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法制办2018年部门预算
让胡路区人民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
让胡路区人民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目录第一部分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基本情况 (1)一、主要职能 (2)二、预算编报范围 (5)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5)附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附表 (5)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5)(一)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5)(二)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5)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5)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6)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7)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8)六、“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8)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8)(一)机关运作经费 (8)(二)政府采购情况 (8)(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8)(四)绩效管理情况 (8)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9)第一部分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能区医院创建于会战初期,是集医疗、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为黑龙江省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大庆市中西医结合肛肠疾病防治中心、大庆市红十字医院,肛肠科为大庆市医学重点专科,承担全区6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
区级医院作为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康复科、肛肠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放射科、胃肠镜室等医技科室。
住院部设内儿科、外妇科、肛肠中医康复科三个病区,床位100张。
拥有螺旋CT机、X线机、彩超、电子胃肠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二、预算编报范围根据上述职责,让胡路区人民医院设有急诊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儿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妇(产)科、肛肠科、中医科(中医康复科、中医综合科)、门诊部(眼耳鼻喉科、皮肤科、理疗科(物理诊疗科))、口腔科、身体健康检查指导中心、精神科、麻手科、药械科、检验科(血库)、病理科、放射科、功能科、消化内镜室、消毒供应室、综合办公室、绩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室、设备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会、审计办公室(采购中心)、社区管理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医务室、医保室、护理部、预防保健室等科室。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一、单位情况(一)基本情况1.主要职能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旗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全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2.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旗编办审核的机构设置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委政法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分别为: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
3.人员情况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超编12人),退休人数6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平安创建重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打好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攻坚战。
建设基层综治中心,逐步向标准规范化推进,注重推进完善城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努力形成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沟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大格局,成立了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制定出台了11项实施方案及各类相关工作制度、职责,明确了目标要求、任务清单、推进措施、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全旗脱贫攻坚工作,多次深入帮扶的敖伦宝拉格嘎查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当地牧户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了有针对性帮扶。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25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74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0.35万元89%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28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84万元)。
关于2018年大庆市司法局预算
关于2018年大庆市司法局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目录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预算编报范围三、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八、“三公”经费支出表九、部门收支总表十、部门收入总表十一、部门支出总表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情况的说明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及政府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及政府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大庆监狱、大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市强戒所)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大庆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强戒所戒毒执行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七)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出庭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承担全市仲裁机构设立、变更及注销的呈报工作。
2018年部门预算模板
2018年部门预算模板目录第一部分单位概况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一、单位收支总表二、单位收入总表三、单位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十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表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表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十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十八、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单位概况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单位设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华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雅尔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达呼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卧牛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莽格吐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食品(含保健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则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贯彻落实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承担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对国家基本药物质量进行监督;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大庆市商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大庆市商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2.22•【字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商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政府:按照工作部署,年初印发了《〈大庆市商务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庆商发〔2018〕2号)对全年商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对局机关及各县区商务部门2018年法制工作列出了时限、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通过努力,我局较好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情况(得分5分)(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省商务厅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软件进出口合同登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四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市商务部门。
四项审批于6月份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及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并正式提交申请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目前正在等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改革一并进入。
市商务局授权下放高新区管委会权利事项32项,目前已全部到位。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落实。
我局对照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并全部按要求录入信息管理平台。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
我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梳理,现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5项。
并严格对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
通过开展“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权力流程重塑,并在市商务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全部行政权力按照最新优化的流程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鉴于我局目前暂无立法任务,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省市其他立法任务,按时反馈征求意见,参加相关座谈调研,认真研究,献计献策。
【府办方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府办方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区发展环境,根据《大庆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发展和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精简权力事项,提升“放”的含金量、协同度,做好对应取消和承接。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要全面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并适时向行政审批外其他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拓展。
指导各部门深入推进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要全面清零。
完成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强化清单动态管理。
理顺工作体制,依法及时调整清单。
年内各级权力、责任和中介清单要全部录入。
(法制办、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进一步梳理投资审批改革有关事项,贯彻落实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出台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新政策、新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
承接好省市下放的各类审批权限。
规范规划审批程序。
进一步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简化、整合我市投资项目报建手续。
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
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主要职责2.部门单位构成情况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1.区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 区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3. 区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4. 区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5.区委政法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6.区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7.区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8. 区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责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2、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问题,组织协调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直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的通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县(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含中、省直部门)的法制机构设置、编制数量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一、基本情况(一)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情况。
