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保险营销体制(doc 9页)
保险营销
保险营销名词解释保险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交易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的目的,实现保险公司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或者说是一个险种从设计前的会场调研最终转移到保险消费者手中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
寿险产品生命周期: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从设计到受益直到退出历史舞台,一般都需要经过准备期、试办期、扩大销售期、稳定期、衰落期五个阶段。
寿险营销:寿险营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讲,寿险营销是指以寿险保单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寿险公司经营目标的一系列活动。
狭义上讲,寿险营销是指寿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制度,即个人营销业务。
售后服务:就是当保险合同生效以后,协助客户处理保单有关的各种事宜,与客户建立一种密切友好的关系,维护公司和客户利益,以达到维持合同有效并开发可能的是客户源的目的,寿险推销的服务是针对客户未来生活的风险管理和财务规划而言,而并不仅仅是产品产品说明会:它能够在较短时间内集中较多准客户,通过大信息量的集中灌输,使准客户对产品的各个方面特性及优势有全面深刻的认识,从而有效提升销售业绩的一种宣讲形式。
创业说明会:也称事业说明会,是保险公司为了招募保险营销人员而举行的一种专门的招聘会。
创业说明会流程包括:会前准备;会中说明和动员;会中促成和会后促成等。
FBA(特性、功能、利益)的特征:保险FBA特征包括特性、功能和利益。
保险公司将自己的产品与竞争者的产品进行对比,找出其中的异同点,同时从客户口中也能得到客户希望产品具备的好处。
具体而言,保险FBA的主要构成因数是产品、公司、营销员、客户需求。
保险的特征和功能主要来源于产品本身、公司形象及营销员,而保险的利益只要来源于客户需求。
KPI绩效考核:又称关键业绩指标法,通过对保险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来衡量员工绩效的一种目标式。
量化管理指标,把保险公司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一种绩效考核方法。
保险营销
保险营销一、概念1、保险营销:是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交易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为目的,实现保险公司目标的一系列活动。
2、保险需求:个人或单位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保险条件下,愿意并且能够购买保险服务的需要。
3、保险营销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保险企业营销活动的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和力量的总和。
4、保险市场细分:是指以保险消费者为对象,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购买力和行为,把整个市场划分为不同的消费群,把具有大体相同需求和愿望的消费者作为一个细分市场,从中找出适合企业、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的过程。
5、保险企业定位:在目标客户的心目中,为产品和企业树立起鲜明独特的形象,使之在投保者心目中占据一定的位置,从而更好地抓住顾客、赢得顾客。
6、保险产品组合:也称保险产品品种配备,是保险公司生产或销售的全部产品的结构,即所有产品线和产品品目的组合。
保险产品组合有一定的宽度、长度、深度和相容度。
7、促销:是保险公司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保险公司及其产品的信息,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并促使其产生购买行为的活动。
信息沟通是促销实施的手段和前提条件。
8、保险营销渠道:就是指保险产品在从保险公司转移到客户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途径,它是由一系列的组织和个人所形成的一个完善的系统。
9、保险公共关系:是指保险公司用传播的手段使自己与公众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维护和提高公司形象和声誉,以促进公司目标实现而进行的一种活动或职能。
二、多选和简答1、保险营销观念:(1)生产观念(2)产品观念(3)推销观念(4)市场营销观念(5)社会营销观念2、营销视角中的保险产品:(1)核心产品层次(2)形式产品层次(3)附加产品层次3、保险商品的特征:(1)无形性(2)需求的潜在性(3)价格的稳定性(4)服务的异质性(5)不可储存性(6)可替代性4、保险需求的特征:(1)客观性(2)多样性和差异性(3)非渴求性(4)层次性与渐进性(5)波动性与周期性(6)选择性(7)可诱导性5、个人投保的决策过程:(1)确认需求(2)收集信息(3)比较评价(4)购买决定(5)保后评估6、影响企业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影响团体投保人的行为因素):(1)环境因素(2)组织因素(3)人际因素(4)个人因素7、保险营销的外部环境:(1)经济环境(2)社会文化环境(3)人口环境(4)技术环境(5)政策法律环境(6)自然环境(7)政治环境8、保险营销的内部环境:(1)供应商(2)保险企业(3)竞争者【愿望竞争者、普通竞争者、同行业竞争者】(4)营销中介(5)顾客(6)公众【其他经融机构、政府、媒体、一般公众、内部公众、公民团体】9、市场细分原则:(1)差异性(2)可进入性(3)可衡量性(4)可赢利性10、个人保险市场细分的依据:(1)地理因素(2)人口因素(3)心理因素(4)行为因素11、团体投保者的细分依据:(1)行业(2)规模(3)性质(4)投保途径12、目标市场选择的依据:(1)规模和发展潜力(2)市场结构吸引力(3)企业的目标、资源13、目标市场选择策略:(1)整体性目标市场策略(2)差异性目标市场策略(3)集中性目标市场策略14、保险产品组合策略:(1)扩大产品组合策略(2)险种延伸策略(3)缩减险种策略15、组合保险产品的方法:(1)功能互补(2)客户需求层次互补(3)时间互补(4)家庭责任互补16、保险产品生命周期:(1)引入期(2)成长期(3)成熟期(4)衰退期17、保险附加产品策略:(1)包装(2)品牌(3)服务18、品牌策略的一般内容:(1)品牌化策略(2)品牌使用者策略(3)品牌数量策略19、服务的内容:(1)售前服务(2)售中服务(3)售后服务20、保险费率的构成:(1)纯费率(2)附加费率【业务费用、防灾防损费用、准备金】21、影响保险定价的主要因素:(1)成本(2)市场需求(3)市场竞争(4)监管(5)营销组合变量22、保险费率厘定步骤:估算保险成本、确定保险需求、分析竞争因素、选择定价目标、选择定价方法、选择定价策略、选定最终价格23、折扣和折让定价策略:(1)优良风险折扣(2)数量折扣A保单份数的折扣B保险金额的折扣24、促销方式有两大类:一类是非人员促销方式,主要包括广告、公共关系和销售促进等等;一类是人员促销方式,主要是指人员推销25、保险公共关系的职能:(1)沟通信息(2)塑造形象(3)协调保险公司内外部关系26、保险营销渠道的作用:(1)销售产品(2)信息沟通(3)资金融通27、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的利弊(1)直接营销渠道的优势:①可以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②如果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能够完成预期任务,可以以较低的成本维持营销系统③有利于控制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2)直接营销渠道的弊端:①可能失去很多潜在的客户②不利于扩大保险业务的经营范围③不利于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间接营销的优点:①专业分工,有利于保险公司集中力量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②有利于保险公司节约流动资金,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额③有利于借助中介迅速占领市场(4)间接营销渠道的缺点:①容易被竞争者所替代②不利于与消费者的沟通,无法直接了解市场信息③销售费用比较高,需要支付佣金④推广新产品所需的时间较长⑤不利于保险公司的控制28保险专业化推销流程:(1)主顾开拓(2)接触前准备(3)接触(4)说明(5)促成(6)售后服务(7)拒绝处理三、论述作为一名优秀保险营销员应具备的素质(1)职业道德①诚信【对公司、客户、竞争对手】②高度热忱与敬业【三心二意:“三心”诚心、热心、恒心】③强烈成功的欲望(2)专业素质①专业理论②相关知识【管理、金融、心理学、法律等】③专业能力【智力、社交、自我管理、激励潜能、观察力、理解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心理素质①耐心②信心(4)形象素质①体魄②服饰仪容③肢体语言拒绝处理1我没钱不想买保险我给您设计的这份保障计划,是绝对适应您的交费能力,一旦有病的话,您拿出所有积蓄来交医药费,您觉得值吗?您是不是觉得很痛苦?再说,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您能说没钱吗?您总不能说因为今年有水、旱、风灾而不播种,坐等来年吧?我相信您一定希望风调雨顺,年年丰收来保证家庭生活。
