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绪论
绪论、第一、第二章知识要点
▪绪论知识要点:▪什么叫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英文Politicoalinstitution,简单地讲是指在特定社会中,为了保障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而设定的机构、组织,制定的政策及措施。
▪政治制度的内容:▪(1)关于国家本质的规定▪(2)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规定▪(3)关于国家结构制度的规定▪(4)关于国家各类具体政治制度的规定▪(5)关于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规定▪政治制度的功能作用(1)规范政治权力的运作▪(2)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3)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4) 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政治制度的特征:▪第一,历史性。
▪第二,阶级性。
▪第三,权威性。
▪第四,层次性。
▪第五,稳定性。
▪国体和政体:国体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即一个国家的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现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统治阶级内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和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着重从横向上配置国家权力,确定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及其相应机构之间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它们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学习、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意义▪(1)了解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内容。
▪(2)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的历史必然性,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自觉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宪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全背下来保证过)
第一章宪法绪论宪法具有法的共性:即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都是经过特定的程序制定成了法律、由国家强力保证其实施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具有与其他一般法律的不同特点:第一,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而一般的法律往往只规定某一方面或者某个领域的制度和政策。
第二,宪法的效力: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母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
第三,宪法的规范: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第五,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更加全面、更加集中地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宪法的分类:1、以宪法本质划分,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2、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以效力和修改程序的差异,分为柔性宪法和刚性宪法。
4、以制定机关不同,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宪法关系:一般地说,法的规范必然要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特点:第一,涉及面非常广泛,但均属原则性、宏观性层面的问题。
第二,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国家或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国家机关)。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说来,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3、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与国内各民族、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宪法规范的特点:最高性、广泛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
宪法教学大纲
宪法教学大纲课程号:021A0040课程名称:宪法学分:3英文名称:Constitutional Law周学时:3预修课程:无要求面向对象:法学专业及其他文科类本科学生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宪法是法治的基石,宪法学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研究近现代宪法的基本理论、以及中国宪法的基本制度与规范。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以领会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宪法的基本精神,认识宪法与宪政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会运用宪法的精神和基本规范分析、把握、评价各种社会现象与法律现象。
三、教学内容和课时分配本课程总教学时数为48学时,周学时3,学分3。
绪论(1学时)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2.宪法学的体系和特点3.宪法学研究的意义和方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17学时)第一节宪法的概念1.宪法释义2.宪法的基本属性3.宪法的分类第二节宪法渊源1.宪法渊源2.宪法典的结构3.宪法性法律与宪法惯例第三节宪法规范和宪法关系1.宪法规范2.宪法关系第四节宪法创制1.宪法制定2.宪法修改3.宪法解释第五节宪法的原则和功能1.宪法的基本原则2.宪法的基本功能第六节宪法与宪政1.宪政的概念与内容2.建设社会主义宪政第七节宪法的实施1.宪法实施和违宪2.宪法适用3.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3学时)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2.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3.宪法的发展趋势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宪政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的提出2.旧中国的制宪活动3.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1954年宪法3.1975年宪法4.1978年宪法5.1982年宪法第三章国家性质(3学时)第一节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1.国家性质概述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1.经济制度概述2.社会主义公有制3.非公有制经济4.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第三节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1.精神文明与宪法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第四章国家形式(6学时)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1.政权组织形式概述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5.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节国家结构形式1.国家结构形式概述2.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3.我国的行政区划4.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第三节国家象征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9学时)第一节基本权利总论1.有关基本权利的几个概念2.基本权利规范的效力3.基本权利的主体4.基本权利的类型5.基本权利的保障与界限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4.人身自由与人格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概述2.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类型及内容第六章选举制度(3学时)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述1.选举制度概念2.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3.选举制度的有关理论第二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5.对民主选举的保障第三节选举的民主程序1.选举的组织2.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3.代表候选人的提出4.投票选举5.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6.选举保障与选举争议第七章国家机关(6学时)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1.国家机构的概念2.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3.国家机构的历史沿革第二节国家元首1.国家元首制度概述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家权力机关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3.人民代表第四节行政机关1.最高国家行政机关2.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第五节军事机关1.军事领导机关概述2.中央军事委员会第六节司法机关1.司法机关概述2.审判机关3.检察机关第七节自治机关和组织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2.特别行政区机关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课堂提问与讨论。
