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编辑部对一稿多投现象的责任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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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编辑部对一稿多投现象的责任和对策
【摘要】一稿多投现象可以分为作者应负责任和期刊编辑部应负责任两种情况。编辑部应负责的一稿多投是期刊编辑部的工作不到位或者是工作周期过长造成的。期刊编辑部应该做的是从自己的本职工作着手,将因编审工作造成的一稿多投现象降至最少的程度。这要求编辑部编校审稿件的整个过程中都尽职尽责,制定严格的制度,将稿件从审阅到刊出的时间周期尽量缩短。
【关键词】编辑部;一稿多投;审稿;三审制
近年来,我国的学术期刊发展迅速,但是,一稿多投现象却也日益增多,困扰着众多期刊编辑部。对一稿多投现象,众多的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很多的看法和建议。作为一名高校学报的编辑,在拜读诸位专家的大作后,感觉对一稿多投这一现象的分析,多是对作者一稿多投的批评和指责,而对期刊编辑部对此现象的责任和对策则较少提及,在此提出我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一稿多投的两种责任主体
一稿多投现象是一直困扰着我国期刊界的棘手问题,但是近几年来该现象与以往相比发展的更迅猛,有愈演愈烈的态势,那么,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现象的泛滥呢?综合起来,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作者的责任。作者应该负责任的一稿多投大都是作者主观故意进行的。现在各种教育科研机构纷纷将论文发表与职称、奖金等
各种利益直接挂钩,造成了多发论文多得利益,而期刊的版面资源是有限的,结果科研人员和教师只能疯狂的向外投稿。为了能多发稿件,很多人明知不对,还是采取了“大面积撒网”的一稿多投,以期能被录用的几率大一些。这在笔者工作中是较为常见的。有时打开收稿邮箱,发现收件人地址栏密密麻麻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期刊社的收稿邮箱,让人生气而又好笑。一般期刊社编辑对这样的明显一稿多投的投稿都是直接删除而不予理会。而另外一种较为“勤快”的一稿多投者就比较让人无奈了,这种投稿者将稿件分几十次分别发到搜集到的几十个期刊社邮箱中,这样几十个期刊社可能都对该稿件进行复杂的审稿,造成期刊社极大的人力物力浪费。更为恶劣的是,有些作者在几家期刊社同时发用稿通知告知予以录用后,并不是选择一家期刊刊发,而是选择不告知期刊社已在别处刊发,造成一稿多发,使刊发文章的期刊社极为尴尬。还有极少数的作者一稿多投则是出于失误,如个别高产作者投出的稿件数量过多或者某些电脑不熟练的作者操作失误造成无意识的重复投稿和一稿多投。
2、编辑部的责任。应该承认,很多时候作者一稿多投是期刊编辑部的工作不到位或者是工作周期过长造成的。首先,作者投稿到编辑部后有些编辑部不能及时处理。作者的投稿以前都是采取纸质原稿的形式,现在大都是用电子邮件投稿。可是很多编辑部用电子邮箱收稿经常是很久才打开看一次,作者很久不知道自己的稿件是否已经被编辑看到,甚至根本不知道投稿是否发送到编辑部。其次,
审稿周期过长。现在众多的期刊社面临着同样的窘境,一方面每天收到全国各地大量的投稿;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来稿实行三审制。目前,我国的期刊编辑部和报纸编辑部及出版社基本都要实行三级审稿制(简称“三审制”),由编辑部内部的专职编辑作初级筛选,即所谓“内审”;经内审初步筛选通过的稿件,再分送有关编委或其他审稿专家审阅,即所谓“外审“;通过外审的稿件一般再经过专业编审组集体审阅讨论,作出处理决定,即所谓”终审“。1997年6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保障体系》第八条规定:“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并规定,“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三审制是保证和提高期刊质量的重要制度,也有助于论文得到公平恰当的评价,应该说对期刊本身的发展和对作者的切身利益都是必要而有利的。但是外审专家工作的忙碌以及一些外地外审专家审稿需要来回邮寄
有时会使审稿周期变的较为漫长。这样就造成有时好不容易审回来的稿件通知作者审稿通过可以发表时,作者已经因等待时间过长而已转投别处。编辑部处理稿件时间过长肯定会造成很多作者将稿件转投。虽然很多编辑部征稿通知中说审稿周期为30天——3个月,但往往从接收稿件到审稿通过要超过三个月甚至要一年多。更何况这么久的审稿过程结果还有可能不通过,因此很多作者在等待审稿超过一定时间后选择将稿件转投别处期刊。有时,编辑部会因某些原因将已经审稿通过的稿件储备起来或是因特殊原因将已经通知
作者当期刊出的稿件临时撤换,这种变化如果沟通不足也会造成作者转投他处。
二、期刊编辑部的对策
笔者认为,对于一稿多投现象,作者负责任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我们编辑部的工作人员不能解决的,但是我们可以将编辑部的责任造成的一稿多投尽量减少。我们应该做的是从自己的本职工作着手,将因我们的编审工作造成的一稿多投现象降至最少的程度。这要求我们要在编校审稿件的整个过程中都尽职尽责,制定严格的制度,将稿件从审阅到刊出的时间周期尽量缩短。
1、收稿。编辑部应做到每接收到一件稿件都要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作者,告知作者已经接收到稿件的同时,要将初审能否通过的时间一并通知作者。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将该稿件具体由哪位编辑负责通知作者。这样,作者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审稿信息何时与何人联系了。
2、审稿。编辑的初审要高效率的完成,不但要保证快,而且要准确,一些低质量、拼接的、抄袭的稿件要第一时间剔除。初审的结果无论是否通过,都要及时通知作者。初审完成后应尽快的将稿件进入外审程序。在三审的整个程序中,外审是最容易占用时间的,因为审稿专家并不是专业编辑,往往都有繁忙的本职工作,有些还经常出差,稿件送到审稿专家手中后有时会很久才能得到审阅。为了解决外审周期长的问题,编辑部应挑选认真负责的审稿专家,并
尽量选择时间较为充足的专家;编辑要做到多与专家联系,如果审稿专家有事无暇顾及审稿时可另找专家审稿。外审过后终审就可以较快完成,因为终审是集中稿件一次性审过。终审通过的稿件马上与作者取得联系,然后尽快发出正式的刊用通知,以避免作者转投别处造成一稿多投。审稿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稿件有小的问题需要退稿修改,这个过程也应该给予极高的重视,应该在给作者退稿修改时将详细的修改要求附上,使作者明白自己需要做哪些修改,以免使作者反复修改而达不到要求。
3、稿件储备和稿件撤换。有时期刊编辑部为了保证期刊的质量或者出于栏目建设的需要,会储备一些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稿件,有时还会因为同样的原因撤换稿件。这种情况是正常的期刊出版工作需要,是可以的,但一定要跟作者做好足够的沟通,说明情况。储备稿件和临时撤换稿件应该告知作者该稿件的储备用意和具体发表时间,并询问作者是否同意。
4、样刊发送。有很多编辑部在终审通过后就不再与作者联系了,认为作者已经知道稿件录用后就不再需要与作者联系了,这样有个别作者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因为长期等不到样刊,又没有与编辑部有别的联系,会以为编辑部没有最终采用而开始转投。所以一定要将样刊及时发送到作者手中。
以上所说的这些要求,很多编辑部都已经不同程度的定为规章制度,但是很多时候却并不能真正按规章要求执行,所以才会出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