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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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

航空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

一、航空人员分类航空人员主要包括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乘务员等;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等。

二、资格管理制度内容1. 资格认定(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取得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维修人员执照。

(2)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机械员:取得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机械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驾驶员、飞行机械员执照。

(3)飞行签派员: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行签派员执照。

(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取得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

2. 体检制度(1)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需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2)地面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部分地面人员需进行体检,取得体检合格证明。

3. 工作时限管理制度(1)空勤人员:根据《民用航空法》规定,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乘务员等空勤人员的工作时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2)地面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部分地面人员的工作时限也有相应的规定。

三、资格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机构:民用航空局及其下属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机场管理局等。

2. 监督机构:民航局对航空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航空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是我国民用航空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航空安全、提高航空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资格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航空人员素质,确保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履行民用航空器驾驶等岗位职责,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3.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飞行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飞行时间要求:从事运输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总飞行时间不少于3000小时。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总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1500小时,其中担任机长累计年限满1年,累计机长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500小时。

专业条件:具有较系统的飞行技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某一分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并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基本掌握民航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能了解国内外飞行专业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飞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具有完成较复杂飞行任务的技能,能够利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 本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且未发生人为责任飞行事故或事故征候。

6. 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工作满四年,经考核合格。

这些标准条件可以帮助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在职称评价中获得更好的评价。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一、身体状况1. 身高:男性不低于165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

2. 体重:以千克为单位,体重应大于等于50千克,且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3. 视力和听力:裸眼视力不应低于0.3,矫正视力不应低于0.8;听力应正常,无色盲、色弱、耳聋等情况。

4. 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二、心理素质1. 应具备正常的智力、记忆和判断能力,能够正常完成工作任务。

2. 应具备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能够在高压环境下保持冷静、沉着应对。

3. 应具备适应飞行职业要求的能力和素质,如应对紧急情况、适应长时间工作和倒班等。

三、生理适应性1. 应适应高空环境,无恐高症、晕机等高空适应障碍。

2. 应适应时差和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工作,无因时差和气候变化引起的适应障碍。

3. 应适应长时间工作和倒班的生活规律,无因生活规律变化引起的适应障碍。

四、体检合格证1. 飞行员应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12个月。

2. 体检应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心电图、X光、超声波、血液化验等项目。

3. 体检合格证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补办。

五、健康档案1. 飞行员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生理适应性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和诊疗记录。

2. 健康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保管,以便追踪和管理飞行员健康状况。

3. 如发现飞行员存在健康问题,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和治疗。

六、职业病防治1. 飞行员应了解和遵守职业病防治规定,注意保护自身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 如发现职业病疑似症状或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治疗。

3. 航空公司应按照规定为飞行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健康检查服务。

七、医疗保障1. 飞行员应享受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定期检查、治疗和康复等。

2. 如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应及时就医并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3. 航空公司应为飞行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确保飞行员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一)

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一)

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一)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1. 飞行员(Pilot)•飞行员是指在民用航空领域从事飞行操作任务的人员。

•例如:在一架商业航班上,飞行员负责驾驶飞机,掌握飞行计划,确保飞行安全。

2. 副驾驶(Co-pilot)•副驾驶是指协助飞行员进行飞行任务的人员。

•例如:在商业航班中,副驾驶负责监控飞行仪表、辅助驾驶操作,并与飞行员合作确保飞机的正常运行。

3. 机长(Captain)•机长是在民用航空中担任飞行任务最高职位的飞行员。

•例如:机长负责决策飞行计划,指挥整个航班操作,同时具备最终责任和决定权。

4. 空乘人员(Cabin Crew)•空乘人员是指在飞机上负责旅客服务以及确保飞行安全的人员。

•例如:空乘人员负责为乘客提供食物、饮料,在紧急情况下执行疏散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急救服务。

5. 民航空管员(Air Traffic Controller)•民航空管员是指负责控制和指挥民航飞机起降、空中飞行以及地面运行的人员。

•例如:民航空管员通过雷达和无线电通信,与飞行员进行沟通,提供导航指引,确保飞行安全。

6. 机务人员(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机务人员是负责飞机维护和修理工作的人员。

