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地主田庄的特点_李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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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田庄依附人口社会地位辨析

汉代田庄依附人口社会地位辨析

汉代田庄依附人口社会地位辨析杜庆余【摘要】汉代田庄主以雇佣劳动或收取地租为手段控制的宗族、宾客、徒附、部曲、奴婢等众多依附人口,除奴婢外,他们不仅在法律上是国家的编户齐民,而且在社会现实中,其绝大多数也处在国家掌控之中,承担国家的义务.即使是在东汉末年群雄并起的非正常社会状态下,田庄中的依附人口即便不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也在地方割据政权的控制之下.否则,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权都将无法正常运转.【期刊名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08(000)003【总页数】5页(P100-104)【关键词】汉代田庄;依附人口;编户齐民;汉代政策【作者】杜庆余【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山东,济南,2500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社会科学汉代田庄依附人口社会地位辨析杜庆余摘要: 汉代田庄主以雇佣劳动或收取地租为手段控制的宗族、宾客、徒附、部曲、奴婢等众多依附人口,除奴婢外,他们不仅在法律上是国家的编户齐民,而且在社会现实中,其绝大多数也处在国家掌控之中,承担国家的义务。

即使是在东汉末年群雄并起的非正常社会状态下,田庄中的依附人口即便不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也在地方割据政权的控制之下。

否则,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权都将无法正常运转。

关键词: 汉代田庄; 依附人口; 编户齐民; 汉代政策田庄是汉代地主经营地产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以雇佣劳动或收取地租为手段控制着众多依附人口,如田庄主的宗族、宾客、徒附、部曲、奴婢等。

汉代的奴婢不属于国家的“编户齐民” ,而是主人的私有财产,没有登记在主人户籍簿上的资格,只能如同牛马一般登记于主人的财产簿上,不必承担国家的义务。

这一点学者们基本认同。

但是,田庄中除奴婢外的其他依附人口的地位,特别是在国家中的地位,尚存在不小的分歧。

很多学者认为田庄中的依附人口已经脱离了国家的户籍,不再承担国家的各种义务。

简述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特点

简述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特点

简述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特点
东汉时期豪强地主田庄是当时社会最具有影响力和统治地位的
势力,它们以其特定的发展模式和特殊的角色在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因此,本文将简要介绍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特点。

首先,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特点之一是垄断土地。

当时,豪强地主拥有大片的土地,几乎占据了社会的土地资源。

此外,他们利用自身的多样性,不断侵占新的地方,使自己的地盘更加巩固。

豪强地主不仅控制着众多封建士绅和农民的命脉,而且控制着军队、税收和钱财,几乎把一切政治、经济和军事活动都牢牢控制在手中。

其次,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特点之二是大孝。

这些地主家族为了获得民心,不惜出资建设道路、修复水利设施、投资文化教育等,并且在宗庙中供奉祖先,表达对家族和古制度的尊重。

此外,他们还会到社区帮助贫苦百姓,发放救济物资,对受损害的村民施行救济。

最后,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另一个特点是“护国”。

豪强地主家
族不仅能够发动人民参与民间战争,而且能够向政府提供大量的材料,以支持政府的行政活动和军事行动。

当政府有困难时,他们还能够提供资金支持,不仅可以帮助政府渡过难关,而且能够获得政府的认可和恩惠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东汉豪强地主田庄有多种特点。

它们控制住了大片的土地,维护社会稳定,为政府提供帮助,以及大孝施恩等。

它们的出现和发展,为东汉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使东汉的社会具有了更加稳健的基础。

汉朝的地主阶级性质的转变,与东汉时期的“田庄”

汉朝的地主阶级性质的转变,与东汉时期的“田庄”

汉朝的地主阶级性质的转变,与东汉时期的“田庄”自战国时代的变法大潮掀起,封建制度逐步形成,新兴的地主阶级亦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经过时代的发展,东汉时期的地主阶级,对比西汉时期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西汉时的地主,大多是因其爵位世袭而获得田地,这是身份性的;到了东汉,靠土地买卖而跻身地主阶级的,占了一大部分。

东汉的地主,往往还兼有商人、官僚的角色,是社会的上层阶级,我们今天就试着来说说这段时间的地主有哪些特点。

↑东汉地主的田庄画像(局部)西汉时期的地主与商人秦统一后,政府确定了地主阶级统治的主导地位。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

——《史记·商君列传》按照地位等级尊卑,来决定其所拥有土地的数量。

这种带有身份性质的地主,是地主阶级刚诞生时的模样。

汉承秦制,西汉建立时,地主阶级的组成并没有发生什么巨大的改变,汉高祖刘邦“以有功劳行田宅”,这些人就成为了军功地主;再加上大封的同姓诸侯王,一部分人因为血缘关系而成为了地主阶级,这两种便是西汉初期地主阶级的主要成分。

此时的地主,主要是靠皇帝的封赏来占有大量土地的。

西汉成立之时,还是按照秦朝“重农抑商”的政策施行于天下的。

按《史记·平淮书》记载,“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此为刘邦对待商人的态度。

而随着无为的政策修养民生,西汉国力慢慢恢复,工商业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崛起,所以在孝惠、高后时“复弛商贾之律”,开始放宽对商人的管制;到后来文景之治开创,商人的势力有了很大的发展,我们从晁错给汉文帝的上疏中可以就可以发现:“(商人)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为过吏势,以利相倾”。

↑晁错影视形象商业的崛起,触动了地主阶级内部的结构。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便象征着一个人的经济与势力,而大商人们凭借其财富甚至可以插手国家政治,他们自然要挤进地主这个阶级,与平民们划分开来。

而且,异姓诸侯王遭受到了刘邦的屠戮,汉武帝时期又大力的削藩,受分封而成为地主的那群人势力减弱;且匈奴被击退后,西汉再无需面对大的战役,军功地主们也没有了发展的前程。

中国古代史专题作业

中国古代史专题作业

中国古代史专题作业(第一次)作者:林丽娟学号:121s1FN042一、名词解释:1、血缘家族: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是早期人类从原始群乱婚状态中解放出来的组织形式和进化形式。

形成血缘家族的婚姻形式称为血缘婚。

在人类的形成过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必须依靠群体的力量,才能勉强生存下来。

当人完全形成之后,就产生了人类社会组织。

在血缘家族中,所有同辈的女子是所有同辈的男子共同的妻子,同样,所有的同辈的男子也是所有同辈的女子共同的丈夫。

开始排除不同班辈之间的杂交关系,只允许年岁相仿的同辈男女通婚。

同一辈的男女,既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这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中上第一个家庭形态,也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

