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社会历史及其与壮医药的关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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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社会历史及其与壮医药的关系(四)
第五节土司制度对壮医药的影响
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 , 渊源于秦汉的士官土吏 , 开始于唐宋的羁麽制度,形成发展于元代 , 全盛于明代 , 没落于清代 , 消亡于民国时期。

土司制度从开始到消亡经历了 1000 多年的漫长历史 , 而这一时期正是壮族医药初步形成和发展的阶
段 , 所以 , 我们认为土司制度对壮族医药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和深远的影响。

一、土司制度对壮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晌
土司制度对壮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中央王朝册封当地少数民族中有威望、有势力的首领为职官 , 划分其疆界 , 使之"世领其土 , 世有其民", 维持他们内部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和风俗习惯等 , 使中央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得到缓和 , 保持民族地区的社会安定 , 从而促进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同时壮族地区和汉族之间的文化双向交流 , 亦对壮族地区的政治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周光大主编的《壮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 ( 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8)一书 , 把壮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独特性、共华性、包容性和二重性四个方面。

其包容性主要体现在 : ①不少土司头人汉文化水平较高 , 吸收了很多汉文化知识。

②壮族地区的某些士官和土民原本系汉人或其他少数民族 , 后被强大的壮文化所融化。

③土司制度本是封建王朝压迫人民的工具 , 却民情易服 , 故能较长期存在。

结合史实 , 可以肯定土司制度时期的壮汉文化交流比以前有更大的发展 , 医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故在壮汉文化双向交流中 , 壮族医药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二、土司制度对壮医药的促进作用
如前所述 , 土司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 , 促进了壮族地区政治的安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 同时 , 土司制度对壮医药也有促进作用 , 具体表现如下 :
1. 土司制度下的医药机构
在土司制度下 , 官方设有医药机构 , 官方和民间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医药人员 , 地方志对此有明确的记载。

据不完全统计 , 明代嘉靖十年 (1531 年 )广西壮族聚居的 40 多个州府县土司均设有医学署 , 如庆远府、思恩县、天河县、武缘县、永淳县、南宁府等 ( 均为壮族聚居地 ) 。

这些医学署的医官"本为土人", 在土司家属中 , 亦有专门从事医药工作的人 ( 具体内容见第五章第五节 ), 说明在土司制度下壮医
药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 , 这是土司制度对壮医药促进作用的一个方面。

2. 土官对壮医药的重视
土官对壮医药的重视表现在对名医、神医、药王的崇拜和纪念以及对民族医药采取的一些褒奖措施。

清代《宁明州志·上卷·祠庙》记载 :"医灵庙在东门外附近城脚。

"《邑宁县志·卷四十三·祠祀志》谓 :"
药王庙 , 在北门大街 , 东岳庙左侧。

"《柳州县志·卷三》称 :"药王庙 , 在西门内。

"等等。

清代以前 , 壮族地区基本上没有西医 , 中医也为数不多。

这些被立庙纪念的神医、药王 , 尽管没有标出姓名 , 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民间名医 , 在壮族地区即是壮医 , 因为他们的医术高明 , 能为患者解除疾病痛苦
以及他们的高尚医德而受到群众的敬仰。

忻城土司衙门附近 , 现仍保存有一座清代修建的 " 三界庙 ", 三界是一位内科、外科、五官科都精通的神医 , 而且名气很大 , 得以立庙享受百姓香火。

三界庙能修到土司衙门旁边 , 亦可以从侧面反映这位神医在土官土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土司对民族医药采取的一些褒奖措施 , 对于民族医药的发展 , 应当说也是有一定促进作用。

广西庆远协左营三司把总 ( 土官名 ) 李某赠给名医谭靖修一块牌匾 , 大书"妙手婆心"四字 ; 一些民间壮医因医术高明 , 德高望重而被作为地方名人入选地方志 , 如《融县志》 :" 路顺德 , 古鼎村人 , 赠精医学 , 著有《治蛊新方》一册。