1.机构设置。
全市9个县(区)政府法制机构都未单独设立,其中政府办加挂法制办牌子的有6个,没有挂牌而是作为政府办内设机构的有3个。
政府办挂法制办牌子的6个县(区)情况是:龙凤区、让胡路区政府办挂区法制办的牌子,实际上与政府办分开,独立办公;萨尔图区、大同区、肇州县政府办挂法制办的牌子,在政府办内设法制股;红岗区政府办挂区法制办的牌子,在政府办内设法制外侨股。
没有挂牌而是单纯作为政府办内设机构的有3个县:肇源县在政府办内设股级法制办,杜尔伯特县、林甸县在政府办内设法制股。
2.人员编制情况。
在9个县(区)中,有4个县单独明确了法制机构编制数量,编制总数为9人,均为行政编制,但未明确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数量;5个区未单独明确法制机构编制数量,与政府办编制混用。
在9个县(区)中,法制机构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的有3 个,分别是: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其他6个县(区)法制机构工作经费没有单独列支,经费支出由政府办决定。
3.人员配备情况。
9个县(区)法制机构实际配备工作人员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实际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6人,副科级领导职数6人,副科级非领导职数1人;岗编一致的人员16人,借用人员9人;本科学历18人,研究生学历7人;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司法考试的23人。
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8.17•【字号】庆法制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庆法制发[2010]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恩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万成、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栾福成为副组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4月7日召开了动员会,下发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0]27号),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截止7月底,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经清理完毕,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中省直部门及其主管的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正在清理中。
为确保各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将于近期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的集中清理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0]27号)要求,是否成立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在全县、区范围内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下发了清理方案,是否将符合清理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并建立了台帐,是否抽调专人参加并负责集中清理工作。
(二)县、区人民政府和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已经清理完毕,没有清理完毕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季度区、县(市)人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08.02【实施日期】2018.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8年第二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1件。
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0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8年第二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第二季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8月2日附件:2018年第二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文号印发时间道里区政府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依法治理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里政办规〔2018〕3号2018/3/16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外政规〔2018〕2号2018/6/13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南政办规〔2018〕2号2018/5/29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南政办规〔2018〕4号2018/5/2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南政办规〔2018〕3号2018/6/4平房区政府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房区规范预付消费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平政办规〔2018〕2号2018/4/10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哈尔滨市平房区(哈经开区)去库存商品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平政规〔2018〕4号2018/5/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房区(哈经开区)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深化民生事项下沉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平政办规〔2018〕3号2018/5/18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平房区2018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平政办规〔2018〕4号2018/5/30松北区政府关于松北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松政办规〔2018〕1号2018/5/25呼兰区政府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3号2018/4/20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残疾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4号2018/5/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6号2018/5/10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2018年度采砂规划审批经营运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5号2018/5/10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7号2018/5/11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8号2018/5/30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19号2018/5/31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修订)的通知哈呼政办规〔2018〕20号2018/6/15阿城区政府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的通知哈阿政规〔2018〕5号2018/5/9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阿政规〔2018〕6号2018/6/15哈双政规〔2018〕9号2018/4/242017年二次修订)的通知哈双政办规〔2017〕22号2017/12/29哈双政规〔2018〕12号2018/5/3哈双政规〔2018〕14号2018/6/8巴彦县政府巴彦县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巴政规〔2018〕1号2018/5/15宾县政府关于印发《宾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政务公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黑政法发[2018]38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07.16【实施日期】2018.07.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黑政法发〔2018〕38号)办内各处(局):现将《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7月16日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助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我办本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公开(一)推进立法工作的信息公开1.加强立法意见征集和反馈工作。
我办负责起草和审查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均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对省政府规章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反馈。
(各立法处及承担具体立法项目的处(局)负责)2.做好2019年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和反馈工作。
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2019年立法计划项目,并及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秘书处负责)3.加强省政府规章解读类信息公开工作。
省政府规章发布后,要通过新闻稿件、解读文章、政务访谈等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对省政府规章进行解读。
(各立法处及承担具体立法项目的处(局)负责)4.加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数据库的更新和公开工作。
省政府规章发布后,7日内对数据库内容进行调整和公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4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5日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抓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主线,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明晰、保障有力”的监督体制和完善“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机制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强力构建与检察、监察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各级各部门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改革推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52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执行,并就做好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全面贯彻立法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以服务改革发展、推进城市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释放新经济发展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切实督办落实。
要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掌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搞清楚相关各方的利益诉求,统筹考虑不同方案的利弊得失,努力设计出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的制度规定。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起草单位的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制度安排和措施,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依照法律和政策,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修改,对重点项目可根据需要提前介入,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各部门未提出项目建议,或者所提项目建议未列入计划的,除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起草,不提交市政府讨论。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8日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序号项目名称起草部门1、宜昌市城市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管理办法市交通局2、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发改委3、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发改委4、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市发改委5、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发改委6、宜昌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临时建筑管理办法市住建委7、宜昌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8、宜昌市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规定市住建委9、宜昌市城区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办法市住建委10、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城管委11、宜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城管委12、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修订)市城管委13、关于进一步优化供地方式支持工业项目发展的通知市国土局14、宜昌市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市国土局15、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育局16、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17、关于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18、宜昌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市文新广局19、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体育局20、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市科技局21、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科技局22、宜昌市企业名称自主使用登记制度办法(试行)市工商局23、宜昌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市财政局24、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金融办25、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市农业局25、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市农业局26、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27、宜昌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实施办法(试行) 市林业局28、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29、关于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市民政局30、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31、关于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32、宜昌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办法市民政局——结束——。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9•【字号】榆政办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9日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加快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期。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结合2018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本年度立法计划。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市政府2018年度的立法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提升政府立法质量。
