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工的请假行为,保障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此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请假种类:职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年假等。
第四条请假流程:1. 病假:职工如需请病假,需在请假前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示,并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
2. 事假:职工如需请事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示,说明请假事由。
3. 婚假、丧假、年假等:职工如需请其他类型的假期,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请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请假审核:1. 职工提出请假申请后,需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2. 如遇紧急情况,请假后需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报备,请假事由。
第六条请假期限:1. 病假:病假期限应根据疾病的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15天,并提供医疗证明。
2. 事假: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审批。
3. 婚假、丧假、年假等:其他类型假期期限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请假记录:1. 人事部门负责对职工的请假记录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请假记录的真实可靠性。
2. 职工请假期间须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请假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请假违规处理:1. 职工请假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请假、无故旷工等,将被视为违纪行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频繁请假、影响工作的职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辅导与帮助:1. 公司将定期开展请假制度宣传和辅导活动,引导职工规范请假行为。
2.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确保职工在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得到关心和帮助。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须另行通知。
以上为医院职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特此制定。
医院人事部门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规章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执行,职工需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结束。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良好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休假应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无需审批,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休息治疗,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需提供医生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8天,需提供生育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死亡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为5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探亲假:员工因家庭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7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请假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第十三条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请假申请单,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或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请假类型及要求:1.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证明无效等情况,需要提前3天以上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病假:如实填写病假事由及病症,需提供疾病证明。
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要提供院外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时更新病情。
3.调休:根据岗位需要,员工须提前1个月递交调休计划,经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调休。
二、请假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上级主管确认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审批流程:上级主管应在24小时内审核请假申请,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3.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请假人员在离岗前要做好本岗位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三、请假批准原则:1.合理性原则:对于请事假、病假等正当理由的申请,应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予以批准。
2.公平性原则:请假申请应平等对待,不得以性别、种族、年龄等为由拒绝或有其他不当歧视行为。
3.紧急情况原则: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可先请假,然后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原因和预计请假时间。
四、请假期限:1.病假:根据具体病情,员工可请假1天至7天不等,超过7天的需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和医生证明,并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2.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具体请假天数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提交请假申请时,应提前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五、请假管理限制:1.员工不得无故缺岗,请提前申请请假。
2.员工须严格按时返岗,如需延期请假,应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六、请假政策奖惩:1.按规定请假的员工,不影响年假、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2.违反请假制度的员工,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
七、请假制度改进建议:1.员工可通过内部反馈渠道反映请假制度的不足,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2.医院可视情况而定,对请假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员工需求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医院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请假类型包含病假、事假、产假、丧假、婚假等。
第三条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请假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请假申请表并交给上级主管审批。
2.上级主管依据员工的工作布置、请假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请假申请表上签字审批。
3.员工请假申请表需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在请假记录中登记备案。
4.员工请假期间,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备请假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请假类别和天数1.病假:员工因身体疾病需请假时,应供应相关医疗证明。
病假不得超出5天,如需连续请假,应向所在部门供应医院或医生的书面证明,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连续请假。
2.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予以合理解释。
事假一般不得超出3天,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
3.产假:女性员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4.丧假:员工因近亲属失去,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丧假,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婚假:员工结婚,享受婚假,婚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执行。
