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4级双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新闻学专业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新闻学专业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简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下设新闻传播学系、汉语言文学系和艺术系;开设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四个本科专业。
新闻学为学校重点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设有世界华文文学研究所、文化传播研究所、涉法文学研究所和中日韩动漫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2人,正副教授2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人。
近几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1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20余项省部级项目的研究,出版专著5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
学院为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设置了经济新闻和法制新闻两个特色方向,汉语言文学专业设置了文化产业特色方向,艺术设计专业设置了动画特色方向。
学院以培养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以“应用型、通融性、开放式”为办学特色。
学院重视广泛领域的海内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马来西亚董教总、新纪元学院、英豪多媒体传播学院、韩国东西大学等国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定期交流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互访计划。
学院鼓励、支持师生到海外教育机构访学深造,与韩国联合培养影像、动漫专业双学位班已规模招生。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以实验教学改革为切入点,构建起一个以“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特色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实验室操作、专业综合实训、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参与各种竞赛活动等五个环节构建的层次合理、功能完善且相互融通的实验教学体系。
现已建成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广播电视实验中心,设备投入近千万元,实验设备500余台。
有报刊编辑实验室,电视编辑实验室,艺术设计制作室,模拟演播室,卫星电视接收室,拉片室等多个功能实验室,充分保证学生实践教学环节,有效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
在此基础上,今年我院的“传媒与艺术试验中心”正式获批“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并已开始投建,届时必将大大加强各个专业的实践教学,对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巨大的帮助。
首经贸政发〔2014〕7号
首经贸政发〔2014〕7号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让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就业竞争力,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专业。
为规范辅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要求第二条辅修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院(系)制定,每个院系限报1个专业。
辅修双学位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34—40学分(含辅修专业论文4学分),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21—27学分。
第三条辅修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与主修专业教学任务同时下达,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为保证教学质量,院(系)应安排责任心强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讲课任务。
第四条辅修以单独开班的形式授课;原则上报名超过20人方可开班。
第三章报名与收费第五条辅修的专业将根据学生需求和社会需要,从现有本科专业中选择设立。
教务处每学年公布一次拟开设专- 1 -业。
第六条辅修由教务处组织报名,学生将根据自身需求,从拟开设的辅修专业中进行选择。
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公布开设专业。
第七条报名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一年级本科学生。
(二)主修专业已开设的计划内课程全部合格(包括补考合格)。
(三)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第八条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辅修专业。
鼓励学生跨类辅修。
第九条修读辅修须每学期单独交纳培训费,培训费按学分收取,暂定100元/学分。
第十条修读辅修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将培训费存入财务处指定的银行卡内;不按期缴纳培训费的学生,将取消其辅修资格,终止其辅修专业的学习。
第十一条缴费时间截止后,根据财务处反馈的缴费情况确定最后选课名单。
若学生中途自己终止辅修学习,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四章课程修读与考核第十二条已缴纳培训费的辅修学生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修读课程。
第十三条学生辅修期间,应首先保证学好主修专业课程;如主修专业成绩已影响到毕业或学位,学生应自动终止- 2 -辅修学习。
2014招生简章
2014招生简章百度文库文档创作者尊敬的各位考生:欢迎您阅读本文档,以下是2014年度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清晰全面的招生信息。
一、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教学需求,2014年我校计划招生若干名新生。
招生名额有限,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加报名和考试,争取被我校录取。
二、招生对象我校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适用于即将高考毕业、具备相应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欢迎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的考生前来报名。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时间,准时进行报名。
四、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我校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报名指南》,请按照指南中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报名顺利进行。
五、招生考试1. 招生考试内容及形式招生考试主要包括学科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评等环节。
学科知识测试将考察考生在各个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测评则将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等综合素质。
2. 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或招生办公室的通知。
六、录取与通知1. 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考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将综合考生的成绩、综合素质以及志愿优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录取通知录取通知将以邮寄、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被录取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相关通知。
七、注意事项1. 考生须按时参加招生考试和相关面试、评估,缺勤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2. 考生应自行准备相关考试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我校官方网站上的招生相关要求。
3. 考生须确保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报名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招生资格。
八、联系方式如有任何关于招生的咨询、投诉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请参考我校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希望以上内容能为各位考生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正文:----------------------------------------------------------------------------------------------------------------------------------------------------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1987年6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自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
