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民法_截然不同的法律类型
民法和刑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民法和刑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和刑法是两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共同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和公平正义,但在很多方面又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从调整对象和范围来看,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比如说,我们日常的买卖交易、租赁房屋、婚姻家庭中的各种关系等,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
而刑法所调整的则是犯罪和刑罚的关系,其针对的是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在法律原则方面,民法强调的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
以签订合同为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且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而刑法遵循的原则主要是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应的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则强调犯罪的轻重应当与所受刑罚的轻重相适应。
再看法律责任的性质和形式。
民法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恢复被侵害的权利。
常见的民事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比如,某人损坏了他人的财物,需要赔偿损失来弥补对方的财产损失。
而刑法中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
从法律规范的性质来讲,民法的规范大多是任意性规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比如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一些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而刑法的规范则主要是强制性规范,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来改变。
因为犯罪行为及其刑罚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容许个人随意变更。
在法律的适用上,民法具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除非有特别的规定,新的民法规定一般不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产生效力。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刑法和民法是法学领域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两者的本质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一、刑法和民法的定义与特点刑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惩罚违法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主要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及其构成要件、制定量刑标准等方式来实现对犯罪的预防、打击和惩罚。
民法是针对市民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其主要目的是调整公民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法主要规定了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合同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二、刑法与民法的区别1.目的不同:刑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和公民安全。
而民法的目的是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民个体之间的平等关系,促进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2.规范对象不同:刑法主要规范犯罪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事侵权行为,其主体对象是侵害社会利益的犯罪分子。
而民法则主要规范市民个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体对象是市民个体。
3.责任类型不同:刑法强调的是刑事责任,即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罚的制裁。
而民法则主要强调的是民事责任,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利益。
4.标准不同:刑法的主要标准是违法与否,即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标准。
而民法则更注重的是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
三、刑法与民法的联系尽管刑法和民法在目的、规范对象、责任类型、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两者也有许多联系:1.刑法与民法同属法律家族,均是法律的一部分,都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2.刑法和民法的制定都是为了调整和规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刑法和民法的适用范围相互交叉,一些行为既违反刑法又构成民事侵权。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概述:刑法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分别针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主体。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1. 定义和目的: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旨在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
它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民法是一种处理民事权利和关系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个人、家庭和财产的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
2. 法律主体:刑法主要关注的是以个人为对象的犯罪行为,例如谋杀、盗窃等,它规定了犯罪行为的行为标准和刑罚。
刑法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判决机关等。
民法主要涉及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益关系,例如合同、财产纠纷等。
民法的主体是个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3. 目的和手段:刑法通过制定明确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它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以实现还原正义的目的。
民法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则和合同来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
它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以实现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4. 适用范围:刑法适用范围较广泛,包括国家层面的犯罪行为,例如反叛、贩毒等,以及个人行为,例如故意伤害、盗窃等。
刑法适用于整个社会。
民法适用范围较为局限,主要适用于个人和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财产权益等民事事务。
民法适用于私人领域。
二、联系:1. 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刑法和民法都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框架的完整性。
两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作用,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2. 法律意识的培养:刑法和民法都对法律意识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刑法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让人们意识到违法的后果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民法通过规定合同、权益等法律规则,让人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
3. 保护社会和个人权益:刑法和民法目的不同,但都是为了保护社会和个人的权益。
