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
电器小店工作制度内容
电器小店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器小店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促进店铺的持续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电器小店全体员工,包括店长、销售人员、维修技术人员等。
1.3 电器小店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客户,团结协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2.1 电器小店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制度。
具体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 员工休息日安排应遵循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如需调整,应提前通知员工。
2.3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高效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店长请假。
三、销售管理3.1 销售人员应熟悉店内各类电器产品的基本性能、价格、促销活动等信息,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推荐。
3.2 销售人员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3 销售人员应认真填写销售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4 店长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
四、售后服务4.1 电器小店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安装、使用咨询、维修等。
4.2 维修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维修技能,确保维修质量。
4.3 售后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地解答客户的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4.4 店长应定期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技能。
五、库存管理5.1 店长负责店内库存的管理,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5.2 店长应根据销售情况,合理调整库存,避免积压和缺货现象。
5.3 店长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六、财务管理6.1 店长负责电器小店的财务管理,包括收入、支出、成本等。
6.2 店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财务安全。
6.3 店长应定期对财务进行盘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七、员工培训和发展7.1 店长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
7.2 店长可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家电实体店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店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售后服务、后勤保障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家电实体店的管理体系,确保店铺运营的有序、高效和规范。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人员招聘与培训1. 严格按照公司招聘规定,对员工进行招聘,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店铺运营流程、产品知识、服务规范等。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五条岗位职责1. 销售人员:负责接待顾客、介绍产品、解答疑问、完成销售任务;维护店面环境,保持商品整洁。
2. 售后服务人员:负责处理顾客投诉、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工作;定期回访顾客,了解产品使用情况。
3. 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店铺卫生、商品摆放、货品补充、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员工考核与晋升1. 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顾客满意度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措施。
3. 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辅导、培训,如仍无法改善,则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三章店铺管理第七条店铺卫生与安全1. 制定店铺卫生标准,明确各区域卫生责任。
2. 定期进行店铺清洁、消毒,保持店内环境整洁。
3. 加强店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确保顾客和员工安全。
第八条商品管理1. 定期检查商品质量,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严格执行商品摆放规定,保持商品整齐、美观。
3. 定期盘点库存,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九条营销活动1. 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提高店铺知名度。
2. 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吸引顾客消费。
3.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条顾客接待1. 热情接待顾客,主动介绍产品,耐心解答疑问。
2. 尊重顾客,保护顾客隐私,维护顾客权益。
3. 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及时处理。
家电专卖管理制度
家电专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专卖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家电专卖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电专卖管理制度适用于家电专卖店的设立、经营、人员管理、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产品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依法遵守税法、商法等法律法规。
第五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经营合法、规范。
第六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严格控制产品采购,确保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
第七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并执行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货物存放,及时清理滞销产品,防止库存积压。
第九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并执行市场营销策略,促进产品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
第十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和客户档案,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可靠。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家电专卖店应当招聘合格的销售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销售技能和产品知识。
第十二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三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晋升机会,倡导员工素质的提升。
第十四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并执行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优秀表现,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章产品销售第十五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展示真实、全面的产品信息,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性宣传。
第十六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价格管理制度,确保产品价格合理、透明。
第十七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购物须知制度,规范销售行为,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制度,提供专业的安装和维修服务。
第十九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退换货制度,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家电公司卖场规章制度
家电公司卖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卖场管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家电公司所有销售渠道,包括实体卖场、网络销售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规定。
第四条所有销售行为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卖场管理第五条卖场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公司工牌,并穿着整洁统一的工作服。
第六条卖场内禁止吸烟、喧闹、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保持卖场环境整洁温馨。
第七条卖场内所有产品陈列必须合理有序,符合公司陈列标准。
第八条卖场内所有产品必须标明价格,并严禁虚报价格。
第九条卖场内所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报备并经批准,不得私自进行促销活动。
第十条卖场内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公司产品知识和销售政策,做到热情周到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必须尊重客户,不得催促消费、欺骗客户等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必须准确了解产品功能、优缺点,并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不得私自打折或降价销售产品。
第四章售后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对所有售出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保修、维修等服务。
第十五条客户在购买产品后有权享受一定的退换货政策,但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售后服务人员必须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并解决问题,保证客户满意。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突出、积极上进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表扬信、奖金等形式。