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
为了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三、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鲁教高字[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9号)各高等学校:为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在部分高等学校试点开展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推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为规范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制订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批准已试点开展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要对照本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重新制定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并报我厅备案。
尚未开展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如果申请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要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我厅审批。
各学校在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类型:(一)普通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在本校(或跨校)修读双学位教育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二)普通本科(或专科)在校生在本校修读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举办条件第三条开展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专业必须是办学时间较长、就业状况较好、教学条件充足的专业,一般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成都医学院2014年“双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附件1:成都医学院2014年“双学位”教育招生简章2012年,学校经四川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可开展“双学位”教育工作。
学校2014年继续面向全校招收“双学位”教育学生,凡符合攻读条件,经自愿申请,完成相关课程学习,达到学校“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对其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位。
一、申请攻读“双学位”的条件1、成都医学院在籍二年级(含)及以上本科生(不含2015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慎报);2、已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必修课程正考合格;3、英语通过四级考试或英语通过学校组织的“双学位”入学英语水平测试;4、品行优良,在学期间没有违纪处分记录;5、学生申请攻读“双学位”教育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6、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
二、招生计划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00人2、应用心理学专业:100人注明:如果“双学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办“双学位”专业开班要求,学校将取消当年开办“双学位”专业招生计划。
三、就业前景随着社会对复合型、跨学科高级人才的需要不断增加,“双学位”逐渐走俏各种岗位,学生通过“双学位”教育的学习,将大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授位和学位证书颁发“双学位”的学位授予按照《成都医学院授予“双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因故未能取得“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位者,可获得相应专业的辅修证书。
五、课程安排“双学位”学生每年秋季入学,实行单独组班教学。
教学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或晚上进行,全部课程一般在两年内完成。
其毕业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同步。
六、收费标准及管理1、“双学位”教育实行按学分、分学年收费。
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两个“双学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均是80学分,其收费标准均为4500元/生〃年,分两年收取,合计9000元/生;2、学生因故中途退出“双学位”修读,要提前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已交学费不予退还;3、学生因自身原因无法取得“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位者,学生已交学费不予退还。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双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2.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学生最早可在第二学期期中申请报名,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已完成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3.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专业或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程序1.每年四月份及十月份开设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时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由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如设有考核面试环节,学院自行组织考核面试。
对于各学院审核或考核面试通过的确定拟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与教务处及招生学院签订协议,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报名备案。
3.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选课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即取得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学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务处批准实施。
教学计划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构成。
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2014年双学位班招生简章【模板】
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2014年双学位班招生简章一、拟开办专业2014年商学院拟在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四个本科专业开办双学位班。
培养计划详见附件。
二、培养模式1.招生计划商学院双学位班各专业招生人数金融学36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120人工商管理60人市场营销60人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由商学院统一记录和管理与第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他有关事项。
除此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的学院的一切关系。
三、选拔方式1.申请条件全校各院部各专业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有较强自学能力,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者。
2.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持学生证和“山东大学(威海)修读本科双学位申请表”于6月8日之前到商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楼132室)报名。
3.录取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申报情况择优录取。
报名人数少于20人不开班。
学生录取后,报教务处核准。
4.开课计划从2014年度秋季学期开始,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上上课。
具体上课时间请关注商学院网站或到商学院132教务办公室咨询。
四、主修课程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规格、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可申请免修,经主管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但该类课程学分总数不能超过8学分。