•例如:机务人员检查和维修飞机的机械、电子等各部分,确保飞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 安全检查员(Safety Inspector)•安全检查员是负责对飞机、飞行器材和相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人员。

•例如:安全检查员检查飞机的结构、系统、维护记录等,确保符合航空安全标准。

8. 航空医生(Aviation Medical Examiner)•航空医生是负责进行民航人员体检的医生。

•例如:航空医生会对飞行员、空乘人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他们身体健康、适合从事航空工作。

9. 空中交通服务员(Air Traffic Service Personnel)•空中交通服务员是指负责提供航空通信和导航服务的人员。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于中间没有经停的飞行,飞行时间可
延长至12小时。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
2
少14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个休息
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 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
(2)当飞行机组配备3 名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
副驾驶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
3
1
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
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发生运行延误时,值勤 期最多可以延长至18小时,但 该值勤期后14小时的休息期不 得缩短。
(1)
(2)
任一日历月飞行时间 不超过100小时,任何连 续三个日历月内的总飞行 时间不得超过270小时。
任何7个连续日 历日内飞行时间不得 超过40小时。
(3)
任一日历年内飞行时 间不得超过1 000小时。
(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 3.客舱乘务员工作时间的规定
(1)当按照本规则第121.391 条规定的最低数量配备客舱乘务员时, 客舱乘务员的值勤期不得超过14小时, 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9个连续小时 的休息期,这一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 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 刻之间。
(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
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
(3)当飞行机组配备3名 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副 驾驶并为飞行机组提供经批准 的睡眠区时,驾驶员的值勤期 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 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值勤期最多18小时, 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 发生运行延误时, 超过14小时,但每个驾驶 如果驾驶员的实际值勤 员在飞行中应当有机会在经 时间未超过18小时的限 批准的睡眠区得到休息,值 制,则该值勤期后的休 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18个 息期可以缩短至16小时。 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个休 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 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 刻之间。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第4章民用航空器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第4章民用航空器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其中,在运行中履行乘务员职责时必须持有IVa级体检合格 证,有效期为12个月。
5/14/2020
✓ 机长资格的获得; ✓ 机长的职责; ✓ 机长的权利名来自中国东北辽宁省的市长因出言不逊而在巴黎戴高尔 机场被警方驱逐出飞机。
该市长乘法航128号航班从巴黎戴高乐机场上登机,他在公务舱中用个人物品占 了五至六个行李位,并用中文辱骂请他给其它乘客让位的法航乘务员。
5/14/2020
担任机长的驾驶员还应符合某些条件,如:
(1)在90天内在某型飞机上至少作过3次起降,才能担 任该型飞机的机长。
(2)担任航路和航站飞行机长的驾驶员必须对下列各项 有足够的知识:
①熟悉所飞航路和所用机场,包括:地形和最低安全高度;季节性气 象情况;气象、通信以及空中交通服务、设备和程序;搜寻和救援程 序;沿航路有关导航设备。 ②飞越人口稠密地区和飞行量密集地区上空的飞行航径程序、障碍物、 机场布局、灯光、进近助航设备和进场、离场、等待和仪表进近程序 以及有关飞行的最低标准。
5/14/2020
持照人调离航行工作岗位改行从事其他工作,或持照 人超过规定年龄应注销其执照,注销后的执照可留给本人 保存
5/14/2020
1.飞行时间
飞行时间指机组成员在飞机飞行期间的值勤时间,包括在座飞行时间 (飞行经历时间)和不在座飞行时间。
2.值勤时间
值勤时间指机组成员在接受合格证持有人安排的飞行任务后,从报到 时刻开始,到解除任务为止的连续时间。
5/14/2020
(5)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 提出调整。(第四十七条) (6)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 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第四十八条) (7)其他情况。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是指在民用航空领域从事飞行岗位工作的专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和职责,可以将民用航空飞行员划分为以下几类:
1. 机长:负责指挥飞机的飞行和操作,担任飞机指挥员,是整个机组的领导者和决策者。

