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
中信泰富反向收购中信集团在港上市案例研究

中信泰富反向收购中信集团在港上市案例研究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上市时选择反向收购这种上市方法,与传统的方式比较,反向收购上市具有低成本、时间短以及高收益率的优点,所以这种上市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尤其在经济衰退时期,众多上市企业收入受到严重影响,市值大幅度下降,这样就形成了众多的收购资源,给企业反向收购上市提供了机会。
在近几年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很多企业选择在境外上市,在境外交易所监督管理下,置于严格的法律约束环境下,以谋求更好地发展。
2014年3月,中信泰富宣布反向收购其母公司中信集团,并于同年8月收购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2014年,国家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资本的融合和发展,打破国企垄断的局面,改变传统管理机制。
中央通过此次大力支持中信集团作为国企的深化改革试点,希望能在短期内起到事半功倍的示范效应,为国企改革提速提供指引。
国家宏观层面可以通过示范效应,推进更多国企致力现代化改革。
该事件属于历史上第一家央企借壳香港子公司实现上市。
本文对此案例进行研究分析。
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学者对反向收购研究的基础上,对反向收购的概念、流程、优点以及反向收购的动因进行总结。
对在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优势进行阐述,分析了中信选择在香港上市的原因。
并结合相关政策、企业自身情况、社会环境等原因,分析了中信泰富反向收购的动因。
在对其具体上市实施过程和财务状况分析中,引出了在反向收购过程中在资产的注入、收购股权的比例、交易时间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及中信整体上市对其它企业上市所带来的启示。
在上市过程中,中信集团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各种非公有制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将参与国有企业的多元化改革,中信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将实现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的融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
中信集团在其反向收购过程中对于“壳”公司的选择,对于上市时机的选择,其操作方式及企业自身强大的实力都是其上市成功的重要原因。
银行改组上市案例doc

中信银行未来发展愿景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
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
2006年11月,中信银行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 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
2006年12月,中信银行引入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股东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
今天的中信银行,经过二十的发展,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拥有一支业绩卓越、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他们在金融领域平均拥有超过二十年的从业及管理经验,均为业内知名专家,具有创新的管理理念及全面的操作经验。
行长陈小宪博士于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年度中国十大金融人物”,在业界享负盛名,广受敬重。
近年来,在这支优秀管理团队的带领下,中信银行秉承“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追求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和“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前列”经营管理理念,积极发展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资金资本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住房按揭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信用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等,并拥有一流的对公客户服务能力,领先同业的国际贸易结算业务、物流融资业务和资金资本市场业务,极具创新能力的投资银行业务以及特色鲜明的零售银行发展战略享誉业界。
中信银行的业务辐射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国450多家分支机构战略性地分布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内陆的经济中心城市。
16000多名员工为客户提供最佳、高效、综合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及优质、便捷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以及信用卡客户服务中心等电子银行服务。
荣智健与中信泰富

什么是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Accumulator是累积购买股票挂钩票据之意, 英文全称是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KODA)。由于Accumulator与I kill you later谐音,于是人们就戏称他为“以后再杀你”。 ccumulator是投资者与私人银行订立股票累积期权合约, 一般最低认购额是百万美元,由于过去几年的牛市,因此, Accumulator在香港大行其道,但私人银行一般售予其 高资产客户。2007年下半年,香港的私人银行中,有七 成以上的客户购买股票是以KODA形式。美国次贷危机爆 发后,多数投资者手中股票的抵押价值迅速缩水,私人银 行的风险管理部门纷纷收紧抵押借款尺度。几乎在一夜间 投资者的可抵押资产已不敌KODA合约要求的全年双倍购 买股份所需资金,被逼补仓或低位斩仓成为现实。
●1956年出生,北京人 ●1983年,毕业于北京第二 外国语学院。美国纽约保险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1983年7月,到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任银 行部资金处副经理 ●1987年,任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副经理 ●1992年,任中信实业银行行长助理 ●1993年,任中信实业银行副行长 ●1994年,任中信公司协理,中信证券公司董事长 ●1995年,任中信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中信证 券公司董事长 ●2002年,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 ●2004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 ●2006年7月,向建行董事会提出辞呈,重返中信集 团 ●2006年10月,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常振明被正式委任 为中信国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常振明简介
常振明,男,1956年生, 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并于纽约保险学院取得MBA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 7月,任中信实业银行副行 长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中信公司常务董事兼 副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总裁、中信嘉华银行 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和中信信 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4年,在建行股改关键时 期任建行行长,带领建行完 成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及 海外上市等阶段性目标。
中信集团2250亿注资中信泰富 闪电整体上市

