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测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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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测室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组织管理1
5人员2
6设施与环境2
7抽样及样品管理2
8仪器设备2
9试剂和标准物质3
10检测3
11记录和检测报告3
12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3
13安全要求3
附录A(资料性附录)产品检验抽样单样本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测室常用仪器、设备与耗材 6附录C(资料性附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议检测项目7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验报告单样本 14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国标GB/T 1.1-2009编制。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测室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测室的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行感官、微生物和理化检测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测室,其他食品企业检测室也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0559-2010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GB/T 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GB/T 27306-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404-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
GB/T 27405-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微生物检测》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术语和定义
SB/T 10559-2010、GB/T 22000-2006、GB/T 27306-2008、GB/T 27025-2008、GB/T 27404-2008、GB/T 27405-2008标准中所界定的以及下列的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标准。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测室 quality lab of the staple food processing & distributing center
能够对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原料、辅料、半成品、产品以及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进行感官、微生物、理化等指标进行检测的部门。
组织管理
独立性:检测室是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一部分,应保持其相对独立性。
完整性:检测室人员组成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公正性:检测室工作人员不应受到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压力,保障产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检测室应确定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并明确其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测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检测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参照GB/T 27025-2008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将其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能被有关人员理解和执行。
检测室应建立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人员
检测室应当配备与检测能力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检测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了解食品检测方法原理,掌握检测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
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等,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检测室应设有质量控制人员,定期对检测工作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检测活动持续符合管理体系要求。
检测室人员应有技术档案,以记录其技术能力、教育资质、培训经历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设施与环境
检测室应当具备固定的检测工作场所及样品保藏、样品检测、数据处理、信息传输等设施和设备。
检测室按工作性质划分为实验区和非实验区,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进行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满足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等要求。
检测室应具有进行检测工作所需的水路、电路、气路、照明、安全应急等
基础设施
检测室配备的实验台应采用防水、防火、防腐蚀、耐热以及易清洗的材料。
检测室应配备微生物检测基本设施设备,使其具有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测的能力。
当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检测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抽样及样品管理
抽样时,检测室应制定抽样程序,建立抽样方案,确保所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抽样单,抽样单可参考附录A。
抽取微生物检测样品时,抽样人员应使用无菌工具无菌操作取样,检测和记录抽样地点的环境状况(如空气污染度、温度等),并记录抽样时间。
检测室应制定关于样品采集、接收、存储、保留、处置等程序,并对样品制备、传递、保存等条件进行监测和控制。
检测室应保证样品在整个检测过程有唯一性的编号和状态标识(如待检、检测中、已检等),以确保传递过程中和不同检测状态的样品不被混淆。
仪器设备
检测室应配备满足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从原料到产品全过程检测监控要求的微生物与理化检测仪器以及必要的辅助器具,检测室常用设备参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