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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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劳务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加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和分配办法,保证薪酬分配机制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

3编制依据

3.1《薪酬管理办法》(2014),公司

3.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2014),公司

4职责分工

4.1人力资源部

a)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的管理;

b)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的制订与调整;

c)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考勤与考核结果的收集与汇总;

d)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的审核;

e)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费用的支付;

f)负责编制外雇人员费用预算,完成外雇人员人工成本报表;

g)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保管。

4.2各单位、部门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

5薪酬管理的原则

5.1公平性原则。

5.2激励性原则:通过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等指标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

5.3劳务管理人员及社聘制员工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6劳务派遣人员类别划分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划分为社聘制员工、岗位劳务工、实习生等。

7薪酬构成

7.1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部分构成。

7.1.1固定工资即基本工资:为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而提供的固定工资部分,基本工资根据职务特点、岗位级别和技能而确定。

7.1.2浮动薪酬包括月度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等项目,加班工资:属浮动薪酬部分.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

7.2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它补贴两项。

7.2.1法定福利按照《人力资源服务协议》相关内容执行,包括企业依法缴纳的各项保险等项目,由企业和劳务派遣人员共同缴纳,其中个人部分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代扣。

7.2.2其它补贴包括夜班津贴、下井津贴等。

夜班津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标准执行;

8下井津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标准执行。薪酬核定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的确定:由各单位、部门、人力资源部,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要求核定工资标准,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9薪酬调整

依据企业经济效益,考虑社会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以及社会和行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此项调整需经公司统筹确定。

10离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

10.1因严重过失被解除合同的人员,离职时(后)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10.2主动辞职的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时依据考勤结算工资,基本工资、月度效益奖金按日结算。

a)公司因业务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裁员时,按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11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11.1加班工资管理

a)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原则上实行加班工资(常规倒班、值班、倒班人员的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除外),加班可在一年内换休,换休由各单位、部门视工作情况按休假程序办理。

b)因装置开停车或抢修设备所发生的加班原则上先安排换休,确有困难的,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支付加班工资。

c)劳务派遣人员厂内加班必须打卡,计算时以考勤机内的数据为准,不打卡的不计加班费

11.2加班工资计算:

a)延时加班按日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b)双休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换休的,按日基本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c)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按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d)工艺车间倒班职工加班实行包干制,三班两倒每月按9个加班、四

班三倒每月按3个加班计算;

e)司机班值班人员双休日值班(24小时)计为2个加班;周一至周五值夜班计为1个加班;

f)加班费每月统计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随考勤表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12薪酬发放

12.1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统一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制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12.2新入职劳务派遣人员自入职之日起,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12.3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时,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后,薪资发放至离职日,发放时间同在职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计发时间。月度绩效奖金按实际在岗日期结算。

12.4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个人应承担部分应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13附则

13.1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3.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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