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付管理作业指引(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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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物品移交清单
品名
规格
数量
用途
备注
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三
图纸类 工程名称
项目交付管理作业指引
编号:XCGL-LEVEL08-01 版号:A/0 页码:第 8 页 共 8 页
物业管理资料目录
施工图
竣工图
备注
合同类 合同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政府文件类 文件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其它资料类 资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附件四
工程名称: 内容:
项目交付管理作业指引
编号:XCGL-LEVEL08-01 版号:A/0 页码:第 9 页 共 8 页
移交问题汇总
移交范围:
工程开始时间: 工程移交时间:
项目部
营运公司/ 物业公司
质安部

பைடு நூலகம்


预算结部 成本管理组
其他参加 人员
1、目的 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后移交营运公司/物业公司管理的工作流程,保证实体工程及资料 等顺利移交。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集团所有新建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向营运公司/物业公司移交工作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交付分为两个部分即项目工程移交与结算定案移交。项目工程移交分为两种情况即 不完整移交与完整移交。 3.1.1 项目工程完整移交:指公司所开发的工程,通过质检验收后,并经营运公司/物业公司 确认达到可移交标准,转交给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过程。 3.1.2 项目不完整移交(含部分分批移交):指公司所开发的工程,通过规划与消防验收后, 由于营运公司/物业公司需提前交付使用的部分项目工程。 3.2 结算定案移交:指结算小组在完成施工完成后将结算定案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结算金 额、保修金金额、扣款明细及相关备注等)转交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进行存档、查阅及管理 的过程。(注:结算小组指由转交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预结算部及成本管理组、结算 小组组长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小组。) 4、工作职责 4.1 项目部 4.1.1 编写《项目工程完整移交目录》(附表一)及《项目工程物品移交清单》(附表二) 4.1.1.1 依据营运公司/物业公司提供的所需资料清单准备所有相关资料并在 15 天内完成相关 资料移交。 4.1.1.2 对于不完整移交工程,可根据营运公司/物业公司所需资料与物品予以移交。 4.1.2 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移交前的工作。 4.1.3 对于原有合同内工程未完成的内容,落实并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工程达 到移交的标准。 4.1.4 组织工程移交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4.1.5 负责对营运公司/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移交后的工作交底,组织相关施工单位对重要 设备的使用进行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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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表 附表 1《项目工程完整移交目录》 附表 2《项目工程物品移交清单》 附表 3《物业管理资料目录》 附表 4《移交问题汇总》 7.支持文件 7.1 项目竣工验收作业指引。 7.2 在建工程资料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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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部汇总营运公司/物业部及质安部提出的整改问题,形成《移交问题汇总》(附表四)。该 文件需项目部、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质安部三个部门负责人汇合签署并备案,项目部应在 一个月内组织相关施行单位进行整改。如整改完毕项目部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文给营运 公司/物业公司,并抄送给质安部,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在 7 天内复核并出具相关意见。 5.1.5.2 如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出具整改完成意见(该意见应是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签 署),则表明项目部完成整改。项目部将所有移交过程的相关文件整理后交集团档案档归档, 同时抄送给结算小组备案。 5.1.5.3 如项目部仍有未整改完成的情况分成以下几种处理: ① 遗留工程已无法整改交付予以结算扣减,项目部需向结算小组提交相关文件,结算小组 在结算完成后向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说明结算结案情况。 ② 遗留工程整改时间较长的,项目部将相关单位遗留问题的资料移交给营运公司/物业公 司,待完成后由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将整改结果报送结算小组。 5.1.6 若工程分批移交,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可依据移交需求提交资料清单。 5.2 按照公司规定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5.2.1 移交验收准备 5.2.1.1 项目部应在验收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并向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进行现场移交的说明 交底。 5.2.1.2 营运公司/物业公司根据移交工程部分的物业管理要求和业主使用要求进行整理,并 将整理意见书面反馈项目部。 5.2.1.3 项目部应协调各部门对营运公司/物业公司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 5.3 结算定案移交 5.3.1 结算小组在完成结算定案后,应将相关资料包括结算金额、保修金额及扣减明细等以 书面形式移交营运公司/物业公司。 5.3.2 结算小组在移交结算定案后 7 天内,应组织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召开专题会议,以便对 结算定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说明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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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修订状态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订记录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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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工程完整移交目录
工程范围
保修期开始时间
保修时限
施工单位联系人
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二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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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营运公司/物业公司 4.2.1 在接到项目部提交的移交目录和清单后,十五天内提交所需《物业管理资料目录》(附 表三)。4.2.2 工程移交后,安排相关人员进场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 4.2.2.1 如需部分分批移交,需提前 2 个月以文件形式知会项目部,提出所需资料及工程交付 范围。 4.2.3 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2.4 如对于完整移交工程的工程实体进行改造,需在提前 7 天通知项目部及质安部,以便 相关部门了解,为整体验收准备。 4.3 施工单位 4.3.1 对于验收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限定日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 工程质量达到移交验收标准,保证工程按计划移交。 4.3.2 在通过移交验收后,对工程实体进行清洁、封闭,整理和完善工程竣工资料,保证工 程移交的顺利进行。 4.3.3 配合项目部将工程实体移交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4.4 结算小组 4.4.1 结算小组应将与施工单位的结算定案内容向营运公司/物业公司进行说明、交底。 5.作业指引 5.1 制定工程移交目录和物品移交清单 5.1.1 根据公司节点计划安排,工程在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编制工程移交目录和物品 移交清单。 5.1.2 若工程分批移交,项目部应与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对移交部分工程进行 图纸确认与记录,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将对移交工程负责管理与维护。 5.1.3 工程剩余物品移交给营运公司/物业公司后,项目部将清单报备于行政部、预结算部, 公司有关部门可抽查或核查相关物品。 5.1.4 营运公司/物业公司提交资料需求清单给项目部。 5.1.5 项目部依据营运公司/物业公司提出的清单在 15 天内进行资料移交。 5.1.5.1 在移交完完整资料后的 15 天内,由项目部主持移交工程实体,必须由项目部、营运 公司/物业部、质安部、可列席参加为预结算部、成本管理组。在工程实体中移交中,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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