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高地政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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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读书报告本书的作者是埃德蒙•R.利奇(Edmund Leach,1910-1989),英国人类学家。1937年利奇从贸易公司辞职前往台湾研究雅美人,从此走上人类学之路。同年进入伦敦经济学院师从马林诺夫斯基。1939年他来到缅甸克钦地区调查研究,战后他重返伦敦经济学院,并根据自己亲身经历与二手资料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缅甸高地的政治制度》,毕业后他留校任教。曾任英国皇家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和剑桥大学社会人类学系教授。利奇被认为是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在英国的代言人,但他的观点与列维—斯特劳斯有一定的不同,是在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理论,他的结构主义更具有经验主义的根据,因此也被称为新结构主义。后来他转向了象征体系的研究,利奇的象征人类学思想主要集中在他对神话、巫术、仪式、宗教等方面的研究。他的主要作品包括:《缅甸高地的政治制度》(1954)、《重新思考人类学》(1963)、《列维斯特劳斯》(1970)、《文化与交流》(1975)等。

《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对克钦社会结构的一项研究》这本书作为利奇的成名之作写于1949年,是利奇根据自己对缅甸境内的克钦人社会制度的田野调查资料而写成的。当时正是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的结构功能论在学术界占上风的时代,倡导平衡论,主张在预设一个平衡的社会系统的前提上,研究出此平衡系统中的社会事实。当然, 利奇也承认自己的描述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写就的, 但他自认为他的这项研究不同于前人的地方至少有两点, 首先是限定了时间跨度, 他认为在这样一个时间跨度中, 稳定的结构大约可以保持一百五十年左右的光景, 其次, 是在于想搞清楚平衡论假设的理想的模式是什么。这样他便引人帕累托(Pareto) 的动态平衡(moving equilibrium)的观点, 认为处在平衡态当中的整体现象, 是一种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延展的社会系统。另外,帕累托所提出的有关从狮子型到狐狸型的统治形式的转换, 也对利奇有很深的影响, 这在后面所论及的有关贡劳制和贡萨制的相互转换中可以看到这种影响。1也就是说他认为马林诺夫斯基所倡导的功能结构主义缺乏探讨社会的冲突和变迁,只是一味的追求着均衡和稳定性而实际上所谓社会人类学的事实只是一种历史的偶然,主张动态的平衡。

全书共分为十章,在结构安排上没有采用前人的那种田野调查形式,平时社会人类学家所钟爱的实际的田野调查资料不过占了四十几页, 余下的都是二手的民族志材料和大量的历史资料,三分之一的内容是第5章“克钦贡萨社会的结构性范畴”。

追随布朗的人类学家们认为他们所处理的社会从时间维度上看是永远处在稳定的平衡状态当中的,并且相信此种稳定的平衡状态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如果说社会本来就不是处在稳定的平衡状态的话, 利奇认为有关先前的一般社会学的范畴应当进行调整。首先是有关社会结构的概念,利奇以为,社会人类学家所描述的结构是一种模型,这种模型作为逻辑的建构仅仅是存在于他自己的头脑中的, 但作为真实的社会又是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的一个不断变动的环境是一

个时间个过程。从这一过程所导致的变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那些与现在存在的正规秩序相一致的改变。第二类的改变则反映了正规结构的变迁,如:平等的族群分支所组成的某个政治制度会由一个封建型的地位等级结构所替代。其次是关于单元社会的概念,作者表示更愿意接受那德尔所认为的,“一个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自我完备的政治单元的基本观点,即自身完备的社会, 不论是由几个家族组成的小社会还是由几十个家族组成的大社会, 他们中间的裂变和融合, 在社会的结构上并非是保有一致的连续性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结构性延续进程的组成部分, 而且还包含着结构上的变迁。此外在书中,作者还对变迁研究中的三个范畴作了新的界定。⑴首先是关于“模式系统”,利奇认为社会人类学家想要描述一个社会系统时, 他所能描述的也仅仅是一种社会现实的模型, 即是人类学家所构想的“社会系统如何运作”的假设。这样, 模型系统的各个部分必然就构成了一个处在平衡状态中的整体。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现实也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因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 现实社会当中充满了不一致, 而且恰恰是因为有这些不一致的存在, 才可以使我们有机会了解变迁是怎样发生的。⑵其次是关于“仪式”,作者认为,所谓仪式是“用来表达结构系统当中,一个社会人的个体的地位, 在这个系统当中,他发现了自己是一个时间意义上的存在物。”它并非是是用来描述出现在神圣场合的社会行动,而是用来彰显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象征系统。他反对涂尔干的对社会行动的神圣和世俗的二分法,认为人的活动大多是处在这二者之间,所以所谓的技术与仪式,世俗与神圣的划分指的并不是类型的划分而多是指同一活动的不同侧面。他还认为能够对仪式这样的非语言的象征性活动给予一种近似的解释。关于神话,利奇认为它是仪式的补充物, 二者是同一的、相互包含的。认为神话是一种以词语的方式进行的陈述,并且与仪式的行动所作的陈述有着相同的内容。神话和仪式都是一种符号语言, 凭此符号语言, 社会中的权力和地位才能得以表达。⑶最后一点是利奇提出的所谓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并非具有共同的边界的看法,认为文化并非等同与社会,文化只提供形式,即社会环境的“服装”。所以存在有多样的特性,而且是在特定的文化历史条件下被形塑出来的。

本书的研究主题是通过克钦社会的政治活动来阐释社会结构的变迁,探求社会发展的动力。利奇认为在克钦社会中有两种互相对立的政治制度模式,克钦人面临着两种相互矛盾的生活方式,一种是禅制,类似于专制独裁的等级制;另一种是贡劳的组织的类型,具有无政府的和平等主义的特征。但实际的克钦社区的类型既不是贡劳制的也不是掸制的, 而是介于它们之间的一种所谓贡萨,这是贡劳制与掸邦制之间的一种折中。但是在现实社会中,贡萨制的政治结构在本质上是不稳定的。有时可能会由于经济方面的考虑会使克钦人更倾向于采纳掸的模式, 当社会快要变成真的掸制时,便会有一些社区, 朝相反的贡劳制方向转变。只有依据这种不稳定的关系才能真正领会克钦社会变迁的实质,这样当地的克钦社区的政治制度便在这两种制度之间来回摆动,利奇认为只有依据这种不稳定的关系才能真正领会克钦社会变迁的实质。他的这种观点被誉为“钟摆理论”。利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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