保险学第十六章保险市场营销
保险学第十六章保险市场营销保险学第十六章保险市场营销本章教学目的在介绍保险市场营销含义、特点及其管理程序的基础上,帮助学生进行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选择合适的保险市场营销策略,如目标市场策略、营销组合策略和竞争策略;通过对保险市场营销渠道中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的利弊分析,选择合理的保险市场营销渠道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第一节保险市场营销概述一、保险市场营销及其特点(一)保险市场营销的概念保险市场营销是指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从整体来看,保险市场营销活动由三个阶段组成,即分析保险市场机会、研究和选择目标市场、制定营销策略。
保险市场营销是以保险市场为起点和终点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目标市场的准保户。
保险市场营销的目标不仅是为了推销保险商品获得利润,而且还是为了提高保险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或占有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信誉。
保险市场营销研究的内容可包括保险市场营销的管理、保险市场营销环境的分析、保险市场营销目标的选择和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等。
第一节保险市场营销概述一、保险市场营销及其特点(二)保险市场营销的特点1.保险市场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2.保险市场营销特别注重推销3.保险市场营销更适应于非价格竞争的原则(三)保险市场营销观念的发展1.以产品为导向的营销观念2.以销售为导向的营销观念3.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营销观念4.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观念第一节保险市场营销概述一、保险市场营销及其特点(三)保险市场营销观念的发展4.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观念第一节保险市场营销概述二、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程序(一)分析营销机会(二)保险市场调查与预测(三)保险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四)制定保险市场营销策略(五)组织实施和控制营销计划三、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保险市场营销环境是指与保险企业有潜在关系,能够影响到保险企业的发展和维持与目标市场所涉及到的一切外界因素和力量的总和。
保险营销
保险营销复习重点1、保险营销的起点是发掘投保人的需求、终点是满足消费者的保险需求。
2、保险营销的核心概念包括保险需求、保险商品和交换。
3、保险营销的的特点:主动性营销、以人为本的营销、注重关系营销。
4、保险营销的的主体是指针对保险市场需求组合营销策略,从而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经济组织;客体是保险商品也就是保险公司设计的各种类型的保险单;对象是顾客(包括现实的客户与潜在的客户)。
5、保险营销的的环境:从环境层次角度来划分可分为微观环境(与保险企业直接有关的因素)和宏观环境;从环境广义与狭义的角度来分可分为外部环境(指影响保险公司发展的各种外来因素,具有不可控性)与内部环境(保险公司内部诸多因素)。
6、投保心理:在投保过程中发生的心理活动,是投保人根据自身的需要与偏好,选择和评价保险商品的心里活动。
7、识别竞争者:可从市场与行业方面进行识别。
或是综合这两方面来识别。
8、评估竞争者:识别竞争者的目标与策略;评估竞争者的优势与劣势;估计竞争者的反应模式(从容不迫竞争者、选择型竞争者、凶猛型竞争者、随机型竞争者)。
9、确定竞争者:市场领先者—抢先,市场挑战者—进攻,市场跟随者—追随,市场补缺者—插缝。
10、保险市场细分的原则:可衡量性、可接近性、可盈利性、可操作性。
11、保险市场细分的依据:市场细分的一般原理(完全细分、单因素细分、多因素细分);市场细分的依据是保险需求的差异性。
个体差异包括(地理区域、人口统计、经济收入、投保心理、消费行为)12、目标市场选择的策略:无差异性市场策略(优点:节约成本,相应的降低消费者的购买价格)、差异性市场策略、集中性市场策略(节省费用、集中精力创名牌保品牌)。
13、目标市场选择的依据:保险公司的实力、市场差异性的大小、保险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竞争对手的状况。
14、市场定位的含义:是指为某一产品确定一个与竞争者及其产品相对的位置或市场地位,并通过营销策略来支撑这一地位。
15、市场定位的主要策略:抢先策略、抗争策略、避强策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98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98号)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多年来,保险营销为促进我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也应当看到,在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的新形势下,现行保险营销在管理方式、队伍素质等方面与保险业发展的新要求很不适应。
全行业务必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制度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营销员管理、维护营销队伍稳定、提升营销队伍素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转换经营理念,转变保险营销发展方式(一)适应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立足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变经营思想,树立科学的保险营销理念,以人为本,逐渐走出人员大进大出的粗放保险营销模式。
各公司要严格保险营销人员的准入标准,改变现行保险营销人员选聘机制中重数量、忽视素质的做法;要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和计酬制度,改变现行保险营销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中计酬层级过多、间接佣金比重过大的价值导向;要下大力气加强保险营销人员的品行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改变现行保险营销人员教育培训机制中重展业技巧训练、忽视专业能力建设的倾向;要加强对基层机构保险营销管理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改变在日常管理中对基层机构重业务考核、忽视管理监督的做法。
二、全面落实公司管控责任,规范保险营销招聘行为(二)加强对保险营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控。
日本保险代理业务的营销模式简介.