2.二里头文化:是中国跨越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文化,以河南的二里头遗址而得名。

发现在豫西和晋南地区。

它是一种介于河南龙山文化和郑州二里岗早商文化之间的文化遗存,以豫西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内涵比较典型,被之为“二里头文化”。

这种文化可分为四期,据碳-14测定,第一期约在公元前1900年左右,第四期为公元前1600年左右,属于夏代纪年的范围或稍晚。

二里头文化出土青铜器很多,证明古文献的记载是正确的,确实存在夏文化。

经过研究,可以确认一到四期均是夏文化.目前二里头文化已经发现近百处遗址,有洛阳东干沟、矬李、东马沟,陕县七里铺,临汝煤山、郑州洛达庙等。

3、裘卫诸器:又称为裘卫四器,西周中期贵族裘卫所作的4件青铜器。

包括簋1、盉1、鼎2。

1975年于陕西岐山董家村窖藏出土。

这组铜器的主人卫生活在穆王、恭王时期,在恭王时期担任过周王室掌管加工皮裘手工业司裘,为西周王室的毛皮衣服管理低级官员,卫为名字,以官为姓.他分别在穆王二十七年、恭王三年、恭王五年、恭王九年作了上述四件铜器并铸刻铭文记事。

其中五祀卫鼎高36.5厘米,腹内铸铭文207字,记述邦君厉付给裘卫四田,划定地界之事。

九年卫鼎高37.2厘米,腹内铸铭文195字,记述裘卫用车及车马饰等换取矩的下属颜的一块林地之事,是目前仅见的关于西周林地交换的资料。

2019-2020年初中历史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 统一国家的建立第12课 东汉的盛衰华师大版巩固辅导四十八

2019-2020年初中历史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 统一国家的建立第12课 东汉的盛衰华师大版巩固辅导四十八

2019-2020年初中历史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统一国家的建立第12课东汉的盛衰华师大版巩固辅导四十八第1题【单选题】史学家曾指出,中国历史上某一时期“有极关重要者四事”:一为中国版图之确立,二为中国民族之抟成,三为中国政治制度之创建,四为中国学术思想之奠定。

这指的应是我国的( )A、商周时期B、秦汉时期C、隋唐时期D、宋元时期【答案】:【解析】:第2题【单选题】秦始皇不用几丈高或三头六臂的超人神像代替数目众多的兵马俑,突出反映了秦朝( )A、皇权的至高无上B、神权色彩较明显C、按军功授予爵位D、劳动人民的伟大【答案】:【解析】:第3题【单选题】新型生产工具的发明,促进了两汉经济的发展。

水排的发明主要用于( )A、农业B、冶铁业C、冶钢业D、丝织业【答案】:【解析】:第4题【单选题】为防止官员腐败和滥用权力,秦汉时期中央政府设置的监督机构有( )①太尉②御史大夫③刺史④司隶校尉A、①②③B、①③④C、①②④D、②③④【答案】:【解析】:第5题【单选题】两汉是我国封建经济的发展时期,手工业取得了许多新的发展。

下列不是手工业技术新成就的是( )A、冶铁用水排B、发明并使用耧车C、纺织使用提花机D、钢材的制作方法【答案】:【解析】:第6题【单选题】下列属于汉武帝经济上大一统的措施有( )①铸币权收归中央②盐铁官营③统一铸造五铢钱④统一铸造圆形方孔钱A、①②③④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答案】:【解析】:第7题【单选题】西汉文景时期,政治清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史称“文景之治”。

这统治局面得以出现是因为文帝景帝( )①减轻赋税②推行修养生息的政策③重视以德化民④废除严刑苛法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答案】:【解析】:第8题【单选题】秦统一六国后,建立起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和车轨,修筑万里长城。

汉朝通过休养生息、解决王国问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北击匈奴,实现了“大一统”。