商学院的不能超过12学分。
五、学位授予修读双学位学生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修读双学位学生在取得第一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第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第二学位: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第二学位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70者。
双学位学生在修读年限内,未获得双学位,合格课程达36学分以上(含36学分)者,发《辅修专业证书》。
六、注意事项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同学注意,此专业有三门课程是英文授课。
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面向2013级本科生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的通知[2014]79号
内大教字〔2014〕79号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面向2013级本科生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的通知各学院:为了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性,培养高层次复合性人才,根据教育厅《关于内蒙古大学部分专业试行双学士学位的批复》(内蒙学位函发〔200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继续面向我校2013级本科生开设17个双学士学位专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双学士学位专业及招生名额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招生名额60人;社会学(社会管理方向)专业,招生名额80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名额300人;新闻学(网络新闻方向)专业,招生名额200人;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名额60人;金融学专业,招生名额80人;会计学专业,招生名额80人;工商管理专业,招生名额8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生名额80人;管理科学专业,招生名额80人;法学专业,招生名额360人;英语专业,招生名额230人;日语专业,招生名额80人;行政管理(政府管理与电子政务)专业,招生名额300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生名额6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名额50人;艺术设计学专业,招生名额30人。
其中,管理科学专业和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是新增设的双学位专业。
蒙古语言文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北校区开设一个班,社会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新闻方向)、旅游管理、日语、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南校区开设一个班,法学、英语、行政管理(政府管理与电子政务)专业在北校区和南校区各开一个班,学校根据学生修读人数确定双学士学位专业在该校区的开设与否。
允许学生跨校区选修,跨校区选修的学生必须填写《内蒙古大学跨校区选修双学士学位申请书》,否则视为自动退选。
二、学制、课程设置及学分校本部各学院开设的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3年,课程设置为20门左右,均为本专业主干课,每门课为2—4学分,总学分为60学分。
每学期开设2—3门课,上课时间均为晚上、双休日或夏季学期。
1:2014年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2014年秋季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结合当前媒介融合的时代背景,突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领域界限,以文化创意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各级政府宣传部门、电视台、传媒公司等媒介机构为就业走向,培养拥有多重学科视野,能够胜任各种媒介形态下的节目策划与运营,同时具备采访、写作、导演、编排、拍摄、编辑等多种实践操作能力的多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1.招生对象:校内:本校2013级及以上年级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校外:即将或已经获得教育部承认本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生需为2013级及以上年级,所在读学历层次需为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或续本层次)或社会人员(具有本科学士学位)。
2.招生条件:校内: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全部必修课程及格(重修重考及格课程视为及格),学有余力。
校外:学生要求全部必修课程及格(重修重考及格课程视为及格),学有余力;已工作人员请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能坚持学习,慎重考虑报名事宜。
如符合招生条件者仍超过招生人数,将根据具体学习成绩设条件筛选。
三、修业年限:两年四、免修公共选修课本校学生所学辅修/双学位学分可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五、授予证书两年学习完毕,成绩合格,在主修专业获得相应学士学位时,授予中国传媒大学辅修/双学位学位证书。
六、招生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0)七、授课时间: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周六、日授课(寒暑假除外)。
八、辅修学费:参照我校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费用。
课程380元/1学分,论文340元/1学分。
总计16780元,第一学期收费4560元。
(具体将根据课程安排进行调整)九、开设课程及简介:(见附表1、2)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2014年6月附表1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计划表附表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简介摄影构图本课程主要讲授画面内部构成的各种技法,以及摄影艺术创作的各种基本规律,包括摄影元素处理、拍摄角度、画面景别、色彩、影调、光线处理等内容,是节目制作的一门核心课程。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05•【文号】学位办[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将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二、招生限额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试1. 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2,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南昌工程学院制订本科双专业与双学位培养计划的(精)
南昌工程学院制订本科双专业与双学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人才,满足各类学生的求知和成才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帮助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宽专业面,同时增强毕业生就业的适应性,现就我院本科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的编制提出如下原则意见,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指导原则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继续全面贯彻我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即“理论基础较扎实、专业知识面较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宽专业口径,夯实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
二、学分安排双学位的辅修学分不低于50学分,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方向课、相应的实践性环节等专业主干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
双专业的辅修学分不低于40学分,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方向课、相应的实践性环节等专业主干课程。
三、课程设置及要求1.各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设置的课程一般在该本科专业培养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选取,课程不可随意修改学分学时。
2.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学科的基本要求,主要安排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3.理论课程教学占双学位总学分要求的80%左右,实践教学环节占20%左右。