中信集团2250亿注资中信泰富闪电整体上市于无声处听惊雷。
从3月25日中信泰富(港交所:0267)闪电停牌,到3月26日母公司中信股份2250亿人民币100%强势注资,一贯低调的中信集团,短短的一天内,让世人领教了统帅常振明运筹6年之久的海外整体上市梦想。
3月26日,中信泰富宣布正与母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商讨收购主要业务平台中信股份100%股权。
按照已签订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对价将包含现金和中信泰富发行的新股,按照3月24日最后的收市价计算,对价股份将溢价 6.48%发行。
中信股份价值2250亿元。
为符合中国法规要求,转让对价应不低于财政部核准的、由独立评估师评定的截至2013年12月31所评估的股份价值。
2011年,中信集团为实施重组改制成立了中信股份,新平台囊括绝大部分经营性净资产。
此次收购前,中信股份持有中信泰富20.98亿股股份,占中信泰富股权57.51%,而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股份99.9%。
在收购落实前,中信股份会把持有中信泰富的股份转移至中信集团的一家或多家境外子公司持有。
2008年,时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的孔丹提出了中信集团整体上市,借力资本市场,再搞个100亿美元回来的大设想,6年后,中信集团终以此种母公司注资方式,强势实现海外上市战略。
对于这一交易结构,接近中信集团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中信采取母公司100%资产注入的方式实现集团整体海外上市意图,对集团和子公司而言,都将是一种双赢选择。
现在泰富集团可完全掌控,借壳与独立上市,本身区别不大。
一位中信集团内部人士分析,早在去年内部就已制定2014年内海外上市计划。
3月26日,中信泰富主席常振明表示,董事会认为交易可增加公司业务多元性及规模,扩大资产和资本,可以使公司发挥综合优势和整体协同效应。
同为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强调:香港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是我们继续发展的理想基地。
消息人士表示,根据相关交易安排,现金和新股的比例如何分配等详细方案,有待4月中旬进一步披露。
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

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2014年8月25日晚间,中信泰富宣布已经完成对母企中信股份的收购,8月27日起将更名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CITIC LIMITED)”,9月1日起“新中信”(指完成本次借壳上市后的中信泰富)开始交易。
至此,中国最大的综合性集团中集团信完成在港整体上市,新中信此前共引入国内及海外共27家投资者,总认购金额532.7亿港元。
同时,中信泰富宣布,在获得所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後,公司已完成对中信股份100%股权的收购。
今年3月26日,中信泰富启动以现金及配售新股(代价股份)形式收购其控股股东中信股份100%股权的进程。
“新中信”包含中国内地最大综合性企业中信集团绝大部分净资产,股东权益高达2250亿元人民币。
“新中信”即中信股份将取代中信泰富,成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公司。
中信股份所覆盖的行业和领域与中国经济增长和发展高度契合,包括金融业、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业、工程承包业、资源能源业、制造业等行业。
1、交易结构概况图1 交易前后公司变化情况资料来源:依据公司公报作整理,更详细的变动情况见附录1注*:剩余0.23%的股份由Dunearn Investments (Mauritius) Pte Ltd 持有。
淡马锡持有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11.46%的股份呢。
中信有限本次交易后成为中信泰富的全资附属公司,淡马锡成为关联人士,因此Dunearn Investments(淡马锡的全资附属公司)所持股份将不计入公众持股量。
本次交易中在中信集团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子公司中信泰富通过配股增发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通过“股份+现金”的方式收购母公司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股份所持有的中信集团资产,实现中信集团在香港的整体上市,交易完成后,保持了中信集团注册地在大陆,而业务实体部分新中信注入中信泰富。
2、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交易中所引入的27家战略投资者的股份属于公众持股部分,配股价13.48港元,共计3,952,114,000股,资金总额532.74亿港币,资金净额530.42亿港币,约占新中信总股份的15.87%。
买壳上市论文:关于中信泰富买壳上市案例的启示