2. 副机长:负责协助机长操作飞机,进行飞行规划和决策,担任机长的副手。

3. 机上服务员:负责为乘客提供食品、饮料、安全指导等服务,同时也是紧急情况下的救援人员。

4. 空中医务人员:负责处理旅客在飞行中的突发疾病、伤势等医疗问题,同时也是紧急情况下的救援人员。

5. 飞行教练:负责对飞行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指导其掌握飞行技能和知识。

6. 航班指挥员:负责对航班进行调度和指挥,保障航班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以上是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的主要分类,每个职业类别都有其特定的工作职责和培训要求。

民用航空飞行员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职业,需要具备严格的技能和知识要求,同时也承担着极大的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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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Ⅲa 级体检合格证 机场塔台管制员、进近管制员、区域管制员、进近(监视)雷达 管制员、进近(精密)雷达管制员、区域(监视)雷达管制员。
【案例】 应某诉中国北方航空公司案
案例点击
1998年9月11日,旅客应某持中国北方航空公司6328航班客票,乘坐MD-82飞 机由广州飞往杭州。飞行中,应某(经济舱4排E座)打算往头等舱洗手间方便。 他正要走进头等舱,便被坐在4排穿制服的机上安全员发现并劝阻,告知其去后 部的经济舱洗手间,还告诉他飞机前部洗手间根据规定只能供头等舱乘客使用。 应某要求机组人员出示法律 、法规文件。安全员给他看了机上的广播词。应某 看完不但不接受,反而更加激动,大声吵闹,后面的旅客有人向前围观,机上秩 序混乱。此时,飞机在下降高度,做着陆准备,为了保证安全,维护正常秩序, 机长派机上观察员到客舱协助维持秩序。应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动手推搡机组 人员,并抓破了机组人员的手背。在此情况下,安全员报经机长同意,在机上观 察员的协助下,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带上手铐,予以临时看管。飞机安全 降落后,将其送交杭州机场公安机关。直至下飞机,应某没有要求上洗手间。应 某被机场公安人员带到机场巡逻队接受了询问,机场公安人员并没有对应某做出 处罚。数月后,应某以安全员拿出的仅是机上广播词而非法律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并以人身权和名誉权被侵害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方航 空公司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50万,并承担1全 部诉讼费用。
Ⅰ级体检合格证 Ⅱ级体检合格证 Ⅲ级体检合格证,包括Ⅲa、Ⅲb级体检合格证 Ⅳ级体检合格证,包括Ⅳa、Ⅳb级体检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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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用航空人员的训练与资格管理
二、取得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Ⅰ级体检合格证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 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执照; 领航员执照和领航学员合格证; 飞行机械员执照和飞行机械学员合格证。

航空人员

航空人员
(a)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基础部分和机型部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b)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
(c)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一)具备业务执照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执照
机场塔台管制员执照、进近管制员执照、区域
管制员执照、进近(监视)雷达管制员执照、 进近(精密)雷达管制员执照、区域(监视) 雷达管制员执照、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管制员 执照、地区管理局调度室管制员执照、总局调 度室管制员执照。

第四十五条 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 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 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 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 拒绝起飞。

第四十六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 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 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 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 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 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二)机长的职责权限
1、检查和拒绝起飞的职责和权力 2、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 3、机组人员的人事管理权 4、通知的职责和权力 5、险情报告和合理援助的职责和权力

第三节 民用航空法有关航空人员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 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一)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
主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章)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 管理规则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等等

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基础执照

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基础执照

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基础执照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基础执照是指获得民用航空器的维修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一种全球通用证书。

获得该执照的人员应通过国际民航组织(ICAO)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证明其能够熟练掌握飞机、发动机等相关设备的维修工作。

