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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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正文:----------------------------------------------------------------------------------------------------------------------------------------------------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1995年5月12日民航总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器运行的适航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简称CCAR-111部)。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运行,均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内下列用语的含义为:(一)“运行”是指以航行(包括驾驶、操纵航空器)为目的,使用或获准使用航空器,而不论作为所有人、使用人或其他人对航空器是否拥有合法的控制权。

(二)“营运人”是指使用航空器运行的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

(三)“型号合格审定基础”是指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确定的、对某一产品进行型号合格审定所依据的标准。

型号合格审定基础包括适用的适航标准及其修正案、专用条件和豁免条款等。

(四)“专用条件”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针对某一产品的某些新颖或独特的设计而补充颁发的适航要求。

专用条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运行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应当具有不低于现行适航标准的安全水平。

(五)“维修”是指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维修、翻修、修理、检查、更换、改装或排故等。

(六)“重要修理”是指若不恰当地进行,可能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装置工作、飞行特性或影响适航性的其他特性的修理。

重要修理包括按照常规方法或用基本操作无法进行的修理。

(七)“重要改装”是指改变航空器、发动机或螺旋桨型号设计的改装。

第三章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三章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一:一点 五十九分。
(四)民用航空器使用适航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持有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航证书,方可飞 行。出口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 空器上设备,制造人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 门申请领取出口适航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出 口适航证书。租用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经国务 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其原国籍登记国发给的适航 证书审查认可或者另发适航证书,方可飞行。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一:一点 五十九分。
• 该条规定,既有对民用航空器进行初始 适航管理的内容,又有对民用航空器进行 持续适航管理的内容。根据该条规定,民 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 器上设备的生产者、维修者,必须分别向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 可证书、维修许可证书;国务院民用航空主 管部门经过审查,对合格的申请人颁发生 产许可证书、维修许可证书。
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一:一点 五十九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含义、目的及其 特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第三条 规定:
•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 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实施以确保 飞行安全为目的的技术鉴定和监督。
第六页,编辑于星期一:一点 五十九分。
• (二)持续适航管理 • 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是指民用航空器满足厨师
适航管理要求,取得适航证并投人营运后,为保持它在 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所进行的管理。
• 航空器以及航空器的使用、维修人员和单位是 持续适航管理的三个主要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下 同)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向中 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外国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维修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适航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 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题注】【章名】全文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实施以确保飞行安全为目的的技术鉴定和监督。

第四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

第五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民用航空器,应当持航空工业部对该设计项目的审核批准文件,向民航局申请型号合格证。

民航局接受型号合格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型号合格审定;审定合格的,颁发型号合格证。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民用航空器,应当具有必要的生产能力,并应当持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型号合格证,经航空工业部同意后,向民航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民航局接受生产许可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生产许可审定;审定合格的,颁发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颁发适航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均不得生产民用航空器。

但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但因特殊需要,申请生产民用航空器的,须经民航局批准。

按照前款规定生产的民用航空器,须经民航局逐一审查合格后,颁发适航证。

第九条民用航空器必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方可飞行。

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应当规定该民用航空器所适用的活动类别、证书的有效期限及安全所需的其他条件和限制。

第十条持有民用航空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民用航空器,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需要出口时,由民航局签发出口适航证。

第十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的民用航空器必须具有国籍登记证。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章适航管理概述1.1 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的设计、生产、维修、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一项工作。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适用性和性能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要求,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对于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适航管理方面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适航管理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1.3 适航管理的原则- 遵守适航法规:适航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航空组织(ICAO)和民航总局制定的适航法规和标准。

- 过程控制:适航管理应该在航空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设计、生产、维修和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管。

- 持续改进:适航管理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以适应航空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适航管理法规2.1 民航总局适航管理法规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程序,包括适航证书的申请和颁发、设计和生产审定、适航标准和规范等方面。

2.2 国际适航法规国际航空组织(ICAO)发布了《适航规范和标准》,其中包括了适航认证、航空器设计和生产、维修和运行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我国作为ICAO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国际适航法规。

第三章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3.1 适航设计和生产航空器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的适航标准,包括飞机结构强度、飞机系统、航空电子设备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同时需要进行设计审查和型号认证。

3.2 适航维修航空器的维修必须按照维修手册和适航要求进行,并且需要合格的维修人员和设备进行维修工作。

适航维修还需要进行适航审定和适航检查等程序。

3.3 适航运营航空公司必须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符合法规要求,并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进行适航培训。