买壳上市论文:关于中信泰富买壳上市案例的启示摘要:九十年代头两年香港股市上的红筹股主角毫无疑问是中信泰富,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全资控股的“中信香港”对“泰富发展”进行股权收购作为起点,通过一系列的配股、收购和置换等方式将“中信香港”原有资产注入了“泰富发展”,同时获得资本市场资金回流,最终实现了“中信香港”的买壳上市。
现在“中信泰富”按市价总值计算1996年已经是香港股市前十位的上市公司之一,股价从1991年的1.3元/股增加到1996年底的44.9元/股。
中信泰富的买壳上市是中国资本市场上比较精彩的经典力作。
这一并购重组案例也是华资在香港股市最富影响力的“买壳上市”案,为中国内地大型集团利用香港证券市场资本运营提供了借鉴的成功范例。
关键词:买壳上市;中信泰富;启示一、中信泰富借壳上市案例背景介绍自从1988年国务院下达命令对在港华资公司进行重组整顿,“中信香港”的董事长荣智健就开始积级寻找机会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融资,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在香港无法取得造壳上市的资格,因此荣智健选择了买壳上市这条进入香港资本市场的捷径。
在有效证券市场上完整的买壳上市流程一般分为三个步骤:买壳-净壳-装壳(注资)。
所谓买壳,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一定方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控制上市公司;所谓净壳,是指将壳公司的原有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和分拆,成为相对“干净”的壳准备新资产的注入;所谓装壳,是指利用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将原公司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或置换等方式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
“中信香港”对于“泰富发展”的买壳上市也是按照这个思路操作的。
首先是买壳步骤的操作。
在李嘉诚和郭鹤年的支持下,荣智健于1990年1月通过和绝对控股的曹光彪集团定向洽谈,双方达成了1.2元/股的定价,这样“中信香港”斥资3.97亿港币购得曹氏所拥有的占“泰富发展”50.7%的3.311亿股,顺利入主成为“泰富发展”的第一股东,取得了“泰富发展”的控制权,在技术上完成了对于“泰富发展”的收购操作,即买壳步骤的操作。
借壳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借壳上市,又称资产置换,是指一家上市公司通过购买、置换其他公司的主要资产,从而实现资产重组,以获取其他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这一行为在资本市场中较为常见,但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法律风险。
本报告将以一起典型的借壳上市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借壳上市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背景(案例名称:XX上市公司借壳XX公司上市案)XX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XX行业的生产经营。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价长期低迷。
为扭转局面,上市公司决定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注入优质资产,提升公司价值。
XX公司(以下简称“壳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XX行业的生产经营。
壳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但规模较小,市场知名度不高。
壳公司股东同意将其公司整体出售给上市公司,以实现借壳上市。
三、案例分析(一)借壳上市的法律程序1. 尽职调查:上市公司在决定借壳前,应对壳公司的财务状况、法律合规性等进行全面调查,确保壳公司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
2. 签订协议:上市公司与壳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的具体条款。
3.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借壳上市的相关事项。
4. 证监会审核: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交借壳上市的申请材料,证监会进行审核。
5. 公告与实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上市公司发布借壳上市的相关公告,并实施借壳上市。
(二)借壳上市的法律问题1. 合规性问题:借壳上市涉及多项法律、行政法规的合规性要求,如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等。
上市公司在借壳上市过程中,应确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合规性。
2. 信息披露问题:上市公司在借壳上市过程中,应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如信息披露不充分,可能构成虚假陈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利益冲突问题:借壳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壳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为避免利益冲突,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
中信泰富巨亏案

