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收治范围及标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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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一、ICU收治病种的范围
1、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
2、各种类型休克
3、急性呼吸衰竭
4、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
5、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
6、重症哮喘
7、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功能衰、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等疾病合并呼吸功能不全需呼吸机辅助呼吸或需建立人工气道患者
8、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9、重症胰腺炎
10、大出血
11、严重创伤、多发伤无急诊手术指征
12、急性神经系统损伤
13、急性重症肌无力
14、重症感染、脓毒症
15、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16、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
17、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
18、急性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等致伤性因素所致的损伤
19、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
20、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
21、其他急性因素或突发事件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
二、住院系统转入ICU患者接诊流程
1、患者有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指征或需求。
2、ICU医生到该患者所在科室会诊了解病情并向家属告知病情及沟通,由患者或家属签署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知情同意书。
3、ICU医护人员提前做好接诊准备,保证医疗安全。
4、患者办理转科手续由转出科室医生书写转出记录,转入后由ICU 医生全权负责并开医嘱。有病情需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指导治疗。为全封
闭式管理。
5、转出科室医护人员将病人安全送入ICU床头交接。
1.病情稳定后转出ICU。
三、外科(术后)系统转入ICU患者接诊流程
1、手术后需入重症监护病房患者,手术科室医生在手术前通知ICU 医生。ICU医生前往该患者所在科室了解病情及患者基础状态,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署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知情同意书。
2、术后ICU医生、护士与手术室人员(麻醉医师、手术科室医生)床头交接全面了解病人病情,保证医疗安全。
①一般情况
②麻醉前状态
③麻醉情况:麻醉方法、麻醉中遇到的问题:如困难插管、循环波动、
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正性肌力药物使用、麻醉期间液体平衡情况、术中出血量、尿量等。
④手术情况:所施手术及术中遇到的问题、术后需注意观察的问题、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止血问题、血液制品)。
3、ICU医护人员提前做好接诊准备,保证医疗安全。
4、患者办理转科手续,由术者书写手术记录,由转出科室书写转出记录,ICU医生书写转入记录。
5、由ICU医生及外科医生共同管理病人,在外科医生指导下,ICU 医生护士全面负责病人生命体征监测及脏器功能支持,外科情况变化时,外科医生及时给予处置,24小时随诊。
6、病情稳定后转出ICU。
四、门(急)诊转入ICU患者接诊流程
1、门(急)诊需要收入ICU治疗的患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门
(急)诊医师通知ICU及二线值班医师后,直接收入ICU。
2、门(急)诊遇拟行手术的外伤(如果是复合伤,在急诊确定主要
收治科室)病人,因暂时情况无法手术者,并且相关科室床位已满,建立手术前的绿色通道,可收治ICU。流程同“外科(术后)系统转入ICU 患者接诊流程”。但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由相关科室医师书写。患者在ICU病情相对稳定后,通知相应科室准备手术。
五、ICU患者转出流程及管理
(一)ICU患者转出流程
1、门(急)诊收入ICU的患者,病情符合转出ICU指征,由ICU主治及以上医师根据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转出,由科主任签字发出会诊单,病区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会诊,签署会诊意见后转出。
2、从各科室转入ICU的患者,病情符合转出ICU指征,由ICU主治及以上医师根据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决定,转出时应签署会诊单,临床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署同意转出会诊单,并安排患者床位,原病房不得借故推诿。
3、从各科室转入ICU的患者,病情符合转出ICU指征,但根据患者病情不宜入住转出科室,需要转入其他科室治疗,由ICU负责提出会诊申请,转出科室负责与需要转入的科室沟通协调,保证患者的正常诊治。
4、如果需转入的科室没有床位,不能正常收治其他科室的ICU转出的患者,由原科室负责接收ICU转出的患者,并根据患者的病情需求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二)ICU患者的管理
1、各科室对需要转入ICU的患者,要书写详细转科记录,转入时,
原科室主管医师及护士应负责护送患者至ICU,并向ICU值班医师进行床头病情交接。
2、符合转出条件的患者,转出前需要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和告知。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或接收科室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需详细告知病情及风险,其仍坚持的可考虑转出,应将可能发生的危险详细记录病程,并请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3、因基础疾病的不可逆或植物状态导致的不能撤机、或存在血管活性药依赖的患者,以及其它非医疗原因在ICU住院的患者,在保证医疗安全基础上应转回原科室。
4、如果ICU患者的病情需要转上一级医院治疗,相关科室和ICU负责提出转院建议。
(三)ICU患者转出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无需加强监护的患者。
2、系统、脏器功能稳定或恢复,无需特殊治疗的患者。
3、没有希望恢复健康并提高生活质量的患者。
4、不愿意接受加强监护治疗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