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利弊条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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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 混业把许多创新业务引入模糊的监管地带,监管模糊将引致 金融:
• 1、实业企业参与金融业一定程度上游离于监管之外
• 2、银行直接控制其他金融企业缺乏必要的防火墙 • 3、中信、光大投资实业过多,实业波动易给集团带来冲击
•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的目的是使所有的美 国人都能够获得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即客户可以在一家 金融企业内办理其所需要的金融交易,如储蓄、信贷、证 券、保险、信托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 综合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纯金融控股公司、英国为代表的 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 • 1.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主要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 管理,业务分别通过银行子公司经营。母公司可以有效调 控各部门间的利益冲突,防止风险在各部门扩散。不利的 是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 2.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和非银行子公司之间 有严格的法律界限,证券业务、保险业务是由银行的子公 司进行。这种方式更适于银行体系发达的地区。 • 3.全能银行。是在一个实体内部同时提供银行、证券和保 险等金融服务,并可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公司内部各部门共 享资源,增加信息资源流动性,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 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商业银行经营不受限制,还兼营 工商业务。《1933年银行法》实现了商业银行、投资银 行在机构、业务、人事上的分离。 •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 法案》,该法案首创“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法律概念。该 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既可以是商业银行,也 可以是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同时取消了这三类不同性质 的金融机构限制交叉持股的禁令。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 业经营比较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课程结业论文论文题目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分析课程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二级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业金融学班级 112020404 学生姓名陈建华学号11202990401 教师黄万才时间 2014.1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不能说其中一种模式占有绝对优势。

一国是选择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不仅涉及金融企业的管理经营体制,而且与一国政府的监管体制也关系重大,是由一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决定的。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来自证券业和保险业的挑战、商业银行自身的竞争、以及金融监管方式和力度的变化,迫使商业银行进行全方面调整,我国客观上也需要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以支持金融改革及金融业的平稳发展。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向一、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含义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或称银行业的专业化、证券业的专业化;所谓混业经营(全能经营)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混合经营,或正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与一体化经营。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一)分业经营模式英国、美国式分业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在理论上受“真实票据论”的影响。

该理论认为,应该根据负债的流动性,安排资产结构。

商业银行早起多为活期存款,流动性强,随时都有提存的可能。

因此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应集中于短期自偿性贷款,而且贷款一定要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以真实的商业票据做抵押,以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

根据这种理论,商业银行不宜发放长期贷款,消费贷款,更不能将银行资金用于债券、股票及食物资产等高风险、低流动性投资。

在实践上,美国的企业资本积累雄厚,因国内资本市场发达,企业融资相对容易,对银行依赖小,而美国实行分业经营和其他一些国家实行分业经营的直接动因是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它使大批从事证券投资的商业银行倒闭。

大多数国家长期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主要基于以下理论的和时间上的优势:1、实行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政府和中央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控制盒管理国家金融活动。

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管理纵横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03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孙昊康 江苏省南通中学 江苏南通 226001摘要:我国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之前,一直实施混业经营模式,1995年后,混业经营制度被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所取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部分学者提出要重新实施混业经营制度,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我国已有部分的混业经营试点如中信集团、广大集团等。

本文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起源、背景、优劣势分析入手,探讨我国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发展一、引言自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后,除了少数国家如德国外仍坚持全能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外,全球基本上放弃了混业经营而采用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

但进入七八十年代后,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和市场的活跃程度不断提高,传统的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发生了变化,资本市场的逐利性要求资本家开始投入到一些高回报率的行业,人们开始讨论分业经营制度的合理性,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在我国推行混业经营制度。

混业经营可以充分发挥资本的焦点效应,降低成本,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我国也试点进行了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

这充分表明了混业经营制度已经是我国发展的大趋势。

在此背景下,研究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可行性,也就成了论文选题的重要背景。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一)分业经营分业经营是指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覆盖的业务不相重合,各自独立经营。

比如商业银行不能参与实体企业的经营决策,不能持有实业企业的股权等,即任何类型的金融机构不能交叉经营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

(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相对于分业经营的一个概念。

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机构不再明确划分不同的具体业务,而都可以经营证券、保险、信托等。

混业经营模式主要由三种,即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英国的银行控股模式,美国的金融控股模式。

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思考

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思考

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思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成为企业经营模式的两种主要形式。