启示三
怎样利用衍生品交易规避风险
既要用衍生产品套期保值, 又要防范交易员投 机或被诱惑进入复杂衍生产品。
Company
LOGO
证调查,中信泰富丑闻正式升级。
•
2009年4月8日荣智健正式辞去中信泰富董事及主席职
务。
三、原因分析
背景介绍 启示
过程介绍 原因分析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澳元汇率波动 间接原因:监控制度严重渎职 根本原因:实业难逃金融市场引诱 其他原因:合约内容的隐患
中信泰富巨亏
直接原因:澳元汇率波动
1、澳元持续走高 2、项目需要大量澳元
7 月(合约开始)
10 月(发布亏损公告: 合计亏损超过 155 亿港 元)
惨痛后果
股市暴跌
惨痛后果
中信泰富2008年全年 亏损127亿港元
事件回顾
•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发出盈利预警,首次披露
持有超过百亿澳元的Accumulator,并称早在9月已经察觉
其潜在风险。同时,表示中信集团同意安排15亿美元备用
信贷。主席荣智健声称对有关投资决定不知情。
•
2008年11月12日,中信泰富公布中信集团拯救方案,
后者将购买中信泰富116.25亿元换股债券,并接手一批潜
在亏损的澳元合约。
•
2008年11月17日,中信泰富表示,已经终止出售或减
持旗下子公司大昌行股权的谈判。
•
2008年12月24日,中信集团行使换股债券,使到持有
2、若是真的,那么中信泰富财务董事则没有遵守风 险政策,公司内部监控制度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根本原因:实业难逃金融市场引诱
• 中信泰富买入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据 称是为了对冲投资澳洲矿业一个涉及16亿 澳元矿业项目的外汇风险,但在外汇衍生 投资,实际上最终持有90亿澳元,炒汇金 额比实际矿业投资额高出四倍多。
香港借壳案例

香港借壳案例香港借壳案例是指公司通过与已上市公司进行一项交易,使自己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从而实现上市的一种方式。
下面是一个香港借壳案例的构想:某公司A是一家新能源科技企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可再生能源产品。
由于该公司在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由于融资渠道有限和上市程序的繁琐,公司A决定通过借壳方式来实现资本市场的融资和扩大影响力的目标。
与此同时,某上市公司B是一家传统能源企业,面临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和转型升级的挑战。
虽然公司B具有完善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但其技术实力相对较弱,对新能源行业的开拓也不重视。
公司A与公司B洽谈后,双方决定通过借壳方式共同合作,各自取得互补优势。
具体交易计划如下:首先,公司A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公司B的原股东进行收购,使公司B成为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A无需从零开始建设上市公司,直接利用公司B的上市平台,省去了时间和所需成本。
其次,公司A和公司B共同制定发展战略,将公司A的新能源技术与公司B的渠道资源充分融合,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公司A可以通过公司B的渠道优势,迅速拓展市场份额,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利润。
公司B则能够通过公司A的技术实力,实现转型升级,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最后,借壳完成后,公司A将通过公司B的上市平台,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和生产,推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
公司B 则能够通过借壳方式来实现自身的转型升级,并在新能源领域取得突破。
综上所述,香港借壳案例是一种灵活的资本市场融资方式,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开拓市场,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通过借壳的方式,公司A和公司B能够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和协同发展,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中信集团的分层上市治理案例