第五条请假审批的原则1.请假审批原则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的请假权利。
2.上级主管在审批请假申请时,应依照工作需求、员工职务级别、请假原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工作布置不受严重影响,并提前布置好工作交接事宜。
第六条员工弥补1.员工病假、事假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丧假、婚假等特殊假期的工资和相关福利依照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违纪处理1.员工擅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按规定请假且未供应有效证明料子的,将视情况取消其请假资格。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请假、休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分类医院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一)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如需连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假,具体年假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享受陪产假15天。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享受婚假3天,丧假3天,哺乳假每天1小时,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休假管理(一)休假时间员工休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休假期间工作交接员工休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员工休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请假、休假纪律(一)员工请假、休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二)员工请假、休假期间,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制定以下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一、请假申请的流程1.员工在请假前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的原因、起止时间和请假类型(调休、病假、事假等)。
2.直接上级应及时审批请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审批的,应及时通知员工。
3.员工收到直接上级的批准后,可按照申请的时间安排请假事宜。
二、请假类型和时长限制1.病假:员工患病需请病假的,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证明,病假的时长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审批。
一般情况下,病假不得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直接上级申请延长。
2.事假:员工需要请假因私事或其他非病因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注明请假的原因和具体请假时间。
事假时长一般不得超过一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直接上级提出延长申请。
3.调休:员工申请补休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注明调休的理由和具体调休日期。
调休时长一般不得超过连续两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直接上级批准。
三、请假条奉行的原则1. 请假需提前申请:员工需要请假的,应于请假之前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
2. 提供证明:员工请假需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不得滥用请假权益:员工请假应遵守规定的限制,不得滥用请假权益。
4. 假期交接:员工请假期间,需与相关部门或岗位的人员进行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流程的顺利进行。
5. 员工出差请假:员工若因公务需要出差,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属于公司安排行程的请假行为不受本制度管理。
四、请假记录和考核1.医院将建立假期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和假期余额。
2.员工请假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之一,频繁请假或滥用请假权益将影响员工的绩效考核和晋升机会。
3.医院将根据员工的请假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1.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医院科室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医院科室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室请假管理,保障科室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员工的请假管理。
第三条请假管理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科室工作秩序和员工权益。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程序第四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时间、事由及去向。
2. 科室负责人审核请假申请,并根据请假类型进行审批。
3. 请假申请批准后,员工应将请假单提交人事部门备案。
4. 员工在请假期间,如需调整请假时间或取消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和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请假时间及待遇第六条请假时间:1. 事假:员工每年累计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具体天数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2.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3. 婚假、产假、丧假:员工享有法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待遇,具体天数和工资待遇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第四章请假管理与监督第七条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请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科室工作正常运行。
第八条人事部门负责对全院请假情况进行汇总和备案,定期对请假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应对科室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员工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科室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旨在规范医院科室请假管理,保障科室工作正常运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各科室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不断提高科室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请假、休假、考勤制度
宝鸡伟芝堂医院请假、休假、考勤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请各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请假制度。
禁止电话请假或稍假条。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医院办公室。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院分管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请假须经院长审批。
(二)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5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当月工资、补助、奖金等一律扣除不发放。
(三)月公休假按4天计,集中在周六、周日,不允许累计攒假。
各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工作人员休假。
周内1—5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允许休假、请假,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
月公休假不满4天者,每少休一天补助一天日工资。
请假期间无公休假。
每月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经财务科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或增加)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或增加)。
(四)考勤制度。
本院从2013年4月1起实行指纹机考勤,不在进行人工考勤。
所有在职职工必须在指纹机上留样。
如遇留样难以识别时,请提前向院办申请及时更换留样,以免影响出勤。
(五)职工每天输指纹2次,分别为上午8:00以前和下午5:30以后。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不得迟到、早退。