" 《象县志》 :" 罩德本 , 同庚村人......善治跌打损伤。

" 《三江县志》 :" 侯第福 , 寨壮乡佳林村......善脉理 , 用草药。

" 等等。

正是由于壮医药在土司制度下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一些特殊的诊疗方法和验方、秘方得以初步总结和逐步提高 , 如壮医浅刺疗法、斑麻救法、青蒿绞汁内服治瘴等 , 早在宋代文献中就有记载。

南宋医书分类中 , 还出现了《岭南方》一类 ( 专门列岭南少数民族医方 ) 。

清代《柳城县志》指出 :" 病者服药 , 不尽限于仲景叔和 , 间有用一二味草药奇验者。

其他针灸之术 , 以妇人尤为擅长。

" 著名的壮医药线点灸疗法 , 其主要传人就是清末民初的柳江女壮医楷覃氏。

三、土司制度对壮医药的消极影晌
在政治上 , 土司制度是 " 以夷制夷 " 的民族压迫政策的产物。

土宫是封建王朝封赐而独霸一方的统治者。

在士司统治地区 , 土官既掌握着政治特权 , 又完全控制着经济领域 , 这种封建领土专制比起其前的奴隶制来说 , 虽然是社会的进步 , 但它并不是什么理想的天堂 , 而是有其反动、罪恶、残酷的一面 , 特别是土司制度发展到明朝晚期 , 这种腐朽没落性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

土官自恃雄长 , 独断专行 , 权力欲膨胀 , 土司间经常发生武装侵扰。

在土司家族内部 , 也常因争夺官位而相互残杀。

由于长年干戈不止 , 战乱频繁 , 严重地阻碍了壮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 , 这就从经济基础上影响了壮族医药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 , 是专业壮医队伍受到限制 , 特别是能进入到官办医药机构中的壮医 , 为数更少 , 绝大多数壮医 , 只能流散在民间行医。

在清末民间编篡的一些地方志中 , 虽然还有医学署的记载 , 实际上这些机构早已荡然无存 ,也未能重修。

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壮医药的学术发展。

其次 , 由于分科不细 , 多数壮医的治疗方法只能停留在经验阶段 , 未能进一步提高 , 有的甚至由于后继乏人而淹没失传。

土司连年征战 , 对于毒药、毒箭之类的东西 , 作为重要武器之一 , 是比较重视的 , 而对于民间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防治 , 则没有足够的重视 , 因而阻滞了对这些疾病防治的发展。

土司制度下的狭隘、保守、封闭思想意识 , 对于壮医药的发展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消极因素。

据文献记载 , 晋代的葛洪等医药学家 , 唐代的柳宗元等文人流官 , 都曾把中医药传播到壮族地区;宋代威平初年 , 广南西路转运使陈尧叟"集验方刻石桂州驿",邕州知府范旻"下令禁淫祀","市药以施治","并刻疗病方书 ,
置诸厅壁"。

前述诸人对于中医药的推广做了一定的工作 , 但由于土司制度的落后、保守和封闭 , 壮族地区的中医药是不发达的。

如壮族聚居的靖西县直至解放前夕也只是在县城有一二家中药铺。

一些读过几本
中医书的民间医生 ,"一经临证拟方 , 病人服之有验者殊少。

此殆于精微变通之处犹有欠欤"。

说明医术并不怎么高明。

由此可知 , 有比较完整理论体系的中医学术 , 在土司制度下 , 未能较多地影响和渗透到壮医药之中 , 这对于壮医药的发展和提高是不利的。

另外 , 在土司制度下 , 壮族医药还常常被披上迷信的外衣 , 这就束缚了它的发展。

客观地评价土司制度对于壮族医药的影响 , 应该说既有积极的一面 , 又有消极的一面 , 不可全盘否定 , 也不能全盘肯定 , 土司制度对于壮医壮药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保留 , 是有其历史功绩的 , 并使壮医药在漫长的岁月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另外 , 在壮族尚未形成本民族的规范化文字的情况下 , 壮医药
居然能通过口授心传和部分汉文资料得以流传下来 , 这不能不认为是与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关系的 , 其
积极作用的一面是不可抹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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