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十一章至第十五章)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十一章至第十五章)第十一章行政许可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特征1.依申请的行为2.具有授益性3.一种前置性的管制手段4.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二.与相关概念的辨析(1)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1.广义的行政审批:泛指一切涉及行政机关同意的行为2.狭义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涉及批准的行为,即“非行政许可审批”(2)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1.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既存的主体资格、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进行审查与认定,并宣示其法律效力的行为2.两者的区别A效力的指向:未来 VS 过去+未来B不遵守是否会被认定为违法(3)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1.确认性登记:如婚姻登记、房产所有权登记等2.许可性登记:如社团登记、机动车注册登记等3.备案性登记:如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三.行政许可的性质(1)解禁说(2)赋权说(3)双重性质说(4)类型化说第二节行政许可的种类一.普通许可与特别许可(1)普通许可是对法律一般性禁止的解除,而特别许可(特许)是赋予相对人以新的权利(2)特许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
其适用事项见于《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2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特许权的授予,需要遵循招标、拍卖等公开程序二.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三.有数量控制的许可与无数量控制的许可四.长期许可与临时许可第三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1)肯定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2)否定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二.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1)法律的设定权:法律可以针对上述事项设定行政许可(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3)国务院决定的设定权。
行政法复习资料(选择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A.外部行政法律关系B.内部行政法律关系C.刑事法律关系D.民事法律关系2.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A.君主B.政党C.宪法和法律D.法院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A.权利义务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法律关系D.行政法律关系4.我国行政法的制定法渊源不包括()?A.宪法B.判例C.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D.法律5.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B.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6.下列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A.XX市公安局以拍卖的方式向车主发放有效期为4年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牌照,但是半年后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发布通告收回拍照,对车主未进行任何补偿,此行为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B.XX市政府的规章规定市民必须以竞拍的方式获得机动车牌照C.XX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XX市煤气总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调查取证后,作出罚款十万的处罚决定,但是没有告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D.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管理制度违反了法律保留的要求7.依法行政原则的核心内容是?A.信赖保护B.行政合理性C.行政合法性D.行政灵活性8.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A.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B.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作出C.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D.法律优先9.下列不属于行政公开具体要求的是A.行政信息公开B.行政行为内容公开C.行政过程公开D.加强政府组织和个人的合作10.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不包括A.听取陈述和申辩B.一事不再罚C.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D.说明理由11.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有权制定规章的是?A.司法部B.最高人民法院C.国务院办公厅D.省人大常委会12.行政权由国家()行使。
行政法复习资料整理
行政法复习资料整理第一章练习题一、判断对错1.行政权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可自由裁量(错)可以自由裁量2.我国的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对)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部法律()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法律不存在4.韶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属于行政规章,属于法的范畴(错)行政规章只有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才有资格制定。
5.韶关学院与其政务学院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错)形成不了上级与下级行政之间的法律关系6.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错)行政主体是指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利并独立承担责任的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
7.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主体(错)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不定项选择1、行政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AB)A.国家行政B.公共行政C.私人行政D.一般行政2、行政法一词,最早出现在(C)A.美国B.英国C.法国D.德国3、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一项关于计划生育的单行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报经( C)批准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广东省人大常委会D.韶关市人大常委会4、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D )A.广东省人民政府B.广州市人民政府C.韶关市人大常委会D.国务院5、张某春节与亲友聚会,醉酒后驾车回家,被交警发现后示意停车检查。
但张某迅即加速狂奔,当即把路人王某撞死在地。
本案中的法律关系可能有(ABC)A.民事法律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刑事法律关系D.交通法律关系三、案例分析大学生小秦离开课室时,发现一张书桌上有一部精美的手机。
此时课室里已没有其他人,他便把手机关机后装入自己口袋。
第二天,他在课室门口发现一张“寻物启事”,上有“拾到手机定酬谢300元”的话,便按照启事上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失主小王,但提出小王须给付500元才能交还手机。
小王交涉后无奈,只好报案,派出所和小秦所在的管理学院一起参与对本事件的处理。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考点汇总复习资料