《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070093课程名称:宪法学英文名称:The Science of Constitution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54学分:3适用专业: 法学、治安学先修课程:《法理学》二、课程简介本课程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为法学基础课,是法学、治安学等专业的必修课程,包括绪论和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规范和制度以及宪法的基本实践共三编14章内容,具体涉及宪法学的概念和基本问题;宪法概念、宪法形式和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和宪法原则、宪法价值和宪法作用、宪政、宪法的历史与发展等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宪法的基本规范和制度;以及宪法的创制、宪法实施及其保障、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监督等有关宪法运行的实践内容。
This course is one of key courses of the Science of Law in colleg es and universities. It is composed of Introduction and three parts i ncluding fourteen chapters. Introduction concerns the concept and the basic problem of the Science of Constitution. The first part, Fundam ental Theories of Constitution, respectively expounds the concept of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 forms and structure, constitutional norm s and principles, the value and roles of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 ism,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and constitution. The second part, F undamental Norms and Systems of Constitution, includes State Nature, State Forms, State Organizations, citizen’ basic rights and obligati ons, election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political party. The third part, Fundamental Practice of Constitutional, gives the basic frame of c onstitutional operation including 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 constitu tional enforcement and safeguard, and the system of unconstitutional review.三、课程设计目的本课程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范畴和原理,熟悉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帮助学生比较熟练地运用宪法学知识分析各种宪法现象,发现国内外宪政的运作规律;为学习其他法学课程打好基础。
第三章 宪法
宪
法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 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 •
宪
法
•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 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 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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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节
我 国 的 基 本 制 度
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宪法第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 规定: 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 。
宪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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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同其他法律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宪法同其他法律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内容不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内容不同, (一)、内容不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她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 根本制度和 她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效力不同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效力不同, (二)、效力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律,在适用上优先于普通法律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律,在适用上优先于 高于法律 优先于普通法律 宪法是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 2、宪法是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 )、创制的程序不同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创制的程序不同, (三)、创制的程序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 宪法的修改, 64条规定 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 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 过。
淳于闻宪法讲义
淳于司考:宪法1——宪法学体系结构图导读一、历年分值表[1]年份单选多选不定项总分2010年712423/6002009年712423/6002008年610420/6002007年71219/6002006年712221/6002005年712221/6002004年78217/600二、宪法学体系结构图[1]为便于分类记忆,《立法法》相关部分的内容置于“法理学”学习,分值亦归类于“法理学”中计算。
第一章宪法概述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基本原则☆[真题例示]06-11."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A.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B.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C.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D.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答案】A二、宪法与宪政☆三、宪法的特征☆四、宪法的分类☆(一)宪法的分类[真题例示]06-10.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A.1830年法国宪法 B.1779年美国《邦联条例》C.1889年日本宪法 D.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答案】A[真题例示]98-66.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
根据这一定义判断,下列哪些宪法属于协定宪法?A.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C.1848年意大利宪法 D.1830年法国宪法【答案】BD(二)宪法规范的分类五、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一)宪法的渊源☆[真题例示]07-5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A.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D.宪法判例【答案】ABC(二)宪法典的结构☆[真题例示]08-12.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答案】B[简要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第二节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真题例示]05-1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学学习