该执照的要求较高,包括对机身结构、系统、装置等方面的全面了解。

持有该执照的维修人员可以在民用航空器上进行维修工作,确保飞机的安全可靠。

同时,该执照的持有人还需不断接受培训和考核以保持自身技能水平的提高。

民用航空人员的职责

民用航空人员的职责

民用航空人员的职责
民用航空人员根据其职位和职责的不同,有着不同的任务和职责。

总体来说,他们需要确保飞行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民航乘务员是负责民用航空器客舱安全管理和客舱服务工作的
人员,他们承担保卫民航客舱安全的职责,包括处置恐怖袭击、客舱失火、空中颠簸、旅客机上突发疾病等典型不安全事件和紧急事件。

机场运行指挥员是负责机场航班保障和服务资源调配、机坪运行管理、应急救援组织与指挥协调、机场运行信息采集和处置的人员。

他们承担调配机场运行保障资源、管控航班进程、处置机场应急事件的职责。

民航安全检查员是对进入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控制区的人员、物品、车辆、航空货物、航空邮件等实施安全技术检查的人员,他们承担民航空防安全保卫工作和国家反恐安保工作职责。

民航票务员的岗位职责是负责机票预定、出票、退票、改签等业务,同时涉及管理预定销售结算等。

他们需要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并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以上各类民用航空人员的职责各有差异,但都以保障飞行安全和服务质量为首要目标。

民航航空人员的分类及其工作职责

民航航空人员的分类及其工作职责

民航航空人员的分类及其工作职责作者:***民航航空人员的分类及其工作职责通过课上的学习,根据《航空法》39条规定:民用航空人员即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民航航空人员主要分为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虽然通过具体职责的不同已经很具体的进行分类,可是通过其他学科学到的知识,我认为还可以具体可以细分为机组人员、地面人员、后勤人员和相关管制人员,虽然在地面人员和后勤人员中有部分职能是重叠的,但是我认为其中地面人员绝大部分涵盖了后勤人员,可是也有少数并不涵盖,所以我如此分类。

其中机组人员是指由航空器经营人委派在飞行期间的航空器内担任职务的人员组成,由机长和其他空勤人员组成。

所以机组人员可以分为飞行组和乘务组,飞行组主要是指驾驶员(机长)、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讯员,乘务组主要是指乘务员、安全员(或兼职乘务员)和乘警(飞行警察)等等。

地面人员主要负责为旅客在地面提供服务,在飞机起飞前确保飞行安全,为飞行提供必不可少的飞行前准备,根据职能可分为飞行签派员、机场服务人员和航空公司派往机场的接待人员等等。

后勤人员主要为所有民航航空人员和旅客提供后勤保障,确保其他部门的工作可以顺利进行,为旅客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可分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餐食配发人员和航空公司派往机场的后勤保障人员(例如特殊旅客交接人员和后续提供服务的机场大巴服务人员等等)。

相关管制人员主要负责对民航航空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民航航空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民航航空市场的稳定,管理飞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所以可分为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电台通信员和民航总局等政府相关人员。

根据以上的具体分析,为了更好的阐述我的观点,更清晰的了解民航航空人员的分类情况,特作出以下树状图详细说明分类情况:通过以上树形图,可以清楚的看出各个职能分类的具体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员分类可以看出其中人员的所属的部门分类,通过对不同部门的了解,可以更详细的阐述不同人员分类的具体工作职责。

航空人员的概念

航空人员的概念
航空人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特征: 专业性 直接性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二、航空人员的地位
航空人员是实施空中航行最活跃的因素, 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航空人员的地位
1、没有航空人员,就没有民用航空活动。 2、航空人员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起着十分
重要的作用。 3、在民用航空运输生产和通用航空生产中,航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一、航空人员的定义 航空人员,
相应的英文是“airmen”,亦称“aviation personnel”,
法文“Le Personnel Navigant”, 是指领有执照、从事直接与空中航行有关工
作的专业人员。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在国际上,对什么是“航空人员”, 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各国国 内法确定。
空人员是最为重要的生产力。
在空中航行活动中,各类航空人员都是不可缺少的,都应 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各司其பைடு நூலகம்,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紧 密配合,共同努力,切实保障飞行安全。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三、航空人员的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拘役、有期徒刑等。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 “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 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 机械人员、飞行通信人员、乘务员; 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 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 台通信员。
4.1 航空人员的概念

