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照明管理要求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间照明管理要求
1.目的:为加强车间照明管理要求,本着节约用电、降本增效原则,
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油料加工部所有工厂
2.职责:
2.1油料加工部区域负责人负责本区域照明的管理,现场照明装备的设置和维修联系,确保车间照明符合有关要求。
2.2当班负责人负责车间现场照明的检查,维修联系和记录。
2.3当班预榨车间操作工负责照明的开停管理。
3照明开、关管理要求:
3.1车间应按要求安装照明灯,照明亮度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3.2.1夏季开停时间开18:00-19.30,关早晨5:00-6:00
3.2.1冬季开停时间为开17:00-1800,关早晨6:00-7:00
3.3特珠天气:车间班长确定开、关时间。
3.4停车期间,装有自动控制按钮的车间,改手动控制。车间根据实际使用情怳处置,开、关时间参照上述规定。
3.5车间有自动开停控制按钮装备的,应每季度调整一次自动开停时间。
4.罚则:
4.1照明管理列入员工月度考核中,对未按规定管理的、月度考核时扣分处罚。
5其他:
5.1车间应根据技术进步,适时更新符合要求的节能灯和装备,降低电力消耗。
5.2浸出车间照明应符合:《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BJ 04-91浸出车间所有灯具必须采用防爆型,装备应不低于此要求,。
5.3浸出车间的照明装置维修,建议在每次停机时进行,以降低车间运行时的安全风险。
6.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执行,解释归油料加工部。
油料加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