我国汉代的田庄经济

我国汉代的田庄经济

我国汉代的田庄经济传统观点一般认为;汉代田庄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单位;很少与外界有商品往来;即使有商业活动;也是在田庄内部进行;即“闭门成市”..如邱汉生先生认为;东汉“田庄是一个经济上完全自给自足的单位;从吃的、穿的、生产工具、武器;以至疾病医药所需;都不必外求”..朱绍侯先生认为;汉代田庄“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单位”;“可以‘闭门成市’”..何天明先生认为;汉代庄园“内部基本自给自足;闭门成市;很少对外交换”..萧放先生认为;东汉贵族的“一个庄园就是一个内聚的、自足的经济社会单位”..然而;通过考察汉代田庄的经营方式和汉代的政策;可以证实汉代田庄无论内部的商品交换;还是田庄同外部的商品贸易往来;都相当活跃;存在着田庄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两个关系紧密的市场;并非传统观点所认为的只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近年来已经有些学者开始认识到汉代田庄不是一个封闭式的经济状态..如樊树志先生认为;汉代田庄是“一个基本自给自足的半封闭式经济单位”;“剩余产品也进入商品流通之中”..马新先生认为;汉代田庄“在汉代商品经济的运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田庄既是商品市场的重要供应者;又是商品经济的重要经营者”..王彦辉先生认为:“‘闭门成市’一句;不过是形容田庄生产的各种产品达到了很高的自给程度;而非田庄不需要同外部市场联系;也绝非仅把内部消费之余才拿到市场出卖..”虽然这些学者都已认识到汉代田庄不是一个封闭式的经济状态;其在汉代商品市场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从汉代田庄的生产经营方面对其原因进行了一些说明;但却未对其商业经营的根源做更深一步的分析..为此;本文拟对汉代田庄的商业经营及其根源加以探析;以求对其有一更全面的认识..汉代田庄的商业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存在着田庄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两个并行的、关系紧密的市场..这两个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参与流通的商品、对田庄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田庄内部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田庄内的广大农民;包括与田庄主属于同一宗族的农民和外来的依附于田庄主的佃农、雇农等其他依附农民;田庄主有时候也参与其中..田庄内部市场出售的商品;主要是田庄内部生产的物品..四民月令所记载的商品交换;反映了汉代田庄内部市场交易的状况;在田庄中;各种农副产品均可在集市上出售;田庄内的商业活动是较为频繁的..从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买进卖出的商品主要是粮食和丝麻织品;此外还有一些药材等;基本上是田庄所产;日常所需..这些商品的买卖是以田庄为中心进行的;参与的对象主要是田庄中的农民;买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田庄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当然也不排除田庄主在收获季节以低价收购粮食;在青黄不接之际或者播种季节时以高价卖出粮食;从中获利..但是;作为田庄内部市场来说;它的主要作用还是通过田庄内部的交易而使得田庄内部达到互通有无;从而满足田庄内部日常生活的需要;维持田庄的生存和发展..在田庄内部进行频繁商品交易的同时;田庄同外部的贸易往来也是很活跃的..虽然综合经营的田庄所生产的产品能够使田庄“闭门成市”;基本上达到自给自足;但这并不等于田庄不同外部进行商品往来..田庄同外部市场的商品贸易;主要是通过田庄主进行的;田庄的其他居民有时候也会参与其中..史书记载的一些大田庄主往往都以善于经商著称;他们既是大田庄主又是大商人..如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樊宏传;李通“世以货殖著姓”李通传;等等..仲长统对汉代田庄主的经商活动作过高度概括;他说:“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仲长统传汉书·货殖传也说:“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田庄同外部市场交流的物品;主要是输出田庄主通过田租形式收上来的粮食等农副产品和田庄主所开设的各种作坊所生产的手工业制品..田庄从外部购进的物品主要是由于受田庄自身条件的限制在田庄内不能生产和受当地自然条件限制在田庄内无法生产的一些物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如食盐、铁和一些地域性很强的产品等..此外;为了满足田庄主及其家庭成员和田庄中的其他富裕居民的消费需要;也会购入一些生活奢侈品..从总体上说;从田庄输出到其外部的商品数量要远大于从田庄外部输入到田庄内部的商品数量..与田庄内部市场的商品交易不同;田庄同外部市场进行贸易所起的主要作用不是满足田庄日常生活消费的需要;而是给田庄带来大量的货币;增加田庄的财富..汉代田庄所出现的内、外两个市场并存运行的状态;并且这两个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参与流通的商品、对田庄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的情形;是有其特定的根源的..在其特定的根源当中;田庄的经营方式和汉代的政策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汉代田庄内部市场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田庄的经营方式..具体地说;主要是由于田庄内部的整体综合经营与田庄内小农个体生产的单一经营造成的..田庄的综合经营;是田庄能够“闭门成市”的物质基础..据史料记载可知;汉代田庄的经营方式是以农业为主;进行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的..樊重所经营的田庄是西汉后期田庄的典型代表..后汉书·樊宏传说:“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处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水经注·沘水也记载了樊重田庄的情况:“樊重能治田殖;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赢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可言;富拟封君..”从上述文献记载的樊氏田庄的情况来看;田庄中除了经营农业外;还有畜牧业、渔业、林业、纺织业以及其它一些手工业生产;同时也进行商业贸易..根据崔定的四民月令;我们可知东汉时期的田庄依然保持着这一特色;是农、林、牧、渔以及手工业、商业综合经营的经济单位..田庄中规模性的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以及“巧不可言”的手工业生产技术;所提供的产品为田庄的“闭门成市”奠定了丰厚的物质基础..虽然整个田庄是综合经营的;但田庄内的小农却不是综合经营的;即便是有些小农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可以通过男耕女织的方式解决衣食的基本生活要求;但也不可能解决全部生活的需要..如衣服的染色;油、盐、酱、醋之类的生产;都不是只靠个体小农自己的力量就能解决的..而进行农业生产所必需的铁制农具等;这些更是要靠田庄的力量才能解决..当然;即便是田庄里能够供应这些物品;也是非买不可的;田庄主不可能对其无偿供应或分配..田庄中的宗族、佃客、徒附等为了获得这些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必须出卖他们的产品以获得货币;然后买回这些必需品..因此;这就形成了田庄的内部市场;也就是文献资料上所说的田庄内“闭门成市”的景象..汉代田庄同外部市场的贸易往来;起主要作用的是汉代的政策..虽然汉代田庄的经营方式使得田庄所提供的产品超出了田庄本身的需求;剩余的产品要推向市场;从而使田庄与外部市场联系起来..但是;使汉代田庄这样一个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的、有明显游离于社会之外的倾向性的经济实体和外部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汉代的政策所起的作用则是更大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汉代的政策决定了汉代田庄不可能成为一种封闭式的经济状态..因为根据汉代的政策;在当时轻地租重人头税的情况下;无论是田庄主还是田庄的其他居民;都必须要向国家交纳大量的货币以完成国家的赋役..而要获得这些货币;则必须要把田庄生产的物品卖到外面去;同外部进行商品贸易..首先;田庄主及其家属作为国家的臣民;必须要向国家纳税服役..田庄主占有土地;须向国家交纳田租..由于田租是实物地租;这一项不需要货币..但是;到了东汉后期;除了“三十税一”的田租之外;出现了田亩附加税..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八年八月条云:“戊辰;初令郡国有田者亩敛税钱..”田庄主要完成田亩附加税的征收;就必须要获得货币..占有土地的田庄主;在交纳田租的同时还要交纳刍稿税..“刍”、“稿”同田租一样;也出自田土..西汉末年;刍、稿税由征收禾秆、草料等实物;变成了钱币折纳..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注引东观汉记曰:“为季父故舂陵侯诣大司马府;讼地皇元年十二月壬寅前租二万六千斛;刍稿钱若干万..”除了要交纳田租之外;田庄主及其家属还必须向国家交纳人头税..汉书·高帝纪上云:“四年……八月;初为算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汉代的人头税;除成年人的算赋之外;还有未成年者的人口税;叫做“口赋”、“口钱”或“头钱”..汉书·昭帝纪载元凤四年令:“毋收四年、五年口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东汉时期的算赋、口钱之制;一如西汉..