二、案例资料
(二)业务内容
表1:中信集团各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
业务 种类
主要 经营 主体
金融业
中信银行
中信证券 中信信托 信诚人寿 中信锦绣资本 中信财务
房地产及基础设
资源能源
工程承包业
施业
类
中信地产
中信建设 中信资源
中信和业 中信兴业投资
中信工程设 中信裕联
计 中信金属
制造类 中信重工 中信戴卡
案例一 中信集团的分层上市 治理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应掌握公司治理的含义,理解集团公司多层嵌套治理的含义与主要特征;理解 相对于单一公司的治理行为,集团公司多层嵌套治理的优点与存在的问题.
一、背景知识
(一)公司治理概述
公司治理又名公司管治、企业管治,是一套程序、惯例、政策、法律及机构, 影响着如何带领、管理及控制公司。
(一)背景综述
中信集团是1979年在邓小平先生的倡导和支持下,由荣毅仁先生创办的。成立以来, 中信集团充分发挥了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诸多领域进行 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创新,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信誉与形象,取得了显著的经营 业绩。中信集团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11、2012和2013年度“世界500强公司” 中排名分别为第221位、第194位及第192位,并在所有上榜的中国企业中分别排名 第21位、第20位和第20位。 中信集团主要通过中信股份集团开展业务。中信股份集团的业务遍及全球,覆盖 金融业、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业、工程承包业、资源能源也、制造业及其他行业等 领域。中信股份集团的资产、收入和利润占营业经营期间中中信集团总资产、总 收入和总利润的绝大部分。
通过一整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 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来协 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 (股东、债权人、职工、潜在的 投资者等)的利益关系,以保证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 益。
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发展中的改革困境与模式探索——以中信集团香港整体上市为例

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发展中的改革困境与模式探索——以中信集团香港整体上市为例————————————————————————————————作者:————————————————————————————————日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发展中的改革困境与模式探索——以中信集团香港整体上市为例-企业管理论文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发展中的改革困境与模式探索——以中信集团香港整体上市为例张行文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是国家出资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一般是以母子公司形式组成的企业集团。
它以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和资产运作为主要经营模式、以可经营资源为主要经营领域、以独立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是实践中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模式,在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在推动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有近15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其中,113家央企以及各省市专业型、产业型和综合型的国有企业集团一般都是国有投资控股集团。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
在新的发展形势和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下,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发展改革模式需要做出新尝试和新探索。
为此,本文在梳理国有投资控股集团优势与困境基础上,分析了可能的整合转型模式,对中信集团香港整体上市案例进行了具体剖析,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的整合转型模式创新提供策略建议一、国有投资控股集团优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与政府有天然的联系,不仅公司是国有独资,而且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一般都来自于政府任命和委派,其投资行为基本是按照政府意图,参与关系国计民生、服务于改革开放的重大建设项目,并将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提升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产业和核心节点上发挥关键作用。
“中信模式”对央企整体上市的借鉴意义之欧阳德创编

“中信模式”对央企整体上市的2014年04月18日 01:51来源:中国证券报作者:丁安华4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信泰富发布公告,宣布以2269亿元人民币对价从最终控股母公司中信集团手中收购其主要业务平台中信股份的全部股份。
此举被广泛认为是央企整体上市的新动向,引起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的关注,股票市场初步反应是正面的,而论者大都是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出发理解中信整体上市的行动。
严格地讲,中信泰富收购中信股份,并非是中信集团的整体上市。
这里可以看出公司管理层的巧妙设计,目的是避开财政部或国资部门直接在上市公司层面持有股份,从而刺穿“公司的面纱”。
央企整体上市,是为了突破母公司缺乏资本融资渠道的困境,而创新的多层上市结构、多元业务集团模式,也开始为资本市场所接受。
“中信模式”对其他大型综合性央企的整体上市,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中信集团并非整体上市首先,我们来看看中信集团整体上市前的股权结构:顶层最终控股公司是以国有独资公司注册的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而这次整体上市的主体是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股份);上市的方式是通过在香港上市的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收购中信集团所持有的中信股份的全部权益,也就是中信集团将中信股份注入中信泰富而实现上市。
可以看到,外界普遍认为这是中信集团的整体上市,严格地讲并非事实。
真正实现上市的是中信股份,而不是中信集团。
根据年报材料,2010年中信集团启动股份制改造,为将来的上市做准备,将集团90%的净资产重组到中信股份旗下,但仍有约10%的净资产(包括中信国安[-3.29%资金研报])没有纳入。
将来在香港上市的中信股份,仍然是中信集团的附属公司。
那么,为什么不是中信集团,而是中信股份整体上市呢?这里可以看出公司管理层的巧妙设计。
我认为,这种安排是中信集团高层有意而为,目的是避开财政部或国资部门直接在上市公司层面持有股份。
设想一下,如果是中信集团整体上市,那么国有股权的持有部门就会刺穿“公司的面纱”,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为公司治理和人事任免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集团公司实现整体上市的财务分析——以中信集团为例