在起草和审查规章草案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始终坚持立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服务。
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不断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确保立法任务完成立法项目起草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立法计划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立法任务。
对已列入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要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成立由起草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起草小组,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要严格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规章草案的起草、报送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对列入立法计划的其他项目,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法项目起草、报送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时落实。
让胡路铁路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
让胡路铁路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形的说明目录第一部份让胡路铁路医院大体情形 (1)一、要紧职能 (2)二、预算编报范围 (5)第二部份部门预算表 (5)附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布附表 (5)第三部份部门预算安排情形说明 (5)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情形说明 (5)(一)公共预算收入情形 (5)(二)公共预算支出情形 (5)二、关于一样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形的说明 (5)三、关于一样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形的说明 (6)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形的说明 (7)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形的说明 (8)六、“三公”一样公共预算支出情形的说明 (8)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8)(一)机关运作经费 (8)(二)政府采购情形 (8)(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形 (8)(四)绩效治理情形 (8)第四部份名词说明 (9)第一部份让胡路铁路医院大体情形一、要紧职能负责辖区内日常疾病救治医疗效劳、预防保健、健康检查、打算生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编报范围机构与让胡路区人民医院整合,人员与设备在让区医院,但编制独立,帐套独立。
核定编制共106名。
第二部份部门预算表附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布附表第三部份部门预算安排情形说明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情形的说明(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形让胡路铁路医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万元,占2017年收入的100%。
让胡路铁路医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万元,主若是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的增加等。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形让胡路铁路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万元,占2018年总支出的%;医疗卫生与打算生育支出(类)万元,占2018年总支出的%;住房保障支出(类)万元,占2018年总支出的%。
二、关于一样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形的说明让胡路铁路医院2018年一样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总额万元,具体如下:(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年(款)2018年预算数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大体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万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30.7
TOP5
奥林路、新泽路、金雨街道路维 修改造项目监理
黑龙江闳拓工程监 理有限公司
20.5
2023-06-19 2022-08-31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
TOP6
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大港路及 大庆市规划建筑研 西苑街南段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 究院
19.5
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采购结果公
告
TOP7
TOP10 年让胡路八区及西苑小区老旧小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13.1
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 司
理采购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5-13
(3)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3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319
同比增长:93.3%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23364.97
同比增长:-36.6%
平均金额(万元)
¥75.86
同比增长:-78.0%
平均节支率
5.6%
同比增长:-52.5%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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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制办2018年部门预算
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让胡路区法制办基本情况 (1)
一、主要职能 (2)
二、预算编报范围 (5)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5)
附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附表 (5)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5)
(一)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5)
(二)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5)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5)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6)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7)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8)
六、“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8)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8)
(一)机关运作经费 (8)
(二)政府采购情况 (8)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8)
(四)绩效管理情况 (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9)
第一部分让胡路区法制办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编制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负责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承办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承办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五)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区政府决策中涉法问题的法制审核;负责组织办理区政府的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处理。
(七)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建议;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八)承办区政府依法受理和审查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指导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及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上述职责,让胡路区法制办设2个内设机构(一)综合办公室(二)行政复议股。
核定行政编制共5名。
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附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情况的说明
(一)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法制办2018年收入预算数941,779.99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收入预算数为145.32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减少511420.01元,原因是根据区经济实际,业务经费未列预算。
(二)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法制办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941,779.9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637.06元,占2018年支出的68.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766.29元,占2018年支出的11.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911.97元,占2018年支出的4.88%;住房保障(类)支出140,464.67万元,占2018年支出的14.91%。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法制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941,779.99元,按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642,637.06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766.29元。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205.11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082.2元。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4.66元。
6、住房公积支出金48,328.67元。
7、提租补贴支出92,136.00元。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法制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941,779.99元,按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如下:
1、办公费 3,520.00元。
2、差旅费 17,760.00元。
3、福利费 300.00元。
4、工会经费5,936.62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082.20元。
6、伙食补助费20,240.00元。
7、基本工资165,491.94元。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766.29元。
9、奖金30,919.90元。
10、奖励金55,476.00元。
11、津贴补贴328,198.80元。
12、培训费960.00元。
1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20.00元。
1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665.80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0.00元。
1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4.66元。
17、维修(护)费144.00元。
17、邮电费4,400.00元。
1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05.11元。
20、住房公积金48,328.67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法制办预算收入全部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法制办预算收入全部来源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法制办部门2018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法制办没有公车,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日常业务不涉及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一样,没有增减。
七、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2637.06 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01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27462.94元,原因主要是压缩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未上报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合计27913.46元。
不存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并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占有及使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18年没有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类):指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保障(款):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十七、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十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十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