第十九条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不得恶意竞争、诋毁他人等行为。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团队讨论通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七章结语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卖场管理,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家电卖场导购的规章制度
家电卖场导购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卖场导购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销售业绩的稳步增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家电卖场的导购工作人员,所有导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家电卖场主管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并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导购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家电卖场导购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家电卖场导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导购人员应当熟悉家电产品的特点、价格、功能等,能够为顾客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七条导购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为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引导顾客购买合适的产品。
第八条导购人员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导购人员要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严禁擅自承诺或变相销售,严守商业道德。
第十条导购人员应当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与顾客诚实交流,绝不采取欺诈手段。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导购人员应当主动了解顾客的需求,根据顾客的需求推荐合适的产品。
第十二条导购人员应当耐心细致地为顾客解答问题,协助顾客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第十三条导购人员要善于发现顾客的购买意向,灵活运用销售技巧,创造销售机会。
第十四条导购人员要及时跟进顾客的购买意向,协助顾客完成购买流程,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导购人员要动态记录顾客信息,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促进客户再次购买。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导购人员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和工作任务认真执行,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导购人员要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整齐,保护公司财产,杜绝浪费。
第十八条导购人员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九条导购人员要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听从主管的指挥,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条导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接受礼金、好处,不得干扰他人的工作秩序。
电器零售单位规章制度
电器零售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器零售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器零售单位的管理范围,具体实施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三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四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六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设立健全商品进货、库存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确保商品质量。
第七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公示商品价格,不得变相涨价。
第八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顾客满意度。
第九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第十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调整经营策略。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和培训制度,确保员工素质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十三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商品和员工安全。
第十八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二十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一条电器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节约资源,推广绿色消费。
第六章违纪处分第二十二条电器零售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家电门店销售制度规章制度
家电门店销售制度规章制度《家电门店销售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门店销售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电门店销售制度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家电门店的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四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强制消费。
第五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进行不当的硬销售行为。
第六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解答消费者的咨询。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收受回扣、佣金等违法所得。
第八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对公司产品、企业主体进行恶意诽谤。
第九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作为,不得私自安排、调动、使用公司资源。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家电门店销售人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
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家电门店销售人员的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家电门店销售人员须全面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此为本公司家电门店销售制度规章制度。
家电门店公司领导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电器门店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电器门店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器门店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器门店所有员工,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门店负责人对规章制度的实施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员工有义务配合履行。
第二章门店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必须尊重门店领导和同事,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违反工作安排。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需认真负责,不得懈怠怠工,应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得吸烟、酗酒,不得擅自聚众闲聊,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七条员工不能接受顾客贿赂,不得私自调换商品价格,必须保持公正和诚信。
第八条员工应当尊重顾客,礼貌待人,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不得对顾客态度恶劣。
第九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门店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或提前下班。
第三章门店员工形象管理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装整洁,服饰得体,不得穿戴暴露或不雅之物品。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口气清新,不得存在异味或不洁现象。
第十二条员工应留意个人形象,保持面部表情亲和,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在进行商品销售时,应注重自身的形象及仪态,让顾客产生良好的购物体验。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擅自更改橱窗展示或门店陈列,需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门店员工纪律管理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门店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私运商品或侵占门店财产。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辞职逃避责任,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门店内不得进行私人交易,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违规或违纪行为,门店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解聘等。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同事有违规或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共同维护门店的正常秩序。
第五章门店员工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门店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不得擅自操作设备或机器,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得乱扔烟蒂。