集团公司实现整体上市的财务分析——以中信集团为例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用反向购买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但实现整体上市后企业仍存在许多摘要:问题。
在此背景下,文章通过对企业的营运、盈利、偿债、成长等因素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不仅要提高盈利、营运等能力,还要注意上市后的整合,这样企业才能长期平稳发展。
关键词:反向购买,整体上市,财务分析关键词:1引言1 引言中信泰富正式宣布与母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卖方”,商议决定收购中信股份100%股权。
这意味着中信集团想要通过向中信泰富曲线在香港整体上市。
在国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中信集团此次通过注资变相整体上市,是希望作出改革的新尝试并希望通过香港的资本市场走出去。
中信泰富以现金加发行新股方式收购中信股份后,变身为第一家在港整体上市的公司。
国有企业重组及整体上市乃大势所趋,如今由中信泰富收购中信集团,可更快、更顺利完成整体上市计划。
2 利益相关方利益相关方2中信集团创立于1979年10月4日,原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时总资本2亿元人民币。
200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改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于2011年12月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837亿元人民币,正式改名为中信集团。
中信泰富前身为泰富发展,在综合性的实业公司中中信泰富一直占据内地市场的主导地位,中信泰富进入香港资本主义市场将近20年,在房地产领域、电信领域、钢材领域等多个产业发展。
1987年,在香港创建中信香港作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全资附属子公司。
3 中信泰富收购中信集团的财务分析中信泰富收购中信集团的财务分析33.1 流动性分析短期偿债能力可以看出企业近期的财务问题,中信集团整体上市后流动比率由原来的0.36上升到0.50,说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稳定,企业的变现能力越来越强。
速动比率由原来的0.34上升到0.48,速动比率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稳定。
香港借壳上市技巧和案例分享