分业经营是指企业专注于某个特定领域,专业化经营,而混业经营则是企业在多个领域进行经营。

两种经营模式各有优劣,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本文将就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进行思考,并分析其利弊。

分业经营的优势在于专业化。

企业专注于某个领域,能够集中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专业化经营有助于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分业经营还可以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此外,分业经营还有利于企业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然而,分业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分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对某个特定领域过度依赖,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企业可能难以适应和转型。

另一方面,分业经营可能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

此外,分业经营还面临着行业壁垒和政策限制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相比之下,混业经营具有灵活性和多元化的优势。

企业可以在不同领域进行经营,分散风险,降低对某个特定领域的依赖。

混业经营还可以利用不同领域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此外,混业经营还可以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加收入来源,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然而,混业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混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资源分散,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企业在不同领域进行经营,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

另一方面,混业经营需要企业具备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混业经营还可能面临不同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问题,增加了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权衡。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及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及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发展已成趋势.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际金融业的竞争也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必须紧跟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步伐,将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需要。

如今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过于狭小,制约了盈利能力提高,限制它的竞争力。

加入WTO后,进入我国市场的外资银行中有一大部分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综合性的全能银行,它们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其本身经营的多元化带来的高抗风险能力,以及跨国公司内部的补偿机制带来的灵活策略.这给我国的银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因此,我国银行业应该寻求良好时机,打破分业限制,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2。

实行混业经营可以降低我国银行业的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约在百分之七十以上,这种情况必然使商业银行风险增大,效益下降,竞争能力受到限制。

而在混业经营条件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相互融合可以产生优势互补、连动效应,依靠业务交叉而创新的中间业务来实现多渠道获利,以此提高金融体系的整合度.同时,根据资产组合理论,实现金融资产的多元化,可有效地分散风险,使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趋于稳定.3.发展混业经营可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金融业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关键在于能否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高效、准确的服务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一方面,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可以为现代个体消费者提供一条龙的理财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并建立起长期的客户关系,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随着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它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元化。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对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分析和比较,总结了两种经营模式的特点和优缺点。

分业经营模式可以促进银行业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但缺乏灵活性;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增加银行的收益和风险控制能力,但容易导致业务复杂化和代价高昂的跨界扩张。

本文还提出了在实践中应该采取何种经营模式的建议,并分析了当前中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银行业、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专业化、收益、风险控制引言银行业作为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产业,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银行业也经历了大规模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银行业迅速发展,成为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各自的特点和优缺点,并就该如何选择经营模式提出建议,同时分析中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分业经营1.1 概念分业经营指一个银行只专注于一个或几个业务领域,如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更加专注、更加专业和便捷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1.2 特点(1)提升专业化水平专业化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这种经营模式能够使银行更专注于自己的业务领域,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2)风险控制比较容易银行的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分业经营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因为银行只关注自己专业领域内的业务,可以更好地把控风险。

(3)不利于跨界经营银行在选择分业经营模式之后,会缺乏跨界业务的支持,这对于银行要扩大市场而言不利。

(4)缺乏灵活性银行采用分业经营模式后,会限制其经营范围,缺乏灵活性。

同时,市场变化日新月异,银行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业务方向,往往会失去市场机会。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研究【摘要】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挑战及发展对策的研究,揭示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在实践中的种种困境和挑战。

在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向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历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挑战,发展对策,结论总结,展望未来,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全球经济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象愈发普遍。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商业银行在传统银行业务的基础上开始涉足更多领域,如证券、保险、信托等。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不仅拓展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渠道,也为金融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契机。

随着混业经营的不断推进,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

商业银行参与多元化业务可能导致风险集中,管理难度加大;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管体系不统一,可能存在监管套利等现象。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也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构成了挑战。

基于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的认识,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和提升商业银行经营能力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挑战和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及问题,探索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具体目的包括:1. 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揭示混业经营的背景和原因,为深入了解当前状况奠定基础。

2. 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进行全面剖析,包括混业经营模式、市场地位、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为后续问题分析提供依据。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