考试分析一、题型及分值题型题量分值总分单选30130多选5210531535151101021020二、课程特点20%50%30%2:3:3:215060三、复习要点123四、应试技巧123456四、应试技巧1234谢谢第一章绪论本章考核重点12345考点1:行政法的一般渊源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 BC D【正确答案:ABC】考点2:行政法的分类123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BCD【正确答案:ABC】讲解归纳与举例123考点3: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BCD【正确答案:A】考点4: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BCD【正确答案:A】考点5: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2345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5)ABCDE【正确答案:ABCDE】讲解归纳与举例12345谢谢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本章考核重点1234考点1: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2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BCD【正确答案:AB】讲解归纳与举例12考点2: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2345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 B C D 【正确答案:ABC】12345考点3:行政合理性原则还延伸出了一些其他原则1234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 BC D【正确答案:ABC】1234考点4: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12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 BC D【正确答案:AB】12谢谢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考核重点12345考点1:行政优先权内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BCD【正确答案:ABC】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2: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3:行政机构的特征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4: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5:公务员的权利12345678。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一、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理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
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责任法等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行使。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歧视、滥用职权或违法办事。
3. 保护原则:行政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4. 效益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合理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二、行政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内容进行说明。
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机关的组织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其他特定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范围和行政管理职能。
2. 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措施或决定。
行政行为的性质分为命令性行政行为和许可性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对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和变更所具备的约束力。
3. 行政程序的规定: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遵循的程序规定。
行政程序主要包括行政决定的形成程序、行政行为的公告和告知程序、行政行为的申诉和复议以及行政行为的诉讼程序等。
4. 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主体依法采取的惩罚措施;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执行职务导致他人利益受损时应承担的补偿责任。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和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法决定和实施。
2. 公开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涵义一、行政法的基本范畴—行政1、关于行政涵义的几种观点①国家意志执行说②国家目的实现说③其他权力排除说2、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二、行政法的核心内容—行政权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三、行政法的涵义规范行政机关或特定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以及对该种关系进行监督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行政法的特点1、内容上的特点①内容广泛,易于变动②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③实体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2、形式上的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行政(实体)法典②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的数量居部门法之首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一、行政法渊源的概念指行政法律规范产生与存在的表现形式二、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中确立了一系列行政法的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具有基础、纲领指导性,并具有统率作用和最高的适用效力。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家主权、国家机关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犯罪和刑罚、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税收法定)、诉讼和仲裁制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从法律效力上看,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故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不得出现抵触情形。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3.属于行为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行政拘留)4.行政诉讼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是(强制拘留)5.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人民法院)6.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7.“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职位保障权)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税务局征税行为)9.在行政程序制度中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实现的基本制度是(听证制度)10.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烟草专卖许可)11.下列规范文件中属于法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规章)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14.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2年)15.