一、宪法学课程简介宪法学是法律专业的基础学科,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主导地位。
它所研究的是宪法的本质和它的运动规律,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因此,国家教育部把宪法学课程列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之一,要求自考者比较系统地掌握宪法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认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领会和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范,为学好法学的其它分支学科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宪法学课程与宪法典的关系宪法学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主要依据的,但不是对此进行注释,而是力求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说明我国的宪法规范和所反映的各项制度,从历史的角度,用比较的方法作出分析,同时,把内容和性质相近的问题归纳起来,加以系统化。
因此,不论从体系结构方面还是从主要内容来看,宪法学课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间,既相重合,又互有区别。
重合是基本的,不重合则是非基本的。
三、学习宪法学的目的和意义对于自学宪法的学生来说,学习宪法学大体上有四方面的目的和意义:第一,学习宪法学有助于学习其他法学学科或课程。
从宪法的地位来看,它是国家根本法,其它一切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而制定。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这就决定宪法学在一定意义上带有法学基础课的性质,学好这门课。
对于学好其他法学课程是很有帮助的。
第二,学习宪法学是为了推进宪法学的实施及其理论的发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已明确载人宪法,宪法的充分实施,将会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但也应看到,宪法学本身要适应客观的要求,就必须要发展和创新,只有大家努力学习宪法,研究宪法中的各种问题,发展理论,推进实践,就能使宪法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第三,学习宪法学有助于推进国家各项改革。
改革就是在宪法的指引和保障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宪法为改革和开放提供根本法的依据,改革又使宪法获得活力,增强宪法的适应性,扩展宪法的原则精神。
自考宪法学笔记
《宪法学》听课笔记第一章宪法绪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二、宪法是根本法宪法不同于其它一般法律,宪法是根本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2、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先,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其次,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
最后,当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变化时,必然影响宪法的变化。
3、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第一、宪法是其它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第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二、宪法规范所表现的主要特点1、最高权威性2、原则性3、概括性4、适应性5、无具体惩罚性6、相对稳定性7、广泛性8、历史性9、灵活性10、纲领性第三节宪法的分类和宪法的原则一、宪法的分类传统的宪法分类:1、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从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从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二、宪法的一般原则资产阶级宪法的主要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2、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分权原则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
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原则1、权力属于人民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原则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三节宪法的原则一、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二、宪法对法制的作用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三、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四、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五、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2、促进经济的发展五、宪法发挥作用所必备的条件1、宪法的充分实施2、法制的健全和完备第五节监督宪法的实施一、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性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2、有利于健全法制3、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二、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内容1、审查法律、法规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3、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业事业等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五、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的伟大意义第一、正确地总结了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经验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并且注意吸收了国际上的有益经验。
《宪法学》教案(本科)doc
运城学院教案政法系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室名称法学课程名称宪法课程代码0211102B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授课教师任芙英职称讲师授课计划授课时间: 10 月 8日至 12月 29日(共 12 周)计划制定时间: 2012 年 9 月 10 日课程名称宪法课程编号0211102B总学时:48学时讲课: 48 学时实验: 0 学时实习: 0 学时学分数 4课程类型必修课(√)选修课()理论课(√)实验课()任课教师任芙英职称讲师授课对象法学(本科) 1203、 1204班使用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俞子清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周叶中:《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董和平、韩大元、李树忠著:《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教学进程时间(周)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第五周第六周第七周第八周第九周第十周第十一周第十二周教学内容(章节)绪论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一章第四节、第一章第五节、第六节、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第四章政权组织形式第五章国家结构形式第六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第八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九章国家机构第一节至第二节第三节至第六节第七节至第八节第十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时分配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宪法》教案(第一周第1次课2学时)一、授课题目绪论二、教学目的和要求本次课主要介绍宪法课程基本情况。
通过学习,要使学生认识宪法课程重要性,对宪法有一个宏观上的认识。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本节的重点如何引导学生尽快入门。
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宪法地位。
四、教学过程(一)自我介绍(二)讲解新课绪论导入:如何认识宪法的?(本节内容2学时)(讲授法)(案例教学法)一、课程基本信息说明(板书)二、在法学体系中宪法地位三、如何看待宪法这门课程(板书)(一)对宪法地位的认识(板书)1、根本法地位?有政治宣言之功能,内容陈旧、空洞2、司法实践中地位(从齐玉玲案谈我国宪法司法化问题)(二)平常心对待宪法这门课程(板书)1、宪法与个人、社会生活联系密切(以2010年十大宪法事例说明宪法与我们关系密切)(安元鼎保安公司、赵作海案、陕西国土厅案等)2、学习宪法以制度方式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四、参考书目、网站、法条及期刊介绍(板书)1、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课时、作业、考核方式)2、参考书目与网站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宪法》课程教学大纲