每月迟到、早退的前3次暂不进行处罚,3次以上(不含3次)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时间以指纹机考勤时间为准。
如遇作息时间调整,以调整后的为准。
(六)每月初院办公室打印上月考勤表,并进行核对,若有因公外出无指纹考勤时间的情况时,需安排(上级)领导的签字有效。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篇)为了加强医院的管理,规范员工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请假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后勤等各科室。
二、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1. 事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科室主任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2. 病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科室主任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病假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3.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四、请假审批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审批权在科室主任。
2. 科室主任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 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请假时长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2. 员工每年享有年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六、请假工资待遇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请假时长和工资比例确定。
七、请假纪律1. 员工应严格遵守请假程序,提前提出申请,不得无故缺勤。
人民医院职工请假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职工请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职工请假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病假、事假、年休假、工伤假、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等。
二、请假手续职工请假必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说明原因、时间,并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者如遇紧急、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由所在科室代办。
三、请假类别及具体规定(一)病假1、职工请病假一律提交由我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低于我院级别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应到我院履行转诊手续(专科医院除外)。
2、请病假5个工作日以内(含5个工作日)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病假6-10个工作日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职能科科长审批;病假11-20个工作日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21个工作日以上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职工非因公在外,因急病需要治疗病休的,要及时通知医院,返院后凭病历至专科申请补办病假手续。
上述审批权,如审批人外出,则由其指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批。
请假手续经审批后送交所在科室考勤员,科室在每月上报考勤时一并将已批假条报人事科。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龄工资之和,下同)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4)职工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日减发,日减发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除以21.75天的60%。
(5)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发放比例计发。
(6)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在病假期间执行基本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资待遇最高不超过原工资的100%。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规范请假手续,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请假的原则,不得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2. 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3.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4. 事出有因假:因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第五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将请假申请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4. 人力资源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5. 请假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
第三章请假期限及休假工资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2. 病假:根据病假天数及病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假期规定执行。
第七条休假工资:1. 事假:按照国家规定扣除相应工资;2. 病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政策;3. 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假期工资政策。
第四章请假手续及注意事项第八条请假手续: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结婚证等);3.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签字。
第九条注意事项:1.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及时汇报;2. 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报告;4.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尽量安排同事代为处理,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1. 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2. 请假期间未按时报到,擅自离岗;3. 请假期间,未按要求处理工作事宜,影响工作进度。
医院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请假管理暂行规定为认真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医院内部管理更趋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制定《**医院(筹)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请假范围包括因离院,工作日(值休、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因病、因事、出差、外出开会和外出学习请假以及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法定假期。
二、本规定所称离院是指离开**本岛(去普陀山除外),包括大桥开通后离开**。
三、本规定适用于**医院(筹)全体干部职工。
四、一般工作人员(一)审批权限1.请假3天以下的,向科主任(护士长)请假。
如享受法定假期的,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后,由人事科核准。
2.离院或请假3天以上(含3天)7天以下的,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后,由主管职能科室审批;请假7天以上(含7天)需报医院(院区)分管领导同意;如享受法定假期需由人事科核准。
3.参加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护士长)和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科教科审批。
(二)请假程序1.请假3天以下的,向科主任(护士长)请假。
如享受法定假期的,需填写请假(离院)报告单,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后,由人事科核准。
2.离院或请假3天以上(含3天)7天以下的,需填写请假(离院)报告单,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后,由主管职能科室审批;请假7天以上(含7天)再由医院(院区)分管领导审批,如分管领导不在医院,可电话请假,同意后由主管职能科室负责将请假(离院)报告单送分管领导签字;如享受法定假期需由人事科核准。
3.参加外出学习的,须填写外出学习申请单,经科主任(护士长)和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科教科审批,外出学习申请单交主管职能科室留存。
五、科室副主任(包括职能科室)和副护士长(一)审批权限1.请假3天以下的,向科主任(护士长)和主管职能科室请假。