刑法通过处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民法通过保护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而刑法和民法作为法律的两大主要分支,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目标。
刑法主要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规范和制裁,而民法则更侧重于调整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虽然二者在目标和范围上有所不同,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和互动。
首先,刑法和民法的区别在于其目标和范畴的不同。
刑法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规范和制裁来实现这一目标。
刑法所涉及的范畴包括刑事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等。
而民法则侧重于调整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民法所涉及的范畴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合同关系等。
其次,刑法和民法在法律主体和适用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刑法的法律主体是国家,通过刑法规范和制裁犯罪行为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而民法的法律主体则是个人和法人,通过民法来调整和保护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此外,刑法的适用程序通常是由司法机关进行,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而民法的适用程序则更多地依赖于个人的自愿和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然而,刑法和民法并非完全独立,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和互动。
首先,刑法和民法都是法律的一部分,都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国家的法律框架。
其次,刑法和民法在某些情况下也会相互影响和衔接。
例如,在刑事犯罪中,如果犯罪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损失,那么在刑事制裁之外,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追求损失的赔偿。
这就涉及到了刑法和民法的交叉适用。
此外,刑法和民法在某些领域也存在着交叉的规定和规范。
例如,刑法中对于合同诈骗的规定,既涉及到了犯罪行为的制裁,也涉及到了民法中对于合同的约束和保护。
这种交叉规定的存在,既反映了刑法和民法在某些问题上的联系,也体现了法律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刑法和民法作为法律的两大主要分支,虽然在目标和范畴上有所不同,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和互动。
刑法主要关注犯罪行为的规范和制裁,民法则侧重于个人之间的权益调整。
法律的分类及其作用
法律的分类及其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它们根据其不同的性质和目的,可以被分类为几个不同的类型。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分类及其作用。
第一类法律是刑法。
刑法是指一系列规定犯罪行为和处罚措施的法律。
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刑法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分类。
例如,谋杀、抢劫和偷窃等严重犯罪属于重罪,而恶意破坏他人财产和违反交通法规等较轻的犯罪则属于轻罪。
刑法的作用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来警示和约束其他人,以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
第二类法律是民法。
民法是指调整民事关系和维护公民权益的法律。
它规定了人们在财产、婚姻、继承和合同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可以根据其不同的领域来分类,包括物权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等。
民法的作用是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们在交易、婚姻和继承等方面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第三类法律是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权力和责任,并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行为的救济途径。
行政法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益,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遵守法律、公正无私。
第四类法律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它是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与宪法保持一致。
宪法的作用是确保政府的合法性、权力的合法行使,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最后,还有国际法。
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和国际组织行为的法律。
它通过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来规范国际行为。
国际法的作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并规范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
总结起来,法律根据其性质和目的可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和国际法。
这些不同的法律有着不同的作用,但共同的目标都是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通过合理的分类和有效的实施,法律为社会提供了一套有序、公正和稳定的规则,为人们的生活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法律的分类及其特点
法律的分类及其特点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统治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性规则。
根据其性质和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本文将介绍法律的分类以及每种分类的特点。
一、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人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公法的特点是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专属性。
公法对公民具有直接约束力,涉及国家机关的成立、组织和权力行使等方面。
私法是指调整私人与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私法的特点是具有私法性、自愿性和平等性。
私法一般是指导人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二、刑法与民法刑法是一种公法,规定了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者的刑罚和责任。
刑法的特点是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惩罚性。
刑法的目的是通过制裁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民法是一种私法,调整了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非刑事责任等。
民法的特点是具有私法性、自愿性和保护性。
民法的目的是协调和保护私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宪法与行政法、民事法、经济法、劳动法、民族法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组织和权力的行使等。
宪法的特点是具有特殊性、高于其他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性。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对国家、公民和组织具有普遍和直接约束力。
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专属性和执法性。
行政法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行政程序和行政责任等。
民事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法律体系。
民事法的特点是具有自愿性、平等性和民事性。
民事法主要规定了合同、权益、继承和侵权等方面的规范。
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特点是具有公法性和私法性。
经济法主要规定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和制度,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
劳动法的特点是具有保护性、平等性和协调性。
劳动法规定了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
民族法是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中的刑法与民法区别