《宪法》课程教学⼤纲《宪法》课程教学⼤纲⼀、《宪法》课程说明(⼀)课程代码:0120003(⼆)课程英⽂名称:Constitutional Law(三)开课对象:⾮法律专业本科学⽣(法政类基础课)(四)课程性质: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门基础理论学科,属于法政类基础课,是进⼀步学习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先导课程。
本课程的⽬的在于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和价值分析等⽅法进⼀步研究宪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实施保障等。
(五)教学⽬的通过宪法学的教学,使学⽣了解和掌握宪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培养学⽣理论分析和运⽤的能⼒,为法学其他专业课程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和宪法实施三⼤部分,具体分⼆⼗三章。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的宪法理念。
讲授时要注意国家新修订和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宪法性法律的相关规定。
(七)教学时数教学时数:36学时学分数:2学分教学时数具体分配:学期授课计划(2007-2008学年第⼆学期)(⼋)教学⽅式以多媒体教学⼿段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
(九)考核⽅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20% ,期末成绩占80% 。
⼆、讲授⼤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绪论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初步了解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历史发展,领会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与学科体系、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和⽅法。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宪法学的历史发展(⼀)宪法学在西⽅的产⽣和发展(⼆)宪法学在中国的产⽣和发展三、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与学科体系(⼀)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宪法学的学科体系四、编写本教材的基本思路五、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和⽅法(⼀)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法第⼀章宪法的概念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初步了解“宪法”词义的演变,正确认识宪法的本质,理解宪法的含义,领会和掌握宪法的分类。
1407《宪法学》教学大纲
《宪法学》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407课程名称:《宪法学》英文名称:Constitution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学时:54 讲课学时:51 案例讨论学时:3学分:3适用对象:法学专业(医事法律方向)基本要求宪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理论学科,就学科本身而言,宪法学的范畴非常广泛。
根据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及我院四年制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宪法学总学时为54学时,因此我们只能选择若干重要章节作为教学内容,它们包括:绪论、宪法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与宪政、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政党制度、宪法实施评价与违宪审查、宪法解释、宪法修改等。
其中安排51学时理论讲授和3学时案例讨论。
学生应当通过听理论课和自学,掌握上述各章的基本内容,并通过案例讨论课会应用理论知识分析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并争取学习一定的法律实践方法。
本大纲根据第二版《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编写,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部分章节中的某些叙述作了必要的调整(或修改),以便于同学学习。
由于当代科技的突飞猛进,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教师可在完成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专业的发展适当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某些新理论、新进展,供同学参考。
绪论目的要求:1.了解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2.了解宪法学的历史发展、学科地位与学科体系以及编写本教材的基本思路。
3.了解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学时安排: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1.引论—宪法能为你做什么?2.宪法学的研究对象3.宪法学的体系4.宪法学的方法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本质和分类目的要求:了解宪法的概念、本质和分类。
学时安排:理论课:3学时教学内容:一、基本概念:宪法、宪法的本质、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1.宪法释义(1)宪法词义的演变(2)宪法的特征(3)宪法的定义2.宪法的本质(1)宪法本质的学说(2)宪法的本质3.宪法的分类(1)形式上的分类(2)实质上的分类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目的要求:熟悉宪法的历史发展。
宪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名词解释第一章1宪法学: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第二章2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政:宪政就是以民主事实为政治内容的宪法的实施。
4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度并通过立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5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6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7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第四章8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又称国体,即国家阶级本质,是反映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社会中的低位的国家基本制度。
9政党制度:政党制度是有关政党的组织、政党的活动以及政党领导或参与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惯例的总和。
第五章10国家形式:是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政权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
)具体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11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一国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
12国家结构形式:指的是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形式来处理国家内部的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13国家标志:国家标志又称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指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第六章14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权利。
第七章15选举制度: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制定。