所谓金融业 混业 经营 是指银行 、 券 证 公司、保 险公 司、信托 公司等金融机 构在
业务上 相互融合 、渗透 与交叉 ,它突破 了 分业 经营业务模式的局限 ,借助金融创新 手段 不断丰富金融产品 内涵 ,提高金融市 场资金运用效率 , 为有 价值 的客户提供一 站式金融眼务奠定架构基础 。混业经营模 式源 自德 国全 能性 银行 ,其 后相 继被 美 国、欧洲大 陆和 日本 等国家金 融业效仿 , 并由此推动 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 险管理 的 发展 。随 着 金 融 监 管 制 度 不 断 完 善 ,风 险 管理技术 日益成 熟 , 金融混业 经营逐渐成 为现代 国际金 融业 发展 的主导趋 向。 金 融 业 究 竟 是 分 业 经 营 好 还 是 混 业 经 营好是一个世界性 问题 ,它 随着 经济的发 展变化而变化 。特别是人世五年 过渡期结 束 后 , 一 问题 更 加 迫 切 。 0 3 l 月 2 这 20年 2 7 日我国颁 布的新 ( ( 商业银行法 把商业 银 , 行 “ 得 从 事 信 托 投 资 和股 票 业 务 ,不 得 不 投资于非 自用不动产” 不得 向非银 行金 ,“ 融机 构和 企 业 投 资 ”条 款 ,修 改 为 :商 业 银行不得 向非银行金 融机构和 企业投 资 , 但是“ 国务 院另有规定的 除外 ” 给 中资银 动。三是危 害证 券市场发展 ,增 加证券市 。 场 风险 。银行为 了增加承销收 益或规避承 行 混业经 营预 留了空间 。
【 容 摘 要】 内
随 着金 融 监 管制 度 不 断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技 术 日益 成 熟 ,金 融 混 业 经 营 逐 渐 成 为现 代 国际 金 融 业 发展 的主 导
趋 向。本文介 绍 了国外 商业银 行混业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二)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市场竞争和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度的日益提高,是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推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和各类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国内外金融机构为求得市场先机和优势,必将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加强业务渗透和金融创新(如资产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等),进行大规模金融跨业并购。这些竞争举措,会模糊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分业界限,使分业经营名存实亡。尽管中资银行推行这些举措可能会因现行制度.的因素而被限制,但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实际推行的这些举措,同样会模糊金融业传统界限,导致分业经营制度的提前过时。
பைடு நூலகம்
三、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分业与混业的权衡将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目前,在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还不高的情况下,我们选择的自由度相对较大。但我们不能总是以封闭来规避风险,随着我国金融业“人世”承诺期限的到来,我们所能选择的将不再是分业模式或是混业模式,而是将采取何种模式进行混业的问题。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问题,我认为应考虑以下两个前提:第一,商业银行的保守性文化、官僚体制与勇于承担风脸、快速发展的投资银行是格格不入的,试图对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进行文化融合是不经济的,并且也是非理性的;第二,要充分估计到信息革命的影响。信息革命要求金融机构即使规模再大,也只是“食草恐龙”,无法抵挡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食肉恐龙”。因此,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我国金融混业的最优选择。因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集规模性与灵活性于一体,并能较好地结合信息革命,是金融混业经营的较高层次。
(一)其利分析:(1)降低银行风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截然分开会随着金融创新而产生“脱媒”现象,使银行市场缩小,经营困难,不利于银行风险分散。而参与证券业务可以实现银行多元化运作,扩大收益来源,降低经营风险,使银行和整个金融业更加稳定。(2)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混业经营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其竞争力。首先,多元化经营使银行能够及时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来调节自身的经营活动;其次,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客户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组合并为客户提供一条龙金融服务来发挥总体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最后,混业经营可使银行通过股权代理,建立稳定优质的基本用户群,有助于银行充分了解客户,从而实现真正的风险控制。(3)发挥金融机构动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中介职能,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增加资金来源,增加收益,更充分地发挥其信用中介的功能。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角色。

然而,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被鼓励或强制参与更多的金融业务,包括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指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兼营其他金融业务。

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探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益1.多元化经营:混业经营可以拓宽商业银行的经营领域,让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资金融通和存贷款业务。

通过兼营其他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提供更多样化、定制性更强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增加盈利能力。

2.降低风险:通过混业经营,商业银行可以在不同的金融业务中实现风险分散。

传统上,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在贷款违约或经济下行时,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而混业经营可以通过投资理财、证券经纪等业务,分散风险,降低对特定业务的依赖。

3.提高竞争力:混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能够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推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

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经营可以增加其在市场上的份额,并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弊端1.风险集聚:混业经营增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暴露。

由于不同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不同,商业银行可能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做到有效的风险控制。