法律体系中的刑法与民法区别在法律体系中,刑法和民法是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它们在适用范围、目的、适用对象、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区别。
本文将就刑法和民法在不同方面的区别展开讨论。
一、适用范围的区别刑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制定的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和惩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适用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并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和刑罚的裁决来维护社会正义。
民法则是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法的适用范围相对广泛,包括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各种民事法律分支,并通过对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维护个人和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目的和性质的区别刑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对犯罪行为的预防、惩治和改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而民法的目的则是保护个体之间的合法权益,调整和保护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从性质上讲,刑法属于公法范畴,它规范的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国家的权力为支配对象;而民法属于私法范畴,它调整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以自由意志为支配原则。
三、适用对象的区别刑法的适用对象是个人和法人,并针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如盗窃、杀人等,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而民法则主要适用于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之间的关系。
比如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物权法规定了个人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法律关系的区别在法律关系上,刑法是以国家(公诉机关)对个人(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为主,即公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为被告,进行刑事诉讼,最终形成刑事法律关系。
而民法则是以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为主,调整和维护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
总结起来,刑法和民法在适用范围、法律目的和性质、适用对象以及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刑法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约束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而民法则是为了调整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民法和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分别负责调整民事关系和刑事关系。
虽然两者在目的、适用范围和责任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它们又不可避免地有着一定的联系。
本文将探讨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民法的特点及作用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其目的是通过明确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
民法主要以解决民事纠纷为主,旨在保护个人和社会成员的权益,鼓励合同自由、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
民法主要适用于民事关系,如合同纠纷、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在处理民事纠纷时,民法通过清晰明确的规定,使得争议双方能进行交流和协商,避免过度干预,尊重自愿和平等原则。
二、刑法的特点及作用刑法是调整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其目的是通过制定法律规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刑法主要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为主,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与安全。
刑法适用于刑事关系,如谋杀、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
刑法通过构建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通过量刑等手段,使得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三、民法与刑法的区别1. 目的不同:民法旨在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刑法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2. 类型不同:民法主要涉及民事关系,刑法主要涉及刑事关系。
3. 责任形式不同:民法对违约行为采取违约责任或民事责任形式,而刑法对犯罪行为采取刑事责任形式。
4. 痕迹不同:刑法的处罚记录将留在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中,可能影响社会声誉和就业机会,而民事纠纷不会被列入个人信用档案。
四、民法与刑法的联系1. 相互影响:在实践中,民事纠纷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行为,两者相互影响。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可能涉嫌欺诈行为,引发刑事调查和追责。
2. 共同遵循法治原则:民法和刑法都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都遵循法治原则,确保公正、平等、公正和法律效力。
3. 共同体现社会价值观: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体现了法律体系的价值观,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刑法与民法的特点与区别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刑法与民法的特点与区别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是我国古代历史中的重要阶段,这个时期在经济、政治和法律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
其中,刑法和民法是这个时期的两个重要法律领域,二者的相互作用和区别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本文将就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刑法与民法的特点与区别进行阐述。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刑法的特点刑法是一种惩罚犯罪行为并恢复社会秩序的法律机制。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刑法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刑罚种类丰富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刑罚种类丰富,既有命案死罪,也有流放、鞭打、刻割等刑罚。
不同的刑罚适用于不同的犯罪行为,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刑法判决的要求越来越高。
2. 刑罚量刑公正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刑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量刑公正。
在这个时期,刑罚量刑主要以罪行的严重程度为准,判决过程趋于公正合理。
这种公正的判罚标准为后世学者提供了很多研究价值。
3. 刑事审判程序繁琐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刑罚量刑公正,但其审判程序却繁琐。
这主要是因为审判程序需要依据礼制规定和族谱等社会制度进行判决。
在这个时期,审判程序是一种相当缓慢且具有相当程度的仪式化程度的程序。
二、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民法的特点民法是一个以规范民事关系为目的的法律体系。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民法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1. 民商交易发达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大量的农民和工匠开始进入商业领域,商品经济得到发展。
这也促进了民法的形成和完善,从而出现了一系列的民事行为规范,例如信用保障、财产保护等。