朱林瑶控制的华宝国际为何在买壳后的两年内无法完成资产注入?黄光裕在国美电器买壳时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三元集团买壳后为何被判摘牌?通过代理人曲线买壳存在哪些风险?近来,买壳成为资本运作中的流行词,香港主板 市场的壳公司价格已经超越历史高位,达到1.8-2.4亿港元,然而,由于壳公司的类型复杂,其流通股权的分布、原 有业务情况、交易结构设计、股东结构等各种变数不仅影响借壳上市的速度和成本,也会影响公司上市后的二级市场 表现,因此,针对不同的壳公司需要注重不同的买壳技巧,同时回避各种陷阱。
香港买壳的技巧 香港是国内企业最为青睐的买壳市场,然而,香港资本市场上壳公司的种类非常复杂,其流通股权的分布情况、 壳的资产类型、原有业务情况、交易结构设计、资产注入的速度、股东组成结构等各种变数不仅影响借壳上市的速度 和成本,也会影响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表现。大致来看,针对不同类别的壳公司,需要注重不同的影响因素乃至陷阱。 经行家处理过的壳。壳公司早已被部分资本玩家变成一种产品和牟利工具,对懂行的人而言,上市壳的投资几乎 成了稳赚不赔的生意。香港有一些人专门从事壳的买卖甚至造壳业务,他们在买家进入前就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处理, 作好了将其出售的准备。经过处理的壳一般净资产规模较小,运营性资产和业务很少,收购后较易管理,卖方通常希 望吸引一些资产和业务具备较强赢利能力的买家。但是,其中也不乏陷阱。 有的壳公司大股东表面持股量少,但幕后人士实际操纵了大量市场流通股份。在幕后人士的安排下,卖方一般不 会一次性给予买家高比例的股权,而只是把大股东已经披露的股权出售给买家作为诱饵,而以剩余的大量公众股份作 为牵制,买家往往进场后才发现上当了。买家因为受上市规则对大股东买卖股份的限制,对被操纵的二级市场完全失 去影响力,导致买壳后股价经常大起大落,形成了公司业务由大股东控制、股价和二级市场被庄家控制的局面,使公 司后续的筹资活动受到极大的干扰,国美电器(00493.HK)大股东黄光裕就曾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由于黄光裕从 资本玩家处获得的控制权是通过曲线买壳法在前后3年的时间内收购的,致使其在后续的资产注入中因为属于关联交 易而失去大股东投票权,在资产注入对价上吃了大亏,被幕后人士狂赚了一把。为了增加对二级市场的控制,黄光裕 不得不高价私自回购市场的股份。因此,买家在决定买壳前,应该仔细调查壳的实际公众股分布情况及其实际控制 人,避免所买的壳成为庄家的赌桌。 未经处理的壳。这类壳一般仍正常运作,无重大财务或法律问题,股东也是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企业家。其类型也 是多种多样,比如,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看,有高(>70%)、中(60-50%)、低(<50%)之分;从净资产值指数 看,亦有高(>4亿元)、中(2-4亿元)、低(<2亿元)之分。虽然净资产越高,资产注入的规模越大和速度越 快,但净资产值越高的壳公司价格也越高,动用的现金也越多。特别是壳中均为现金或比较容易套现的资产时溢价就 更高,这直接影响买家动用的收购资金量,基本上,购买4亿元净资产以上的公司需要动用的资金大约在6亿元以上。 对于净资产值较高且业务以房地产为主的壳而言,难度在于双方如何达成互信从而完成资产置换,因为在香港资产的 置换是受限制的。 未经处理的壳中,有许多壳主处于观望状态,出售意欲摇摆不定,除非能套现大量现金,否则不会出售。单纯以 资产换控股权的方案恐怕难以被他们接受,一般买方须支付资金达1亿港元以上。如不涉及资产换股权方案,可能涉 及的资金将更多。通过向壳公司注入流动性很好的优质资产,可以减少现金的总支出,但资产换股权方案只有在壳价 相当部分用现金支付时才有商谈的余地。 许多地产界买家希望以资产换取上市公司股权作为部分股票对价的支付方法并不受许多壳主欢迎,因为地产在资 本市场不属于具备想象空间的资产,资产注入的质量往往成为交易完成的重要因素。此时,买方应确保该资产能在极 短时间内完成向外商投资企业的转变,并在与卖方谈判前获取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的审计报告和中国律师的法律 意见书。由国际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虽非必需,却是谈判重要的根据。在香港有一个潜规则,如拟注入资产未经以 上步骤,卖方不会跟你动真格,只会应付了事,因为整个方案可能因资产注入失败和延误而取消,此时谈判会难有实
中信集团借壳上市绩效案例研究

中信集团借壳上市绩效案例研究
公司上市后就可以直接成为融资平台,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谋求上市资格。
借壳上市作为一种上市手段,不仅能够使资源得到合理优化的配置,也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在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紧缺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一条资本迅速扩张的通道。
同时近几年国家大力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可以尽快地抢占资本市场先机获得更好发展。
借壳上市是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探索,而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模式更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本文对首先对企业并购重组、借壳上市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以及香港借壳上市相关内容进行阐述,为后期的案例分析做理论铺垫。
接着在对中信集团借壳上市的案例分析中,先介绍了中信集团和中信泰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动机,对中信集团的上市方案及过程进行了详细叙述。
通过事件研究法得出其短期绩效为正。
通过财务分析方法得出了长期绩效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接着EVA的稳步提升也说明了此次重组对于中信集团的价值提升有着正面的影响。
最后为企业在上市地点选择、壳公司选择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建议和参考,鼓励企业合理做好上市计划避免企业的盲目上市。
港股 分拆上市 案例