日本保险代理业务的营销模式简介日本拥有发达的保险市场,在日本对于不同险种领域的代理和营销采用不同的营销模式。
一、寿险营销模式(一)营销体制日本的寿险营销,主要采用营销员(外勤人员)直接销售的体制。
营销人员与代理人员不同,主要区别在于营销员的报酬中含有固定工资部分,他们与代理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属劳务合同而不是代理合同。
营销人员的工资体系正由刺激型、不稳定的比例工资制度逐渐转为固定工资基础上的比例工资体系,并推行管理型推销员体制。
外勤人员的工资与其业绩挂钩,按比例支付。
实际工资包括四部分:(1)根据工龄和资格确定的固定工资;(2)依据近几个月的平均推销额计算的准固定工资;(3)根据上月推销额计算的比例工资;(4)根据缔约第二年以后的有效合同支付的续保比例工资。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其固定工资也增加,反之则减少。
这种分配制度有效地把推销员的个人收入与其业绩、工作年限、近期的实际创收结合起来,使其收入更具有稳定性和弹性,从而激励推销员扩大销售,确保公司业务稳步增长。
(二)展业方式日本寿险营销模式开始时主要采取与当地知名人士订立代理协议的方式展业。
随着寿险基础市场的形成,大量家庭主妇进入保险展业领域,形成了以外勤人员直接销售为主的推销员制度。
为了管好众多的外勤推销员,各公司一般按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的构架设置机构,建立管理展业的营业网点开展培训和监管工作。
不仅开始与财产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合作销售,而且开始在百货公司设置销售专柜,或通过邮寄、电话等途径进行销售,并收到了一定效果。
二、财产险营销——代理店展业形式日本的财产保险营销主要采用代理店的展业形式。
仅有少量业务由公司外勤人员直销或保险经纪人介绍。
在总保费收入中,由代理店代理的约占90%,外勤人员直销占8%左右。
代理店制度之所以广泛运用,长盛不衰,主要原因是:①利用代理店推销能节省开支;②设立代理店较营业所容易;③代理店为独立机构,省去了保险公司或者代理总公司的劳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日本的寿险营销员制度及其对我国寿险
日本的寿险营销员制度及其对我国寿险代理人制度的借鉴意义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随着我国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增加,我国寿险业已进入一个迅速发展的扩张时期,但我国寿险公司营销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远低于国际整体水平,一些营销员较差的专业素质严重损害了整体寿险业的形象。
要解决根本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寿险业的营销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成功做法。
一、日本寿险业营销员制度的变迁日本较早的寿险公司在创业的初始阶段,通常是委托在地方上有势力的乡绅作为代理店来推销保险。
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公众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加大,保险意识逐步普及,使得依赖地方势力和人缘的代理店销售变得十分困难。
针对此种情况,20世纪20年代,寿险公司普遍引进了外务员推销制度,此时的外务员与保险公司既非雇佣又非委托关系。
1947年日本《劳动基准法》出台后,保险公司对外务员的责任提到了议事日程,为解决这一问题,寿险业采取了“雇佣关系的营销员”和“委托关系的代理人”制度。
此时的代理人制度与中国现行的个人代理人制度相同,实行的是佣金制。
到了50年代,日本寿险市场发展迅速,依靠增加营销员的数量来扩大市场份额的粗放型经营占主导,营销员的大量采用和大量脱落,致使服务质量下降,一时骗术盛行,寿险市场秩序混乱,寿险业遭到了社会舆论的谴责。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生命保险公司率先对营销制度和营销员的工资规定进行了大幅度修改:①废除保险代理人制度;②改善录用新人及培训制度;③增加固定工资比例。
此次修改基本形成了日本现行的寿险营销员制度:公司在正式与营销员签订雇佣合同之前,先与其签订委托合同,经培训后再成为雇佣关系的职员。
[1]二、日本寿险业现行营销员制度的特点1.组织形式日本寿险业现行营销员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寿险公司在各区域设置分公司,分公司下设营销部网点,营销部内的组织结构是:营销部经理为首,下属专门部与培训部。
营销部经理为内勤,每个营销部的营销员编制40人左右,营销员分为两部分:进入公司2年以内者在培训部,2年以上者在专门部。
某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doc 54页)
某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doc 54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D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架构 (2)第三章人员招募 (3)第四章职级与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2)第六章委托报酬 (6)第七章品质管理 (16)第八章考核 (17)第九章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 (26)第十章附则 (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具有保险营销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在代理手续费之外额外支付的委托报酬。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市分公司或县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区、营销处和营销组。
美国保险业监管制度及启示
一、美国保险业监管制度简介在美国, 跨州旳商业活动一般由联邦政府管理, 但保险业却是个例外。
保险业在美国老式上一直由各州自行管理, 保险企业旳经营许可证也由州政府颁发。
早在1850年此前, 由于购置保险者较少, 保险市场很小, 故各州旳保险管理法规很少, 如对保险企业并无需要缴纳保证金, 以便保证最低偿付能力旳规定, 并且对保险企业旳投资也不作任何约束。
这种松散旳管理方式对保险企业旳发展不利, 对保险旳消费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更不利。
伴随美国保险业旳发展, 公众规定保险业加强管理旳呼声日益高涨。
1850年, 新罕布什尔州首先设置了第一种保险委员会, 对该州保险业进行监管, 这可认为是美国最早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随即, 马萨诸塞州、加利福尼亚州、康乃狄克州和纽约州等纷纷效仿。
到1871年, 几乎所有州均建立了保险监管机构。
而联邦政府仅监管具有全国性、不易由各州自我管辖旳险种, 如洪水保险、农作物保险、犯罪保险和变额人寿保险等险种。
美国保险监管体系分别由总统领导下旳社会保障署和50个州政府旳保险局构成。
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障署实行监管, 商业保险由各州旳保险局进行监督管理。
为了监管旳一致和分享信息旳需要, 由各州保险监督官构成了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 制定出全国商业保险监管模型法案, 供各州立法参照。
