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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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的依据
1.索赔证据的分类
(1)政治经济资料
(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
(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
2.普通索赔的证据组成
(1)招标文件及附件;
(2)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合同文件及变更文件、各种会议纪要;
(4)建筑定位放线验收单、基础验槽记录、钻探记录、轴线检查记录、回填土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开箱验收记录、水电及消防试验和试压记录等;
(2)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赔偿
当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缺陷责任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要求补偿所受的经济损失。如果承包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缺陷修补工作,业主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成本和利润由承包商负担。如果承包商自费修复,则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
(3)工期延期的索赔
工期延期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延长工期;二是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造成的损失。
1工期索赔
提出工期索赔,通常是基于下述原因:
a)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者相矛盾;
b)建设方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商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c)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d)不利的自然条件;
e)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f)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g)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工程;
h)业主末能按时提供现场;
i)业主违约;
j)业主风险;
k)不可抗力。
2延期产生的费用索赔
以上提出的工期索赔中,凡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业主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特殊反常天气,达到合同中特殊反常天气的约定条件,承包商可能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凡属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拖延工期,不仅应给承包商延长工期,还应给予费用补偿。
2.配合成本管理部、法务管理部对工程反索赔提供证据;
3.负责发出工程违约事件的违约通知;
4.负责主持工期和经济索赔的回复。
(二)成本管理部
1.负责核算施工单位索赔文件涉及索赔金额的核算及反索赔的金额核算;
(三)法务管理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
2.负责分析施工单位提供的索赔证据是否真实全面,是否有法律证明效力;
1业主盈利损失;
2由于工程拖期而引起的贷款利息的增加;
3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
4由于工程拖期不能使用,继续租住原建筑物或租用其他建筑物的租赁费;
数额通常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一般以每延误一日赔偿一定数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但若存在已经正式移交的工程则应当适当减少赔偿额)
索赔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一、目的
加强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索赔管理,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的所有工程项目。
三、术语和定义
索赔: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
3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指定的项目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费可在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如工程量增加很大,使承包商预期的收入增大,因工程量增加承包商并不增加任何固定成本,合同价应由双方讨论调整,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3)担保的索赔
1预付款担保反索赔——是业主向承包商的不按期归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行为进行索赔的一种方法。
2履约担保反索赔——是业主向承包商的不履行合同行为进行索赔的一种方法。
履约担保是承包商和担保方为了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做出的一种承诺,担保承包商按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施工。担保期限为工程竣工期或缺陷责任期满。有银行担保和担保公司担保种,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20%。
由于法规的变化导致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降低了成本,产生了超额利润,应重新调整合同价格,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5)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
在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商付款的合理证明时,业主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承包商未付给制定分包商的所有款项(扣除质保金)付给这个分包商,并应从应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6)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
如业主合理地终止承包商的合同,或者承包商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业主有权从承包商手中收回由新的承包商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7)保修期内的反索赔
工程保修期内,因承包商工程质量原因,出现承包商无偿保修情形,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维修,则业主可就另行雇佣他人的维修的费用以及承包商未在合理时间内维修所造成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2)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地上不可预见的情况、环境的改变或为了节约成本等,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外形、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任何此类变更,承包商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如果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变更单价或价格不合理或缺乏说服承包商的依据,则承包商有权就此向业主进行索赔。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测的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承包方必须花费更多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又包括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和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8)保留金的反索赔
保留金的数额一般为合同总价款的5%左右。保留金是从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下一笔合同价百分比的基金,由业主保留下来,一旦承包商违约就以其直接补偿业主的损失。保留金一般应在这个工程或规定的单项工程完工时退还保留金额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再退还剩余的50%。
(9)承包商未遵循监理工程师(ຫໍສະໝຸດ Baidu设方代表)指示的反索赔
(5)土方开挖前的现场情况、隐蔽工程掩盖前的情况、业主责任造成工程返工、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损坏等工程照片;
(6)记录了包括天气、施工人数、设备数量及使用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工程中的特殊事件、停水停电时间、工地临时性变动、会议及参加人员、材料设备的到场及检查情况、不正确纠正、返工范围、工程损坏等情况的施工日志;
承包商未能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应由其自费进行的缺陷补救工作,移走或者调换不合格的材料或重新做好的情形,业主也可以提出索赔。
(10)工程变更或者放弃时的反索赔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修改、变更合同进度计划,从而导致业主增加额外费用支出;由于承包商的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由于承包商不正当放弃工程等情况业主可以提出索赔。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六、支持
(一)《ZTGZ-GC-ZY003-BD001工程工期索赔通知单》
在承包商不正当放弃工程的情况下,衡量损失的标准是合同价格与业主此后完成工程的实际费用之间的差值,以及考虑此前业主已经支付给违约的承包商的款项和违约的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价值。
(11)不可抗力的反索赔
指对在不可抗力引发风险事件之前已经被监理工程师认定为不合格的工程费用,业主可以提出索赔。
2.承包方向发包方的索赔
(7)可以证明与某事件有关的时间、责任,可用于评价当事人对某事件的观点和态度的来往信件、函件;
(8)包括气温、湿度、降雨量、风力风向、暴风雪、冰雹等准确可靠的异常天气的气象资料
(9)包括后续设计图纸、修改设计图纸、设计中选用的标准设计、有关图集在内的所有的工程图纸以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记录了施工中地下障碍处理,工程局部尺寸或材料改换、增加或减少某项工程内容等情况的工程洽商记录,证明发包人提供的场地范围,水电接通位置、水准点、施工作业时间限定、施工道路制定等内容的工程通知资料;
(4)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
一项工程可能遇到各种意外的情况或由于工程变更而必须延长工期。但由于业主的原因(例如:该工程已经预售给买主,需按议定时间移交买主),坚持不给延期,迫使承包商采取赶工措施来完成工程,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即为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
(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
由于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承包商有权要求补偿损失,其数额是承包商在被终止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保函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结算的工程款,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
3.负责收集工程反索赔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
4.参与工程反索赔证据的收集,负责对收集的证据进行法律审核;

1.负责工程反索赔涉及财务损失的数据提交;

1.负责诸如交房滞后带来的财务损失的相关数据提交。
五、工作程序
(一)索赔内容
1. 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1)工期延误索赔
工期延误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给业主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赔偿。施工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用,通常按照业主在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为依据,业主在确定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一下几个因素:
(11)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保管、压港压站等有关凭证;
(12) 反映材料调价、运费提高、人工费标准提高、银行利率调升、新增加有关征税等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索赔证据的排序与体系
1.索赔证据的排列顺序
(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反索赔: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通过一定的程序防止或者反驳、反击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索赔请求,避免另一方当事人提起的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本作业指导中的反索赔主要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及反驳、反击承包商的索赔事件。
四、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
1.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文件,专业工程师对其真实、合理性签署专业意见,对索赔成立的文件转发成本管理部负责索赔金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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