民用航空人员(1)

民用航空人员(1)

飞行组:持有执照,担任的主要职

责是操纵飞行期间的航空 器的机组成员

有飞行组成员以外,在机
乘务组:舱工作的其它机组成员组
成,担任除操纵航空器以 外的辅助职务。
民用航空人员(1)
人员篇
——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例
民用航空人员(1)
业(务一)知 识
民用航空人员(1)
术语的含义(一)
飞行时间:是指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本身的动力, 自装载地点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到达卸载地点 停止运动为止的时间。
飞行时间和休息时间
每个任务段的最高小时 16小时 每周最高航班飞行小时 35小时 每月最高航班飞行小时 100小时 每季度最高飞行小时 300小时 每年最低飞行小时定额 840小时 最高定额 1000
小时 一个执勤段的最多落地数 5个 每个月的最低休息天数 7天 最高连续飞行天数 4天 最高连续休息天数 3天
北京传媒民用学航空院人员综(1合) 教研组 制作
3、飞行实施阶段
北京传媒民用学航空院人员综(1合) 教研组 制作
(1)登机阶段
➢旅客登机,乘务员应使用敬语主动迎客,协助查找座位、安 放行李。
➢提供阅读物,为头等舱公务舱旅客提供毛巾、饮料和拖鞋等 物品。
➢出口座位确认,对坐在出口座位的旅客介绍出口的使用方法 及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并确认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否履行其 职责。
根据国际国内航伴餐食以供应品以及伴随其服务的 用具及配备标准,将航后所剩余的物品进行有目的 的回收,填写《回收单》,已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飞机到站后,乘务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与回收人办 理交接手续。
乘务员不得将提供给旅客的机上供应品私自带下飞 机。
民用航空人员(1)

航空法导论第6课人员和机场

航空法导论第6课人员和机场

6.4.7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不低于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起飞 不低于机场最低运行标准着陆,除非:
–油量不足 –严重机械故障 –不可绕越危险天气
公司领导或机长可决定低于标准着陆:
–公司领导或机长对其决定负责 –管制员优先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6.4.8其它方面管理
道面 设施 安全
环境 规范服务 简化手续
机场周围随意燃烧农作物杆节,造成烟雾笼罩机场影响飞机正
常起降,导致复飞或改降,危及飞行安全。四是“任意打”。
有的单位和部门在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未建立联络的情况下,
随意在飞行空域和航路下方,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的对空 炮射,危及飞行安全。这些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
合格证。
体检合格证的适用范围
Ⅱ级体检合格证或Ⅰ级 (1)飞行通信员执照和飞行通信学
员合格证; (2)初级飞机、滑翔机和轻于空气
的航空器商用驾驶员执照; (3)私用驾驶员执照。
体检合格证的适用范围
Ⅲa级 机场塔台管制员、进近管制员、区域管制员、
进近(监视)雷达管制员、进近(精密)雷达 管制员、区域(监视)雷达管制员 Ⅲb级或Ⅲa级 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管制员、地区管理局调度 室管制员、总局调度室管制员和飞行签派员执 照申请人 Ⅳa级:乘务员 Ⅳb级航空安全员
6.4.5民用机场净空保护
在机场及其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活动:
–排放大量烟、尘、火焰、废气 –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 –超高建筑物、设施、植物 –影响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物体 –放飞鸟类、气球、航模等 –电磁干扰 –放养牲畜
6.4.6民用机场净空保护
影响净空的处理
–公告发布前~限期清除~补偿损失 –公告发布后~责令清除~损失自负
设计