虽然不具法律效力, 但确实对各州保险监管旳有效实行有很大旳借鉴作用。
美国商业保险监管旳目旳重要是保障被保险人旳合法权益, 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旳赔付。
美国保险监管侧重于宏观调控, 注意发挥同业公会等中介组织和市场调整旳作用。
如对详细旳费率制定多由同业公会或市场来定, 可使保险监管部门将精力放在对消费者产生重要影响旳偿付能力和资产负债比例等保险业务方面旳监管。
总体而言, 美国保险业旳监管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旳双重监管体制, 但以州政府旳监管为主。
联邦政府只能通过对州监管施加一定程序旳影响和通过其直接控制旳联邦政府保险组织在保险市场上发挥其应有旳作用。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营销战略案例分析
南京理工大学美国友邦保险集团案例分析报告学院(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成员:06130134彭晨06130135钱誉超2009年12月1、问题概述(1)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2)运用SWOT分析法分析美国友邦保险集团在华营销战略。
(3)美国友邦保险集团当前面临的新问题。
(4)当前美国友邦保险集团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新办法。
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简介美国国际集团(AIG)是世界保险和金融服务的领导者,业务遍及全球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及地区,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性保险服务机构。
友邦保险的前身于1931年在上海成立,数十年来不断为亚太地区的客户提供人身保险服务,为东南亚最大的人寿保险集团。
1992年,美国国际集团成为第一家获许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并通过旗下的友邦保险于同年在上海设立分公司,之后,友邦保险的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到北京、广东省及江苏省。
作为第一家将寿险营销员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一直致力于建立一支专业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并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产品和服务,“财务稳健、信守一生”是友邦保险对中国市场不变的承诺。
美国国际集团成员公司通过保险业内最为庞大的全球化财产保险及人寿保险服务网路,竭诚为各商业、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服务。
美国国际集团在全球各地的退休金管理服务、金融服务及资产管理业务也位居世界前列。
美国国际集团的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及巴黎、瑞士、东京的股票市场均有上市。
美国国际集团更是世界财富500强中极少数起源于中国的外国公司之一,在浓厚的中国情结引领下,友邦保险于2004年首次推出了主题为“美好人生、友邦相伴”系列广告,进一步诠释了友邦保险对中国消费者的承诺。
作为世界保险巨擘,友邦保险拥有享誉全球的保险经验;源自中国,让友邦保险更了解本地市场,并在满足本地客户的保险需求方面更具有优势。
友邦保险为东南亚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之一,其分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遍布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澳大利亚、文莱、关岛、印度、印尼、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韩国、泰国及越南等国家和地区。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共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经2006年3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2006年4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3号公布。
该《规定》分总则、资格管理、展业登记管理、展业行为管理、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附则8章64条,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2号公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该《办法》第36条决定,废止中国保监会2006年7月1日颁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3号)。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六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第八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学历证明复印件;(四)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五)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现状及其策略选择
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现状及策略选择[内容提要]进入新的千年,中国保险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增强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尤为重要。
首先,市场营销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次,市场营销有利于促进人们保险意识的形成;第三,市场营销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创新和提高市场效率;第四,市场营销有利于保险公司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追求市场竞争,忽视市场定位;二是重视产品创新,轻视产品推广;三是缺乏科学的市场营销计划;四是缺乏完整的市场营销战略;五是缺乏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市场营销组织机构。
笔者认为,培育我国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理念应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即: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保险公司的最基本经营原则;把市场营销作为保险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场营销机制,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营销组织机构;重视关系营销在保险公司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进入新的千年,我国保险业真正站在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历史转折点上。