家电商场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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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家电卖场规章制度1.目的通过对安全门、安全通道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
3.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4.1商场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用于救火灾和任何人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
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品的,必须事先征得安保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4.3安全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
4.4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品,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4.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6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内保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为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5.记录5.1友情提示5.2进出人员登记表第二篇:家电卖场规章制度各部门对商铺装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如下:1、招商部(1)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
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
1. 工作时间:家电专卖店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9点,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准时到岗。
2. 着装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件。
3. 服务礼仪:工作人员应友好、热情地接待每位顾客,提供专业细致的产品咨询和售后服务。
4. 产品展示和摆放:工作人员必须正确摆放和展示各类产品,确保产品整齐有序,标签清晰可读。
5. 客户隐私:工作人员必须保护客户的隐私,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6. 商品质量保证:家电专卖店保证售出的产品都是正品,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7. 处理投诉: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8. 停车管理:家电专卖店提供停车位时,工作人员需确保顾客的车辆安全停放,做好管理工作。
9. 店面卫生:工作人员要保持店面的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卫生间的清洁工作。
10. 盗窃行为:工作人员不得有盗窃行为,应正直诚实地处理工作,维护店铺的良好形象。
以上规章制度是家电专卖店的基本要求,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顾客的满意度和店铺形象。
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
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一、店铺开张时间:1、家电专卖店的正常开张时间为每天早上 9:00 至晚上 9:00,全年无休。
如社会节假日有调整,则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门店管理:1、进入门店前,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品、武器、毒品等违法物品进入,严禁在店内吸烟、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2、店内禁止推销行为,请勿向其他顾客推销产品或服务。
3、请勿在店内私自拆封商品或试用。
如有需要请事先咨询店员并获得许可。
4、店内商品请专人接待,不得擅自挪动或移动,以免发生意外。
5、请勿向店内店员或其他顾客卖货或收获私人情感,恶意行为将受到惩罚。
三、服务规范:1、在购买家电产品时,店员将全程贴心服务,全心全意为您解答您的问题,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2、购买产品时,请务必确认产品型号、数量、价格、服务以及质保服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店员核实。
3、付款方式有现金、转账、POS 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多种方式,顾客可以按照自身需求所选。
4、为保证顾客的使用体验,购买后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质保期间内发生故障可免费为您提供维修,超过保障期限需收取相应的费用。
如需更多服务,请咨询店服务员并进行充分了解。
四、消防安全:1、严禁在门店内使用明火,如需加热食物,请使用微波炉或电磁炉。
2、防止意外火灾,请勿将易燃物品靠近高温器具,切勿使用弃置物品作为零部件,更不得使用电工电烙铁,否则后果自负。
3、在门店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穿着鞋子进入店内避免光脚、拖鞋、高跟鞋等危险鞋子,避免穿过门槛。
五、店内秩序:1、门店内实行公共秩序,请尽量避免过于嘈杂、喧哗,不得占用过多空间和座位。
2、门店内家居布置以实用为主,为顾客提供舒适的选购环境。
顾客有权利在店内自由浏览、购买商品,不得破坏店内布置。
3、店内广告设计规范、信息清晰,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宗旨,让顾客更便捷地找到所需产品。
六、店家质量保证:1、对于销售的每一个产品都可提供相应的发票、保修单、说明书及验货签名等证据,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器专卖店工作制度
电器专卖店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器专卖店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专卖店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电器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是指由公司统一授权,专门从事电器产品销售、服务的企业实体。
第三条专卖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确保专卖店的正常运营。
二、人员管理第五条专卖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六条专卖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保持个人卫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七条专卖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专卖店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三、商品管理第九条专卖店应按照公司要求,统一采购、销售正品电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不合格产品。
第十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商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及时更新库存,保障商品供应。
第十一条专卖店应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二条专卖店应按照公司要求,对商品进行合理陈列,保持店内环境整洁,提高顾客购物体验。
四、服务管理第十三条专卖店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四条专卖店员工应熟练掌握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购机建议和售后服务。
第十五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顾客购买的产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售后保障。
第十六条专卖店应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营销管理第十七条专卖店应按照公司营销策略,积极开展各种促销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八条专卖店应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拓展销售网络,提高销售额。
第十九条专卖店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广产品,实现互利共赢。
家电规章制度(共7篇)
家电规章制度(共7篇)家电规章制度(共7篇)第1篇: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生产部管理制度1、本章规定的生产部管理各项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岗位。
公司通过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6S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工艺质量的规范化管理。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凡是不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和6S管理要求的一切行为,都要及时纠正。
造成质量损失的都将受到处罚。
2、生产部所使用的各种工艺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项目工程师及相关人员负责编写。
经生产、质检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它是指导生产作业的基本依据。
3、生产部执行的质量文件由质检部负责编写,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有关产品质量文件的编写,要参照国家、部、省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国内外同行最高标准。
已经批准执行的质量文件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基本依据。
4、生产厂长和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所有产品的生产组织、进度协调、质量监督工作。
各小组主管是各工序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小组的产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生产厂长是整个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5、生产工序主要分为准备工序、装配工序和检测工序。
准备工序是指按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准备合格的、能流入装配工序的各种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由采购组和仓库管理负责。
装配工序指将各种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装配成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生产装配小组负责。
检测工序是指按相关技术要求将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调整到符合质量检验要求,由生产调试小组负责。
6、生产人员的所有生产作业均必须按生产程序进行。
生产人员要严格按照工艺技术文件的技要求,抓好产品质量。
