)11.2.2 BSS发起的退定 (26)11.3定制业务使用 (27)11.3.1用户发起的定制业务 (27)11.3.2 SP下发到用户的定制业务使用 (28)11.4点播业务使用 (29)12漫游规则 (30)13系统管理 (30)13.1操作员管理 (30)13.2角色和权限管理 (30)13.3日志管理 (30)13.4数据备份 (31)13.5参数配置 (31)14设备要求 (31)14.2软件要求 (32)14.2.1应用软件要求 (32)14.2.2系统软件要求 (32)14.3系统安全 (32)14.3.1 系统可靠性 (32)14.3.2 信息安全 (33)14.3.3 存储、备份和容灾 (34)15系统性能要求 (34)16相关系统性能要求 (35)17 VAC对其他系统改造要求 (35)17.1 BSS (35)17.1.1 PRM (35)17.1.2 CRM (35)17.1.3 Billing (36)17.1.4 OCS (36)17.2增值系统 (36)17.2.1 SMSC (36)17.2.2 SPMS (36)17.2.3 SMG (36)17.2.4互通网关 (36)17.2.5 WAP (36)17.2.6彩信 (36)17.2.7炫铃 (37)17.2.8 IVR (37)17.2.9 EMP (37)17.3总部VASP (37)17.4省VASP (37)17.5 CP/SP (37)18其他系统过渡方案 (37)18.1 BSS (37)18.1.1 PRM (38)18.1.2 CRM (38)18.1.3 Billing (38)18.1.4 OCS (38)18.1.5 PDSCP (38)18.2增值系统 (38)18.2.1 SMSC (38)18.2.2 SMG (38)18.2.3互通网关 (38)18.2.4 SPMS (38)18.2.5 WAP (39)18.2.6彩信 (39)18.2.7炫铃 (39)18.2.9 EMP (39)18.3总部VASP (39)18.4 CP/SP (39)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VASP接口规范介绍

VASP接口规范介绍
VASP->BSS
Webservice,FTP
FTP
实时(Webservice), 24小时全量同步(FTP)
15分钟(FTP),
用户终端信息同步接口
用户开户接口 用户号段信息同步接口
VASP->BSS
BSS->VASP BSS->VASP
Webservice,FTP
Webservice FTP

信息改变时(WebService), 24小时全量同步(FTP)

接口描述

对于VASP发起的包月类的订购关系,由VASP向用 户二次确认后,发送给BSS。由BSS最终确认后再 返回给VASP。 VASP->BSS:用户号码、产品ID、SPID等 BSS->VASP:是否成功、订购ID、订购时间等 WebService

接口信息


接口协议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VASP与BSS的接口位置
联通、CP/SP应用/内容
业务系统
业务管理系统
新一代BSS 系统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界面分工

支撑系统负责:


SP管理、业务管理、产品管理、用户信息管理、定 购关系管理 SP门户、业务门户(Web)、运营商自服务门户 统计分析、计费、结算 统一的业务展现(WAP) 认证鉴权、话单生成 内容管理、终端/卡管理、统一配置信息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产品信息同步接口