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对保险保障日益扩大的需求提出了诸多新的概念,加入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外部压力,对于尚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发展格局,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差距,增强在保险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市场营销管理在保险经营中尤为重要,并大有可为。
本文就我国保险业建立和完善营销体系谈些看法。
一、保险营销的含义和基本特征保险公司是以经营风险、提供相关服务为主要业务,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
保险营销是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开展的总体性活动,具体地讲,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从保险营销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的价值链传统的价值链(见图1)是从资产与品牌优势开始,然后各个环节依次为投入原材料、设计产品、服务与出售物、建立销售渠道,最后才是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
保险营销活动方案(7篇)
保险营销活动方案(7篇)保险营销活动方案(7篇)保险营销活动方案1一、实验题目:编制保险计划(建议)书二、实验设计思想:(1)各小组上网查找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了解和熟悉相关保险产品所包含的保险责任和相应内容。
(2)各小组选择不同的家庭或投保人对客户需求、财务概况进行分析。
(3)根据客户需求量身订制保险计划,注意在责任范围、保障水平、缴费金额、保险期限、综合保障效果等方面应适合客户的具体情况。
三、实验目的:在掌握保险计划书的.内容与设计要领的基础上,针对某一客户的需要,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做一个组合,做出一份适合客户的保险建议,并向客户说明,让客户认同这一计划的内容。
通过本实验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各类保险产品和险种所涉及的保险责任范围,学会分析与归纳保费计算的一般规律,掌握保险险种组合的原则、方法和技巧,针对客户需求恰当的选择保险产品。
四、实验方法:实验法、分析法、五、实验原理:针对某一客户的需要,将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保险商品作一组合,并作出一份最适合客户的保险建议。
六.实验材料:准备2―5个保险商品样本七、实验步骤:(1)保险宣传(2)帮助准客户分析风险(3)帮助准客户确定保险需求(4)帮助准客户制定保险计划八.记录:九、实验结果:保险营销活动方案2一、车损商险套餐:(商险金额在3000X4500元)方案一:爱车套餐:总价值1953元1,赠送基础保养一次,价值330元。
2,赠送四轮定位一次,价值364元。
3,赠送四轮动平衡一次,价值160元。
4,赠送电脑检测一次,价值200元。
5,赠送喷漆工时代金券一张(保险车辆除外),价值500元。
(注;用于单件喷漆余额不退)6,赠送维修保养工时代金券3张,每张100元,价值300元(注:用于一般维修及保养使用,每次仅限一张,单次工时超500元时可同时使用两张。
)7,赠送空气滤清器代金券一张,价值99元。
方案二:野营套餐:总价值1672元1,赠送马自达原厂精品――折叠水桶一个,价值95元。
保险营销策划方案4篇
保险营销策划方案4篇凡是做事情一定得有个战术策略,而且还得时时关注新的情况而调整自己的战略。
面对现在那么竞争的环境,没人可以拍着胸脯跟你说:你这样做一定行!下面是整理的一些关于保险营销策划方案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保险营销策划方案1导语:销售这方面一般要制定好一个工作计划才能够有目标的进行。
以下为大家介绍保险营销策划方案范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保险营销策划方案范文1一、企划背景为了全面落实分公司全市经理工作会精神,为确保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全年个险期交目标,针对目前我部在“群雄逐鹿”存在的差距,调动和激励全体员工的展业激情,提高团队战斗力,增强团队凝聚力,发扬一部人的顽强拼搏精神,必须确保在10月25日前完成调整后个险期交目标,即差额50万元。
二、企划时间某某年10月10日至某某年10月25日止。
月10日至10月13日为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全员出击,首战告捷,完成1/4目标任务12。
5万元。
月14日至10月17日为第二阶段,人人破零,全员举绩,完成1/2目标任务25万元。
月18日至10月21日为第三阶段,坚忍不拔,顽强拼搏,完成3/4目标任务37。
5万元。
月18日至10月25日为第四阶段,决胜全局,庆贺胜利。
完成目标任务50万元。
三、企划目标完成个险期交新单保费50万元。
四、竞赛领导小组组长:杨晓红副组长:谢军成员:范琴、张芳、李英、陈玉、周琴、曹丽、王小珍、杜海、李红、钱宇浩、李红、熊小云、黄兰竞赛指挥部下设五个执行小组:1.追踪督察组:组长杨晓红,成员:各职级主管;负责电话追踪、会务追踪和目标提醒。
2.宣传布置组:组长钱宇浩,成员:黄兰、熊小云;根据业务竞赛的需要,对大职场及楼道进行布置。
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统计业务发展数据,用战报的形式给予报道。
3.晨会策划组:组长李红,成员:谢军、钱宇浩、熊小云、黄兰;根据竞赛活动的相关安排,做好晨会的策划和各环节人员的沟通、安排。
4.技术支援组:组长谢军,成员:李红、熊小云和各级主管;负责说明会策划和落实,商品组合及话术的开发,建议书制作,大客户的陪访。
中国人寿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范本(doc 60页)
中国人寿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范本(doc 60页)理或高级业务经理(组经理转系列为高级业务经理须任组经理满6个月)。
第十三条业务员系列人员和主管系列人员转系列的程序:(一)由本人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职级变动申请审批表》(见附表2),向公司书面提出转换系列申请。
(二)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需征得本人直接主管的同意。
(三)营销(分)部经理审核同意。
(四)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由市分公司或县支公司的上级分公司审核批准(业务员系列人员转换主管系列必须通过晋升组经理综合测评和培训考试合格),再由公司根据本人最近考核业绩确定其转换系列后的相应职级,并在其所在营销(分)部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业务员系列与主管系列人员的职责:(一)各级业务员(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的职责:1.寻找准客户(包括:接洽、需求分析、设计投保方案、方案讲解),销售保险单(包括:促成和递送保单),收取保险费,完成业务考核指标;2.为保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续期收费、保户回访、满足保户需求和协助公司处理保全和给付事宜等);3.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和培训等活动;4.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