田庄主及其家属作为国家的臣民;必须要对国家服徭役..汉政府规定;成人每人每年要亲身服役一月;不去者用钱二千直接雇人代服一月之役..一般来说;田庄主及其家属是不会亲自去服徭役的;那么他们就要向国家交纳代役钱..此外;还有“更赋”;它是成人每年每人必须戍边三日之役的替代税;每人每年三百钱;这是法定的;一般的田庄主没有豁免权..由此看来;田庄主要为自己和家人完成国家的人头税、徭役和更赋所需的钱的数量是一个不小的数目..田庄主作为拥有大量财产的国家臣民;必须要向国家交纳财产税..“赀算”是对商贾以外居民征收的财产税;它是以财产为税基;以户为单位征收的一个税目;其税率为每一万钱家产纳税一百二十钱..汉书·景帝纪载后元二年五月诏日:“今赀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颜师古注引服虔曰:“赀万钱;算百二十七应为百二十之误也..”田庄中养殖大量的牲畜;田庄主还可能要向国家另行交纳“马口钱”或“六畜税”..汉书·西域传其“赞”云:“孝武之世……算至车船;租及六畜..”汉书·翟方进传有“税城郭堧及园田;过更;算马牛羊;增益盐铁”的话..颜师古注引张晏日:“牛马羊头数出税;算千输二十也”..此外综合经营的田庄还须向国家交纳包括酒税、盐铁税、鱼税以及各种土特产税在内的杂税..根据上述情况可知;田庄主向国家交纳的赋税中;实物税的比重相当小;货币税占了主要部分..由此观之;田庄主要完成国家的赋税;就必须要获得大量的货币;而田庄主获得货币的途径;无非是向田庄中的人征收或出卖商品..根据史书记载可知当时田庄主征收的是实物地租;因此;田庄主要获得货币;就必须对外进行贸易往来;把通过田租形式收上来的粮食等农副产品和他的各种作坊所生产的手工业制品卖到田庄以外;以换回他所需要的货币..也有学者认为田庄主是不向国家缴纳赋税的;甚至田庄中的宗族、宾客、徒附也是不用向国家交纳赋税的;如乌廷玉先生认为;宾客“不给国家纳税服役”;是“荫庇的私属”..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是田庄主还是田庄里的其他居民;基本上是要负担国家赋役的..田庄主及其家庭成员应纳税服役的情况;可从一些文献资料里看出..如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四年五月;“复诸刘有属籍;家无所与”..汉书·高帝纪下载:五年诏日“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汉书·宣帝纪载:宣帝元康元年五月;“复高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孙;令奉祭祀;世世勿绝..其毋嗣者;复其次”..“复”的含义是免除徭役赋税..汉书·儒林传载:“元帝好儒;能通一经者皆复..”颜师古注目:“蠲其徭赋也..”从这些记载来看;即使是宗室成员、诸侯子弟、功臣后裔;也是要服役纳税的;否则不可能出现关于免除其徭役赋税的记载..既然情况如此;田庄主还能轻意的就免除徭役了吗当然;有些田庄主确实是可免除徭役的;但是这些人的数量是很少的..汉制规定爵位至五大夫以上者或是做了乡、县的三老;可免除徭役..即使田庄主不要纳税服役;但也不等于其家属不要纳税服役..其次;田庄中的其他居民;如宗族、宾客、徒附在田庄中租种田庄主的土地;不用向国家交纳田租、刍稿;但他们是要向国家纳税服役的;亦即算赋、口钱、更赋、赀算是免不了的;因为他们还是国家的“编户齐民”..而算赋、口钱、更赋、赀算要以货币形式交纳..仅算赋、更赋两项;每个成年男丁每年的交纳量就要四百二十钱..这就迫使这些人必须将自己的劳动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转为货币;然后才能完成赋税..有些学者认为;汉代田庄中的依附民已经脱了国家户籍的控制;不再向国家纳税服役..如萧放先生认为;“部曲佃客已脱离了国家户籍控制;成为世族的依附民”;林剑鸣先生认为;“‘徒附’已经脱离国家编户;成为统治庄同的豪族地主属下的成员”..这可能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即使到了汉代末年;隐匿宾客服役还是非法和被禁止的..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云: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主薄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椽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徭;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曰:‘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调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史穷困;乞代同行..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都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这个主薄刘节;拥有“宾客千余家”;都是应当服役纳税的人;刘节利用权势庇护他们不去服役..但这种情况在当时还是非法的..否则;司马芝就不会“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指责刘节“宾客每不与役”;并“具陈节罪”..根据汉律规定;使用奴婢要“倍算”汉书·惠帝纪六年条注引应劭曰:“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倍算”当然是由奴婢的主人交的..如果宗族、宾客、徒附不必承担国家的任何义务;有哪一个田庄主还愿使用奴婢可汉代使用奴婢的情况还是较多的..汉代有较严密的户籍登记管理和人口核查制度以及严格的惩罚隐匿人口的措施;在正常条件下农民难以脱离户籍;附托大家;也使官贵豪强不敢轻易隐匿流亡的人口作为役使的对象..据居延汉简可知;汉代户籍登记的内容非常详尽;包括户主的籍贯、住址、爵位、职务、姓名、年龄、身高、肤色;家属的性别、年龄及其相互关系等..汉代在进行严密户籍登记管理的同时也建立了严格的人口核查制度..汉代人口的核查工作是在征收人头税时进行的..一般说来;每年的八月是核对户口;征收算赋、口钱之时..后汉书·皇后纪上云:“汉法常因八月算人”;李贤注:“汉仪注曰:八月初为算赋;故曰算人”..再据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四年七月条诏“方今案比之时”句;李贤注:“东观记曰:‘今年八月案比之时..’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可知各地官员在每年八月征收赋税的同时要案验户口..对农民的脱籍流亡;汉政府制定了许多强迫流民返归乡里的法规;如“舍匿法”、“流民法”等;以加强对流民的控制..“舍匿法”又称“首匿相坐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禁止隐匿流亡人口;所谓“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淮南衡山济北王传..在这种情况下;隐匿户口的依附家农只能是少数..在严密控制户籍的基础上;汉代制定了重人轻地的赋役政策..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田庄主还是田庄里的其他居民奴婢除外;一般都要向国家交纳大量的货币以完成赋役..为了完成国家的税收;田庄主和田庄其他居民就不得不把他们产品拿出来;并且运到田庄之外去卖;以换回自己需要的货币..所以说汉代的政策决定了汉代田庄不可能是封闭的经济状态..这当然同时活跃了市场..这也是为什么汉代商品经济较为繁荣的原因之一..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汉代田庄的经营方式;特别是汉代重人轻地的赋役政策;使田庄与整个社会紧密地结合起来..从本质上说;田庄具有相当的自给自足性;它有明显的游离于社会之外的倾向性..这是由田庄综合经营的特性决定的;因为它能够“闭门成市”;自给自足..但是;田庄综合经营的丰富产晶和田庄主对财富增值的追求以及汉代的政策又把它与整个社会紧紧地拴在了一起;使它不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传统的观点只是看到了汉代田庄的自给自足性;也就是综合经营;所需物品;不必外求;从而断定它“闭门成市”;很少对外进行交换..认识到汉代田庄不是一个封闭式的经济状态的学者;则是从田庄的经营方式来看的;认为汉代田庄进行商业经营是由于田庄的产品有剩余而进入流通领域或是由于逐利而经商;而没有把它放到大的社会环境中去考虑;没有从国家政策这方面来考虑..从实际情况来说;在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政权统治之下;国家怎么能够允许在它统治的范围内出现大量脱离它的控制而存在的田庄呢汉政府就是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重人轻地的赋役政策;主要征收货币赋税;使汉代田庄与外界市场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商品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具备了商品产生所需要的两个基本条件: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各个行业的生产者生产出不同的产品;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这些产品分属于各个生产者私有;不能直接进行产品的分配;必须采取商品交换的形式;通过买卖来满足各自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因此;商品的交换是自由自愿的..然而;汉代田庄的商业经营;主要不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而是汉代重人轻地的赋役政策给逼出来的;田庄多是被动地而非主动进入整个社会大市场的;农副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有时候那是不得不去卖..推而言之;汉代商品经济的繁荣也不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也是汉代重人轻地的赋役政策所造就的;是不健全的、非成熟的、人为的繁荣;一旦政府的控制力遭到削弱;无法控制这些遍布全国的大大小小的田庄的时候;这种商品经济繁荣的景象自然也就随之破灭..那么;为什么汉代前期商品经济竟是如此的空前发达;而到了汉代后期甚至是汉代以后很长的时间还很难达到这种程度;也就不难理解了..。

