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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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面户外广告分析建议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需求,形形色色的户外广告也涌现在大街小巷,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以及其他形式的户外设施里面广告。形式多样,店面电子招牌、灯箱、实物造型广告参杂凌乱,这对市容环境的管理增加难度。
街面户外广告在管理上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市容环境的好坏,因此户外广告的管理对市容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城区内户外广告在设置和管理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现南桥城区内分为,由政府出资制作的户外广告(环城南路、解放路、南奉南亭路、环城西路、江海路、南桥路、秀南路、环城东路等路段),另一部分为自行出资制作。政府出资制作的现都超过保修时限,已满3年后,牵涉到归属权及法律责任问题。依照第三十一条(民事赔偿责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户外广告设施,致使设施倒塌、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政府统一制作户外广告特点:1,美观、尺寸大小一致,与路面环境协调2,设计年限一致,损坏时间较为集中,后续如果得不到很好维护,会出现集中大面积性损坏现象,3、材质用料统一,维护间隔时间大体一致。
商户自行设计或委托制作单位制作户外广告特点:1、形式多样尺寸大小没有统一标准,材质用料不一致,2、设计期限不定,价格和牢固差异较大,(由于商户在使用上要求不一,有把临时性广告材质当做长久材质使用),3、不注重后期损坏修护,管理上增加难度。
现南桥城区内非公共阵地户外广告现状:1、一店多招(一家店面有几种招牌,形式多样)2、破损严重,后期维护和定期安全检测不到位,3、路段店面规格尺寸等技术要求不一,与路段环境不协调。4、由于户外广告在设置上取得较为方便,涉及门面量庞大,无形中增加了管理难度。
公共阵地广告与非公共阵地广告的区别:公共阵地广告设置于公共阵地,制作者、发布者都以招、拍等形式取得,在监管上要求比较严,设置
使用年限和间隔维护时间,对户外广告进行后续维护,在材料、材质使用、尺寸的大小、安全等级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并在信息上进行建设。而非公共阵地广告,作为店面经营宣传的方式,在广告发布上没有严格要求,一般安装在店面门楣上方,在材料、材质上没有严格规定,尺寸大小不一,设计期限和后续维护上没有很好的保障,在管理上相对滞后。
政策评价,针对南桥城区内非公共阵地户外广告出现问题,政策上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户外广告在安装、使用、维护上的监督,缺乏信息档案的建立,在材质用料上没有统一行业规范标准(包括长期性或临时性),在设计使用,维护(破损修复)中缺乏政策的执行力。对一店多招现象停留于“集中整治”阶段,缺少长效管理,店面广告、招牌安装设置没有行业标准,店面多监管难问题突出,政策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建议:面对现南桥城区内非公共阵地户外广告所产生的实际情况,在政策的执行上和制定上及相关行业具体规定上,希望得到重视
一、分门别类,对不同行业、不同形式户外广告要有所区别户外广告的要求,建立行业设置标准和设置方式体系。(如窗口服务性行业与一般店面的区别)
二、规范广告行业材料用途标准,对商户提出建设性意见,明确使用期限。
三、对广告的设置方位,大小、使用期限、后续维护情况等,进行必要的提出和说明,由市容管理单位备案。
四、对“集中整治”后户外广告,进行长效管理,按区域划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杜绝不规范现象。
五、对广告量大监管难的问题,建立信息档案系统,对修复,重建等问题有了掌握和了解。
五、对政府出资制作户外广告,签订维护协议,告知其行为。对不及时修复和不牢固等问题广告,进行处罚,对问题小,难度大、修复、完善困难的业主,愿意委托修复,完善的收取相当的维护费和管理费。
户外广告由于牵涉部门多操作难,在实际的执行中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工作量大没有系统的管理程序。所以各部门应统一配合理顺管理程序。分路段、分步骤、分批实施。
一、摸底、分类、建立信息档案系统阶段:(由市容管理部门负责)
1、对不同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的摸底(包括政府出资与自制),理清设置人及责任人,即门面、房屋所有人、广告设置人、广告法律责任人。是否有营业执照,广告设置时间,已使用时间,广告材质、结构。对政府
出资已满保修期需要安全鉴定进行鉴定。
2,建立信息档案系统,对南桥城区内的街面户外广告有必要建立此系统,(1)在以后政治有了依据,户外广告的形式有了定位,(2)系统的建立有利于分清责任人及设置人设置时间、使用时间,安全等级等,为行政管理和执法在法律上有了追究的信息保障。(3)对街面的户外广告整体规划及以后的长效管理做好了基础建设,有利于管理的高效率,提高管理能力。
二、宣传教育阶段:(由市容管理、城管、规划、工商)
对户外广告的设置人、责任人,进行有效的宣传,明确其行为的相关行政和法律上的责任,使其在思想上得到认识,了解和掌握相关行为的重要性,清楚自己行为的不正确方面,为下一步工作做好思想上的教育。
三、对违规户外设施进行集中整治阶段:(由城管执法、市容、规执法
执法是行政管理过程中必要的强制手段,是维护政府管理能力的法律保障,对不听劝告、教育的违规设置现象,相应进行处罚。(内容一点多招、存在安全隐患、破损等)
四、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阶段:(由城管执法、市容、规划、工商)
根据南桥城区内现有的街面户外广告基本没有申请许可而设置的情况,提高行政管理单位的主动性、能动性,更好发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模式的定位,管理和执法结合的理念。
1、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标准的门面,进行登记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许可证上附上合法门面广告照片,照片上的户外广告内容就是管理部门允许设置人设置形式、字样、造型等,以后再管理上有了参考的标准,方便了管理,在执法和以后维护上有了依据。
2、签订后期维护承诺书,愿意委托修复,完善的收取相当的维护费和管理费。
五、巩固、长效管理阶段:(由市容、城管)
长效管理是市容管理的核心问题,只有将条线和区块结合,违规现象及时查看,及时上报解决,使违规意识、行为得到遏制,才能做到长效管理。
以下是管理上的依据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许可及其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质审核、内容登记及其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