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16.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被告)1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8.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强制)19.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2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2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审判权)22. 回避制度是何项原则的体现(行政公正)23.下列属于行政法渊源(自治条例)24.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谁管辖(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26.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价值在于控制行政权的是 (英美) 27.下列何项案件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范围(行政拘留案件)28.某市公安局的干警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该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公安局)29.被称为行政法母国的是(法国)30.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行政规章)31.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32.国务院颁发专家特殊津贴的行为是(行政奖励)34.下列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成员(直属局长)3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36.在我国,下列何项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37.下列何项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 )38.行政决定—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39.属于行政征收内容的是(排污费)40.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4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42. 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43. 工商所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4. 居民委员会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5. 赶赴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需要铁路运输或者渡江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载运。
行政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立法主体的是A.省人民政府B.省人大常委会C.省政协D.省高级人民法院2.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没收财物B.暂扣许可证和执照C.行政拘留D.开除公职3.甲乙就某一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行政机关对此争议进行确认,并作出裁决归乙方使用,该裁决是A.权属纠纷裁决B.损害赔偿裁决C.行政纠纷裁决D.侵权纠纷裁决4.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其地位是A.申请人B.相当于申请人C.被申请人D.相当于被申请人5.下列可以成为行政指导主体的是A.国家检察机关B.国家权力机关C.国家行政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6.下列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是A.查封B.冻结、划拨C.执行罚D.强制收购7.下列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某市教育局建办公楼B.某市公安局起诉保洁公司违约C.某市规划局处罚保洁公司违章搭建D.某市工商局依双方签订的保洁合同奖励保洁公司8.下列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的是A.行政行为不可能实施B.行政行为有明显的违法情形C.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D.行政行为不适当9.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为属于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效力未定行政行为10.《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0日 B.15日C.60日 D.1年11.下列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A.某市工商局为张某颁发营业执照B.某市公安局对王某进行警告处罚C.某市卫生局检查某医院的病历情况D.某市政府对所属区政府下达年终考核的通知12.行政行为成立后,所有的机关、组织或个人必须遵守、服从,这是行政行为的A.公定力B.执行力C.确定力D.拘束力13.下列属于行政补偿的主要方式是A.道歉和金钱补偿B.生活保障和金钱补偿C.实物和金钱补偿D.实物补偿14.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的赔偿请求时,首先应办理的手续是A.确认加害行为的职权性和违法性B.受害人提交申请书并提出赔偿请求C.赔偿请求人要证明自己与赔偿请求的关系D.受害人委托第三人提出赔偿申请15.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理解,错误的是A.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B.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C.是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D.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16.下列属于行政法特殊渊源的是A.法律B.国际条约C.行政法规D.部门规章17.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行政违法可分为A.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B.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C.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D.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18.下列不属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是A.程序公正的原则B.相对人参与的原则C.效率原则D.比例原则19.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省发展改革委员会B.最高人民法院C.县人民检察院D.市人民代表大会2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的情形是A.行政处罚显失公正B.主要证据不足C.适用法律、法规错误D.违反法定程序21.下列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B.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22.某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市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数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程序法复习题
第一章①强制性行政程序和任意性行政程序;②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③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司法程序即使没有一个实体规范,只要有一个好的程序规范,事情仍然可以处理得很好,程序规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两个组成部分,往往相互交织在同一法律文件或同一条文之中。
随着行政法治与民主观念的提高,行政过程中的一切活动,不仅实体上要求合法,而且还必须在程序上合法。
行政程序立法的兴起和发展,使其具有与行政实体法同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地位,违反程序法规则,与违反实体法规则一样,都将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
:①提高行政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②从程序制度设计上防止其滥用职权,遏制腐败。