2. 家庭地位权利得到保护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同样,家庭中的各个成员也被视为法律主体,对于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家庭财产的分配也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3. 劳动与疆界产权制度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封建制度已然形成,不少土地被分配给土地持有者,也就是贵族、官僚等先進戶。
由此也产生了相关的土地流转问题,为此便诞生了劳动与疆界产权制度,该制度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农民与子女的利益。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民法与刑法是法律制度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在法律适用的对象、目的和效果上存在着基本区别。
民法主要规范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保护个人的权益,而刑法则主要规范社会公共秩序,保护社会的利益与安全。
一、法律适用的对象民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即指具有生命的个体,而法人则是指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或单位,如公司、社团等。
民法通过对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进行界定,确保社会成员在合同、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护。
刑法的适用对象则主要是自然人,也就是普通的个体,而不包括法人。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保护社会的法律秩序。
二、法律的目的民法的目的在于维护个人之间的平等与自由。
它通过建立合同法、物权法等来保护个人在财产、婚姻、劳动等方面的权益,确保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和合作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刑法的目的则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法律的效果在法律效果方面,民法主要具有私法性质,即民事主体可以自行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刑法则具有公法性质,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将受到国家机关的追究和处罚。
刑法的效果是通过国家的力量来保护社会的法律秩序,而不是个人行为主体自行维权。
总结起来,民法与刑法在法律适用对象、法律目的和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着基本的区别。
民法主要关注于保护个体的权益,维护个人之间的平等自由;而刑法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惩罚违法犯罪行为。
这两个法律分支各自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共同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了社会的正常运行。
浅析民法与刑法之间的交错
浅析民法与刑法之间的交错民法与刑法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法律学科,分别涉及民事关系和刑事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这两个法律学科有时会出现交错现象,即刑法和民法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会同时适用,这就需要对两者之间的交错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我们来看一下民法和刑法的基本概念和适用领域。
民法是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主要涉及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其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民事权益,调整私人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而刑法则是关于罪与刑的规范,主要涉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一般情况下,民法和刑法各自独立运行,适用于不同的法律问题。
在实际情况中,两者之间有时会出现交错现象。
这主要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一件事实既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这就需要同时适用民法和刑法的规定。
一名公民在驾驶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这既涉及赔偿责任(民事侵权),也涉及刑事责任(交通肇事)。
又如,一名公民故意伤害他人,既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和刑法之间的交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在规范目的上的交错。
民法和刑法的规范目的有所不同,但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交叉,即既涉及保护民事权益,又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既需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就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同时适用民法和刑法的规定,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惩处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与刑法之间的交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主要表现在规范目的、责任认定、程序处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
在处理这种交错现象时,需要综合运用民法和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未来的法治建设中,需要加强对民法与刑法之间交错现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提高司法人员和公民对此类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和处理民法与刑法之间的交错现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进步。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编写者:编程老师一、引言刑法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在法理、对象和宗旨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与联系。
本文旨在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从而更好地理解这两个领域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区别1. 法律对象刑法主要关注的是对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规制,其法律对象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
而民法则关注的是私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其法律对象是个人、家庭、组织等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行为。
2. 法律目的刑法的目的是通过苛刻的制裁措施,以预防和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民法的目的是保护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3. 法律性质刑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其规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性质。
犯罪行为违反刑法的规定将会受到国家的制裁。
而民法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法律,其规定鼓励公民自主行使权利和自由,但同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提供了合适的救济方式。
4. 法律条文刑法和民法的法律条文体系各自独立,分别由刑法典和民法典来规范。
刑法典主要包含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定义、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以及刑法司法实践的程序和原则。
民法典则包含了对民事行为、合同、侵权和家庭等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制。
三、联系1. 目标一致: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益虽然刑法和民法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它们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通过制裁犯罪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而民法则通过调整和保障私人权益来促进社会稳定。