如享受法定假期的,经科主任(护士长)和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人事科核准。
2.离院或请假3天以上(含3天),经科主任(护士长)和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如享受法定假期再由人事科核准,最后由医院(院区)分管领导审批。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肃医院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医院内部管理更趋制度化、科学化,形成良好的员工自律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请假员工应遵循本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批准程序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
第五条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时间、事由、去向等。
批准程序如下:(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第六条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源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第七条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第三章请假时长及待遇第八条员工年休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九条年休假期间,员工标准工资照发。
第十条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内部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请假手续及考勤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前,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本规定是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行为,提高请假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健康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节请假类型及限制1.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如病历、诊断证明等),请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三天,如需继续请假,须由医院指定医生出具请假证明。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五天,如需继续请假,应在每次假期结束前再次申请。
第三节请假的申请和批准1.请假申请流程–员工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休假时间。
–上级主管应在提交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书面回复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理的请假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突然请假,员工应在请假事由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期满后48小时内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批准原则–请假事由合理、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申请应得到批准。
–对于长期的病假申请,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进行评估,经医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批准。
第四节请假补充规定1.请假统计和管理–医院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每季度向各科室及员工反馈请假次数和时间,以便科室管理者了解员工的请假情况,并对高频次或长时间请假的员工进行跟进。
–医院将保护员工的隐私,不对外公开员工请假原因和具体请假事由。
2.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病假期满后,如未能恢复工作能力,将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调整。
–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带薪工资。
3.假期遗失及补偿–员工如病假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医疗证明,视为自动放弃病假,不予补偿。
–事假期限内如未能提供请假申请书,视为自动放弃事假,不予补偿。
第五节请假的监督与考核1.监督–上级主管应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及时审批,并保证审批程序的公正性,不得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文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文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请假流程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请假申请、审批和记录。
二、请假类型和规定2.1 年休假:员工在一年内的法定带薪年休假,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确定请假天数。
2.2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治疗的,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根据实际病情确定请假天数。
2.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须提供请假事由和预计的请假时间。
2.4 产假和陪产假:员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陪产假,具体请假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2.5 婚假:员工结婚需要请假的,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婚假期间根据婚礼安排确定请假天数。
三、请假申请和审批3.1 请假申请:员工需提前提交书面或电子请假申请,注明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病假证明、结婚证等。
3.2 请假审批:请假申请由直接上级审核,并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对于较长时间的请假,需要报部门主管审批。
3.3 审批时限:请假申请应在提交后的72小时内审批完毕,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员工。
四、请假管理和考核标准4.1 请假记录:医院应建立统一的请假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审批等信息,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核查。
4.2 请假纪律:员工请假应遵循正常的请假流程,不得违法规定或滥用请假权益。
恶意请假、无故缺勤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3 请假扣薪:员工请假期间,根据请假类型和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工资。
具体扣发比例由医院根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确定。
4.4 考勤奖惩:医院将根据员工的请假记录和考勤情况进行评定和奖惩。
良好的请假纪律和积极健康的工作态度将得到相应的认可和奖励。
五、违规处理和申诉机制5.1 违规处理:对于恶意请假、违反规定的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如下: - 记过:对违规请假的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记录; - 记大过:对重大违规请假的员工进行严厉的处理,并限制其晋升和奖惩; -辞退:对恶意请假或滥用请假权益的员工给予解雇处理。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的管理,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各门、科室的全体人员。
第二章请假的种类医院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几种:1.事假因私人原因,需请假处理日常生活或因突发事件而导致工作无法继续的留守事宜。
2.病假由于患病或生理原因,工作无法继续的,应于开出病假医院证明后请假。
3.年假员工累计满一年,可以享受相应的休假,年假的天数按照员工入职日计算,最多不超过15天。
4.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婚假年限分级计算。
5.丧假员工遭遇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享受相应的丧假。
丧假的天数根据员工与逝者的关系、年龄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6.产假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及生育后可以请产假。
产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第三章请假的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需事先向所在门、科室提出请假申请,申请应当包括请假类型、具体日期和理由。
2.请假审批申请人提交请假申请后,所属门、科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结果,批准或拒绝均应当如实记录。
3.请假证明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假期证明材料,并根据请假类型注明假期期间的具体情况。
病假证明应为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