③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法权益。
凡是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
对一切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同样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的程序违法有几种情况:第一种程序违法是实体上也直接损害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程序违法,实体也违法。
第二种程序违法是实体上似乎并未侵害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程序违法,实体正确。
还有一种情况是,程序合法,实体违法。
国家行政立法已尼充分重视了行政程序法的效力问题。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复议法》改变了以前关于程序上不足责令补正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定程序的予以撤销或改变。
第二章:?行政公开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或社会公众。
:①宪法之人民主权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向社会公开与行政职权有关的事项。
②宪法所主张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限制要求行政主体履行公开义务。
③行政公开是公民实现参与权的必要前提。
④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服务行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行政法 考试复习题
行政法考试复习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节行政法的感念填空题:1、除了只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上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及公共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4、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第三节行政法律关系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全力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或单选)3、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行政法律关系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6、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或多选)8、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选择题:1、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单选)2、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
(多选)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变更包括主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
作为乙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便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单选)简答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乙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当事人不得由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得随意放弃权利、转让义务,而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校友权利或承担义务。
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复习笔记-第十九章 行政程序【圣才出品】
第十九章 行政程序一、行政程序概述1.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行政程序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法定性。
是指用于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应当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法律化,使其具有可控制行政行为合法性、正当性强制力量。
(2)多样性。
是指因行政行为性质上的差异性导致所遵守的行政程序在客观上呈现出多种行政程序并存,并有各自调整行政行为的格局。
(3)分散性。
是指因为通过多种法律规定行政程序,而使行政程序分散于由众多的、具有不同效力的法律文件之中。
2.行政程序分类(1)主要程序与次要程序以行政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可以将行政程序划分为主要程序和次要程序。
其法律意义则是为司法审查提供一个更为合理的、可操作性的规则。
①主要程序。
指行政机关若不遵守将可能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程序。
②次要程序。
次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不遵守并不会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程序。
(2)羁束性程序与裁量性程序序和裁量性程序。
①羁束性程序。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没有裁量余地,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增加或者减少行政行为的步骤、方法、时限,也不得颠倒顺序。
②裁量性程序。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法律规定了可裁量的空间,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适用何种程序。
它的法律意义是:①羁束性程序只发生合法与否的问题,而裁量性程序还可能发生是否合理的问题。
②违反羁束性程序在司法审查中将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或重作,而违反裁量性程序只有在超出法定选择范围或选择极不合理的情况下,在司法审查中才会导致相应的行政行为被撤销或重作。
(3)内部程序与外部程序以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为标准,行政程序分为外部程序和内部程序。
其法律意义是明确行政程序法的调整重心,确立“交叉适用无效”和“分别救济”两大原则。
①内部程序。
内部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内部事务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程序。
行政法复习资料
e.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任何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使用条件:
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即案情简单,证据充分,当事人没有异议;
第二,有法律依据。即被处罚的行为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
可以处罚的行为;
第三,适用较轻处罚。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在特定的情形下,对行政
相对人的财产、行为及人身自由等予以约束与处置而采取的措施。
行政合同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更好实现特定行政管理目标,而与相对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的行为规则以及制定这些规则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2、抽象行政行为效力具有普遍性和反复适用性
3、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准立法性和不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法定程序:1、有权机关的讨论决定2、经行政首长的签署
上一级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市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员。
行政处分的六种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即公民和公务员。公务员由于双重身份而导致了双重行为,
即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
相对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理论种类: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申诫罚