航空器的运营必须在适航要求之内进行,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章适航管理实践案例分析4.1 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部分适航管理概述一、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适航条件和适航要求的监督管理,是确保航空器安全飞行的重要环节。

适航管理涉及到适航设计、制造、维修、运行以及适航监管等一系列环节,其目的在于保障航空器的适航性,保障空中飞行和地面运行的安全。

二、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直接关系到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保障飞行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适航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修和运行均符合规定的适航要求,确保飞行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适航管理相关法规体系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相关法规ICAO是制定国际民航法规的权威组织,其《国际民航公约》已成为各成员国遵循的指导原则。

ICAO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适航审定手册》(Part21),《适航要求》(Part23/25/27/29),《适航体系要求》(Part21 Subpart-J)等。

二、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相关法规FAA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航空管理机构之一,其制定的适航管理相关法规被广泛采用。

其中包括了《适航标准》(14 CFR Part 21/23/25/27/29),《适航审定规程》(14 CFR Part 183)等。

三、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相关法规EASA是欧洲联盟成员国共同管理的航空安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适航管理相关法规。

EASA的法规体系主要包括《适航要求》(CS-23/25/27/29),《适航规章》(Part-21)等。

第三部分适航管理流程及要点一、适航设计阶段在航空器的设计阶段,应满足适航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符合适航规范的设计方案,并进行适航审定,以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能。

二、适航制造阶段航空器的制造要符合适航设计的要求,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航空器的构造、系统和设备满足适航条件。

三、适航维修阶段航空器的维修工作必须按照适航维修规程进行,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资格和经验,维修材料及工具必须符合适航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下同)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实施以确保飞行安全为目的技术鉴定和监督。

第四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上简称民航局)负责。

第五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民用航空器,应当持航空工业部对该设计项目的审核批准文件,向民航局申请型号合格证。

民航局接受型号合格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型号合格审定;审定合格的,颁发型号合格证。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民用航空器,应当具有必要的生产能力,并应当持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型号合格证,经航空工业部同意后,向民航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民航局接受生产许可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生产许可审定;审定合格的,颁发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颁发适航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均不得生产民用航空器。

但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但因特殊需要,申请生产民用航空器的,须经民航局批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重点第一章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试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

5、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6、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7、适航管理的特点:(1)权威性或法规性(2)国际性(3)完整性和统一性.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

适航管理的完整性既是客观的需要,也是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

(4)动态发展性(5)独立性8、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立法、定标(2)颁发适航证件(3)监督检查9、适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各类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

建立健全严格的法规体系是适航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2)民用航空器设计型号合格审定. 民用航空器的固有安全水平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

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

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

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一、引言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船舶在航行中符合国际和国内航行安全规定,保障船员和船舶安全因素,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船舶的航行安全、船员的健康安全以及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1. 制度的制定(1)针对国际和国内的航行安全规定,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公司应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

(2)制定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征求船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的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2. 制度的修订(1)随着航行技术和法规的不断更新,公司应定期对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制度与国际和国内的航行安全规定保持一致。

(2)修订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首先要对现行制度进行评估,充分考虑现行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船员的反馈意见。

三、管理制度的内容1. 船舶适航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2)船舶装载和安全操作规定(3)船舶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4)船舶人员的适航标准和健康安全管理(5)船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6)船舶应急预案和危险品管理制度2. 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1)船舶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在船舶出航前,必须对船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船舶各项设备和设施完好,并且符合国际和国内的安全规定。

检查和监督过程中,必须保证检查的公平和公正,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2)船舶装载和安全操作规定船舶在装载货物时必须遵循规定的装载和分配原则,确保货物的牢固和船舶的稳定。

在航行中,必须根据航行情况和气象条件采取安全操作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3)船舶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船舶的维护和修理必须按照制定的规程进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维修和修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船舶人员的适航标准和健康安全管理船舶人员必须符合国际和国内的适航标准,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和适应性测试,确保身体和心理健康。

FAA适航规章

FAA适航规章

FAA适航规章引言概述:FAA(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规章是确保飞机及其相关产品的安全和性能符合标准的重要法规。

这些规章涵盖了飞机设计、创造、维护和运营的各个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FAA适航规章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飞机设计规章1.1 飞机结构设计要求:FAA规定了飞机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的选择、强度和刚度的计算以及结构的可靠性分析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飞机在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1.2 电气和电子系统设计要求:FAA规章对飞机的电气和电子系统设计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电路设计、线缆布置、电磁兼容性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飞机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不会干扰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燃油系统设计要求:FAA规章对飞机燃油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油箱结构、油管布置、燃油泄漏控制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燃油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燃油泄漏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飞机创造规章2.1 材料和零部件质量控制要求:FAA规章要求飞机创造商对使用的材料和零部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的检测和认证、零部件的创造过程控制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飞机创造的质量和可靠性。