接口描述

BSS负责产品管理,并将产品信息通过该接 口同步给VASP平台 产品ID、业务ID、SPID、产品状态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分册:语音类增值业务网关技术规范V3.0-正式版本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分册:语音类增值业务网关技术规范V3.0-正式版本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第三分册:语音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V3.0)China Unico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Value Added ServicePart Three: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 Voice ValueAdded Service(Version 3.0)目次前言 (V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缩略语 (4)4 语音短信系统应用管理 (5)4.1 管理对象描述 (5)4.2 关键业务点定义 (6)4.3 语音短信系统KPI定义描述 (6)4.3.1 前置交换机模块 (6)4.3.2 话音中继、SS7模块 (8)4.3.3 语音网关模块 (9)4.3.4 IVR(录音、放音设备)模块 (10)4.3.5 FTP服务器 (11)4.3.6 SGIP接口模块 (13)4.3.7 VMIP接口模块 (13)4.3.8 TTS模块(可选) (14)4.3.9 VXML模块(可选) (15)4.3.10 话务统计模块 (16)4.3.11 VAC接口模块 (18)4.3.12 中央音乐平台接口模块 (20)4.3.13 状态码(错误码)信息 (20)5 炫铃系统应用管理 (21)5.1 管理对象描述 (21)5.2 关键业务点定义 (22)5.3 炫铃系统KPI定义描述 (22)5.3.1 信令接口模块 (22)5.3.2 放音模块 (27)5.3.3 音源管理模块 (27)5.3.4 用户管理模块 (28)5.3.5 与中央音乐平台接口 (31)5.3.6 话单处理模块 (32)5.3.7 VAC接口模块 (33)5.3.8 告警 (34)5.3.9 状态码(错误码)信息 (35)5.4 附录1:各省炫铃业务系统编号 (36)5.5 附录2:与VAC接口错误码 (37)6 中央音乐平台(业务部分)应用管理 (37)6.1 管理对象描述 (37)6.2 关键业务点定义 (39)6.3 中央音乐平台KPI定义描述 (39)6.3.1 业务处理模块 (39)6.3.2 DLSC下载服务控制器模块 (41)6.3.3 音乐平台门户接口 (41)6.3.4 省炫铃平台接口 (43)6.3.5 CP/SP接口 (44)6.3.6 VAC接口模块 (45)6.3.7 在信网关接口 (47)6.3.8 10155平台接口 (48)6.3.9 彩信网关接口 (48)6.3.10 告警 (49)6.3.11 状态码(错误码)信息 (50)7 中央音乐平台(门户部分)应用管理 (51)7.1 管理对象描述 (51)7.2 关键业务点定义 (52)7.3 音乐门户系统KPI定义描述 (53)7.3.1 门户管理模块 (53)7.3.2 内容发布模块 (56)7.3.3 与VAC接口 (57)7.3.4 与10155平台接口 (58)7.3.5 与中央音乐平台接口 (59)7.3.6 与WEB/WAP网关接口 (62)7.3.7 告警 (62)7.3.8 状态码(错误码)信息 (63)8 视频炫铃系统应用管理 (64)8.1 管理范围 (64)8.2 关键业务点定义 (66)8.3 视频炫铃系统KPI定义描述 (66)8.3.1 信令接口模块 (66)8.3.2 放音模块 (72)8.3.3 音源管理模块 (73)8.3.4 用户管理模块 (73)8.3.5 与中央音乐平台接口性能 (76)8.3.6 VAC接口模块 (77)8.3.7 告警 (78)8.3.8 状态码(错误码)信息 (79)8.4 视频炫铃系统KQI定义描述 (80)8.4.1 放音模块相关分析 (80)8.4.2 与中央音乐平台接口分析 (80)8.4.3 与VAC接口模块相关业务分析 (80)8.5 附录1:视频炫铃业务系统编号 (80)8.6 附录2:告警列表 (82)8.6.1 华为 (82)9 116114电话导航平台 (83)9.1 管理范围 (83)9.1.1 电话导航平台典型逻辑组网 (83)9.1.2 系统接口 (84)9.1.3 综合网管系统与电话导航平台关系 (85)9.2 关键业务点定义 (85)9.3 联通电话导航平台KPI定义描述 (86)9.3.1 前置交换机模块 (86)9.3.2 CTI模块 (89)9.3.3 IVR放音模块 (91)9.3.4 码号查询模块 (91)9.3.5 通信助理模块 (92)9.3.6 与营帐系统的接口 (93)9.3.7 与短信网关的接口 (94)9.3.8 告警 (95)9.3.9 状态码(错误码)信息 (96)9.4 联通电话导航平台KQI定义描述 (97)9.4.1 呼叫质量分析 (97)9.4.2 放音质量分析 (97)9.4.3 查询响应分析 (97)9.5 附录: (98)9.5.1 告警码 (98)10 语音类业务关联指标 (105)10.1 语音类业务系统网络架构图 (105)10.2 中央音乐平台(业务)-总部在信网关 (105)10.3 中央音乐平台(业务)-省分炫铃 (106)10.4 中央音乐平台(业务)-音乐点送平台 (106)10.5 中央音乐平台(业务)-彩信网关 (107)10.6 中央音乐平台(业务)-中央音乐平台(门户) (107)10.7 中央音乐平台(门户)-wap/web网关 (108)前言增值业务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进行业务创新、提升整体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对电信运营商的整体贡献不断增加。

中国联通CPSP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CPSP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CP/SP接口规范微软(中国)有限公司2007年10月目录1 CP/SP业务定制/退定消息通知接口1.1 接口描述用于综合管理平台将用户定制/退定业务通知给相应的CP/SP。