2. 影响相互:刑法决定民法的适用刑法和民法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的影响。
刑法的规范对民事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某些恶意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损害赔偿方面。
通过刑法的制裁,可以预防和解决某些家庭、合同等私人法律纠纷。
3. 法律原则交互:法无禁止即允许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和民法中都存在一系列的法律原则,部分原则在两个领域中有着交互的适用。
例如,民法中的法无禁止即允许原则强调法律对民事行为的规定要确保明确与全面,这与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法的发展与分类
法的发展与分类
法律是指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规则的总称,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品,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在不断的演进和分类。
法律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夏、商、周时期,当时的法律
大都以礼法为主,逐渐演化成为由王公贵族颁布的法律法规。
随着社
会的进步,法律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家庭、财产、租赁、劳动关系、税法等等。
现代法律的发展正日益趋于完善和专业化,国家法律体系逐渐完备。
法律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其中比较常见的有
以下几种:
1.刑法:刑法是国家对于犯罪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它规定了犯罪的种类和对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刑罚。
2.民法:民法是对于民事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
它规定了人们在财产转移、人身关系和
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它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和行政事业
单位的权力、义务及其行使方式和范围。
4.商法:商法是对于商事活动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包括公司法、商标法、专利法等。
它规定了商业活动中的交易、合同、公司等法律关系。
5.国际法:国际法是各国之间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国际法对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进行了规范。
当然,以上只是对法律的分类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实际上法律的分类还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标准,所涉及到的法律范畴也会不同。
法律的发展和分类,为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和联系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和联系法律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管理工具,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在法律体系中,刑法和民法是两个基本的法律领域,它们在调整社会关系和解决纠纷方面起着不同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和联系。
一、刑法的概念和特点刑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主要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和量刑的原则等内容。
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社会利益的安全。
刑法的主体是国家,其制定和适用都由国家来负责。
刑法具有以下特点:1. 强制性:刑法通过法定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具体的禁止,并且规定了违法者需要承担的刑罚责任,具有强制效力。
2. 特殊性:刑法针对的是严重侵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不直接涉及。
3. 公共性:刑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到整个社会,其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预防,保护公共秩序。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点民法是调整个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学科。
其主要任务是规范个人及其行为主体的行为,保护个人的自由、财产、人身权益等权益。
民法主要以平等自愿原则为基础,注重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民法具有以下特点:1. 自愿性:民法关注的是个人之间自愿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主体行为是基于自由、平等原则的。
2. 私法性:民法主要关注民事关系,以维护个人、家庭和组织之间的平等关系和权益。
3. 补偿性:对于违背合同义务、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民法注重以赔偿为主要方式进行处理。
三、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刑法和民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 对象不同:刑法主要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构成和刑罚,针对的是侵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而民法主要关注的是民事关系,涉及个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2. 目的不同:刑法主要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民法的目的是调整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利益。
3. 实施主体不同:刑法的实施主体是国家,由国家机关进行适用与实施。
刑法与民法从法律适用角度比较两大法律领域
刑法与民法从法律适用角度比较两大法律领域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涵盖了众多领域,其中两大重要的法律领域分别为刑法与民法。
这两个领域的法律适用角度有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从法律适用的对象、适用的原则、以及适用的程序等方面对刑法与民法进行比较。
一、法律适用的对象刑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针对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即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的主体。
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追究的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行为人,对于一般公民而言,只有在违反刑法规定的情况下才会面临刑事责任。
而民法的适用对象则是广泛而全面的,包含了各个领域的民事关系参与者。
民法规定了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法人之间的各类关系,如财产关系、合同关系、婚姻关系等。
民法的适用对象范围广泛,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即使一般公民没有涉及刑法违反行为,也会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民事关系,并需要根据相关民法规定行事。
二、法律适用的原则刑法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和适用法定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刑事犯罪行为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不可凭借个人意识随意定性和处罚。
适用法定原则要求刑法适用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不得违背或超出法律的范围。
刑法适用的原则确保了刑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了公民的权益。
而民法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契约自由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
契约自由原则强调民事交往双方的平等地位,任何人都有权通过自愿合同订立来达到目标。
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协议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且平等地参与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
三、法律适用的程序刑法的适用程序一般经历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四个阶段。
在犯罪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勘察案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