(二)组经理的职责:1-4.同各级业务员的职责;5.增员、陪访和辅导;6.育成主管;7.制定小组业务活动计划,并组织执行;(三)分处经理的职责:1-7.同组经理的职责;8.对所辖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培训;9.制定与执行计划,主持会议,组织所辖人员的激励活动。
(四)处经理的职责:1-9.同分处经理的职责;10.营业单位各项经营绩效与任务目标的达成。
(五)分部经理的职责:1-10.同处经理的职责;11.对所辖营销分部人员的督导和检查。
(六)部经理的职责:1-11.同分部经理的职责;12.协调和统一管理所辖各营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并随时进行督导和检查;13.制定所辖营业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策划所辖各营销分部的业务推动活动;14.地区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第16章 保险市场营销
第16章保险市场营销本章要点1.保险市场营销与一般商品营销的区别:第一,保险市场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第二,保险市场营销特别注重推销;第三,保险市场营销更适应于非价格竞争的原则。
保险市场营销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以产品为导向的营销观念、以销售为导向的营销观念、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营销观念和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观念四个阶段。
2.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程序包括分析营销机会、保险市场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制定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组织实施和控制营销计划等步骤。
分析保险市场营销机会,首先必须分析保险市场营销环境。
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可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即为保险市场的宏观环境,内部环境即为保险企业的微观环境。
3.保险企业的营销策略包括三项内容:选择目标市场;发展适当的营销组合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如何战胜竞争对手。
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易于挖掘新的营销机会,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发各类细分市场所需的险种;有利于调整费率,进行险种组合。
选择目标市场时,应考虑目标市场的规模和潜力、目标市场的吸收力和保险企业的目标和资源等因素。
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目标市场策略有无差异性市场策略、差异性市场策略和集中性市场策略。
营销组合策略指险种策略、费率策略、营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
竞争策略主要依据保险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经营目标与实力、市场机会等因素制定,具体有市场领导者策略、市场挑战者策略、市场跟随者策略、市场拾遗补阙者策略。
4.保险市场营销渠道的选择直接制约和影响着其他营销策略的制定和执行效果。
保险市场营销渠道通常分为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两种。
直接营销是保险企业利用自己的业务人员销售保险商品,或借助电话与网络直接销售保险商品,其优点是能有效控制承保风险,保持业务质量的稳定,缺点是不利于扩大保险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客户群体。
间接营销通常是指利用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进行营销的方式。
保险代理人营销制的优点是有利于扩大保险企业的业务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缺点是保险代理人由于利益驱动可能导致承保质量下降等。
国内外保险营销模式比较探讨
国内外保险营销模式比较探讨
一、国内外保险营销模式比较
1、国内保险营销模式
(1)传统渠道。
由于国内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目前大多数保险公
司的营销模式仍以传统渠道为主。
传统渠道包括营销职员、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中介网络等,这些传统渠道的营销服务体系及营销技
术非常发达。
2、国外保险营销模式
(1)保险经纪模式。
保险经纪模式即保险经纪商在保险公司和购买
者之间扮演保险中介人的作用,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佣金的形式获取收益。
他们会对客户进行评估,然后推荐客户购买最合适的保险产品,也可以为
客户续期/更换保险产品。
(2)营销模式。
营销模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雇佣代理人或营销公司
来实现保险营销的模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保险产品,以满
足潜在客户的需求。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201410(DOC)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作者:发布时间:2014-8-15 分享次数:6496更多1千呼万唤始出来!在这个夏末秋初,保险业界期待的带有几分神秘色彩的“新国十条”,终于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以下是保险业新国十条意见全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29 号)发布了。
(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提出到 2020年,基本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国发〔201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 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保险营销模式及借鉴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保险营销模式及借鉴【摘要】保险市场营销受保险营销环境的影响,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如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