4.请假期间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和活动,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四章后续处理1.返岗复职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者,应当提前请假和提交证明材料,并经领导批准。
2.薪资调整员工请假期间,根据请假类型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薪资调整。
调整幅度按照工作时长和基本工资计算。
3.记录和归档请假记录和申请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归档记录,留存备查,且不得随意变动或造假。
第五章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和补充,将另行发布。
如员工因犯错误而导致违反请假制度的,将按照工作规定给予处理。
以上为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员工认真执行,做到严格管理,以保证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为加强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休假管理制度,特制定并重申员工的请休假制度如下:
一、请假:
1、①、3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报备分管院长;
②、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批准同意后,请假人员持《请假条》到院办公室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2、请假条应规范填写,字迹清晰,写明请假原因、时间;
3、特殊原因无法事先请假,应请代理人代为请假,并在假后说明原因,第一时间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期扣除当日工资,医院不予承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未请假旷工者,按双倍工资扣除,请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资3倍罚款。
二、休假:
1、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半,具体休息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安排调休,各科室负责人每周星期五将下一周排班情况以纸质版形式交予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2、各科室需严格按排班表班次上班,若有调休、请假、补休等变动,请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备查。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制定本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
二、请假事由及时间1. 假期类型:(1)年假:员工在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2)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的假期。
(3)事假:员工因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的假期。
(4)婚假:员工结婚时的假期。
(5)产假:女性员工生育时的假期。
(6)丧假:员工家属去世时的假期。
(7)其他特殊假:根据员工个人特殊情况而安排的假期。
2. 请假事由:(1)病假: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由医生签署。
(2)事假: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3)婚假、产假、丧假: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特殊假: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3. 请假时间:(1)病假:根据疾病情况,医院将给予相应的病假时间。
(2)事假: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医院将给予相应的事假时间。
(3)婚假:结婚当日可请一天婚假,婚后可请三天婚假。
(4)产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时间给予员工相应的假期。
(5)丧假:根据员工家属去世的关系,医院将给予相应的丧假时间。
(6)其他特殊假:根据员工个人特殊情况而定。
三、请假申请和审批流程1. 请假申请:(1)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明确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2)请假申请需按指定的时间提前申请,不能随意请假。
2. 请假审批:(1)主管领导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将按照工作安排和请假事由的重要性进行审批。
(2)请假申请在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后生效。
(3)特殊情况下,主管领导有权拒绝或延迟批准员工的请假申请。
四、请假记录医院将保留员工的请假记录,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请假天数等信息。
五、请假补偿1. 年假:员工在满一年后,可根据年假制度享受带薪年假。
2. 病假:员工在病假期间,将按照规定享受带薪病假补贴。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纪律,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1第一条加强职工请假和考勤管理,是巩固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医疗工作秩序、高效率满负荷地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的每名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请假和考勤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要自觉遵守并经常组织所属职工学习与贯彻本制度。
第三条职工请假的假别可分为下列十二种:(一)事假;(二)病假;(三)婚假;(四)丧假;(五)工伤假;(六)产假;(七)计划生育假;(八)探亲假;(九)公假;(十)年休假;(十一)台胞台属接待假;(十二)其它假。
第四条职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于请假前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职工请假单》(探亲假填写《职工探亲假申请审批表》),按请假单所列项目填写齐全,包括写明请假假别和理由,起止日期和天数,并附有关证明,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
如确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离工作单位路途较远等特殊情况,事先确实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在班前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科室主任请假,经批准的请假,事后本人仍须补办请假手续和交验有关证明。
非特殊情况,不得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职工在班中遇有急病、急事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也要办理请假手续。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履行了请假手续,但未经科室主任同意和未按批准权限批准、假满未归又无续假批准手续、伪造或私自涂改请假凭证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职工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于假期期满前向科室主任办理请假手续,续假未准的应按时上班。
经批准后的请假单连同有关证明,由请假者及时交本科室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第六条职工每次请假不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论;一小时以上不满二小时,按二小时论。
以此类推。
第七条职工因各种假全月缺勤的,按无资假、有资假顺序记录考勤;全月缺勤小于或等于十一天时,按无资假、有资假、出勤的顺序记录考勤;全月缺勤大于十一天并且有出勤的,按出勤、有资假、无资假顺序记录考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为严肃医院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医院内部管理更趋制度化、科学化,形成良好的员工自律机制,特制定《员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一、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本人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时间、事由、去向等。
批准程序如下:
(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二、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源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三、上述经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单,与本部门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为考勤依据。
每月底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一起交给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六、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解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