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等程序,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进行犯罪判决或宣告不罚。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文明社会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规范,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刑法与民法两大分支。
刑法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
一、定义及目的的不同刑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用于规范社会成员之间行为的法律规定。
刑法是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的体系,其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惩罚违反法律的行为,并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而民法是调整个体之间关系和维护个体权益的法律规定。
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体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民法更侧重于维护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平等权益,法律主要通过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的不同刑法一般适用于犯罪行为,即在法律规定下,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刑法对于涉及人身伤害、财产侵犯、危害国家利益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具体的定性和定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而民法涵盖的范围更广,适用于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系、婚姻关系、财产权益、知识产权等,旨在确保公民之间的交往和合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法律规制手段的不同刑法以刑罚为核心手段,主要通过惩罚措施对犯罪行为进行制约和打击。
刑事法律的特点是侧重于罪责追究和公共权力的实施,刑罚种类繁多,包括监禁、罚款、剥夺政治权利等,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正义。
民法主要通过民事责任的认定和权益救济来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
民法体系注重充分重视合同自由原则,强调契约精神和合同履行责任。
对于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等民事事项,民法主张通过损害赔偿、返还义务等方式进行救济,以实现民事关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司法管辖机构的不同刑法的执行和刑罚的裁定由刑事司法机关负责,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
这些机关负责犯罪调查、公安管理、起诉、审判等职责,确保刑法的实施和公正。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民法与刑法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它们在内容和目的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针对民法和刑法的基本区别展开讨论。
一、定义和内容民法和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和内容有着显著区别。
1.1 民法民法是以调整个人、法人与其它个人、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为主要目的的法律分支。
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关系、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民法的核心原则是保护个人权益,强调个人自由和平等的原则。
1.2 刑法刑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刑法规范了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类型、构成要件、刑罚种类等。
刑法的核心原则是罪责刑相适应,重点在于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社会责任的承担。
二、目的和效果民法和刑法在目的和效果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2.1 民法民法的目的是调整和保护个人的权益,同时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它通过建立和平衡个人间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民法的效果在于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并通过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2.2 刑法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它通过界定犯罪行为和刑罚,起到制约和威慑犯罪的作用。
刑法的效果在于打击犯罪行为,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互动关系与侧重点民法和刑法在互动关系和侧重点上也存在着区别。
3.1 互动关系民法和刑法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法律体系,而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关系。
在一些违法行为中,可能既涉及到民事责任,也涉及到刑事责任。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可能既触犯了刑法,也会引起民事赔偿的责任。
3.2 侧重点民法注重解决个人间的权益冲突,以私权为核心;而刑法则注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以公权为核心。
民法主要侧重于保护个人权益的实现,调整个人间的关系;刑法则主要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对犯罪者的惩罚,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目的。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一、引言刑法和民法是法律系统中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功能。
本文将探讨刑法和民法在定义、适用对象、目的以及司法程序等方面的区别,并分析二者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联系。
二、定义和适用对象的区别刑法主要是国家对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一种法律分支。
它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以保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利益。
刑法适用于那些犯罪行为的主体,包括个人和组织单位。
相比之下,民法是调整个体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民法主要关注私人权益的保护和调节,其范围包括合同、财产、婚姻家庭等领域。
民法适用于个人和法人等民事主体,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目的和功能的区别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并通过对犯罪行为主体进行惩罚,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和制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而民法的目的则是维护个体之间的私人权益,调整他们之间的民事关系。
民法通过规范合同、财产、婚姻家庭等领域的行为,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
四、刑民法在司法程序中的区别与联系刑法和民法在司法程序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刑法的司法程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确保公正、公平地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和量刑。
相反,民法的司法程序相对简单,注重民事纠纷的解决。
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几个阶段,旨在通过法庭的调解、仲裁以及裁判,解决个体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
刑法和民法在司法程序上存在一定的联系。
