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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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明确了员工入职、离职、考勤、培训、岗位调动、奖惩等事务管理的具体规定、
办理流程、审批权限及应用记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入职管理
2.1人员需求申请
2.1.1年度需求
2.1.1.1在每个经营年度的第四季度,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
公司所属各部门;
2.1.1.2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次年度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所属岗位人员的任职及需求情况进
行分析,详尽填报《人员需求计划表》,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2.1.1.3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的计划进行汇总,结合既定的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年度人员需
求计划”,并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核;
2.1.1.4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提交的“年度人力资源分析报告”和“年
度人员需求计划”,报请总经理审定。
2.1.1.5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审定意见,批复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
2.1.2临时增募
公司各部门因故需要临时增补人员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
2.1.2.1既定编制内的人员增募,“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即可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招聘;
2.1.2.2超编制的人员增募,“申请表”须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总监复核,经总
经理批准后,方可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2.1.3补员时间:
补员时间是指人力资源部收到人员需求申请至员工入职的时间。
●一般操作工和一般服务人员补员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人员补员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中层管理人员补员时间为30个工作日;
●核心技术岗位人员补员时间为40个工作日;
●高层管理人员补员时间为40个工作日。
2.2人员招聘
2.2.1招聘形式
2.2.1.1内部选拔:
为最大限度地挖掘、发挥现有人力资源潜力,人力资源部应首先在公司内部吸纳满足岗位任职要求的人才。
●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能
力要求等;
●有意向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递报“自荐书”;
●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
●用人单位负责人同意录用后,自荐人填报《员工职位调整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经理与自荐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商同意后,为员工办理调动手续。
2.2.1.2外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体、职介机构等相关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社会公开招聘。
●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体、职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企业信息、岗位名称、岗
位职责、岗位任职能力要求等;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相关履历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应聘人员填写《山西天能科技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资质、学历证件;
✧人力资源部详实填写《应聘人员面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复试;
●复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2.2应聘人员录用审批权限
根据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职级,录用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2.2.2.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录用;
2.2.2.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录用;
2.2.2.3公司普通员工,由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录用;
2.3入职手续的办理
2.3.1应聘人员通过面试、复试后,公司拟于录用。
2.3.2人力资源部对所有拟录用的应聘人员的相关背景、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履职经历核
查、证件核查、家访等;
2.3.3核查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签批《应聘人员录用审批表》,并向应聘人员发出《录
用通知单》(一般情况,在制好“通知单”后电话通知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
●应聘人员持“体检表”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公司要求时间办理入职。
2.3.4新员工入职时须携带: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指定医院的是次体检证明;
●前任公司的离职证明;
●公司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3.5入职手续办理程序:
●所有录用的新员工入职当日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个人相关资料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谈评价表》、《应
聘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并存档,建立个人档案;
2.3.6办理报到手续后,须领取和办理如下内容:
●员工手册
●工牌、考勤卡、用餐卡、门禁卡等
●必要的办公用品
2.3.7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填发《员工入职派遣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
签收并安排工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工作;
2.3.8在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入司培训;
2.3.9新员工入职日期和起薪日期均以《员工入职派遣单》的签收日期为准。
2.3.10《员工入职派遣单》一式三份,用人部门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员工个
人档案存入一份。
2.4试用
2.4.1新入职员工一般有两个月的试用期;特殊岗位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
六个月。
2.4.2新员工试用期间,可以请事假、病假。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要求辞职或被辞
退者,不予计发工资。
2.4.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
●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将予以辞退;
●所在部门认为综合表现差,并经人力资源部查实,公司将予以辞退;
2.4.4新员工试用期满,申请转正:
2.4.4.1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员进行转正考核;
2.4.4.2转正考核通过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申请书”(附个人工作总结);
2.4.4.3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职员的转正申请书,填制《员工转正审批表》,办理转正审批。
2.5转正
2.5.1员工试用期满,公司组织转正考核。
新入职员工的转正考核包括“试用期综合鉴定”和“业务知识考试”两个部分:
2.5.2试用期满,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做出综合鉴
定并提出建议;(该项占转正考核的30分)
2.5.3人力资源部组织业务知识考试;生产人员须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该项占转正考核
70分)
2.5.4转正考核得分80分以上者视为通过转正考核;
2.5.5转正审批权限:
根据试用人员岗位的职级,转正审批权限划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