这些因素导致各国的保险营销模式具有各自的不同特色。
本文通过对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保险营销模式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对我国的保险营销模式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发达国家;保险营销模式;借鉴一、英国保险市场营销模式研究(一)英国保险营销模式英国的保险业历史悠久。
早在17世纪英国已是海上贸易大国,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对海上保险的需求增加,导致了保险经纪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保险经纪人制度也率先在英国发展成熟起来。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英国是典型的使用保险经纪人进行保险营销的国家。
其保险经纪人制度影响最大,保险经纪人力量也最强。
据统计,英国有800多家保险公司,而保险经纪公司超过3200家,共有保险经纪人员8万多名。
在英国保险市场上,60%以上的财险业务、20%的人寿保险业务、80%的养老保险业务是由经纪人带来的,可以说保险经纪人控制了英国大部分保险市场。
保险经纪人主要涉足财险领域,很少涉足寿险领域。
英国人寿保险主要通过邮件广告、报刊、电话等直接销售,银行保险也已发展到一定规模。
同时,英国的保险中介人制度采用了两极化原则,即寿险代理人与经纪人二者不能兼营,实行严格分工。
(二)英国模式的启示与借鉴研究英国保险营销模式,我们最应该借鉴的是其保险经纪人制度。
英国保险经纪制度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实行严格的监管,包括对保险经纪人的信誉、宣传及服务进行监管;严格的财务监管和严厉的惩罚条例等。
在经纪人设立方面,英国采取的是注册登记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登记注册。
在从业人员的培养方面,不仅设置了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经纪人具有相应素质,而且还有比较完善的培训体制。
此外,英国保险经纪服务范围广泛,既有市场调查、承揽业务等简单服务,又有风险管理咨询、保险方案设计等附加价值高的服务,还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研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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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体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长期保险营销实践中形成的、被依法认可并广泛运用的保险销售制度和推销组织形式。
它对保险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以及整个保险业的稳健发展,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本文对世界保险五大国的保险市场及营销体制概况、寿险营销体制、财险营销体制进行系统介绍、分析和比较研究,期待对我国保险营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能够发挥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美国保险营销体制的特点(一)美国保险市场及营销体制简介美国是老牌保险大国,20世纪以来就一直称雄于世界。
美国的保险业十分发达,保险市场发育非常完善,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也比较高,保险中介机构比较健全。
2004年底,美国共有各类保险公司5160余家,从业人员430余万,均居世界首位。
当年美国的保险费总收入为10978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位,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3.84%。
其中,非寿险保费收入达6030亿美元,占世界市场的43.22%,稳居世界第一。
美国的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指标也位居世界前列。
与高度成熟的市场相适应,美国的保险营销体制也很完备。
它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职员以及各种直销组织渠道等,顾客投保十分方便。
其中,保险代理人是美国保险市场的中心角色,保险公司在不同险种领域,可利用各种不同类型的代理人。
因此,保险代理制度是美国营销体制的一大特色,它与其他营销组织形式如直接销售、定点销售等相配合,构成了完备的保险营销体系。
(二)美国的寿险营销体制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寿险市场,经营人寿险业务的公司有 2000余家,年业务收入达4948亿美元之巨。
美国的寿险营销体制主要采用以专用(职业)代理人为中心的代理系统,并辅之以市场直销和经纪人推销系统。
其中的代理系统最具特色,在美国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了。
美国的寿险代理系统分有代理机构系统和非代理机构系统两种。
在有代理机构系统中又包括总代理分支机构制。
总代理人通常由寿险公司委托,其地位与独立签约者相近。
他总管一个地区的业务,并负责招收、培训和提拔新的代理人,其收入来自于根据招揽业务所提取的佣金。
总代理人虽拥有独立的财务权,但在新的代理人制度下,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
如给予一定的办公费及其他费用补贴,支付部分或全部招收及培训新代理人的费用,但公司对代理人的选择和培训也有一定的控制权。
从理论上讲,总代理人制是寿险公司通过协议指定其办理特定地区的寿险业务,并按协议规定向总代理人支付佣金。
在分支机构制(也叫分公司制)下,寿.险公司常以设立分支机构来推销保单,并负责招收、培训和使用新代理人。
分支公司的经理是寿险公司的雇员,执行公司指派的任务,在财务管理方面直接受公司的监督。
目前,美国许多大寿险公司已从使用总代理人制转为分支机构制,即在各地设立分支公司,由其经理指导该地区的代理人,为他们提供担保并帮助和激励他们成为合格的业务员。
分支公司经理及后勤管理人员为公司职员,由公司支付工资。
目前,代理机构系统销售的保单已占总业务的57%左右,其中绝大部分为分支机构所推销。
在非代理机构系统里,最常见的是经纪制和个人业务总代理人制。
在经纪制中寿险公司通过雇请的经纪监督人或独立的经纪总代理人与经纪人联系而取得业务。
在个人业务总代理人制中,寿险公司则是通过当地的个人业务总代理人或经营总代理人,与个人业务总代理人联系而取得业务。
目前,非代理机构推销的业务已占总业务的42%上下。
直销系统即直接响应系统中,寿险公司并不通过中间人,而是直接通过邮寄、报纸、电话、多媒体、期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与顾客取得联系,推销各种保险商品。
另外,还有定点销售方式,即保险公司在银行、宾馆、超市、连锁店等内设立固定柜台销售保单。
它可以是公司职员直销,也可以是代理销售,目的是为顾客提供保险咨询和购买的便利。
这两种方式目前所占比重虽小,但效益不错,已成为保险代理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
(三)美国的财险营销体制美国的财产保险业务为世界之最,其经营公司多达3000家,年保费收入6030亿美元。
在财产保险营销方面,美国实行的是以代理制和经纪制为中心,辅之以直销、定点推销等方式的营销体制。
在保险代理制中,包括独立代理制和专用代理制两种形式。