一旦某一业务发生风险,可能会对整个机构产生显著影响。

2.资本不足:混业经营需要商业银行分配更多的资本来支持各项业务的发展,增加了其资本压力。

同时,不同金融业务的资本配置要求也有所不同,可能导致资本的不均衡分配。

3.监管难度加大:混业经营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和难度。

监管部门需要同时监管商业银行不同业务板块,包括存贷款、理财、证券、保险等。

这要求监管部门具备更高的监管水平和资源,确保各项业务合规运营。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商业银行还积极参与理财、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

混业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7-05 15:58 共578人浏览[大] [中] [小] 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院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以取代运行60多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 Steagall Act),从而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管理的局面,标志着金融业走向了混业经营时代。

二是中国加入 WTO达成协议,预告了短短几年过渡期后开放的中国金融市场将面临巨大挑战。

在现行的中国金融模式下,从分业制平稳走向混业制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一、中国金融模式存在之客观前提。

中国现行之金融制度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之金融制度的关系。

(一)金融体制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同。

欧美日等国的金融体制根植的土壤是市场经济。

中国金融体制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鲜明的过渡性,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和理论探索将贯穿于整个过渡时期。

(二)金融职能的努力目标不同。

金融系统执行的最基本职能是进行高效资源配置。

西方之分业意在完善金融职能,中国之分业旨在培育金融职能。

当然,如果中国金融变革的制度设计得当,则借自上而下的推动力,浓缩自然演进过程,在较短时间内实现金融系统的职能进步是很有可能的。

(三)金融产权的结构不同。

当存在交易费用时,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欧美各国金融体系分分合合演变的背景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础的市场制度。

竞争自发生长起一种有效率的金融制度和合约安排。

中国的金融体系则是在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中快速形成的,其产权结构严重畸形。

二、分业与混业之一般比较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形式,是各方面因素的利弊权衡。

考虑的基点是该形式能否更好地发挥金融业的整体效益,能否更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一)分业之优劣。

分业经营在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竖立起了一堵不可跨越的“防火墙”,使银行通过持有企业的股票从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也经历了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变革。

分业经营时期,各银行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在各自领域内开展业务;而混业经营时期,银行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多种业务。

本文将从银行业发展变迁的角度,探讨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问题,并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分业经营时期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中国银行业一直处于国家计划经济的体制下。

国家各类银行机构根据国家计划安排,承担着资金筹措、信贷发放、汇兑结算等各种职责,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在这个时期,银行机构的业务范围、资金来源、利润分配等都由国家统一规定,不允许进行跨界经营或自主创新。

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逐步放宽对银行业的管制,银行机构也逐渐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

然而,在这个时期,国家仍然对银行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了划分,实行了分业经营。

按照相关法规,各类银行机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经营职责,如商业银行主要从事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信托投资公司主要从事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务;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则从事证券和保险业务。

分业经营的优点在于可以保证各行各业的专业性,使银行机构在各自的领域内专注于开展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但随着市场需求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分业经营的弊端也逐渐显现。

二、混业经营的兴起从21世纪初,中国银行业开始逐步实行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机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市场的需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多种业务,如商业银行可以开展信托、基金等非传统业务,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也可以相互跨界经营。

混业经营的兴起,使银行机构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有利于拓宽业务范围,提高经营效益。

由于混业经营可以使银行机构在多个领域中开展业务,这种跨界经营也给银行机构带来了更大的市场需求和机遇,为银行机构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障碍及其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障碍及其对策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障碍及其对策文/徐文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障碍1、政策和法律上的障碍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及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现有金融法律的基本原则、内容以及法制形成与发展的机制、执法环境和程序等,不同程度上限制着混业经营的发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条所列举的业务都仅限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

2、现有的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障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产权制度等体制方面的缺陷,缺乏风险控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内控制度以及风险控制系统不健全,导致风险积累、扩大,甚至造成巨额损失。

各类金融犯罪的案件将时有发生。

3、混业经营风险上的障碍在分业体系中,金融市场被严格分割,市场风险也被严格锁定。

证券市场风险只能在一个较为有限的空间中传递。

但在混业经营体系中,银行经营业务和范围极大扩展,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混业经营将给银行带来更大的风险可能性。

4、系统性风险加大由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相关产品的价格变化与市场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因而隐含流动性风险、价格风险等。