宪法学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目录绪论一、宪法学的研究范围二、宪法学的理论体系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四、宪法学的社会功能第一章宪法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结构第三节宪法的作用第四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第五节宪法秩序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宪法的历史发展概述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演变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第一节国家性质概述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第三节国家的政党制度第四节政治协商制度第四章政权组织形式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概述第二节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三节我国的选举制度第五章国家结构形式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概述第二节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第三节我国的地方制度第六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第一节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概述第二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第三节非公有制经济第四节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基本经济政策第七章国家基本文化制度第一节国家基本文化制度概述第二节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第三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八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第二节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历史发展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第五节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第九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第二节国家权力机关第三节国家主席第四节国家行政机关第五节国家军事机关第六节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第七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八节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第十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一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概述第二节居民委员会第三节村民委员会第十一章国家标志第一节国旗第二节国徽第三节国歌和首都。
周叶中《宪法》核心考点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绪论)【圣才出品】
周叶中《宪法》核心考点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绪论0.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见表1)★★★表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考点二:宪法学的历史发展★★1.宪法学在西方的产生和发展(1)萌芽时期——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封建社会末期(见表2)表2萌芽时期——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封建社会末期(2)创立时期——从资本主义形成到19世纪末(见表3)表3创立时期——从资本主义形成到19世纪末(3)发展时期——20世纪至今(见表4)表4发展时期——20世纪至今2.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见表5)表5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考点三:宪法学的学科地位、特点和体系(见表6)★★表6宪法学的学科地位、特点和体系0.2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一、简答题1.简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四川师大2014年研)答:宪法学是指以宪法、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
(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①宪法,即各种形式的宪法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
②宪法现象,指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包括与宪法有关的人的行为、心理和观念,通过宪法的规范作用所建立的机关和制度以及这些机关、制度等根据宪法规定运行的状况等。
③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2)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宪法学的研究范围是指具体的宪法形式,主要包括:①宪法的基本理论。
即宪法学最基本的原理、原则,是中外宪法学家从宪法规范、宪政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一般结论。
②宪法的基本规范。
即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③宪法的实施。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2.简述宪法学的学科地位。
(四川师大2015年研)相关试题:简述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
(四川师大2012年研)答: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依据,因而决定了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宪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18考研-周叶中《宪法学》考研笔记【更新版】
2018昆工法学考研《宪法》笔记周叶中版绪论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1)宪法,亦即各种形式的宪法规范;(2)宪法现象,所谓宪法现象是指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3)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宪法学的研究范围是指具体的宪法形式,而宪法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1.宪法的基本理论。
2.宪法的基本规范。
宪法基本规范是指一国通过立宪活动,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的主要的行为规范。
3.宪法的实施。
宪法的实施是宪法制度与宪法运行的总称。
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一节宪法释义一、“宪法”词义的演变P32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①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②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③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①历史上,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其所取得的权利和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②内容上,其基本内容分为国家权力的依法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①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资产阶级宪法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
②社会主义宪法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宪法学读书笔记
理性选择理论:假定人主要是自私的,其行为受利己动机驱动。
1.27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原则:宪法的首要任务就是规定国家的基本价值和原则。
1.28现代宪法的四大原则:法治;民主;自由;联邦。
1.29分权被认为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意;
1.30只有承认并尊重了人固有的尊严的基础之上,谈论权利、自由、民主和法治才是有意义的。
1.4宪法首先是公民权利的守护神。行政法治要求政府官员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宪政则要求法律规定符合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基本保障。宪政的首要任务是保障立法对公民所规定的限制不能侵犯宪法对公民所平等保障的自由。
1.5宪政是指一种国家制度,它保证所有国家机构都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且所有的法律及其解释都符合宪法的文字和精神。宪法和宪政的关系和法律与法治的关系一样:法治要求公民行为受到法律规定的有效制约,宪政则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形式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
1.6宪法是“更高的法”,不仅和普通的法一样具有实际效力,而且控制着普通法律的意义和解释,因而是衡量法律或立法行为合宪性的标尺。
1.7“法治”并不必然要求“良法”的统治,“恶法”也可以是“法”。
1.8法律的规范性:法律史一种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规范或命令,它规定公民应该或不应该做、允许或不允许做的事情。
1.20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私法规定公民的义务。
宪法绪论
• 事例三: • 器官移植目前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难题,
而现实状况是在中国捐献者少之又少。 有人提议,是否能从死刑犯身上进行移 植,或是与犯人达成协议,在执行死刑 之前进行移植。你觉得这种作法是否可 行,为什么?和我们的宪法有何关系?