例如,在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中,如果导致了民事纠纷,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时,刑法和民法的司法程序将相互关联,通过适当的调解和判决,同时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和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五、结论综上所述,刑法和民法在定义、适用对象、目的以及司法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刑法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而以犯罪行为为切入点进行制裁;民法则更侧重于调整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保护私人权益。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民法与刑法的区别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一、概述民法与刑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用以调节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
虽然二者都属于法律领域,但在对象、目的和实施方法上存在着显著区别。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一、定义与范畴;二、主要内容;三、适用对象和追求目标。
二、定义与范畴1. 民法民法是以保护公民个人权益和财产权益为核心的法律分支,主要调整私人间的平等自愿行为。
它规定了市场经济中合同、权利义务等私人关系,并规范了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非政府组织的相互关系。
2. 刑法刑法是国家为了惩罚犯罪行为并维护社会安全秩序所制定的法律规章。
它针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并设立刑事责任和处罚。
刑法旨在保护公共利益,使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并防止其他人再次犯罪。
三、主要内容1. 民法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权益、财产权益、家庭法等私人关系。
个人权益涉及自身的尊严、姓名、健康、荣誉等方面,而财产权益则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关的租赁、转让和抵押等权利。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婚姻、继承、遗嘱等家庭关系。
2. 刑法刑法主要规定了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犯罪行为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类型,例如故意杀人、盗窃、诈骗等行为。
根据不同程度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刑罚措施。
四、适用对象和追求目标1. 民法民法适用于私人间的合同关系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类纠纷。
它旨在保护市民个人权益和财产所有权,并倡导公平公正原则,以满足社会各方面利益均衡发展的需要。
通过公正地处理争议,保障个人和组织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2. 刑法刑法适用于犯罪行为,其追求目标是惩治罪犯、恢复社会秩序,并通过威慑力量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刑法采取实质性刑事责任和相应的刑罚措施,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同时,刑法也试图通过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五、结论民法与刑法虽然属于法律领域,但在定义与范畴、主要内容以及适用对象和追求目标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应用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应用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刑法与民法是两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尽管它们都属于法律的范畴,但在很多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并探讨它们在实际应用中的不同之处。
一、刑法与民法的定义与范畴刑法是国家通过制定刑律,针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进行规范和制裁的法律体系。
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
它规定了各种刑罚,并明确了犯罪行为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法定刑。
民法是关于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家庭关系等民事关系,保护个人权利、财产权和合约自由等。
民法主要规范了合同、侵权行为、婚姻家庭、民事责任等领域的法律规则。
二、刑法与民法的区别1. 调整对象的不同:刑法主要调整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民法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私人利益。
2. 法律规则的性质不同:刑法采取强制性规则,即依法必须惩罚犯罪行为;民法则注重协商一致和自由意志原则,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意愿。
3. 调解方式的差异:刑法主要采用刑罚这种固定的强制措施,目的是惩罚和威慑犯罪行为;民法则更注重民事责任的认定和损害赔偿的机制,通过赔偿恢复受害人的权益。
4. 程度的区别:刑法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给予较为严厉的惩罚,包括剥夺自由、罚款、缓刑等;民法则更注重权利的救济,一般通过民事赔偿、合同解除、权利恢复等方式平衡当事人间的利益。
三、刑法与民法的应用在实际应用中,刑法与民法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1. 刑法的应用:刑法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
当个人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罪名和构成要件时,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刑法的适用需要遵循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进行刑事诉讼程序,保障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
2. 民法的应用:民法主要适用于民事关系。
当个人发生名下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合同违约等问题时,可依据民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解决争议。
民法的适用需要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自愿、协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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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也就是保护了社会大多 数个体的利益;另一方面,民法对民事违法行为 加予民事责任,保护具体的个体利益,也促进了 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但是,刑法与民法毕竟 有着各自既定的任务。一方面,对于那些发生在 特定有限个体之间而不存在或者很少波及社会 中不特定多数个体的矛盾和冲突,只能以保护私 益的民法来调整,以促使侵害方应遭到损失一方 的要求,及时作出赔付和补偿;另一方面,对于那 些并不发生在特定有限个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或者虽然发生在特定有限个体之间的矛盾和冲 突,却形成对不特定多数个体即“全社会”共同利 益和主流价值的挑战,才能以保护公益的刑法来 调整,以使侵害者为其危害不特定多数个体的行 径付出代价,从而能够及时维护“全社会”不可或 缺 的 生 活 秩 序 — — — 此 时 ,受 到 直 接 损 害 的 特 定 有 限个体可能会同时得到抚慰和适当补偿,即私益 得到保护,这只是一种“副产品”或者客观延伸效 果,并不是刑法本身存在的目的。
既然民法针对的是损害个体的行为,而非危 害社会的行为,“损害”与“危害”是性质完全不同
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78 年版,第 1002~1003 页。 ④ 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474 页。 ⑤ 参见周旺生:《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10~211 页。 ⑥ 参见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46 页。 ⑦ John M. Scheb & John M. SchebⅡ: Crimina Law, 1999 by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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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刑法与民法