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当时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将生产质量计入个人和部门考核。
7、各车间主管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按岗位和能力分配生产任务。
生产人员在进行生产作业时,应认真填写生产部月生产情况考核表。
8、各车间主管可以根据各生产小组任务完成的情况调整生产力量,各生产小组之间要加强沟通,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家电销售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司家电销售行为,提高销售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销售人员管理第四条销售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2. 具备家电销售相关知识,了解产品性能、特点及市场行情;3.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谈判技巧和客户服务意识;4.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销售人员入职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公司销售政策,不得擅自更改价格、促销活动等;2. 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尊重客户隐私;3.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参与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七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
第八条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九条销售部门应加强销售数据分析,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业绩。
第十条销售部门应定期组织销售培训,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销售技巧。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应主动收集客户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五条销售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2. 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器店店面管理规章制度
电器店店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器店店面管理,维护店面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器店店面内的管理活动。
店长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监督员工的执行。
第二章店面秩序第三条店面内不得私自设置广告,应当按照电器店的产品种类和特点合理安排陈列顺序。
第四条店内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阻碍通行的障碍物。
第五条店内不得销售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应立即停售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店内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通道应当清晰标示,确保员工和顾客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疏散。
第七条店内不得吸烟,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店内工作人员应保持店面整洁,随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九条店内工作人员应尽心尽力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礼貌待人,解答客户疑问。
第十条店内应有明确的退换货政策,员工应当严格执行,确保顾客的权益。
第十一条店内禁止员工私自追加服务费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店内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逾期早退或晚到。
第十三条店内工作人员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店内员工应当遵守员工管理制度,服从领导指挥,配合店面工作。
第十五条店内不得出现员工打架、辱骂客户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解聘处理。
第十六条店内员工应保持个人仪容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上班。
第十七条店内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得违反培训纪律。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店内员工违反店面规章制度,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警告、记过、罚款、降级、免职等处理。
第十九条店长对店面内的一切违规行为负总责,对严重违纪员工可立即报告公司领导部门处理。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店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并及时告知员工执行,员工应及时遵守。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情形,将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本店长所有,如有争议,以本规定为准。
家电专卖店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店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店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店长负责解释。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员工招聘:我店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流程进行。
第五条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熟悉业务知识、服务规范和公司制度。
第六条员工考核:我店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七条员工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员工实行打卡上班制度,按时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条上下班迟到、早退者,按迟到、早退规定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店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主动为顾客提供帮助。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玩手机、睡觉等。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第五章顾客服务第十六条员工应熟悉产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热情的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应尊重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疑问,解决顾客问题。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第十九条员工应保护顾客隐私,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第六章仓库管理第二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负责货物的收发、保管、盘点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二条仓库内货物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第二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货物,确保库存准确。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第二十五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等财务凭证。
第二十六条员工应定期向店长汇报财务状况。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店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家电零售卖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零售卖场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卖场秩序,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家电零售卖场及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奖惩分明。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员工入职1. 员工入职前需进行面试,合格者方可录用。
2. 新员工需接受公司规定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员工着装1. 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着整齐、干净,佩戴工牌。
2. 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和长发,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
第六条员工工作纪律1. 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作期间保持微笑,热情服务顾客,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3. 上班期间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4. 服从分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5.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损毁公司财物。
第七条员工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三章顾客服务第八条顾客接待1. 员工应主动迎接顾客,热情介绍产品,耐心解答顾客疑问。
2. 顾客购物时,员工应提供专业的导购服务,帮助顾客挑选合适的产品。
3. 顾客退换货时,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确保顾客权益。
第九条顾客投诉处理1. 员工应认真听取顾客的投诉和建议,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 对顾客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给予合理答复。
第四章卖场管理第十条卖场卫生1. 员工应保持卖场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 卖场内不得乱堆乱放,保持货架整齐有序。
第十一条卖场安全1. 员工应确保卖场内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
2. 员工不得在卖场内吸烟、使用明火。
3. 卖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
家电专卖店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为规范家电专卖店的经营行为,维护店内秩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家电专卖店内所有员工,员工应严格遵守并按规定执行。