行政处罚的法律种类:
行政法基本知识复习要点(十二)
⾏政程序法概述⼀、⾏政程序的概念和种类⾏政程序是指⾏政主体的⾏政⾏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即指⾏政⾏为所遵循的⽅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凡不属于⾏政⾏为本⾝所包含或所必须经过的程序,都不在⾏政程序的范畴之内。
任何⾏政⾏为都有反映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形式。
空间形式是指⾏政⾏为过程的表现形式。
时间形式是指⾏政⾏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的每个环节。
⾏政程序的种类:1.根据⾏政程序适⽤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政程序和外部⾏政程序。
内部⾏政程序,是指⾏政主体内部⾏政事务的运作程序。
外部⾏政程序,是指⾏政主体对外实施⾏政管理活动所运⽤或应当遵循的程序。
2.根据⾏政⾏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政程序和具体⾏政程序。
抽象⾏政程序具有普遍性和后及性的特点,是针对某类⼈或事普遍适⽤的,且在时限上⼀般只⾯向未来发⽣效⼒。
具体⾏政程序则具有相对的具体性和前溯性,指针对特定的⼈或事采取的,在时限上⼀般只对既往事件发⽣效⼒的程序。
3.根据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标准,可分为⾃由⾏政程序和法定⾏政程序。
⾃由⾏政程序,或称任意⾏政程序,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由⾏政主体⾃由裁量决定或选择采取的⾏政程序。
法定⾏政程序,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政主体必须遵循的⾏政程序,故⼜称强制性⾏政程序。
4.根据不同的⾏政职能为标准,可分为⾏政⽴法程序、⾏政执法程序和⾏政裁判程序。
⾏政⽴法程序,由于⾏政⽴法⾏为内容的⼴泛性,⾏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的后及性,⾏政⽴法程序⼀般都⽐较复杂、严格。
⾏政执法程序,⼀般应体现⾏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合法权益的原则。
⾏政裁判程序,则由于裁判⾏为对象是当事⼈双⽅的争议或纠纷,因⽽其程序具有准则司法的特点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内容是体现公正和公平。
⼆、⾏政程序法⾏政程序法,是指有关⾏政主体⾏政⾏为的程序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1.⾏政程序法与⾏政实体法的关系⾏政程序法是⾏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程序法复习资料1、行政程序的功能一、程序的有序性,指程序应保持一定的顺序和连续性。
二、程序的不可逆性,指程序中某一环节一旦结束,就不能再回复或重新启动。
三、程序的时限性,指程序中每一环节都有时间上的要求,程序进程具有及时性。
四、程序的终结性,指程序一旦启动,必须做出决定。
2、1889年,西班牙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
1925年奥地利制定了《一般行政程序法》,开创了行政程序立法先河。
3、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
4、行政程序法的功能一、限制行政权利的恣意行使;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使政府活动获得正当性基础。
5、行政程序的价值定位于公正、效率。
6、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指行政机关应当提高行政效率,及早作出决定,这样对相对人来说,可以早日确定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对国家来说,能够创建一个高效政府,收到最好的社会效果。
8、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学术界比较盛行的观点有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政府法治论、控权——平衡论等。
9、目前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一、重人治、轻法治。
二、重实体、轻程序。
三、行政执法受利益驱动,腐败现象较为严重。
10、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指由一国的宪法或行政程序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为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主体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具有如下内涵:法定性、根本性、普遍性。
11、英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及其要求:一、自然公正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二、自然公正原则的两个要求(1)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2)个人权利受到影响时,应当给他一个公平听证的机会。
12、美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美国也是第一个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写进宪法的国家,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整个联邦行政程序法的灵魂和核心,是联邦行政程序法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13、正当的法律程序的内容:一、事前通知;二、审判形式的听证;三、获得律师帮助权;四、公正无私的裁决人;五、证据、调查结果和结论。
14、德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一、明确性原则;二、信赖保护原则;三、禁止不当结合原则;四、职权原则。
15、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谋求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权益原则、平等及适度原则、公正及公正无私原则、行政当局与私人合作原则、参与原则、作出决定原则、非官僚化及效率原则、无偿原则、诉诸司法机关原则。
(有偿原则)不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16、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应当以程序正当原则为基本原则和核心原则。
17、论述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内容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内容即程序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指什么样的行政程序是正当的,正当的行政程序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品格。
一、从形式上考虑,正当程序应当具备中立性,可操作性和透明性;二、从实质上考虑,正当的行政程序是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程序。
以行政程序为例,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如下各种程序权利:(1)事前的通知和听证的权利;(2)获得审判形式的听证的权利;(3)律师辩护权;(4)由公正无私裁决人进行裁决的权利;(5)获得调查结果和结论的权利。
18、程序正当原则支配下的具体原则:一、程序公开原则;二、顺序原则;三、效率原则;四、参与原则;五、程序合法原则;六、程序合理原则。
18、效率原则下行政程序法应当确立如下制度:时限制度、代理制度、不停止执行制度。
(参与原则)不是效率原则的具体内容。
19、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如下程序性规定:听证制度;证据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
20、正式听证:指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和作出行政决定时,举行正式的听证会,当事人提出证据,进行质证、询问证人,行政机关基于听证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
21、非正式听证:指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或作出行政裁决时,只需给予当事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供行政机关参考,行政机关的决定不需基于听证记录。
22、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告知和通知;二、公开听证;三、委托代理;四、对抗辩论;五、制作笔录。
23、列举规定了行政听证制度的四部法律: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