的行为,那么,在民事损害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 之间,就不可能具有量的直接比较和递进衔接关 系。这就好比,往半桶水里再注入同样多的水是 一桶水,但往半桶水里放入泥沙使水溢满仍然是 半桶水,半桶泥沙加半桶水绝不等于一桶水。民 事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关系犹如水与泥 沙一样。当我们用一只桶装水而用另一只桶装 泥 沙 时,这种关系非常明显。我们会把一只桶叫 作水桶而把另一只桶叫作泥沙桶。同样,刑法与 民 法 各 自 针 对 的 行 为 常 常 泾 渭 分 明 。 (1) 许 多 违 反民事合同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公益,它只能是 民事违法行为;不可能是犯罪行为,如公民之间 借 钱 不 还 的 纠 纷 。(2)一 些 并 不 对 任 何 私 益 发 生 损害的行为,不可能是民事违法行为,却可能恰 恰 是 刑 事 犯 罪 行 为 ,如 持 有 毒 品 。(3)没 有 实 际 损 害私益的行为,不可能是民事违法行为,但如果 危害公民基本权利,却能成为犯罪且必须成为犯 罪,因为刑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调整和保护,不 仅针对造成实害的行为,而且针对有直接造成实 害的危险行为,如挥刀砍人致命部位但没有砍死 也没有砍伤的情形。有时,泥沙与水装在一个桶 里,刑法与民法的界限仍然清晰,例如,单纯的不 当得利行为只能由民法调整,即规定物主享有 追索权,只有在物主行使了追索权而行为人拒不 退还财物时,刑法才有介入的可能,此时,刑法针 对的不是不当得利行为本身,而是之后拒不退 还的行为,即构成犯罪的是拒不退还行为。
关键词:刑法 民法 危害 损害
关于刑法与民法的关系,我国众多刑法教科 书均未作出正面回答,只是在阐释犯罪概念的字 里行间中展现出一种内在逻辑:民事违法行为属 于 一般 违法 行为— ——犯罪 行为 不是 一 般违 法 行 为,而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 性— ——犯 罪的 社会 危害 性是 其刑 事 违 法 性 的 基 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 现— — — 犯 罪 的 社 会 危 害 性 必 须 达 到 严 重 程 度 , 危 害 不 大 的 不 作 为 犯 罪 。①据 此 逻 辑 ,刑 法 规 范 的 对 象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民法规范的对 象是虽有社会危害性却未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 关键在于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但书”— ——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 罪 ”。有 学 者 说 得 更 加 直 白 :“刑 法 第 13 条 …… ‘不认为是犯罪’就是行为不构成犯罪,这自然为 刑事犯罪与民事不法的区分划定了一条界限。”②
从语义来讲,社会危害性就是危害社会的属 性。要理解社会危害性,不能不对“社会”这个概 念有所认识。社会,“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9BFX080)的阶段性成果。 ** 作者简介:夏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院长,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 ① 参见赵秉志主编:《刑法新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74~77 页。 ② 于改之:《刑民分界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328 页。
的确,刑事犯罪行为与作为民事违法行为的 民事侵权行为常常混在一起,某个侵犯人身权利 或者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既可能是单纯的民事
侵权行为,也可能同时构成刑法中的侵犯人身权 利的犯罪或者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中外刑法学 界都注意到了这种情况。“在刑事与民事领域,某 一行为可能同时构成刑事犯罪和民事不法。这种 现象常常表现为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 …… 。”⑧“侵 权 是 侵 害 他 人 人 身 权 利 或 者 财 产 权 利的民事违法行为,侵权法与刑法非常接近。同 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既是侵权又是犯罪。例如,殴 打、强奸、盗窃、诽谤和损毁他人财产,都既是侵 权又是犯罪。行为人可能同时承受由受损害的一 方提起的民事诉讼和由国家提起的刑事诉讼。行 为人除了可能会被刑事法庭定罪,也可能被民事 法庭裁判承担向受损者赔偿的民事责任。”⑨不 过,这里列举的犯罪多少存在问题。在笔者看来, 一些违反社会生活基本道义准则底线的行为不 能是损害私益的行为,而只能是危害公益的行 为,包括犯罪,如上述殴打、强奸、盗窃,以及抢劫 等,只有诽谤、损毁他人财产等行为才有可能既 是侵权又是犯罪。其实,民事违约行为也可能与 刑 事 犯 罪 行 为 发 生 “竞 合 ”,如 侵 占 罪 、拒 不 支 付 劳动报酬罪、重婚罪、遗弃罪、虐待罪等。然而,这 些情况仍然不能说明刑事危害与民事损害之间 存在着质的相通性和量的衔接性。
2013 年第 10 期
刑法与民法 *
———截然不同的法律类型
法治研究
夏 勇 **
摘 要:刑法针对危害社会的行为,民法针对个体之间的损害行为。“危害”与“损害”有 着不同的性质。这是由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决定的。“竞合”情形下的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是不 同评价标准得出的不同事实,即“竞合”是评价上的重叠,恰恰表明作为评价规范的刑法与民 法本身的不同。刑法与民法之间不具有直接衔接关系,不存在所谓“刑法的民法化”或者“民 法的刑法化”。我国实行的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容易模糊刑法与民法的双轨关系,可 考虑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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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民法
建筑构成的整体。……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 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③,“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 动 为 基 础 而 相 互 联 系 的 人 类 生 活 共 同 体 ”④。社 会 作为“共同体”,它是一个由不特定的多数个体组 成的群体、集体或整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就是 对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危害,就是对这个共同体包 含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危害,就是对相互联 系而组成这个共同体的人群的危害,即对群体、 集体或整体的危害,而不是指单纯对这个共同体 中 的 某 个 或 某 些 特 定 个 体 的 加 害 。所 谓 “个 体 ”, 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后者是一定数量的个 人基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社会生活目的建 立起来的组织形式。进一步看,组成社会的个体 “细胞”还包括介于个人和团体之间的家庭。也就 是说,作为个体的个人、作为个体但具有组织性 的团体以及作为个体的家庭,是社会的必要构成 元素。尤其是,个人乃社会的最基本因子,没有个 人就没有家庭、没有团体,也没有社会。但无论如 何,个人、家庭以及团体,都属于社会中的个体。 虽然社会整体由个体构成,但每一个体毕竟只是 社会整体的局部构成元素,具有独立的存在和发 展情况,有着自身的利益。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既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乃至矛盾性,有时两者 会发生冲突,个体之间也会发生利益冲突。因此, 一种有害于个体利益的行为可能同时是危害社 会的,也可能并不危害社会;可能同时是有害于 其他个体的,也可能并不有害于其他个体。反之, 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能意味着加害于某些个 体的同时,往往有利于另一些个体。这种差异性 决定了行为对社会整体的危害并不等同于对个 体的有害,社会危害性仅仅是指对社会整体的 危害,与此区别,对个体的加害可以称为“损害”。 公法着眼于(对社会的)危害,私法着眼于(对个 体的)损害。无疑,民法属于私法,刑法属于公法, 这 是 公 认 的 法 理 基 础 。⑤
这样一来,刑法与民法之间,便是由行为的社会 危害性程度所决定的既区别又衔接的关系。对此 种通行认识,笔者未敢苟同。
一、 刑法与民法的性质归属
根据《刑法》第 13 条但书来界定刑法与民法 关系的观点,认为刑事犯罪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 各自触犯了不同的法律,两者却有内在的同质 性— — — 都 是 具 有 社 会 危 害 性 的 行 为 , 只 是 危 害 程 度不同而已。这种认识违背了刑法与民法的基本 性 质 归 属— — — 公 法 与 私 法 的 区 分 。 社 会 危 害 性 是 一个公法概念而不是一个私法概念。
如果仅仅从事实的角度考察,可以说“竞合” 情形下的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没有什么不同,即 相同的行为事实导致了相同的结果事实。例如, 故意殴打他人(行为)造成轻伤(结果)的同一事 实,既是刑事犯罪行为,也是民事侵权行为。但 是,这种事实上的竞合至多表明法律评价上的竞 合,得不出参与评价之法律的同质性。因为法律 本身不是单纯的事实,虽然它基于事实或者包含 事实,却主要是由(立法者的)主观选择性所决定 的。故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这个事实,无论有没 有故意伤害的刑法罪名和是否规定了民事侵权 的赔偿后果,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法律不是用 来单纯反映某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要对客观 存在的事实进行主观评价以表现一种主观的态 度。这种主观评价和主观态度取决于设置法律的 主观目的,不同的法律门类有着不同的目的。刑 法通过刑罚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是预防作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