东汉时期地主庄园得到发展,新型宗法制度的建立起到很大作用

东汉时期地主庄园得到发展,新型宗法制度的建立起到很大作用

东汉时期地主庄园得到发展,新型宗法制度的建立起到很大作用前言封建王朝时期的土地兼并现象一直都是封建体制的顽疾,这种土地兼并所带来的社会消极影响不仅仅对于广大自耕农来说是异常严重的,对当时封建王朝的统治也是非常具有威胁性的。

本来封建王朝建立之初,通过国家所掌握的土地进行重新分配,广大生活困苦的人民在获得自己的土地之后,开始这种稳定的小农经济生产,这也为王朝初期社会经济的重建以及之后的强盛奠定了重要基础。

但是随着封建地主势力的不断发展,他们对于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要求已经不再仅限于当初王朝统治者所封赏自己的土地和封民。

在封建王朝建立初期的第一代所受封赏的贵族、官员以及军功人士相继去世之后,他们的子孙继承了家族产业,并且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自身实力的不断扩大,他们开始凭借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权威进行非法的土地兼并。

田庄的日常生产当然这是封建地主一方面不断发展的原因,从广大劳动人民自身来说,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已、无法选择的境遇,谁又会去变卖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呢?众所周知,一个封建王朝的建立、发展、兴盛再到灭亡,这是一个小的封建周期运转,一个个封建王朝从建立在到最后的灭亡共同构成了整个封建历史时代的运转周期,最终封建时代最终走向终结。

东汉时期封建地主的发展向秦朝与西汉时期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东汉时期的封建地主,从本质上来说更属于地方豪强地主,他们在经过西汉后期以来的长期土地兼并的过程中,霸占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在地方形成了颇具实力和影响力的经济体,这种经济体在形式上以庄园生产的模式表现出来。

与此同时这种极具东汉时代特色的豪强地主庄园对于中央政府的统治也造成了不小的威胁。

《汉书》载:"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

今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

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刘秀东汉豪强地主产生的历史渊源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可以追根溯源,也就是说一切你所看到的现象或者结果都能够找出其源头,这是不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共有的特点,如果非说有些是未解之谜,那也真的可能是当人人类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境界罢了。

论汉代地主田庄的特点_李春祥

论汉代地主田庄的特点_李春祥

论汉代地主田庄的特点_李春祥
第25卷第7期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Vol .25№72004年7月JOURNAL OF TONGHUA TEACHERS C OLLE GE Jul .2004
论汉代地主田庄的特点
李春祥
(通化师范学院历史系,吉林通化134002)
摘要:汉初统治者为了巩固封建政权,采取了诸如“复故爵田宅”、奖励军功等各项政策措施,培植了大批豪强地
主。

豪强地主通过侵夺民田、接受封赏等各种方式主动或被动获得大量土地,并最终形成地主田庄。

由于田庄具有经
济自给自足、拥有各种手工业作坊、劳动者生活有所保障、有利于田庄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等许多特点,使得汉代地主
田庄得以长期存在。

关键词:汉代;田庄;特点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7974(2004)07—0018—02·
18· 收稿日期:2003—08—30作者简介:李春祥,男,1965年生,历史学硕士,通化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DOI :10.13877/j .cn ki .cn22-1284.2004.07.008
参考文献:
[1]《史记》[M].中华书局,1982年版.
[2]《汉书》[M].中华书局,1962年版.
[3]《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年版.
[4]王彦辉.汉代豪民研究[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
(责任编辑: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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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东汉田庄与西欧庄园经济

试论东汉田庄与西欧庄园经济

试论东汉田庄与西欧庄园经济提纲:一.东汉田庄1.东汉田庄的起源与发展2.东汉田庄的主体3. 东汉田庄的特点——闭门成市、聚族而居、私人武装4. 东汉田庄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二.西欧中世纪庄园1.西欧中世纪农庄的起源与发展2.西欧中世纪庄园的特点3.东汉田庄与西欧中世纪庄园的异同4.西欧中世纪庄园的消亡及影响三.东西方封建庄园的历史地位及意义正文:东汉田庄和西欧中世纪庄园作为东西方专制社会封建生产的重要组成形式,其都是在生产力落后,商品与市场关系不甚发达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

其产生,发展及对东西方社会的影响,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但同时,也被其各自所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一.东汉田庄东汉田庄是大地主经营地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占有大量耕地并控制着众多依附于他的人口,是汉代一种独立的经济体系,它的存在与发展,对于汉代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已存在一些负面的影响。

㈠东汉田庄的起源与发展中国封建田庄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土地私有和土地兼并的发展使得土地越来越多的集中在少数人手里。

农民因失去土地而无地可耕,与此同时,豪强地主的大片耕地却无人耕作。

因此,无地的小农业者或自愿投靠,或沦为奴隶强行被卖,于地主的土地上耕作。

于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田庄在西汉中期以后逐渐形成。

汉代田庄经济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西汉初期——形成期;汉武帝后至西汉末——发展期;东汉——大发展期。