《民用航空人员》课件

《民用航空人员》课件

岗位轮换
通过岗位轮换,让员工在 不同部门和职位中积累经 验,提高综合素质,为晋 升创造更多机会。
继续教育
专业培训
针对民航领域的最新发展 ,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 知识水平。
在线学习
利用在线学习平台,提供 丰富的课程资源和学习资 料,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 习。
学术交流
鼓励员工参加学术交流活 动,与业界同行交流经验 ,拓宽视野,提升个人能 力。
认证
完成培训后,相关人员需要通过认证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民用 航空工作。认证考试由国家民航管理部门组织,考试标准和内容由行业协会制 定。
02
民用航空人员的素质要求
身体素质
健康状况
具备健康的身体,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紧急情况下 的快速反应。
体能要求
需要具备良好的体能,以应对长时间站立、行走以及处理重 物的需求。
04
民用航空人员的法律法规与 规章制度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相关规定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这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基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航空器的适航要求、飞行规则、空 中交通管理等方面。
国际航空安全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航空安全标准,包括飞机设计、制造、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确保全 球民用航空安全。
法规。
评估机制
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 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 工作效率。
奖惩制度
根据评估结果,对表现优秀的 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 员工进行适当的惩罚。
晋升机制
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考核结果, 为其提供晋升机会,激发工作
积极性。
06
民用航空人员的安全与责任

航空人员包括哪些

航空人员包括哪些

航空⼈员包括哪些航空运输是⾮常重要的⼀种运输⽅式,⽽我国有三⼤民航公司,负责对旅客进⾏运输,⽽航空运输除了要有飞机外,还需要有相应的航空⼈员提供航空服务,那么航空⼈员包括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航空⼈员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航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航空活动的空勤⼈员和地⾯⼈员,包括驾驶员、飞⾏机械⼈员、乘务员、民⽤航空器维修⼈员、空中交通管制员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第三⼗九条 本法所称航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航空活动的空勤⼈员和地⾯⼈员:(⼀)空勤⼈员,包括驾驶员、飞⾏机械⼈员、乘务员;(⼆)地⾯⼈员,包括民⽤航空器维修⼈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

航空承运⼈的义务在航空运输中,航空承运⼈的主要义务有在航空运输合同订⽴中的强制性承诺,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以及按照约定的航班运送旅客、货物。

在航空运输合同订⽴中的强制性承诺订⽴合同本应遵循⾃由意志原则,但为了衡平作为弱者的社会公众与往往处于垄断经营地位的公⽤单位的利益,各国法律常常对这类合同的⾃由订⽴⽅⾯进⾏⼲预。

如我国《民法典》第⼋百⼀⼗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不得拒绝旅客、托运⼈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承运⼈的强制性承诺义务也是公共航空运输中“公共”⼆字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实际情况看,只要消费者符合航空法中未被限制的情况,航空承运⼈不可以有⾃由承诺或不承诺的选择权利。

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航空运输期间是指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的地所需的时间;航空承运⼈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间履⾏运送义务两种情况。

航空承运⼈不能在约定期间和合理期间履⾏运送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航空承运⼈还负有将客货安全运输到⽬的地的义务。

如果⾮因法定的免责原因⽽造成客货损害的,航空承运⼈应承担相应责任。

民用航空飞行员岗位职责

民用航空飞行员岗位职责

民用航空飞行员岗位职责
民用航空飞行员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飞行任务准备:民用航空飞行员需要进行飞行任务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检查并确认飞机的操作性能、熟悉飞行路线、天气预报以及任何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因素。

2. 飞行操作:飞行员需要掌握飞机的操作技能,把握飞行规程和标准流程,确保飞行安全。

3. 飞行记录:飞行员需要记录每次飞行任务的详细数据,包括有关飞行高度、速度、时间以及其他飞行数据的记录。

4. 飞行安全:飞行员需要时刻关注飞行安全,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飞行异常情况,以确保机组人员和乘客的安全。

5. 培训工作:民用航空飞行员需要参与和接受相关的培训,以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同时,他们也需要参与飞行学员的培训工作,传授自己的经验和知识。