2.2 创造过程控制要求:FAA规章要求飞机创造商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创造过程控制程序,包括零部件的加工、装配和测试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飞机的创造过程符合标准,保证飞机的质量和性能。

2.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FAA规章要求飞机创造商建立和维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审核和不合格品管理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飞机创造商能够持续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

三、飞机维护规章3.1 维护手册要求:FAA规章要求飞机创造商编制和发布详细的维护手册,包括维护程序、维护间隔和维护记录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飞机的维护工作按照标准进行,保证飞机的安全和可靠性。

3.2 维修人员资质要求:FAA规章要求飞机维修人员获得适当的培训和认证,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飞机的维修和检查工作。

适航管理知识点

适航管理知识点

《适航管理》知识点1、相关定义:适航性: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适航管理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其规律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

初始适航: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民用航空器:指除军事、海关、警察等部门使用的国家航空器之外的,用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航空器。

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最低”有两层含义,一是表明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其特点包括: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和平衡性。

3、适航性责任: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对初始适航负责;航空器运行和维修单位对航空器持续适航负责。

4、适航管理的宗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5、适航管理的分类及主要内容: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立法定标;颁发证件;证后监督检查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航空器适航性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物质基础;航空器的适航性在民用航空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影响着民用航空安全;从最低安全要求做起,向最高安全等级水准迈进;从颁发各种适航证件入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自我审核机制的建立。

适航管理重点(附适航法规)复习资料汇编 附答案

适航管理重点(附适航法规)复习资料汇编 附答案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第一章1、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3、适航性责任;4、适航管理的宗旨;5、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第二章1、适航管理结构体系及各层管理单位;2、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各适航审定中心的主要职责;第三章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5、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定义及编号方法;6、与初始适航、维修、运行相关的法规;第四章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第五章1、适航管理各证件的颁发对象、有效期和转让性;2、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及持有人权利;PC编号;3、适航证类别及颁发对象;适航证的重新签发;4、特许飞行证分类及颁发对象;第六章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PMA不适用的条件;PMA,CTSOA的区别;7、航空产品的分类,各类航空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8、如何保持合格证的完整性:适航指令,使用困难报告;第七章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2、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运行规章适用的条件;公共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维修记录的要求;ETOPS定义及类别;二类仪表近进分类;民用航空器的年检制度;适航证的签署;3、维修单位的分类;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维修放行证明类别;等效安全措施;外委要求;对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制度;4、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人员的要求;(按照CCAR-66的规定)5、航空器适航信息网的结构及责任单位;适航信息管理工作的流程(即三个工作环节);主要监控对象;6、持续适航文件:维修大纲;维修方案;MMEL;MEL;CDL;保留故障/缺陷要求;适航指令定义及办法条件;第八章1、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分类;第九章1、维修的定义;2、维修和改装人员要求;3、重要修理和改装的批准放行要求;4、维修管理指令的定义,与CAD的区别。

浅谈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

浅谈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

浅谈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快速提高。

交通运输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航空业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在航空业中民用飞机产业占着很大的份额,在民用飞机中安全问题一直都是一项值得重视的问题。

民航飞机安全状态是在生产工作的过程中安全运行,做好民航飞机安全工作对于民航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飞机一旦出现事故就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财产等个人利益带来损失。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人们出行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我国的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也如火朝天,民用航空市场也随着扩张,中国航空已经和全球的航空企业相互联合。

所以我国的民用航空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人们对民航安全性能的稳定性认识也在不断提高。

适航管理的重要性也显得格外突出。

不断的对适航管理做出优化工作有利于安全问题的发生,为此本文将对我国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工作做出简单的讨论。

为此项工作提供一些经验。

关键字:民用飞机;适航管理;策略引文: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升高,民用航空企业对于民用飞机的适航性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民用飞机以及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普遍方式,对民用飞机的各项安全检测工作是必须要做好的,为了能够确保我国民用航空产业的持续发展,很多的相关专家以及技术人员已经从民用飞机的适航能力等方面展开管理研究。