更主要的是,由于金融资产的同质性和流动性,以上风险很可能会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快速地传递。

银行与资本市场的资金互动加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使风险更容易在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相互传播,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定,甚至引发全面的金融危机。

5、金融监管上的障碍一家金融机构所能从事的金融业务直接由归口的监管部门授予,混业经营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互相融合,一个案件不仅无法分辨属于哪类业务,更无法分辨是哪一类风险,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开监管、互不相干,人民银行也无法驾驭这三者之上,因此监管上就容易出现权责不分的地方,加之混业经营的风险是多元化和多方面的,假如无法建立一个有效健全的监管机制,就根本无法达到混业经营带来的监管要求,目前我国落后的监管体制严重阻碍了混业经营的发展。

商业银行的发展的现状根据现状说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利弊

商业银行的发展的现状根据现状说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利弊

商业银行的发展的现状|根据现状说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利弊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经营状况比较1、规模经济银行业的规模经济指的是在费用和投资水平既定的情况下,业务量水平越大,效率就越高,越有规模经济效应。

由于混业经营的规模和业务交叉的特性,混业经营往往能够产生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而分业经营在特定的业务和产品上也可以产生规模效应,因此在规模经济这个指标下,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各有其优势所在。

2、范围经济银行业的范围经济主要是对于混业经营来说的,指的是当不同的业务由一个金融机构提供时,这个金融机构可以在不同的业务间分摊成本,如果这个成本比由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产生的成本要低,就成为具有范围经济。

由于分业经营的专业性商业银行具有很多业务上的限制,很明显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比分业经营的专业性银行具有范围经济的优势。

然而虽然混业经营在范围经济上优先于分业经营,但是正是由于这个优势的存在也使得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存在非常复杂的管理协调问题,这无疑会增加银行的管理成本。

因此虽然在范围经济这个角度来看,混业经营在成本收益上比分业经营更有优势,但是由于混业经营所带来的管理成本的上升并不能得出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比分业经营的专业性银行更有成本优势的一般性的结论。

3、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优势混业经营比分业经营能够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这样就省去了公司及个人依赖多个金融机构的麻烦,也就是说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在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方面比专业性银行更具有吸引力,但是分业经营的专业性银行也以其在特定业务上的专业程度和经验吸引客户。

但是从现实来看,公司往往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会过分的依赖一家银行,而是与多家银行有业务往来,也就是说在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在提供金融服务上各有其优势。

