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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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和促进公司执行力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考核力度,增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特成立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单位党政主管、公司办全体。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由**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二、考核项目
1.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及职代会上安排的工作执行情况;
2.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
3.月度、周度会议等各种会议上安排的工作执行情况;
4.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执行情况;
5.公司办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执行情况;
6.《物业服务工作标准化管理手册》标准及制度执行情况;
7.矿发文件及制度执行情况;
8.公司发文件及制度、通知等执行情况;
9.工作创新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总体要求:考核以100分为基础,实行加减分制度。对各项工作完成好、工作效率高、有创新力的进行加分;对执行力低、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进行减分。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最终得分情况与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月度工资挂钩。
(二)工作量的确定:考核项目所涉及到的工作均记入执行力考核。其中,在会议上安排的工作以公司发的会议纪要、工作安排等为准;临时交办的工作以领导安排的为准;各项制度、公司办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等以发文为准。
(三)考核分值的确定:每项工作评价分值为2分,其中,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各占1分。按时完成工作且符合质量要求的,得2分;工作完成特别出色的或者提前高质量完成工作的,再加0.5分;按时完成工作但质量不高的,扣1分;未按时完成工作的,扣2分。
(四)特别加分项:工作上有创新或有创意地完成工作的,各单位每月末上报考核办,考核办汇总后报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经研究后,予以1分到2分的加分。
(五)工资挂钩部分:质量工资和职务工资总和。其中,正科级为1411元(1011元+400元),副科级为1175元(855元+320元),每月实际应发考核工资=(质量工资+职务工资)*月度工作执行率。
(六)执行率计算办法:各单位月度执行率=[(基础分+加减分)/100]×100%。例:某单位月执行率为:[(100分-2分-3分-1分-0分+2分)/100]*100%=96%,该单位党政主管当月工资应扣:1411元×(1-96%)=56.44元,实际应发1084.56
元;该单位副科级应扣:1175元×(1-96%)=47元,实际应发1128元。公司办执行率为各单位执行率的算术平均值。
四、其它规定
1.虚报、谎报工作完成情况的,罚汇报者100元/次;公司办考核通报失真的,罚责任人50元/次。
2.考核结果经执行力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公司周/月度例会上公布上一周/月各单位工作执行情况,并形成《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通报》在办公网下发。
3.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知道结果3日内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领导小组一周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4.文件中未明确说明的考核标准以《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为准;
5.此文件自2013年1月14日起生效。凡与此文件冲突的文件或制度,以此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二○一三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