田庄在汉代发展蓬勃并非偶然:㈠西汉政权在多年战乱的基础上建立,民生凋敝,百废待兴。

因此高祖刘邦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赋税,轻徭役,加紧恢复封建农业,为田庄的产生铺平了道路;㈡汉代对土地买卖控制并不是十分严格,因此土地兼并现象相对严重,汉初政府“开关梁,弛山泽之禁”,使得一些地主“得其所欲”,趁机垄断关梁河陂㈠。

东汉初期,共同支持刘秀建立霸业的开国功臣大多是封建田庄的豪强地主,他们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成为地方的割据势力。

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特点

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特点

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特点(1)它是一种政治和经济结合的社会基层单位。

(2)田庄的内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3)田庄里,地主和劳动者聚族而居,带着浓厚的封建宗法色彩。

(4)劳动者叫“徒附”、“宾客”,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比西汉时期有所加强;(5)田庄还拥有私家武装,称“部曲”、“家兵”,是维护豪强地主统治的武装力量,在一定条件下,又可能转化为武装割据的力量。

东汉时期,累世公卿的豪族,把持着东汉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

追随刘秀的开国功臣,既是朝廷新贵,又是地方豪强。

大姓豪强,占有大量田地人口,形成自成一体的田庄。

田庄规模宏大,经济上自给自足,拥有家兵,筑有坞堡壁垒。

庄主不向国家交纳租赋。

豪强地主成为一种地方割据势力。

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

东汉政权的基础是豪强地主。

东汉建立后,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是东汉政治的一大特点。

他们世代为官,把持中央和地方大权;占有大量田地人口,形成自成一体的田庄;生活豪侈,横行乡里,鱼肉百姓,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地方割据势力。

东汉豪强地主势力恶性膨胀,是东汉末年封建国家分裂的社会根源。

豪强地主随着其势力的发展,成为东汉的一种地方割据势力。

地方割据势力形成的根源是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自然经济的特点使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官僚、地主有一定的割据性,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豪强地主这股割据势力在东汉后期日渐膨胀,其恶性膨胀成为导致东汉末年封建国家分裂的社会根源。

因此,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使东汉后期政治更加黑暗,统治日趋腐朽,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公元184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爆发。

在镇压黄巾起义过程中,东汉政府号召豪强地主以私家武装助剿。

豪强地主乘机扩充武装,积蓄力量,形成许多割据势力。

为争夺地盘,各个割据一方的军事集团相互混战,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后来逐步形成割据势力。

导致东汉末年军阀大混战的直接原因是政治腐败(集中表现是宦官专政),东汉豪强地主政治上世代做公卿大官,把持中央和地方大权;拥有推举官吏的权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经济上占有大量土地人口,役使大量奴仆,生活奢侈,形成自成一体的田庄。

(中国古代史专业论文)东汉庄园经济研究

(中国古代史专业论文)东汉庄园经济研究
生产水平和生产关系做了详细分析. ◎Ⅸ文史哲》,1978年第3期.该文认为:豪强地主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必然
产物。随着土地兼并的日趋剧烈和农民的大量破产,豪强地主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势力越 来越大,对东汉社会发生了重大影响。且与后来门阀士族有着直接的历史联系。 ④《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2期.该文从此墓壁画庄园图和属吏图 出发,探讨了庄园图及庄园内劳动者的身份,属吏图与有关属吏的两个问题,得出是东 汉地主大庄园发展的反映. ⑤((辽宁大学学报》,1986年第6期。该文通过对比中西封建庄园,得出二者差异,并着重 探讨了中国封建地主庄园的一般特点. @((史林》,1989年第1期.该文认为:秦汉大土地所有制的三大特点在庄园经济中得到集 中的体现,是秦汉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发展的结晶。 ⑦《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年10月第4期。该文认为:汉代封建庄园经营 方式是一种以租佃制为主、劳役制和奴隶制残余为辅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它是汉代 社会经济和社会矛盾发展的产物。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年第6期。该文认为:地主田庄经济是指一个由大地主 独立经营的、规模很大的、自给自足程度相'-3高的经济实体,其经济内容应包括土地占有 关系.《四民月令》没有明确反映土地占有情况和经营剥削方式.《四民月令》是一部时 令书,其指导对象主要是洛阳地区的“四民”,包括地主和农民的各阶层,而不单是指田庄 地主。《四民月令》的具体内容没有完整地反映地主田庄经济,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 方面,比较笼统地反映地主田庄生产和生活情况. ⑨《文史知识》,2001年第5期. @《(史学集刊》,2002年第2期.该文认为:西欧庄园和汉代庄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 着差异:大地产形成的途径及其私有权程度不同;采取庄园式生产组织形式的动因不同; 庄园内部生产组织、地租形态、政治权力不同.从而得出封建庄园是以大地产形成为基 础,以占有一定数量的人身依附劳动者为前提而产生的,是在生产力落后.商品货币经 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形成的,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具有很大的合理性. 11《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7期.该文认为:汉初统治者为了巩固封建政权,采取

汉代农民的土地占有状况与其地权丧失后之流向

汉代农民的土地占有状况与其地权丧失后之流向

汉代农民的土地占有状况与其地权丧失后之流向黄今言【摘要】农民的地权问题,从它产生到逐渐完善,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过程,其田亩占有量,战国时期通常为“一户百亩”(小亩),汉时乃出现从一户百亩到几十亩(大亩)不等的情况.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汉代地权的转移方式,既有土地买卖,也有依仗权势的超经济强制.丧失地权后的农民流向很广,他们除了在租佃制下成为佃农外,还有许多人外出为“庸”,且为庸的范围涉及农业、矿冶、工商、运输等多个领域,明显体现出劳动力商品化.【期刊名称】《社会科学》【年(卷),期】2015(000)012【总页数】11页(P149-159)【关键词】汉代;农民私有土地;地权转移;农民流向;劳动力商品化【作者】黄今言【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江西南昌33002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34秦汉时期的土地制度,自来为学界所重视,研究成果丰硕①这方面成果很多,主要有:朱绍侯:《秦汉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林甘泉主编:《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张传玺:《秦汉问题研究》一书中有关“土地制度”系列论文,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40页;高敏:《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于琨奇:《秦汉小农与小农经济》,黄山书社1991年版;赵丽生:《试论两汉的土地制度和社会经济结构》,《文史哲》1985年第5期;李根蟠:《春秋战国时期农民份地的私有化与地主经济的形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增刊;杨生民:《汉代土地所有制两重性诸问题试探》,《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4期;张金光:《试论商鞅变法后的土地制度》,《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张金光:《普遍授田制的终结与私有地权的形成》,《历史研究》2007年第5期;等等。