当用户通过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管理平台上定制或者退定CP/SP的某一个业务时,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管理平台将准实时(10分钟)通知CP/SP的应用服务器该用户的定制或者退定信息。

其中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管理平台需要负责提供CP/SP在平台中的代码,以及CP/SP的各业务代码;CP/SP需要提供执行该接口功能的URL。

1.2 发起方总部综合管理平台1.3 接收方CP/SP业务系统1.4 接口方式HTTP POST1.5 接口内容本接口为POST消息,消息的格式为标准XML格式。

1.5.1 定制服务请求(综合管理平台发起):响应(CP/SP收到请求后的回应):1.5.2 退定服务请求(综合管理平台发起):响应(CP/SP收到请求后的回应):请求元素说明:1. cpcode value:表示CP/SP在中国联通VASP平台中的代码。

2. userid value:用户11位手机号码,如果加密,则为27位加密字符串。

3. encryptflag value:手机号码是否加密,取值’Y’或者’N’。

4. serviceid value:表示CP/SP在中国联通VASP平台中的业务代码。

5. Productid value:表示用户具体订购和退订的某一服务下的具体产品代码6. Ispack value:表示以上产品是否属于优惠套餐,取值’Y’或者’N’。

7. sub_type value:表示用户定制或者退定的是哪种计费方法,MONTH表示包月计费,PER_HIT表示按次计费,DAY表示包天计费,FREE表示免费。

8. orderdate value:表示定制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ss’,例如’2007-10-22 1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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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
接口规范
VAC与增值业务系统接口分册
(V1.1)
China Unicom
(Version 1.0)
中国联通公司发布
目次
修改记录 (IV)
前言 (X)
1 范围 (1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3 缩略语和术语 (13)
3.1 缩略语 (13)
3.2 术语 (14)
4 VAC和增值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16)
4.1 实时鉴权计费接口 (16)
4.1.1 接口描述 (16)
4.1.2 Command ID (命令字)定义 (18)
4.1.3 基本数据类型 (18)
4.1.4 PDU 概述 (19)
4.1.4.1 连接消息 (20)
4.1.4.2 去连接消息 (22)
4.1.4.3 链路握手消息 (22)
4.1.4.4 鉴权批价 (23)
4.1.4.5 鉴权批价确认 (33)
4.1.4.6 流量计费消息 (34)
4.2 统一配置接口 (39)
4.2.1 接口描述 (39)
4.2.2 S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41)
4.2.3 SP能力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41)
4.2.4 业务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41)
4.2.5 业务能力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6 产品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41)
4.2.7 订购关系FTP文件同步接口(WAP门户) (41)
4.2.8 C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41)
4.3 查询用户定购关系接口 (42)
4.4 查询用户信息接口 (46)
4.4.1 接口描述 (46)
4.4.2 发起方系统 (46)
4.4.3 接受方系统 (46)
4.4.4 接口协议 (47)
4.4.5 接口内容 (47)
4.4.5.1 用户信息查询请求(UserIdRequest) (47)
4.4.5.2 用户信息查询响应(UserInfoResponse) (47)
4.4.5.3 用户信息结构 (47)
4.5 用户信息同步接口 (49)
4.5.1 接口方式 (49)
4.5.2 文件目录 (49)
4.5.3 文件格式 (50)
4.6 用户号段同步接口 (51)
4.6.1 接口描述 (51)
4.6.2 接口协议 (51)
4.6.3 接口内容 (52)
4.7 测试用户同步接口 (52)
4.7.1 接口描述 (52)
4.7.2 接口协议 (53)
4.7.3 接口内容 (5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可选参数标识定义 (58)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数据类型定义 (59)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鉴权批价接口返回错误结果码定义 (64)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门户结果码定义 (68)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wsdl (70)
增加注:
(4)针对点对点彩信,业务代码、产品代码等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彩信中心按照以下规则填写后发起到vac的国内点对点彩信业务鉴权,彩信国际互通网关按照以下规则填写后发起到vac的国际彩信业务鉴权:
CPID:不需要规定,不使用
SPID :99999
国际彩信业务代码: 32000001,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00 全国业务,0001 业务编号;国际彩信产品代码:3200000101
国内点对点彩信代码:32xx0002,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xx 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2 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 32xx000201
国内点到mail彩信代码:32xx0003,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xx 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3 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 32xx000301
(5)针对业务代码等信息,增值系统、vac、业务支撑系统必须都是可配、可调的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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