24、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的条件:一、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二、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25、简述行政许可法的听证规定一、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二、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前,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7、行政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行政证据的审查判断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人的参与下,对已经调查收集的事实材料进行筛选,作出认定结论,为行政行为寻求事实基础的法律活动。
包括:一、自由心证原则:自由心证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判断事实材料的真伪、证明力并且认定案件事实时,不受证据形式的约束。
二、可定案证据标准:可定案证据标准是指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定案证据作为支持。
三、案卷排除规则:是有关定案证据范围的原则。
四、直接言辞原则:是指参与案件事实认定的官员必须听审案件,与当事人和案件事实材料直接接触。
28、行政程序的举证责任:指行政程序的当事人依法承担的证明特定案件事实的责任,分为说服责任和推进责任。
29、我国现行行政证据制度规定调查取证的方式:取证应当由2名以上的承办人参加并向被调查人出手有关证件。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于取得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的保全措施,对实物证据进行封存。
30、告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应当随时告知行政程序参与人其所享有的程序权利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参与人及时修正错误,正确参与行政程序。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告知是其程序义务;对于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来说,告知制度则体现了其程序权利。
31、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2、说明理由制度,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等。
33、说明理由制度的基本要求:1、说明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
2、说明做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34、回避制度: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案处理过程的一种专门制度。
35、回避的法律后果:公务员知道回避事由或者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除非行政机关决定公务员继续参与本案,公务员应当退出本案的程序。
公务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而没回避的行政行为构成程序违法,应当撤销;公务员本人构成违纪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分。
行政回避情形也适用于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36、时效制度的价值一、保障行政行为及时作出,避免因行政行为的拖延耽搁造成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二、防止和避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三、督促行政主体及时作出行政行为,防止因时间拖延而导致证据散失、毁灭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影响行政行为作出的准确性;四、有利于稳定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的时效为2年。
37、行政程序的主体:指参与到行政程序中来,享有行政程序权利并承受行政程序义务,对行政程序起着决定或影响作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行政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程序参与人。
38、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一、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二、具备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是行政主体;三、行政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
40、我国的行政主体主要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1、行政主体管辖权一般包括:地域管理权、事务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
42、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的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和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43、行政协助:指行政主体在执行职务时请求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给予一定的协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44、行政程序当事人:是指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活动的影响,依申请或由行政主体依职权通知参加到行政程序中来,从而取得行政程序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5、行政程序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享有的程序性权利:一、获得通知的权利。
二、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
四、陈述意见或要求听证的权利。
五、保密权。
六、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
七、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6、行政程序参与人:是指行政主体和当事人以外的,参加行政程序的某个阶段,协助行政主体或当事人完成行政程序的个人或组织。
47、代理人是指代为主张权利或进行行政程序行为的自然人。
一般可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两种。
48、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视为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49、根据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序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50、羁束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没有自由选择可能的情形下作出的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根据自身判断,通过自由选择所作出的行为。
51、根据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所造成影响的利与不利为标准,可将其分为授益性行为与负担性行为。
授益性行为是指为行政机关赋予相对人权益或免除义务的行为。
即给相对人带来有利影响、带来益处的行为,如颁发建筑许可证、发放低保费等。
52、负担性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为相对人设定义务或剥夺、限制权利的行为。
也称为不利益处分,如撤销许可证、征收税款等行为。
53、以行为是否必须采取某种法定形式为标准,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法定的形式主要指书面文字或特定意义的符号。
要式行为是指必须采取法定方式,才能生效的行为。
非要式行为是指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行为方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采取某种方式而为的行为。
54、具体行政行为效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其中公定力是其他效力的前提与基础。
55、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具有稳定性,不得任意改变的效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约束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使其遵守和服从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56、行政计划的构成包括目标、方法、程序、规则、预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