• 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钦定宪法、
• 以制宪者主体身份的差异为标准所作的划分。 • (二)新的宪法分类 • 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 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 • 平时宪法与战时宪法 ; • 原始宪法与派生宪法; 原始宪法与派生宪法; • 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和语义性宪法; 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和语义性宪法; • 联邦宪法与州宪法 。
宪 法
思考几个问题
• 事例一: • 我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章都规定,
少数民族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可适当 予以放宽。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如 果第一胎为女孩,也可以安排生育第二 胎。只有城市居民需要严格执行计划生 育政策。你认为这种区别对待是一种不 平等吗?
• 事例二: • 有一位女生到一家上海企业工作,该企
第一章 宪法总论
•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 (一)宪法的概念 • “宪法”一词,可从不同角度进行诠释与 理解。这充分展示了宪法概念内涵的丰富 性。 • 1、中外“宪法”词义的演变。 • 2、从原始意义、立宪意义、部门法意义、 根本法意义来理解宪法。
概念应该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按马 克思主义观点,宪法在 • 内容上的本质属性是指集中体现统治阶 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 • 形式上的本质属性是指它是国家的根本 法。因此,可以说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 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 家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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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宪法第七条: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是社 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现在一般 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而 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在条件 成熟的时候,可以向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过 渡。 1982年宪法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 1988年修正案对第十条的修正: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 定转让。
这个案例表明什么呢?宪法 为什么需要修改?如何修 改?修改宪法中需要注意 什么问题?
第三个案例:
美国焚烧国旗案(Texas v. Johnson)
在1984年,共和党在达拉斯举行全国大会。詹 森等大约100名反对里根当局的示威者,在大街 上游行并高呼政治口号。当示威者来到市政厅 门前,詹森接过一面美国国旗,使之浸上煤油 并开始焚烧。示威者一边焚烧,一边欢呼歌唱: “美国--红、白、蓝,我们对你吐痰。”在示威 者散去后,一位旁观者收集了国旗的残体,并 把它埋葬在自家后院。几名目击者在审判中证 实,他们受到严重冒犯,但没有人受到任何人 身伤害或威胁。此后,詹森因焚烧国旗而违反 了德克萨斯州的有关法律,并被州法院判服1年 监禁和2000美元罚款。德州的刑事上诉法院推 翻了定罪,并认为惩罚损坏国旗的州法违反了 第1修正案。联邦最高法院以5:4表决维持了这 一判决,认为德州惩罚焚烧国旗的行为违宪。
这个案例说明什么?宪法运 行需要解释吗?谁能进行 宪法解释呢?解释中要考 虑哪些因素呢?
第二个案例:
小岗村引起的宪法变革
1978年末,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在大 包干协议上按下了手印。 1980年9月 ,中共中央下发第75号文件,有条件 的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 1982年1月,中共中央1号文件对包产到户、包干 到户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界定,彻底地解决了人们 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双 包”制在全国的广泛推行。 1986年初,全国实行大包干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 99.6%以上;国营农场实行大包干的占职工总数 的70%以上,国营林场实行大包干的占90%以上。
这个案例说明什么?法院能 够推有违宪审查 制度吗?
宪法秩序(宪政) 宪法实践 宪法文本 宪法解释 宪法监督(违宪审查) 宪法修改
第十五章 引论
第一个案例:
1984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全国 人大常委会对82年宪法第68条中的“主持” 一词进行解释。 82年宪法第6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 助委员长工作。 对于“主持”一词的解释涉及到我国全国 人大常委会是实行集体负责制还是首长负 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