通过利用我国民航飞机多年来的飞行里程来看,民航飞机管理中引用持续适航管理模式是非常合适的,同时可以给我国民用航空企业带来一定的进步空间。

一.民用飞机适航的管理现状对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保证飞机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所以说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的概念就是在保证民用飞机的适航性能将民用飞机的一些安全隐患排除掉。

在不同的管理理念中,不同的管理模式对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也有所不同,通常来说,我们可以将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表示为使用保障民用飞机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使用并测定其安全性能,同时对民用飞机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框架
第八编 委任代表规则(180-189部) 第九编 航空保险(190-199部) 第十编 综合调控规则(210-250部) 第十一编 航空基金(251-270部) 第十二编 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第十三编 航空保安(326-355部) 第十四编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第十五编 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391-400部)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 CCAR-135部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 ➢ CCAR-129部《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格审定》
维修人员规章总体介绍
➢ CCAR-66“民航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定” ➢ 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管理
维修单位规章总体介绍
规范性文件种类

民航局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表格


现在明确不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向法庭提供;还有一定的管理效力。
适航管理程序(AP)
➢ 管理程序(Aviation Procedure,简称AP),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 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程序,是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 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动态发展性: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随着航空科技进步和民航发展,必须不断改进或增
加新的适航标准。

独立性(政府审查监督机构)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

适航管理分为三种类型:

立法、定标:制定各类适航标准、规则、指令和通告;审定监督规则;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课件概述】: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是航空运输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航空器的安全、操作、维护和监管等诸多方面。

本课件将重点介绍适航管理的基本概念、适航的要素,以及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规,帮助学员全面了解适航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的实施。

【第一部分:适航管理基本概念】1. 适航管理的定义- 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维护和运营的管理活动,以保证航空器和航空产品在安全和有效的条件下执行其飞行任务。

2. 适航管理的目标- 保障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确保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符合国际和国内适航标准- 保证航空器和航空产品的适航证书及更新3. 适航管理的要素- 适航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适航证书的审定和管理- 适航检验和合格评定- 适航标准的制定和更新【第二部分:适航的要素】1. 适航法规- 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适航法规- 国家民航局的适航法规2. 适航证书- 适航证书的种类和审定程序- 适航证书的更新和延续3. 适航检验- 适航检验的类型和周期性- 适航检验的程序和标准4. 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的制定和更新- 适航标准与飞行安全的关系【第三部分:相关法规】1. 国际民航组织(ICAO)适航相关法规- ICAO《航空器适航规章手册》(Annex 8)- ICAO《航空器型号适航证书的国际标准和实践》(Annex 16)2. 国家民航局适航相关法规- 《民用航空适航规定》- 《民用航空器适航检验规定》- 《民用航空器适航标准》3. 适航管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国内外适航管理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学员对适航管理的实践能力。

【结语】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对航空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学员能够深刻理解适航管理的基本概念、要素和相关法规,提高适航管理意识和实践能力,为航空运输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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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
据分析系统 和数据报告系统 数据分析系统
系统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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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使用的最初的维修方案是根据局方批 准的MRBR和制造厂家推荐的()制定的。
MPD
AMM
FIM
IPC
A
航空营运人必
须按AC-120-17A 航空营运人应
建立可靠性管理 当建立完善的质 航 空 营 运 人 应
关于持续适航维修方案的描述,不准确的是 ():
适航部门向公众 公开的对适航管 理工作的政策以 及某些具有普遍 性的技术问题的 解释性、说明性 和推荐性文件或 指导性文件;
各级适航部门就 某一具体技术问 题或工作与航空 营运人、航空产 品设计、制造人 及有关部门进行 工作联系时所使 用的形式;
是各级适航部门的 工作人员从事适航 管理工作时应遵守 的规则,也是民用 航空器设计、制造 、使用和维修的单 位或个人应遵守的 规则。适航管理程 序
AD
AP
SB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是根据(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空器适航管理 航空法; 条例;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公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
约;
定。
答案 A A A A A
A
A
A A A
第 1 页,共 23 页
维修单位,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地区的,只 要承修中国注册的民用航空产品,均要符合中国 民用航空规章( )
剩余强度,裂纹 扩展和检查大 纲;
剩余强度,裂纹 扩展和裂纹长 度;
剩余强度,裂纹长 度和维修大纲;
裂纹扩展,检查大纲和 容限能力;
A
维修方案是按( )规章要求制订的
CCAR-121
CCAR-145

FAA适航规章

FAA适航规章

FAA适航规章引言概述: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简称FAA)是美国政府机构,负责监管民用航空领域的安全和规范。