四、编制培养计划的几点要求1.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的编制应当按照统一标准格式.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要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所授学位门类;3.课程设置要在经系院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工业设计专业双专业与双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社会祖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掌握扎实的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级工业设计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法则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外观、结构与功能、结构与材料、外形与工艺、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市场的关系,并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的造型设计的基本能力。
武汉大学关于2014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
关于2014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来源:本科生院发布日期:2015-11-19 浏览次数:0各学院: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6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一、报名对象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课程)GPA≥2.5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4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按照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
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二、学分及学位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三、教学安排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学籍管理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处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2014招生简章
2014招生简章1. 招生概况2014年是我们学校的招生年,我们将举办一系列活动,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参加。
以下是对2014年招生的简要介绍。
2. 招生对象我们学校本次招生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欢迎各位具备相应学历的考生报考。
3. 专业设置我们学校开设了多个专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机械工程、市场营销等。
具体专业请参考附表。
4. 招生计划我们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招生计划,计划今年招收500名本科生和200名研究生。
具体的招生计划请参考附表。
5. 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报名:•在线报名:请登录我们学校的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邮寄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邮寄至我们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我们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6. 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报名表格(在线报名的考生可忽略此项);•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7. 考试安排本次招生将进行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笔试:将于2014年7月1日在我校设定的考验地点进行,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英语;•面试:将于2014年7月10日在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涉及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规划。
8. 入学条件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学:•本科生:高中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研究生:本科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9. 学费和奖学金学费标准及奖学金设置请参考我校官方网站的相关公告。
10. 推免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择优选取推免生。
推免生名额有限,请参考我校官方网站的相关公告。
11. 附表请参考附表1(专业设置)和附表2(招生计划)。
以上内容为2014年招生简章的概要,请考生详细阅读我校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感谢您对我校的关注与支持!。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_31124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2014年招生简章一、《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简介《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是(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CEAIE)、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AASCU)共同合作与管理的新型中美高等教育双向交流与合作项目,现已成为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框架下的项目之一。
CCIEE和AASCU选择中国和美国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公立)作为该计划的成员单位,具体承担教学任务,截至到2013年9月,有120所中美大学参加项目(其中:中方大学96所,美方大学24所)。
2001—2013年有2165名大学本科和硕士一年级学生赴美方大学学习,2004—2013年已有十届1171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同时获得中美双方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硕士)学位,其余学生正在美国或中国大学学习。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分为两个部分:本科生部分和硕士研究生部分:(一)本科生部分:直接从参加该计划的中方大学中选拔本科一年级学生,到参加该计划的美方大学学习第二、三年课程,然后返回中方大学学习第四年课程,学生可在四年内同时获得中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部分:直接从参加该计划的中方大学中选拔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到参加该计划的美方大学学习2至3个学期课程,然后返回中方大学完成毕业论文,学生可在三年内同时获得中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
“121双学位项目”经过十多年的运行,许多新的合作项目从学生交流项目的最初模式中衍生出来。
为了更好地为中美项目院校和学生服务,决定将项目英文名称变更为:Sino-American Cooperation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HEPD),CHEPD包括如下子项目:本科生交流项目(121本科生项目)、研究生交流项目(121研究生项目)、短期交流项目(YES项目)、美国学生来华留学项目、访问学者项目、高校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以及美中高等教育领导与创新中心等。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1.28•【文号】教学[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现就做好2014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各省(区、市)要在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有关实施意见出台后,研究制定本省(区、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高考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教育部将在少数省(区、市)和高校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试点省(区、市)2014年秋季新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将使用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在2017年高考时使用新的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各省(区、市)目前已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均不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
各省(区、市)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建立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制度,进一步扩大通过多样化入学方式录取高职学生的规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试点定位,强化考核管理,加大信息公开,结合学校办学特色,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