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变文”研究以及“变文”词义演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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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变文”研究以及“变文”词义演变整理

作者:徐雁晖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5年第15期

[摘要]在敦煌地区文献的发现以及之后的整理工作,单就中国俗文学研究这个范畴来说其意义并非三两句话能概括的。然而也正是因为俗文学形式的多样性导致学者很难拿出一个公认的﹑内涵清楚的的概念来加以概括。现在较常用的为“变文”一词,但就起内涵而言不同学者也有不同的诠释。尝试将这个概念的产生以及演进过程加以整理,并从不同学者的角度加以理解,也许对了解中国俗文学的发展历史也些许帮助。

[关键词]敦煌文献讲唱文变文范畴整理演变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5-0085-01

最早将敦煌文献中文学部分向世人介绍的,是于1908年将敦煌文献带走的法国人伯希和i。他精通汉语﹑西域的语言,因而在藏经洞里甄别出极具价值的文学作品﹑写本以及其他文献。在他回到法国后给梵语学者E·Senart写了了一封信,信件的一部分内容于1908年发表。ii 同年10月伯希和将留在身边的十余件汉文文献于北京展览,从此这些资料为学者所知。自此中外学者对敦煌写本的研究就此展开。百年来,“变文”的研究更是成为中国文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变文”的名称﹑起源﹑体例以及同佛教之关联的探究成果颇丰,但也存在大量的争议;“变文”这个概念的范畴以及含义就是争议之一。

国内学者最早关于敦煌文献研究始见于罗振玉先生的文章《敦煌石室书目及发现之原始》iii。数月后罗振玉先生又执笔写了《莫高窟石室秘录》,经订正补充后更名为《鸣沙山石室秘录》,到宣统二年(1910年)刊行了《敦煌石室遗书》。王仁俊先生也于1909年9月发表了《敦煌石室真迹录》。一时间敦煌文献成为学界的话题内容。然而,当时罗振玉先生等学者关注的重心是在古典文学研究的范畴里;譬如目录学之经籍版本。反映在《鸣沙石室佚书》(1913年)﹑《鸣沙石室佚书续编》(1917年)等论文集里完全没有涉及中国古代通俗文学﹑通俗文艺的内容。所以罗振玉先生将所藏三种首尾残缺的敦煌写本笼统的称为“佛曲三种”,同时把《叹五更》﹑《天下传孝十二时》﹑《禅门十二时》作为“俚曲”加以刊印介绍iv。在通俗文学史上为敦煌文献中通俗文学作品展开系统研究的,则是十九世纪受到欧洲文学界思想和文学史观的日本。其中京都大学的狩野直喜先生在英﹑法游学时对斯坦因以及伯希和文书中几件通俗小说和韵文文献做了详实考察,笔记带回日本后发表了《支那俗文学史研究之材料》v (1916年)文章中将《唐说》等散文资料以及《季布歌》﹑《孝子董永传》等韵文资料作为通俗文学作品加以介绍,当时(1911-1961年)正在日本访问的王国维先生阅读并了解到了这部分资料,并在之后他所发表的文章里运用到了vi。王国维先生归国时正是“白话文”运动时期,这股潮流也开启了敦煌文献研究中的俗文学研究。自此关于通俗文学的目录﹑校录﹑照片资料得以公开,论文﹑文献的介绍也逐渐增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当时罗福葆先生的《沙洲文録补》(1924年),该书亦用狩野直喜之笔记为资料,加上罗振玉收藏的11件写本,总共55

件写本,其中通俗文学文学作品介绍了《孝子董永传》﹑《唐太宗入冥残小说》﹑《秋胡小说残卷》等vii。

随着研究的深入,敦煌文献中这些作品的形态也逐渐的明朗化。其中在整理分类时,有一类散韵相兼﹑讲述故事为特征的文学作品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就是后来所谓的讲唱体文献。从二十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该文体的作品成为考证的中心之一。在这个阶段对讲唱文体没有概括性的总称,称呼是各式各样的如“演义” ﹑“俗文” ﹑“变文”等。这些研究论文viii虽然对文体的称呼并不一致,但都认为讲唱体文献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了将讲唱体文献嵌入便开始摸索一个概括性的名称来。而现在基本上是使用“变文”这一称呼来充当这个概括性的名称,虽然在不同学者里这个词汇所涵盖的范围并不一样。

关于“变文”最通行也是最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来自郑振铎先生的《敦煌的俗文学》(1929年)《中国俗文学史》(1938年)。然而郑振铎先生的“变文”概念似乎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扩大的概念。在前者只是将讲唱体文献称为“变文”,但到了后者将韵文体文献也归入了“变文”的范畴;再到后来将明显不是讲唱体文学作品的文献如《刘家太子变》﹑《舜子变》ix也划入了“变文”范围。并最终演变成了:同讲唱体文学作品有关系的作品即是“变文”。其内涵就是“通俗化”即:“变文”的意义和“演义”差不多,把古典的故事重新再演说一番,变化一番,使得人们容易明白x。由郑振铎先生观点为基石,衍生出来两个方向。一者,“变文”之内涵再次扩大。代表学者王重民先生,王先生在1964年的“敦煌变文研究”为题目的学术中指出:讲经文是变文的最初形式,他的产生时期在变文中为最早。······但在变文的全盛时期,则都用变文来概括这一类文学作品,而作为当时公名来使用。xi 二者,讲唱文学作品和变文在文体上不一,因当区别对待。其代表学者为向达先生,在向先生的著作《唐代俗讲考》(1934年)中:说者亦有谓俗讲话本应一律为变文者,试加复按,可以知其不然。《目连变》﹑《降魔变》﹑《王陵变》﹑《舜子至孝变》等多以变文名,固矣。然《季布骂阵词文》固明明以词文或传文标题矣。而所谓押座文﹑缘起,以及敷衍全经诸篇,非自有名目,即体裁与变文迥殊。今统以变文名之,以偏概全,其不合理也。xii

先今为止大部分学者在研究中涉及“变文”定义范畴的时候,往往也都是采用一种综合的亦或是模糊的态度:将在以上两个概念加以结合手头具体的材料后寻求一种平衡。具体来说就是扩大敦煌写本的调查范围——敦煌提名变文写本以及和它相关的写本;并分析提名变文的特征和两者之关系;尤其当重视“例外变文”如之前提及的《刘家太子变》﹑《舜子变》等,即故事略要本(日本学界称为“说话集”或“唱导书”xiii)。

参考文献

[1] 伯希和等,耿昇(译),《伯希和西域探险记》,人民·联盟文库,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 荒见泰史,《敦煌变文写本研究》,中华书局,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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