3. 家电专卖店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修改,并及时通知员工。
4. 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员工的权利与义务1. 员工应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2. 员工应保持工作状态良好,工作期间不得私自聊天、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3. 员工应积极向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认真解答顾客的问题,维护店内良好形象。
4.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接受顾客的私人索取。
5.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着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三条:工作纪律1. 员工应遵守上班时间,在下班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在店内吸烟、喧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3. 员工应按规定进行晨检,确保店内设备正常使用。
4. 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不得私自使用店内设备。
第四条:物品管理1.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店内。
2. 员工应爱护店内设备设施,对错放、磕碰等行为应当及时向主管汇报。
3. 员工不得私自使用店内设备及商品,不得擅自将店内物品带出店外。
第五条:顾客服务1. 员工应向顾客提供礼貌周到的服务,主动帮助顾客解决问题。
2. 员工应耐心解答顾客的问题,不得因个人原因对顾客态度恶劣。
3. 员工不得私自向顾客推销非店内产品,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顾客信任。
第六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岗处罚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者,将给予停职、辞退等处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员工。
2. 员工应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履行规定。
3. 家电专卖店管理层有最终解释权。
电器店规章制度
电器店规章制度【篇一: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第一章员工守则一、总则1、爱店如家,忠于职守,以礼相待,精诚合作,努力学习,遵章守纪。
2、店长、领班要大公无私、严格管理、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上级,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诿或无故中止。
4、服从上级,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诿或无故中止。
5、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弘扬互帮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工作守则1、门店员工都必须遵守门店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及纪律。
2、门店禁止任何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门店财产。
3、门店禁止任何个人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4、门店禁止任何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门店利益或影响门店发展。
5、门店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造就一支努力上进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6、门店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将给予奖励、表彰.7、门店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8、门店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9、门店欢迎员工就门店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10、门店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要求员工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1、门店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2、门店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壮大门店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3、维护门店纪律,对任何违反门店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三、安全守则1、门店所有员工应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并有责任预防、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2、员工在下班时应注意门窗、电器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能离开。
3、员工加班时,应保持门店大门的关闭,避免发生公司财务损失。
4、离开/外出时应确认门窗、电器电源关闭。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收银台,门店每天必须按公司规定存放货款及备用金。
家电专卖店管理制度
家电专卖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专卖店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家电专卖店的全体职工,包括店长、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家电专卖店所有。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五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六条家电专卖店应当明码标价,公平合理,不得进行捆绑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家电专卖店不得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以次充好的产品,不得以欺诈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第八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保证所销售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九条家电专卖店不得向消费者推销非必要的附加产品或服务,不得变相加价。
第十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妥善保管销售及售后服务的相关凭证,如购物小票、维修单据等,及时归档保存。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及售后服务承诺。
第十二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规范的售前咨询、试用体验等服务,引导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第十三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退换货政策,并积极协助消费者处理售后问题。
第十四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
第十五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提供正规的安装、调试等服务,确保产品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家电专卖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并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投诉及问题反馈。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家电专卖店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质量验收制度等。
第十八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管理制度,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家电专卖店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售后服务流程及责任分工,制定售后服务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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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管理制度1、本章规定的生产部管理各项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岗位。
公司通过贯彻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6S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工艺质量的规范化管理。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凡是不符合ISO 9001质量管理和6S 管理要求的一切行为,都要及时纠正。
造成质量损失的都将受到处罚。
2、生产部所使用的各种工艺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项目工程师及相关人员负责编写。
经生产、质检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它是指导生产作业的基本依据。
3、生产部执行的质量文件由质检部负责编写,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有关产品质量文件的编写,要参照国家、部、省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国内外同行最高标准。
已经批准执行的质量文件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基本依据。
4、生产厂长和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所有产品的生产组织、进度协调、质量监督工作。
各小组主管是各工序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小组的产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生产厂长是整个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5、生产工序主要分为准备工序、装配工序和检测工序。
准备工序是指按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准备合格的、能流入装配工序的各种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由采购组和仓库管理负责。
装配工序指将各种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装配成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生产装配小组负责。
检测工序是指按相关技术要求将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调整到符合质量检验要求,由生产调试小组负责。
