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紫杉醇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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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紫杉醇有何不同?
紫杉是目前已发现的最优秀的天然抗癌药物,临床广泛用于卵巢癌、乳腺癌、肺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胃癌及软组织肉瘤等。近年来,通过对紫杉类药物的不断探索及制剂工艺的不断改进,研发了多西紫杉醇(多西他赛)、紫杉醇脂质体及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四种紫杉醇都有各自的特点。
药物安全性有差别。
紫杉醇:具有高度亲脂性,不溶于水,因而紫杉醇注射液须加入聚氧乙基代蓖麻油及无水乙醇助溶。聚氧乙基代蓖麻油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也可加重紫杉醇的外周神经毒性,还影响药物分子向组织间扩散,影响抗肿瘤效应。有研究发现,聚氧乙基代蓖麻油可溶解 PVC 输液器中的二乙烯乙基邻苯二甲酸盐,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多西紫杉醇:水溶性较低,须加入聚山梨酯 80 及无水乙醇助溶,两者均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乙醇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透过人红细胞膜致红细胞变性或溶血;聚山梨酯 80 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可致过敏反应,也可引起溶血反应。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无须加入助溶剂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能安全提高紫杉醇的剂量,缩短滴注时间,无需预处理。
紫杉醇脂质体:改变了紫杉醇的溶媒,避免了聚氧乙基代蓖麻油带来的毒副作用。据报道,紫杉醇脂质体静脉给药最大耐受量可达200 mg/kg,而紫杉醇注射液最大耐受量仅30 mg/kg,紫杉醇脂质体在动物体内毒性明显小于紫杉醇注射液。
预处理有差别。
紫杉醇:为了预防过敏反应的发生,在紫杉醇治疗前 12 小时及 6 小时左右给予地塞米松 20 mg 口服,治疗前 30~60 分钟给予苯海拉明 50 mg 肌注,西咪替丁 300 mg 或雷尼替丁 50 mg 静注。
多西紫杉醇:为减少体液潴留的发生和严重性,减轻过敏反应的严重性,所有患者在接受多西他赛治疗前均须预服糖皮质激素。通常在多西紫杉醇给药前一天服用地塞米松,每天 2 次,每次 8 mg,持续
3 天。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用药前不需要预防过敏反应的预处理。
紫杉醇脂质体:为预防紫杉醇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在紫杉醇脂质体治疗前 30 分钟给予预处理,静脉注射地塞米松 5~10 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 50 mg;静脉注射西米替丁 300 mg。
不良反应有差别。
紫杉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大致相似,通常包括过敏反应、骨髓抑制、神经毒性、心血管毒性、关节及肌肉痛、胃肠道反应、肝脏毒性、脱发等。
紫杉醇注射液:独有的不良反应是对辅料聚氧乙基代蓖麻油的过敏反应。
多西紫杉醇:独有的不良反应是体液潴留。此外,多西紫杉醇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与紫杉醇不同,白细胞减少呈剂量依赖性而非时间依赖性。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与紫杉醇脂质体:因制剂工艺的改进,无需添加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聚山梨酯80、无水乙醇等辅料,药物安全性方面有较大幅度提升。
适应证有差别。
紫杉醇:适用于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化疗六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AIDS 相关性卡氏肉瘤的二线治疗。
多西紫杉醇: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激素难治性转移性前列腺癌、既往未接受过化疗的晚期胃腺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相关文献报道,其单药及联合方案是进展迅速或多线治疗失败的难治性晚期乳腺癌的一种治疗选择,对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药物治疗和晚期三阴性乳腺癌也显示出一定疗效,且毒副作用可耐受。
紫杉醇脂质体:有文献报道,用于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及卵巢
癌的疗效与紫杉醇疗效相当,且安全性相对更高,对于紫杉醇注射液不能耐受的患者,可考虑换用紫杉醇脂质体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