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市内交通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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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述

1.1依据集团2010版费用报销规定,为加强公司员工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便于各部门正常业务开展,特制定此报销管理规定。

2.报销额度:1000元/月,实行总额控制按需分配:

2.1营运部 300元/月

2.2人事行政部 150元/月

2.3企划部 100元/月

2.4工程部 100元/月

2.5物业各部 100元/月

2.6租赁服务部 100元/月

2.7安全品质部 100元/月

2.8财务部 100元/月

3.报销流程

3.1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负责商管(物管)市内交通费统一报销事宜;各部门文员/助理负责所在部门市内交通费报销事宜。

3.2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负责商管(物管)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审查、汇总、报销、通知领款工作;各部门文员/助理负责所在部门市内交通费车票发票的收集、审查、贴单、跟款、领款、通知发放工作(各部门最高负责人予以签字审批)。

3.3各部门文员/助理应审查发票背面是否注明:外出人、外出时间、外出事由、往返地点;票面及金额与实际费用不符实,应要求报销人注明实际报销费用。

3.4各部门文员/助理应在每月23号前将部门《外出登记表》、《出租车费用汇总报销单》及车票贴单整理后交至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处,由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审查外出登记后贴单报销,不符表单的票据予以退回部门。

3.5款项报销完毕,前台文员通知各部门文员/助理领款;各部门文员/助理应将本月报销明细公示,发放款项。

4.注意事项

票据报销无任何涂改,一经发现,一律作废。

5.附则

5.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2011年04月15日起执行。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WDSY/TJ-CH-NK01-01《行政管理工作策划》

7.0 记录

7.1 WDSY/TJ-WI-NK01-10-F001《出租车费用汇总报销单》7.2 WDSY/TJ-WI-NK01-10-F002《外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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