6、生产人员的所有生产作业均必须按生产程序进行。
生产人员要严格按照工艺技术文件的技要求,抓好产品质量。
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当时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将生产质量计入个人和部门考核。
7、各车间主管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按岗位和能力分配生产任务。
生产人员在进行生产作业时,应认真填写《生产部月生产情况考核表》。
8、各车间主管可以根据各生产小组任务完成的情况调整生产力量,各生产小组之间要加强沟通,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9、生产人员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质量要求进行生产作业,上第一道工序完成时应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向质检员申请工序完成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10、产品销售出库由发货处办理相关手续,生产部负责安排产品包装和搬运。
整个产品包装过程质检员、车间主管和各生产小组组长以及发货处相关人员要全程监督检查。
不允许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对人为质量事故要追究质检员、主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生产部实行考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薪金管理办法,公司按生产任务核定有效用工工时,对车间管理人员采用考评考核,对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
12、生产部的考评计件工资管理办法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一、车间员工除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考勤制度、生产制度来加强管理外,还要服从本管理制度。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整理好自己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在工作中应做到: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确保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少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帖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确保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规章制度:1、以上二、三、四项不管是谁如果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违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违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者每次罚10元,吵架、打架斗殴者,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罚50元,并给于辞退。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如那个车间将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2、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到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听者扣罚30元;如果员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现象发生扣罚100元;主管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3、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其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人事管理制度1、用人理念:崇尚“用人如用器,取其所长”的用人理念。
2、用人原则:荐举人才“唯才是举”;使用人才“用当其才,才能人尽其用”;吸引人才“给人才提供一个自我价值展现的环境”;留才“用事留才或情感留人”。
3、以人为本:人才是公司的灵魂,崇尚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共同发展,建一流企业、一流用人机制与制度。
4、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每季度初(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由行政人事部门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择人条件提出用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招聘。
5、新员工招聘程序:5.1行政人事部在各类人才大市尝大专院校组织人才招聘(或用人单位推荐)。
5.2行政人事部先进行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员。
初审材料包括简历、学历证、身份证和其它能说明应聘人员能力的有效证明。
5.3安排初选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 考核,将考试/ 考核成绩优秀者安排面试,面试由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重要岗位招聘由总经理面试。
5.4根据考试/ 考核成绩和面试评估成绩由主管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经理初步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5.5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5.6行政人事部通知被录用人员及公司聘用意向,被录用人员接受聘用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带齐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
6、新员工录用报到程序:6.1新录用人员在行政人事部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飞雕电器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在完全同意遵守本《企业管理制度》和本劳动合同书中各项条款后签署劳动合同。
6.2在行政人事部领取“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并认真填写。
对表中所有内容不得伪造,隐瞒。
6.3属大专以上学历的新员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正本,副本(复印件)。
副本与《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学历(或学位)证书副本交常务副总经理存档。
6.4属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的新员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正本,副本(复印件)。
副本与《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6.5员工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经批准,一个月过后就可离职并按正常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
6.6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前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健康检查,费用自理。
6.7特殊工种或重要岗位录用的新员工需要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人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6.8新员工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由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门安排工作。
7、新员工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
新员工试用期不满10天,其工资用于充抵招聘及培训费用。
试用期满由受聘新员工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受聘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客观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工作表现突出的新员工,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转正。
8、新员工转正后可以参加评级,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并享受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有突出贡献者可以获得表扬、晋升和奖励。
9、试用期满后,新员工实际工作能力与录用时本人所述能力有较大差距时,公司有权延长其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降低工资或调整工作等,新员工有权重新选择。
10、凡经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已经被录用者将立即无条件辞退:10.1被确认触及刑法的在案者;10.2个人简历、证件、证书等弄虚作假者;10.3录用时所述工作能力与实际能力相差甚远者;10.4试用期内无故旷工者;11、在职员工欲自愿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辞职申请批准后,在三十天内(试用期员工在十五天内)进行工作移交。
辞职申请没有被批准而自行离开公司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2、欲辞职员工应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到行政人事部领劝员工离职申请表”,如实填写辞职理由,交本部门经理提出离职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13、辞职批准后,辞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到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所有欠款,归还公司所有设备、器件、工具、文件、技术资料等,所有手续办完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14、欲辞职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提交经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通知书,财务部接到由公司领导最终签发的离职通知书方可发放薪金。
薪金的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正常发放时间相同。
15、欲辞职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完有效辞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者,或即辞即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6、对自动离职者,一律除名处理,停发薪金。
待补办好辞职手续后,扣除半个月薪水,以用于补偿公司损失。
17、已辞职员工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企业从事相同工作,不能利用公司的技术,商业资料为他人服务,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否则公司将有权采用各种有效手段进行追讨,必要时可以采用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