FAA适航规章是指适航标准和适航规定,是确保飞行器安全飞行的基础。

本文将详细介绍FAA适航规章的重要性和内容。

一、适航标准1.1 适航标准的定义适航标准是指飞行器设计、生产和维护的标准,确保飞行器在各项操作中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 适航标准的分类适航标准分为空中适航标准(Airworthiness Standards)和地面适航标准(Operational Standards),分别适合于飞行器的设计和操作。

1.3 适航标准的执行适航标准由FAA制定和执行,飞行器必须符合适航标准才干取得适航证书。

二、适航规定2.1 适航规定的内容适航规定是指飞行器的设计、生产、维护和操作方面的规定,包括适航标准、适航指令和适航通报等内容。

2.2 适航规定的制定适航规定由FAA根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制定,旨在确保飞行器的安全和适航性。

2.3 适航规定的执行飞行器的设计、生产、维护和操作必须符合适航规定的要求,否则将导致适航证书的失效。

三、适航证书3.1 适航证书的种类适航证书包括型号适航证书、生产适航证书、进口适航证书和运营适航证书等,分别适合于不同阶段的飞行器。

3.2 适航证书的申请申请适航证书必须提交符合适航规章要求的设计、生产和操作文件,经FAA 审核批准后方可颁发。

3.3 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适航证书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类型和用途的飞行器而定,持证人必须定期进行适航审查和更新。

四、适航检查4.1 适航检查的目的适航检查是为了验证飞行器的设计、生产和维护是否符合适航标准和规定,确保飞行器的安全性和适航性。

4.2 适航检查的程序适航检查包括文件审核、实地检查和试飞等环节,由FAA认可的适航检查员进行。

4.3 适航检查的结果适航检查合格后,飞行器将获得适航证书,否则将需要修正不符合项并重新进行检查。

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适航管理国际组织与法规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适航管理第一节民用航空器适航的基本概念一、适航的定义二、适航标准一、适航的定义适航是适航性的简称英文:AIRWORTHINESS-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一、适航的定义适航性的要点:适航性只局限于民用航空器;最终目标是飞行中的安全性;它是以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为界定条件的;它是一个包括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在内的动态系统。

二、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适航标准的特点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平衡性第二节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对策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证件体系及其证件要求四、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是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它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规律的一套规范化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目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

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范围:除国家航空器之外的所有航空器种类: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方法:适航部门依据制定的各类适航规章、标准和程序,再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的全过程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及个人进行合格审定,通过颁发各类合格证书,并对持证人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1)立法 政府责成适航部门根据国家《航空法》, 统一制定各种与安全有关的技术的和管理的适航 标准、规章、规则、指令和通告等,它是安全性 的要求; (2)颁发适航证件 在民用航空器的研制、使用和维 修过程中,通过依法审定和颁发各种适航证件 的手段来检验执行程度和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它 是合法资格凭证; (3)监督检查 适航部门通过颁证前的合格审查以及 颁证后的监督检查等手段,促使被审查的单位和 个人始终自觉地满足适航标准、规定的要求,它 是符合性的要求。
适航标准的特点
(1) 法规性 它是为政府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部门对 航空器的安全性进行控制而制定的,多数是以法 律条文格式编写,具有法规性质的强制性要求。 (2) 务实性 它的制定是以民用航空的实践,尤其是 空难事故调查结果为背景。 (3) 稳健性 由于它关系的人民的生命财产,制定时 采取审慎、稳健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只 反映已被证实的、成熟的航空科学技术,而不反 映最新的进展。 (4) 平衡性 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有机结合。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 规
一、法规框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职 责、中国民用航空局职责、中国民航 适航维修法律法规体系) 二、适航管理(初始适航和持续适航 的管理) 三、相关法规
早期民用航空公约
( 1)《巴黎公约》又名《关于管理空中航行的公约》:确认国 家领空主权的原则和无害通过的自由;成立“国际空中航行 委员会”(ICAN);国际航行的规则和条件;航空器的管 理及仲裁; (2)《哈瓦那公约》又名《哈瓦那商业航空公约》:内容与巴 黎公约基本相同,内容更广泛。包括一些关于经营国际航空 运输的规定以及关于赔偿的规定; (3)《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主要提出赔偿限额问题; (4)《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 重点 提出防止劫持飞机和影响航空安全的其他犯罪行为; (5)《芝加哥公约》又名《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统一并取代了《巴黎公约》和《哈瓦那公约》,成为国际民 用航空活动的基本法。签约建立“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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