总的来说,民用航空飞行员的岗位职责是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负责飞机的操作和飞行任务的执行,保证航班准点、快捷、安全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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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夜:为乘务员在离开北京基地,在国内其它 航站做跨天休息。 晚签到:为乘务员晚于准备时间1至5分钟(含5 分钟)签到。
术语的含义(三)
迟到:为乘务员晚于准备时间5至15分钟(含15分钟)
签到。 误机:晚于准备时间15分钟,未能按(手册)规定参 加航前准备。误机者不得参加飞行。 航前准备:为此次航班乘务组在起飞前2小时与准备时 召开的机上服务、安全会议。按规定不得少于15-20分 钟。 注:此规定适用于乘务员航班生产的所有工作。但当 乘务员在执行检验、救灾、急救、专机等特殊飞行任 务时,如果预定的飞行时间、值勤时间超过本规定的 有关条款的限制,须经公司有关部门特别批准。
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制作
(3)空中服务
根据旅客需要及时提供细微服务 。 头等舱、公务舱使用餐饮单订餐饮。 合理调节客舱温度和灯光,保持客舱清洁,环境舒适。 起飞落地和颠簸时,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主动为旅客发送报纸、杂志等读物。 按照服务计划提供餐饮服务,头等舱、公务舱应根据旅客的 要求随时提供餐饮服务。 遇有飞机延误,应及时广播说明原因,并主动到客舱安抚旅 客,视等待时间酌情安排旅客餐饮。协助转机旅客得到地面 服务人员的接洽。 对要客和特殊旅客提供重点服务。 特餐先于其他旅客供应 落地前,及时归还为旅客保管的衣物,及接收的危险品。
(5)空中值班制度
航程中始终保持乘务员巡视客舱。 飞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航班可以安排值班,各 舱位必须保持一人值班,并随机为旅客提供 服务。 为客人提供免税品服务,应主动介绍商品, 钱帐相符,禁止出售非售品。 全程适时播放娱乐录象和航线一进不能使用的一次性物品和 已经开封的食品、饮料以及餐具、礼品、酒水、用 品、杂志、棉织品。 根据国际国内航伴餐食以供应品以及伴随其服务的 用具及配备标准,将航后所剩余的物品进行有目的 的回收,填写《回收单》,已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飞机到站后,乘务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与回收人办 理交接手续。 乘务员不得将提供给旅客的机上供应品私自带下飞 机。
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 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 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 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 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 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 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 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 (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 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 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 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
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 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 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直接准备阶段
按分工检查各区域紧急设备数量及待用状态,客舱
设备完好状态,清点清洁卫生用品报告带班乘务长。 厨房乘务员清点餐食,供品数量及质量。 带班乘务长核对签收各类文件。(舱单、货单、平 衡表、公邮箱、票证箱、药箱特殊旅客交接单、餐 食配备单、检疫放行单、客齐单等)。 带班乘务长要对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客舱设备和紧 急设备故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在机长的指导 下,坚持执行最低放行标准。 全体乘务员协助安全员清舱,无安全员的航班,乘 务员按分工检查各区域后报告带班乘务长。
执照管理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乘务执照予以暂停,在乘务执 照上签注“暂停”字样。
1、脱离实际工作岗位满一年者 2、抽查不合格者 3、其他特殊情况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乘务执照予以吊销。
1、造成或持他人的乘务执照执行任务者 2、造成严重直接责任事故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者 4、乘务执照涂改、转借者 5、其他特殊情况者
1、造成严重差错者 2、年度内连续被有效投诉两次以上者 3、年审不合格者 4、其他特殊情况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乘务员执照予以降级(A降B、B 降C、A降C)。
——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例
1、预先准备阶段
