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史写作偏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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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卷第6期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No .6V ol .252007年11月

Jour nal of Foshan U niv ersit y (So cial Science Edition)

No v .2007

中国美学史写作偏至论

方英敏

(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071)

摘 要:中国美学史写作自20世纪初起步,迄今为止,已经取得了傲人的成绩,但同时在认识和实践上也存在一些未惬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存在把中国美学史写成美学理论史的偏向,第二,存在以艺术审美中心论来把握中国美学史的偏向,第三,存在亲外史研究而疏内史研究的偏向。认清这些局限,对于未来中国美学史的写作,将有着积极意义。关键词:中国美学史;写作;局限

中图分类号:B83-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18X(2007)06-0029-05

收稿日期:2007-09-20

作者简介:方英敏(1980-),男,湖南岳阳人,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

20世纪以来,中国美学史的写作,是随着中国古典美学现代转换的历史进程而开启的,它的演变,与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基本观念、理论和方法的变化紧密联系,且与高等院校美学史教学的需要相适应。百年来,中国美学史写作历经几代学人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傲人的成绩。近30年来,学术思想尤为活跃,产生的有关于中国美学史的著作更多,且逐步表现出既符合现代学术形态要求又尊重中国文化固有精神的写作意图。

然而越是处在获得累累硕果的“胜利”情形之下,越是需要冷静思考,看清可能潜存的问题,才能确保学科的建设继续健康地向前推进。我们愿就中国美学史写作中出现的一些研究偏向与学界同仁展开探讨。

一、存在把中国美学史写成美学理论史的偏向

考察20世纪以来一些有代表性的中国美学史著作的写作实际,首先碰到的一大症候是:存在把

一部中国美学史浓缩成为一部中国美学理论史即美学理论的历史的偏向。最早,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认为,中国美学史研究的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研究,是对表现在各个历史时代的文学、艺术以至社会风尚中的审美意识进行全面的考察”,而“狭义的研究,就是以哲学家、文艺家或文学理论批评家著作中已经多少形成的系统的美学理论或观点作为主要研究对象”[1]4

。他们认为,“广义的研究对中国美学史来说是更为适合和

重要的”[1]5

,但由于条件的限制,他们采取了狭义

的研究方式。敏泽的《中国美学思想史》虽然申述其研究对象为:“研究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审美意识、观念、审美活动的本质和特点发展的历史”,但也“把基本的和主要的范围,放在有关美学思想的理

论形态的著作中”[2]1-2。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

则明确把一部中国美学史,具体化为“美学范畴、美学命题的产生、发展、转化的历史”,在叶朗看来,美学是一门理论学科,所以“美学史就应该研究每个时代的表现为理论形态的审美意识”[3]4

。至20世纪

末,张法的《中国美学史》也认为:“中国美学史,指的是从远古到清代末期的审美理论史。”[4]6

这种把一部中国美学史浓缩成为一部中国美学理论史的写作偏向,从美学史研究方式的“理想状态”看是有偏失的。应当承认,单写美学理论史也有其不可否认的价值。因为美学理论作为社会审美意识的系统化和理论化,它确实集中承载着一个民族对审美与艺术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的成果,并体现着这种思考所达到的深度与广度,在这种意义上讲,美学理论史在主要方面能够反映社会审美意识发展的进程和特征。但是,把美学史的写作仅局限在美学理论、美学思想的范围,还不能称之为完整的美学史。

从理想的状态看,美学史的研究对象是审美意识史。而审美意识有感性形态和理性形态两种表现形态。所谓感性形态是指体现于人类创造的一切感性产品中的审美意识,包括物质产品、文学和艺术以至社会风尚中的审美意识。所谓理性形态是指人们对社会的审美意识进行理性规范后,以概念、范畴和命题形态出现的理论或观点,它是感性形态的审美意识的总结、概括和理论升华。这两种形态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却不能相互替代。只有审美意识的理性形态与感性形态相互对照、相互补充,才能完整反映社会审美意识发生、发展的历史运动。因此,中国美学史写作,若局限于美学思想史、美学理论史的范围,也就是满足于研究凝结为理性形态的审美意识,这种研究虽然必要,但它对中国古代社会审美意识的观瞻显然失之全面。

当然,也有兼顾审美意识的两种形态来全面把握中国美学的历史发展的,如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就是如此。但这种研究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中国美学史还是偏作美学思想史、美学理论史的,诸如各种版本的《中国美学史》、《中国美学主潮》、《中国美学史大纲》等。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美学史写作来说,其实考察感性形态的审美意识有着特别的学术意义。因为从人类现实的审美活动来看,“美”其实都是鲜活的感性经验,“美”的抽象形态并不真正存在,存在的只是具体进行着的关于审美和艺术的活动。因此,如果把中国美学史仅仅看成是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美学家们的美学思想、美学理论的集合,将中国美学史写作停留在抽象的理论水平,那么这不仅不能很好地阐明中国古代美学的历史发展,还极有可能使中国古人审美活动中那种日常的、可观察的、鲜活的感性形态的审美现象流失在我们的理论视野之外。

总的来看,美学史研究于此需要综合。而且一种好的、成熟的美学史的出现必须有赖于这种综合——它是审美意识的理性形态与感性形态的统一,是思辨性的审美思想史与实证性的审美物态史的统一。于是,才会有望美学史形态的真正成熟。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已有学者就意识到了偏作美学理论史的失当,并自觉地走美学史研究的“综合”之路,强调审美文化、审美风尚、审美器物等感性形态审美意识的研究并兼顾美学思想理论,如陈炎主编的《中国审美文化史》便是这一实绩和成果的显示。这种以“综合”之思“重写”中国美学史的学术努力,且不论其收效如何,至少应该说向成熟形态的美学史研究逼近了一大步。

二、存在以艺术审美中心论来把握中国美学史的偏向

从目前中国美学史的撰写情况看,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中国美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主要以艺术经验的总结为主,中国美学史往往成了中国艺术审美史。宗白华先生在谈及中国古典美学史的特殊性时,就曾特别说过:“在中国历史上,不但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有美学思想,而且在历代的著名的诗人、画家、戏剧家……所留下的诗文理论、绘画理论、戏剧理论、音乐理论、书法理论中,也包含有丰富的美学思想,而且往往还是美学思想史中的精华部分。”[5]31他不仅这样说,还身体力行地写有“中国古代的绘画美学思想”、“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思想”等专篇,为后学从中国各门传统艺术中提取美学思想作了很好的示范。然而,除了像宗先生这样自觉地走文艺经验与美学思想相印证的美学史之研究路径外,实际上,通行的中国美学史著作亦多半立足和偏向于对文艺领域的审美规律的解释与探求。比如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虽然行文汪洋恣肆,内容包罗亦丰,且以10余万字的篇幅纵览了民族审美意识的千年流程,但用力之处主要在于探讨中国艺术的发展历程。他对中国美学宏观的哲学思考,多以文艺为其取证材料。又如陈炎主编的《中国

30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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