独立代理制也叫美国代理制,其特点是:(1)代理人可代表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是独立职业者,凭招揽的业务数额取得佣金;(2)代理人有终止和续保的权力;(3)佣金是其全部报酬,根据不同险种可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其职责是销售保单、收取保费、提供防灾服务,理算小额索赔等。
北美、环球等大保险公司即使用独立代理制。
专用代理制是指代理人只代表一家保险公司或集团开展业务,并不拥有终止保险和续保的权力,其续保佣金比例通常低于新业务。
专用代理人的职责也与独立代理人略有不同。
全美、州农、美国家庭等大保险公司即采取专用代理人制。
二、日本保险营销体制的特色(一)日本保险市场及营销体制简况1.日本保险市场概况。
日本的现代保险体制,是自1879年开始从欧洲引入并发挥其职能的。
从那时起,日本保险业一直与国家的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成就斐然。
120多年来,日本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完善、最普及的保险体制,并成为世界上第二大保险市场。
2004年,日本的保费总收入为4924亿美元,仅次于美国而雄踞世界第二,占世界总额的 15.18%。
其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承保总额、寿险保费收入及非寿险保费收入均居世界前列。
日本对保险机构的审批及市场监管非常严格。
目前,在日本营业的保险公司110余家,但其保险公司规模庞大。
各保险公司以前大多执行统一条款和费率,价格竞争受到限制,但非价格竞争却很激烈。
20世纪末期,日本逐步推行了保险费率的市场化。
2.保险市场营销体制。
与欧美不同,日本的保险营销体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主要依靠公司外勤职员直接销售及代理制度,经纪人的势力不大。
这是因为日本市场上保险公司不很多,利用员工直销和代理人推销完全可满足市场需求,保障业务的发展。
另外,日本保险市场上传统的习惯力量大,许多人也乐于沿用历史的做法,擅长于自我推销。
因此,日本许多保险公司均拥有很多外勤职员。
(二)日本的寿险营销体制日本的寿险营销,主要采用保险公司业务员(外勤人员)直接销售的体制。
这种特有的推销员制度的建立,是有其社会发展背景的。
日本保险业刚起步时,民众生活水平很低,保险需求也不强烈,这就需要业务员向他们宣传保险观念,发掘保险需求,销售保险单。
如今,随着日本经济稳步发展,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保险意识也很强,推销员的主要任务便是挖掘投保人的潜力,扩大投保深度。
在保险推销员制度下,外勤推销员为公司雇员,只能从事法律上规定的中介行为,但无缔约权。
当顾客有投保意向时,便指导其正确填写投保书,收缴首期保险费。
保险合同能否成立,最终由公司进行核保后决定。
外勤人员的工资与其业绩挂钩,实行按比例支付。
实际工资包括四部分:(1)根据工龄和资格确定的固定工资;(2)依据近几个月的平均推销额计算的准固定工资;(3)根据上月推销额计算的比例工资; (4)根据缔约第二年以后的有效合同支付的续保比例工资。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其固定工资也增加,反之则减少。
这种分配制度有效地把推销员的个人收入与其业绩、工作年限、近期的实际创收结合起来,使其收入更具有稳定性和弹性,从而激励推销员扩大销售,确保公司业务稳步增长。
早在二战之前,日本寿险公司主要采取与当地知名人士订立代理协议的方式展业。
二战以后,随着寿险基础市场的形成,按月缴费险种的推广以及大量家庭主妇进入保险展业领域,形成了以外勤人员直接销售为主的推销员制度。
外勤人员进行展业必须在大藏省注册登记,并规定寿险公司不得向非注册人委托展业和支付手续费。
目前,日本各寿险公司的外勤推销员有数十万人,仅日本生命保险公司一家就有8万人。
为了管好众多的外勤推销员,各公司一般按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的构架设置机构,建立管理展业的营业网点开展培训和监管工作。
为了提高保险推销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日本寿险界自1974年就开始实施了统一的行业教育培训制度。
按照这一制度又相应制定了全行业统一的资格认定考试规定,集初级课程、中级专业课程、高级专业课程、外勤大学课程为一体,编印了系列教材,制定了教学方案,使推销员资格考试不断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其教学内容密切联系实际,并随业务发展变化而不断充实更新。
为提高考核力度,从1977年起,还把考试制度和注册制度、用人制度结合起来,明确规定,只有考试合格者方可予以注册、录用为推销员,从而促进了推销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近年来,随着市场的扩大开放,保险产品的日益多样化,寿险公司在营销体制上也进行了改革。
不仅开始与财产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合作销售,而且开始在百货公司设置销售专柜,或通过邮寄、电话等途径进行销售,并收到了一定效果。
(三)日本的财产保险营销体制1.代理店体制及其原因。
日本的财产保险营销,主要采用代理店展业体制,仅有少量业务由公司外勤人员直销或保险经纪人介绍。
在总保费收入中,由代理店代理的约占90%,外勤人员直销占8%左右。
保险经纪人制度是1996年才被引进的,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代理店制度之所以广泛运用,长盛不衰,主要原因是:①利用代理店推销能节省开支;②设立代理店较营业所容易;③代理店为独立机构,省去了劳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2.代理店与保险公司的关系。
代理店通常为独立机构,它与保险公司是委托关系,是公司的代理人。
代理店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替其开展保险业务,其职能就是帮助投保人选择合适的投保项目,收缴保险费,提供保后服务。
代理店的收入是根据其等级,由保险公司给予不同比例的提成。
代理店分为初级、普通级、上级及特级四个等级。
1999年3月,日本共有代理店47.6万家,平均92户家庭接受一家代理店的服务。
3.代理店的分类。
①按经营主体不同,代理店可分为个人代理店和法人代理店。
以个人名义进行经营者为个人代理店;以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组织进行经营或者为法人代理店。
②按委托公司数量划分,可分为专属代理店和共属代理店。
只接受一个保险公司委托的代理店为专属代理店;接受两个以上保险公司委托的代理店为共属代理店。
其中前者,目前有36万家,后者近32万家,但业务量彼此相当。
③按经营项目划分,可分为专业代理店和兼业代理店。
专门代理保险业务者为专业代理店;除代理保险业务外还兼营它业者为兼业代理店。
4代理店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委托合同,保险公司赋予代理店的基本权利是:①保险合同的签订权;②接受保险合同变更、解除等的申请;③保险费的收缴与退还;④保险标的调查;⑤其他保险展业上的必要事项以及公司特别指示事项的执行。
代理店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应承担下列基本义务:①遵守各项法律及规定的义务;②缔出新约或旧约变更等的报告义务;③收取和妥善保管好保险费的义务;④禁止回扣手续费;⑤出险后的及时通知义务;⑥按规定配置并记好各种账目;⑦与其他保险公司订立代理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原委托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