乘务员必须在航班起飞时刻前二小时准时参加航前准备 会。 执行飞行任务必须携带乘务员执照、黄皮书、登记证、 健康卡等有效证件。 携带相关业务资料,工作用品和一个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的手电筒。带班乘务长须检查CF包内物品齐全。 航前准备会由带班乘务长主持。准备内容包括:按人员 等级分工;航线地标;航线特点;餐饮供应;服务程序; 紧急情况处置;所到国家C,I,Q规定;近期业务通告; 驻外管理等等。准备会时间为20分钟左右。有日籍乘务 员时须用英文准备。 航班起飞时刻前1:30分统一乘坐本部班车登机。 互换乘务员的航班,带班乘务长要确认乘务员到位,协 助办理相关手续。
航空人员的责任:
• 航空人员对保障飞行安全有重大责任。应当 严格履行职责,克尽职守,保护民用航空器 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否则要承担法 律责任。
机组
• 是指由航空器经营人委派在飞行期间的航 空器内担任职务的人员组成。 持有执照,担任的主要职 飞行组: 责是操纵飞行期间的航空 器的机组成员
机 组
办理执照
执照由乘务业务室负责办理。乘务员办理乘务 执照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当年有效期内的体检合格证影印件;
培训机构颁发的初始上岗合格证影印 件;换证要提供复训合格影印件; 两张两寸着制服免冠彩色照片。
执照年审和补办
乘务执照于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年审,办理乘务执照 和年审,须在期满前45天提出申请,年审时须提供本 年度的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影印件。 1、乘务执照和年审合格证丢失,须提供合理的证明 和申请,并由所属领导签署意见,报民航华北局补发; 从收到之日起两个月补发;乘务执照再丢失须经专业 培训、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一年后给予补发;情节严 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2、乘务执照破损,由乘务员,写明原因,部领导签 署意见,携一张二寸着制服免冠彩色照片到发证机关 以旧换新,并对个人予以处罚。
至第二天下午3:00。 备份不在位者,视为误机 。
(二)
乘务员执照
乘务员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执照。乘务执照分 为A、B、C三类: A类执照适用于执行国际航线(含地区航 线)、国内航线乘务飞行任务; B类执照适用于执行国内航线(不含地区航 线)乘务飞行任务; C类执照为实习生执照,临时执照,适用于 国内航线(不含地区航线)飞行任务; A、B类乘务执照有效期为5年,C类为1年。
4、航后讲评阶段
带班乘务长应认真填写乘务日志及问题反 映单。航班中遇有重要问题及事件应及时 报告,填写《机上事件报告单》。 带班乘务长应对本次航班进行航后讲评。 带班乘务长应提醒归还日籍乘务员的护照, 必要时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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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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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上广播
乘务长指定有广播员证书的乘务员负责广播 。 广播员必须携带广播词。 广播员要用中、英两种以上的语言广播,根据航线
添加相应语种广播。 广播用语准确规范,使用国际通用的专业术语,广 播语气亲切自然,音量适中。 夜航按区域分舱广播,不得打扰一等舱、公务舱旅 客休息。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 物品:
爆炸物品类,包括: 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 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 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 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航空人员
航空人员和机组
航空人员的定义和构成
• 是指持有执照,从事直接与空中航 行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驾驶员;领航员;
航 空 人 员
空 勤
飞行机械人员; 飞行通信员; 乘务员;空中安全员; 维修人员;
地 勤
空中交通管制员; 飞行签派员; 航空电台通讯员;
航空人员的地位:
• 航空人员是实施空中航行的最活跃的因素。
有飞行组成员以外,在机 乘务组: 舱工作的其它机组成员组 成,担任除操纵航空器以 外的辅助职务。
人员篇
——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例
(一)
术语的含义(一)
飞行时间:是指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本身的动力, 自装载地点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到达卸载地点 停止运动为止的时间。
执勤时间:是指在执行由航空承运人安排的飞行和地面 任务中所花费的时间,包括航前准备时间、飞行时间、 飞行后工作时间、中途经停站的过站时间 、地面训练和 其他工作时间。 备份:为乘务员做好工作准备,并在客舱服务部楼内或 指定休息地点等待可能的航班任务。 坐机:为乘务员根据公司指派乘坐飞机至某地,在机上 没有进行乘务工作。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 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 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的物品等。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航后休息的时限
东线,太平洋航线回京中途落地的航班, 允许休息48小时。 东线,太平洋航线回京直飞的航班,以 及西线航班允许航后休息48小时。 东南亚航线允许航后休息24小时。 当日往返航班(飞行时间在8小时以上) 允许航后休息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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