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保护试点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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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保护试点的感想

[摘要]本文以六枝特区为例,结合新增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阐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相关问题的部分不成熟想法。讨论认为,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十分必要,同时应注重剥离保护工艺和制度建设等若干问题。

[关键词]土地利用耕作层剥离占补平衡以质抵量

中图分类号:tu34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 (2013)17-45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

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但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未按规定办理,造成了土壤资源的严重破坏,给农业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困难。为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广吉林省开展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有关做法的通知》,希望各地尤其是人均耕地资源偏紧省份,应认真学习借鉴吉林省的做法,结合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积极推行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并从政策、机制上作进一步探讨,逐步建立制度,加以推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加大对贵州发展支持的力度,同时支持贵州探索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折抵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途径。

六枝特区“喀斯特”地貌高度发育,占土地总面积的82%,土壤资源十分珍贵,如不进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就造成该部分

土壤资源永久损毁。为此,本文以六枝特区为例,结合新增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阐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相关问题的部分不成熟想法。

一、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设占用耕地土壤物质与经济损失估计

2006- 2012年,六枝特区建设占用耕地838公顷,仅以耕作层厚度0- 20cm计算,土壤颗粒损失量约201.12万吨,土壤有机质损失量5.03万吨,土壤全氮损失量0.40万吨,土壤有效磷损失量30.17吨,土壤有效钾损失量301.68吨。将土壤n、p、k损失量折算成对应的化肥量,相当于损失尿素近396.52吨、过磷酸钙7.6

吨和氯化钾22.43吨,分别损失95.17万元、0.61万元和8.61万元,共计损失104.38万元。土壤颗粒和土壤有机质的损失是经不起的,肥料元素和经济损失也是难于弥补的。

(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些议论认为,土壤中的n、p和k的损失可以通过施用化肥来弥补,所需经费也不多,殊不知土壤中的n、p、k主要存在于土壤有机质中,有机态的n、p、k,作物可以直接吸收来组成细胞物质,比利用化学态的n、p、k少用一些能量,有助于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有助于降低农业成本;况且,土壤有机质积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旦破坏,短期内很难达到原有水平。更重要的是土壤颗粒,它是更难再生的土壤资源,一旦破坏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而且六枝特区“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浅薄型耕地占耕地总量的55%,

而建设占用耕地大多数土层较厚。因此,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时,进行耕作层的剥离,甚至更深土层的剥离和保护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保护的可行性

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保护以往做得不够理想,除了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以外,管理不严、缺乏科学规划和正确的剥离与保护工艺也是主要因素,但更直接的因素是剥离及运输的成本。

剥离20cm耕作层,每公顷约2000m3土方,运距10公里挖运直接工程费不足10万元,每亩不过6700元左右,加上造地和养护工程最多每亩花费一万元,这对一个建设工程来讲,实在不是一个接受不了的负担。因此,实施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保护是可行的。由于六枝特区坡耕地土壤资源尤其缺乏,土层浅薄,因此,对建设占用耕地土壤剥离,根据不同的情况还可以扩大到40㎝,甚至60㎝。

三、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保护工艺

(一)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建设用地和土地整治的区位,原则上已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中作了安排,因此可以优化匹配剥离后的土壤用途和运距,节约剥离运输成本和更有效的改造中低产田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优先做好土壤利用区土壤分配方案及工程设计

在仔细考察分析了剥离区和土壤利用区土壤耕作层及土体构型特征,特别是对土壤有机质、质地和有无超标的污染元素等理化性质了解清楚以后,做好土壤剥离、运输和接纳利用分配方案。

优先在建设区附近,选择土地整治地块,剥离土层肥力原则上应高于利用区土壤肥力。旱作土需先行土地平整和梯化后将剥离土壤平铺在利用区耕作层之上;利用区土壤为水稻土,可在水稻收割且土表干枯后,将剥离区土壤平铺在耕作层上;土壤利用区是荒地,必须提前建设接纳设施,在满足土层≥60㎝前提下,尽量分散,一次形成高标准农田,但不得建筑大型土坝、浆砌石土坝。

土壤利用区要先进行土壤的分配方案的设计,地块大小、宽窄、田土坎高度和机械化、水利化必要的道路、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等工程设施尽量优先考虑完善,避免重复建设。

(三)严格掌握剥离与填方的最佳施工期

土壤,尤其是粘性土壤,只有在其含水量处于可塑性最低的时候才能耕作或者施工,否则造成的不良耕性很难改良!

(四)建造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土体构型

建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土体构型”,就是建设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具体来说,壤质土在填方前把原表土犁松,然后填土,填土完成后,可以用耙耙平土面,粘性土需要一两次犁耙把土壤打粹;如果是水稻土,可以把原来的耕作层浅耕一次(10㎝左右),作为新造田的犁底层,然后填土推平,作为新的耕作层,春雨来临,需要在保持10㎝水层的条件下,几

犁几耙,使土壤充分起浆,然后让其自然沉淀,以填补犁底层的裂隙,同时,用泥浆糊好田埂,使土壤的日渗漏量达到2- 8㎜左右。(五)土壤利用区填方完成后土壤的保护与培肥

土壤保护主要注意不要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并重,尤其是要避免造成大量粘粒的流失。土壤培肥要把耕作层培肥和塑造良好的土体构型联系在一起,坚持以农艺措施和有机培肥为主。

四、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保护机制建议

(一)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可以在《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耕地保护中,增加耕作层剥离的内容,如“凡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必须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

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二)经费来源

耕作层剥离、运输和填入的经费建议在新增耕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土地整治经费中解决,并纳入计划管理。

(三)方案实施

在土地出让之前,由当地政府或征用单位,提出耕作层剥离实施方案,方案的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激励机制

若利用区为荒地,可增加有效耕地和占补平衡指标;若利用区为低产田土,可提高耕地的质量,可以通过“以质抵量”增加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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