但与农民地权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农民私有土地的形成、发展,土地占有状况及其地权丧失后的流向等,以往缺乏专文集中讨论,有些方面认识也不尽一致,确乎仍有探讨的必要。

(2017年)二轮复习 第1讲中华民族的奠基、形成时期——先秦、秦汉时期

(2017年)二轮复习 第1讲中华民族的奠基、形成时期——先秦、秦汉时期
3、文化:学在官府。
(二)具体史实
1、政治
王位世袭制:
“公天下” “家天下” (生产力的发展产物)
分封制: 宗法制: 礼乐制度:
(二)具体史实 分封制
1、概念: 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地区的 土地和人口分封给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2、目的: 巩固西周统治 3、对象: 王族、功臣、先代贵族 6、诸侯国: 鲁、齐、燕、卫、宋、晋 4、权利: 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5、义务: 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7、作用: 巩固统治;扩大疆域;促进经济文化交流;促进民 族融合;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8、瓦解: 由于生产力的提高,春秋时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名 存实亡,战国时被郡县制取代。
( 4 )伦理观念: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导致“重男轻 女”“安土重迁”思想观念的产生;同时也铸就了中国古代注重 孝道、重视邻里关系和家庭和睦的观念。
3、文化
(1)思想:“百家争鸣”,奠定了中国思想文化的基础。
(2)科技: 战国时期发明了指南仪器——司南; 出现了现存最早星表——《石氏星表》;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算筹计算法。
(3)文学:《诗经》和楚辞是先秦文学最高水平的代表, 分别开创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风格流派。
(4)教育: 由学在官府到学在民间,私学兴起,平民阶 层加入了知识分子队伍 (5)汉字: 篆书、隶书
百家争鸣出现的历史背景 (1)在经济上,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促使井田制走向瓦 解,封建经济迅速发展。 (2)周王室衰微,士大夫崛起。“士”阶层的活跃和受重用。 (3)学术下移。从“学在官府”到“学在民间”。 (4)从总的方面说,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局面是剧烈的社 会变革与阶级变动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

论汉代田庄形成的基础

论汉代田庄形成的基础
[ 8] ( ∀萧相国世家 #, P 2018)
骠骑将军
霍去病在河东 平阳为其 父霍中 孺 买田 宅奴 婢而 [ 5 ] ( ∀霍光传 #, P1931) 去 。汉武帝时著名酷吏宁成在获罪 归家后声称: )仕不至二千石 , 贾不至千万 , 安可比
[ 8] ( ∀ 酷吏 & 宁成传 #, P 3135)
[ 5] ( ∀ 外戚 传 #, P 3948 )
改。 东汉 人 荀 悦也 说 : 今 豪 民 占 田, 或至数百千顷, 富过王 侯, 是自专封也 ; 买卖由 己, 是自专地也。
[ 7 ] ( ∀孝文皇帝纪下 #, P114)
土地买卖的盛行
使地主进一步获得了建立田庄的物质基础。 汉代豪贵们 的土地许 多是由买 卖而来 ! ! ! 当 然, 有些是凭借权势 强买的。萧何当了丞相后 , 就 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 。
汉时期, 土地买卖依然盛行。光武帝的大将吴汉出 [ 9 ] ( ∀吴汉传 #, P683) 征, 他的 妻子在后买田业 。 两汉时期, 除了达官贵人和豪强地主的土地多 是由买卖而来以外 , 商人们也采用 以末致财, 用本 守之 的办法, 经商发了财 后, 把资本投放到土 地, 进行土地兼并。虽然两汉时期的中央政府实行 禁 民二业 的 政策, 但是这一政策自 汉武帝以后对达 官贵人与富商大贾基本上失去了约束力 , 商人地主 化的倾向十分明显, 东汉时期尤甚。他们既经营商 业, 又拥有大量土地和大批劳动力 , 成为既是商人又 是地主、 一身二任的豪强。和帝之后 , 官僚、 地主和 商人三位一体 , 已经成为合法的存在。 4 . 强取豪夺 强取豪夺是一些颇有政治地位的强势田庄主获
得私有土地的另一种手段 , 是一种非正常途径获取 土地的方式。就两汉而言 , 这一类记载已比较多见。 ∀后汉书 & 酷吏列传 #说: 汉承战国余烈 , 多豪猾之 民。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 桀健者则雄张闾里。 如 淮南王刘安的 王后荼、 太子迁及女陵得爱幸王 , 擅 国权, 侵夺民田宅 , 妄致系人 ; 衡山王刘赐 数侵夺 人田, 坏人冢以为田 。 贵族、 官僚等豪强地主不仅兼并平民的土地, 他们 之间也相互进行土地兼并。汉武帝时丞相田 蚡已是 治宅甲诸第, 田园极膏腴 的大官僚地 主, 可是他又使籍福请窦婴城南田, 窦婴大望曰: 老仆 虽弃, 将军虽贵, 宁可以势相夺乎! 不许。

浅谈东汉庄园经济的主体及其主要特点

浅谈东汉庄园经济的主体及其主要特点

浅谈东汉庄园经济的主体及其主要特点作者:阮瑞军来源:《魅力中国》2017年第08期摘要:庄园经济这一经济形式形成于西汉末年,至东汉时期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重要经济形式。

而田庄的主体是:豪族、勋臣、贵戚,其重要的特点是“闭门成市”和拥有私人武装。

其中私人武装在东汉社会末期的分裂割据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东汉封建田庄私人武装也对其后几百年的动荡、分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键词:田庄;豪强地主;自然经济;私人武装东汉时期在社会经济结构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由豪强地主、勋臣贵戚控制下的田庄分布在各地,并成为东汉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

田庄经济成为东汉封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豪族、勋臣贵戚成为田庄的主体东汉王朝的建立者刘秀“字文叔,南阳蔡阳人,高祖九世之孙也,出自景帝生长沙定王发。

发生舂陵节侯买,买生郁林太守外,外生巨鹿都尉回,回生南顿令钦,钦生光武。

光武年九岁而孤,养于叔父良。

身长七尺三寸,美须眉,大口,隆准,日角。

性勤于稼穑,而兄伯升好侠养士,常非笑光武事田业,比之高祖兄仲。

王莽天凤中,乃之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1]。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秀是西汉皇室后裔,虽然家道中落,但在王莽篡夺西汉皇位建立新朝之后,凭借皇室身份与其兄刘伯升共同起兵反对新莽政权。