4、替代风险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往往能够产生一些“大而不倒”的银行,在市场条件改变或者金融服务需求发生改变时,分业经营的专业性银行由于其业务上的限制使其比混业经营的全能型银行面临更大的替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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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利弊条件问题研究
1993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商业银行是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之初的主要参与者之一。1980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时规定>>,提出“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下达了<<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各家银行陆续以全资或参股形式开办了大量金融信托机构。1990年和199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银行在证券市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表现在资金、技术、人员和组织管理的支持。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企业证券的发行、代理买卖、和自营。
发展全能银行有助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改革的一大难点。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支持,重点在于为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全能银行可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掌握企业资产状况,调整结构,减少贷款损失,对银行和企业来讲都有利。
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到1999年7月中旬,上市公司总数已突破900家,市值达到2.8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必将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这必将造成商业银行资金分流,减缓信贷资产增长速度,并可能导致商业银行获利空间趋于缩小,风险增加。传统的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变成为必然。
根据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和我国国情,近期应在坚持分业经营的框架下,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中央银行要尽量减少对商业银行新业务的行政审批,主要通过制定新业务管理办法对金融秩序进行规范,要逐渐过渡到除央行规定不能做的业务以外,其余的业务都可以做。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的优势.从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其问题出发,论证了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模式的必然性,而且认为混业经营的具体模式宜采取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构建的设想及其有效监管方式.
但是在金融市场证券化融资快速发展的总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适应这一新形势,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国证券化融资工具品种目前发展缓慢,主要受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约束。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这一制度约束会逐渐发生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伴随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同时带来大量介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成熟金融产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金融监管当局很难监管。这种情况下,中资金融机构如果固守传统商业银行发展模式,其结果只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日益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要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它们也必须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地、循序渐进地利用各种证券化融资工具发展自己,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同时获得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双重利益,进而降低经营成本,以利于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70年代以来,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金融服务业正在迅速改变着自己的面貌。科技发展正在改写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的金融发展史:最先是资金余缺双方的直接借贷,其后由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将资金余缺双方联系起来,现在,借助证券化融资技术,资金余缺双方又可喜接见面了。过去间接融资一直是优于直接融资的,因为企业部门作为投资者,其储蓄来源是由分散的家庭部门提供,分散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直接融资成本很高,通过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大大下降,因而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直接金融服务,变得非常容易,直接融资成本大大下降,直接融资重新具有了优势。现在金融机构无论是资产业务还是负债业务,都可以通过无纸化证券运作。资金短缺方可以通过发行债务证券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资产所有者也可以以其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为保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向证券市场融资。债券侵蚀存款,共同基金侵蚀商业银行,证券化融资的发展,从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两方面挤压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使商业银行面临来自证券融资的强大竞争压力。证券化融资形式的出现,在相当大程度上取代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职能,传统商业银行存贷款融资方式大量被各种证券融资方式取代,银行信贷资产大量走向了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技术的发展,在一些国家已经相当大程度上改变了整个金融领域的面貌。美国金融学家BODIE指出,30年前美国银行操纵着美国金融资产的50%,今天只有25%了,并且还在继续萎缩。在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已被证券化,证券化资产类型已扩展到诸如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学生贷款、一般商业贷款等各个方面。商业银行"所做的就是裁员,这些人又被新的机构重新雇佣,比如共同基金,它不断发展,为家庭储蓄提供新的手段。"证券化融资工具的迅速发展,逐渐成为主流融资技术,使银行融资工具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之间的界限愈来愈模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业务愈来愈出现相互交叉,愈来愈相互融合,结果使分业经营的基础发生变化。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相互代理,渗透的特征愈来愈明显。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产生新的生产力,它是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是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社会分工关系)发展的基础,它或早或迟会改变一切。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证券化融资技术,正在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一种客观趋势,一种全球性的趋势。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步伐需要加快,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行为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谋求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发展全能银行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要求。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1) 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等);(2) 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局限于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等);(3)部分保险业务(限于代理保险业务);(4) 外汇业务;(5)国际银团贷款 。西方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1) 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等);(2)投资银行业务;(3)对工商企业持股;(4)证券经纪业务;(5)信托业务;(6)租赁业务;(7)保险业务;(8)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9)外汇业务;(10)国际银团贷款;(11)旅游和广告服务等。业务范围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并进一步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无力与西方全能银行相抗衡,甚至在国内金融市场上也难以应付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
资料搜集和实际调查的结果表明,中国实行分业经营的主要缘由,来自于1993年之前混业经营实践给金融体系带来的危害。自九十年代证券市场形成发展以来,银行体系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资金运用问题,即相当一部分银行通过其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将信贷资金和同业拆借资金挪用,投放到证券市场或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一系列不良影响,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泡沫经济,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助长混乱不当行为,影响银行信誉和形象。但造成危害的关键原因并不是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而是商业银行利用其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进行的信贷资金、同业拆借资金转移投机。
1992年下半年开始,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证券市场,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因而从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首先在1991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银行业与证券业实行分业管理”;随后,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5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此作了更具体而完备的规定。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一个国家或一个经济体实行分业制度还是混业制度,只是特定经济条件的权衡,且这种权衡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制度.这一制度稳定了市场,降低了金融风险,有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使得商业银行小而分散,业务单调,不利于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及进行业务拓展,实现规模效应.随着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客观上也需要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以支持金融改革及金融业的平稳发展.
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九五"期间,相继颁布《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确立了分业经营的体制框架。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针对当时金融秩序严重混乱和金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分业经营。文件起草时,并不是没有看到世界范围内已经出现了综合经营的现实和进一步的发展趋势,而是冷静分析了金融秩序混乱与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很大相关性,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那样去做。经过几年的实践,再回过头来看,证明当时中央决策是正确的。没有持续几年的分业经营,金融秩序到不了今天这个样子。即使在今天,坚持分业经营总体框架,仍然是需要的。因为基本国情仍然是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均不强,分业经营框架放得过宽,"防火墙"太低,风险将会很大。
发展全能银行有助于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比例过高,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例偏小。目前,从我国四他资产的比例为77: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有70%的投向了国有企业。显然,在当前国有企业尚未完全走出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令人担忧。由上文所述的全能银行的优势来看,改革商业银行发展全能银行必将对降低金融风险起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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