其部众也多为各地名门望族的部曲、私兵所组成。

如:冯鲂于王莽末“乃聚宾客,招豪杰,作营堑,以待所归”。

并且在战斗过程中,刘秀对这些强宗巨姓甚为倚重,因此得到他们的支持。

如巨鹿刘植”率宗族宾客,聚众数千人,据昌城”[2]迎刘秀。

再如名将耿纯“与从昆弟、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老病者皆载木自随,奉迎(刘秀)于育”[3]。

再观《后汉书-光武帝纪》可知:刘秀起兵于南阳,崛起于河北。

故而,争取河北豪族的支持也是其建立帝业的基础。

故刘秀在河北与王郎的争斗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争取归附于王郎集团的河北豪族地主。

如刘秀娶真定“田宅财产数百万”的著姓郭昌女为后。

汉代的田庄经济

汉代的田庄经济

汉代的田庄经济朱绍侯随着秦汉时代土地私有和土地买卖的发展,土地越来越往地主阶级的手里集中,占有几百顷、几千顷土地的地主大有人在。

随着土地集中,西汉中期以后,逐渐出现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它就是在地主豪强控制下的大田庄。

下面,准备从三个方面谈谈汉代的田庄经济。

一、豪强地主势力的成长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出现,是与地主阶级内部“封君”、“素封”地位的变化分不开的。

在秦汉时代,剥削阶级主要由“封君”和“素封”两部分人组成。

封君,包括皇室贵族和有官品、爵位的所谓军功地主。

这些人除按官级拿俸禄外,还按爵位的大小享有封土食邑的特权。

根据秦汉军功爵制以及汉代王侯二等爵制的规定,拥有王侯爵位的贵族,都有封国;其他获得高爵的人,可以食邑。

这些贵族可以按其封国、食邑的大小,收入不同数量的租税。

封君征收租税的数量是“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就可收入二十万。

封君的剥削对象是“编户齐民”(主要是自耕农)。

封君在食邑中所征收的租税,是从“编户齐民”向国家交纳租税的总额中,每户抽出二百钱。

由此可见,封君的剥削与封建国家对“编户齐民”的剥削,其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因为封君的剥削,包括在封建国家的剥削总额中,当然封君除了衣食租税之外,也还采取其他手段剥削农民和奴隶,但这不是封君的主要剥削来源。

素封,是没有官品、爵位的大牧主、大豪商、大地主,也就是司马迁所说的拥有“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巳南、河济之间千树荻,陈夏千亩漆,齐鲁千市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

”凡具有上述财产的大牧主、大园林主、大地主,其收入“皆与千户侯等”。

另外,“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醯酱千,酱千甔,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稿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辆,木器髹者千枚,铜器千钓,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马蹄躈千,牛千足,羊毙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沙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彩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蘖麴盐豉千荅,鲐鮆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三千石),狐鼯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贾五之。

中国古代史(上)

中国古代史(上)

第一章原始社会1、山顶洞人:一万八千年前生活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新人。

因1933年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山顶洞穴发现而得名,有基本完整的三个头骨(一男二女)和其它骨骼,分属于8个男女个体,还有动物化石及其它文化遗物。

经科学测定,是晚期智人的代表,体质特征与现代人基本相同。

2、仰韶文化:母系氏族公社全盛时的重要文化遗存。

因1921年首次发现于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而得名。

建国以来,已发现遗址千余处。

以陕西关中、河南大部、山西及河北南部为中心,远及甘肃青海东部、河套平原、河北北部及湖北西北部。

其中西安半坡遗址和陕县庙底沟遗址最为著名。

3、半坡遗址:黄河流域母系氏族公社全盛时期的代表性遗址。

1953年发现于西安东郊半坡村。

1954-1957年先后进行了五次发掘,揭露面积达1万平方米。

发掘出比较完整的房基四十多座,各类墓葬二百多处,陶窑六座,是一个比较完整的村落。

对于研究母系氏族公社的社会状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龙山文化: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文化遗存的重要代表。

由仰韶文化发展而来,因首次发现于山东章丘龙山镇而得名。

已发现五百余处遗址,分布甚广。

有山东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晋北龙山文化之分。

1、在我国发现了哪些猿人遗址?中国猿人在体质上有什么特征?????已发现云南元谋县上那蚌村元谋人遗址,是我国已发现的较早的人类,距今约170万年。

目前仅发现属于同一个体的两颗上颌侧门齿化石,牙齿硕大、粗壮,较为原始。

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北京人遗址,是猿人阶段资料最丰富的遗址。

从1927年开始,经过多次大规模的发掘,发现包括六个较完整的头盖骨在内的大量面骨、下颌骨、四肢骨和牙齿化石,分属于四十多个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个体。

陕西蓝田县陈家窝和公王岭的蓝田人遗址。

距今约80万-65万年。

出土有残破头盖骨一具,上、下颌骨各一具,有牙齿十余枚。

其特征是眉脊骨特别粗壮,骨壁厚,前额低平,牙齿硕大,脑壳较厚,脑量较小。

头骨枕部宽阔而圆钝,外形轮廓呈楔形,说明蓝田猿人的体质还比较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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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卷第7期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Vol .25№72004年7月JOURNAL OF TONGHUA TEACHERS C OLLE GE Jul .2004
论汉代地主田庄的特点
李春祥
(通化师范学院历史系,吉林通化134002)
摘 要:汉初统治者为了巩固封建政权,采取了诸如“复故爵田宅”、奖励军功等各项政策措施,培植了大批豪强地
主。

豪强地主通过侵夺民田、接受封赏等各种方式主动或被动获得大量土地,并最终形成地主田庄。

由于田庄具有经
济自给自足、拥有各种手工业作坊、劳动者生活有所保障、有利于田庄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等许多特点,使得汉代地主
田庄得以长期存在。

关键词:汉代;田庄;特点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7974(2004)07—0018—02·
18· 收稿日期:2003—08—30作者简介:李春祥,男,1965年生,历史学硕士,通化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DOI :10.13877/j .cn ki .cn22-1284.2004.07.008
参考文献:
[1]《史记》[M].中华书局,1982年版.
[2]《汉书》[M].中华书局,1962年版.
[3]《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年版.
[4]王彦辉.汉代豪民研究[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
(责任编辑: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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