港股分拆上市案例港股分拆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子公司或业务分拆出去,独立上市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公司集中资源、降低风险、提高估值等。
以下是一些港股分拆上市案例:1. 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集团是中国互联网巨头,旗下拥有多个业务板块。
2014年,阿里巴巴将旗下的支付宝集团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2. 腾讯控股:腾讯控股是中国最大的社交媒体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2018年,腾讯控股将旗下的音乐娱乐业务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3. 中信股份:中信股份是中国大型综合金融集团。
2016年,中信股份将旗下的证券业务中信证券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4. 中国平安:中国平安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
2018年,中国平安将旗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平安好医生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5. 中国恒大集团:中国恒大集团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商。
2019年,中国恒大集团将旗下的物业管理业务恒大物业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6. 茅台集团:茅台集团是中国著名的白酒生产商。
2019年,茅台集团将旗下的茅台酒业务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7.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是中国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
2002年,中国移动将旗下的互联网业务中国移动香港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8. 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国大型综合金融集团。
2016年,中国光大集团将旗下的证券业务光大证券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9. 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保险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
2017年,中国人寿保险将旗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10.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是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
2006年,中国银行将旗下的保险业务中国银行保险分拆上市,成为独立的上市公司。
港股分拆上市是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可以帮助公司实现业务独立、提高市场价值。
以上列举的案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每个案例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目的。
香港上市方式及案例

上市方式及案例分析在中国实现上市融资的途径具有多样化。
在中国上市,除了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之外(其中包括红筹和H股两种形式),还可以采用反向收购(Reverse Merger),俗称买壳上市的方式获得上市资金。
1.红筹股上市红筹股一般是指在境外注册,上市,控股股东在中国大陆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
红筹股上市适用注册地的法律和会计制度,按照证券市场的上市规则和上市要求向联交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
目前,在主板市场红筹股主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创业板红筹股则以国科技型民营企业为主角。
红筹股已经成了除H股、N股外,地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2.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取得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非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能力进行融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般来讲,地企业购买的本地上市公司都是一些主营业务发生困难的公司,企业在购买了上市公司以后,为了达到在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一般都将一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提高其再融资能力。
由于在市场上融资不受时间限制,没有连续赢利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并且一般以私募(定向配售)为主,这样就非常有利于公司成功买壳后进一步的融资。
买壳上市作为赴港上市的一个重要途径,正越来越受到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关注,这不仅因为在买壳上市具有方式更灵活、融资速度更快和投入产出比高等比较优势,而且在于它可以提供相对广阔的私下操作空间。
企业买壳上市运作成功与否,除了选择合适的“壳公司”外,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在合适的时机聘请到优秀的中介机构将会对企业的买壳上市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3.造壳上市造壳上市是指地企业在海外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或允许的国家或地区,如百慕大、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独资或合资重新注册一家中资公司的控股公司,用以控股境资产,而境则成立相应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将相应比例的权益及利润并入境外公司,进而实现以该控股公司申请上市的目的。
借壳法律案例解析分析题(3篇)

第1篇借壳法律案例解析与分析一、引言借壳上市,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种特殊现象,指的是一家上市公司通过购买、置换等方式,取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实现其上市的目的。
这一行为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屡见不鲜,但由于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因此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争议和纠纷。
本文将通过对一个典型的借壳上市法律案例进行解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和风险,以期对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2016年,某A股上市公司A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股价长期低迷。
为改变现状,A 公司决定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
经过一系列谈判和资产置换,A公司最终与一家名为B的公司达成协议。
B公司将其旗下的资产注入A公司,A 公司则将其部分资产出售给B公司,实现了借壳上市。
三、案例分析(一)借壳上市的合法性分析1. 《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章程,并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在本案例中,A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实现借壳上市,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 《证券法》规定《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方案,并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在本案例中,A公司进行借壳上市,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方案并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借壳上市的法律风险1. 信息披露风险借壳上市过程中,涉及大量的信息披露,如资产评估、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等。
若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可能引发投资者的质疑,甚至引发诉讼。
2. 监管风险借壳上市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如证监会、国资委等。
若不符合监管要求,可能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导致借壳上市失败。
3. 法律纠纷风险借壳上市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如股东、债权人、员工等。
中信泰富案例分析报告

图 1.2 中信泰富营业比例
三 案例回顾
2008 年 10 月,中信泰富曝出与 13 家外资银行签订了数份杠杆式外汇合约, 其中金额最大的是澳元累计期权合约,总额为 90.5 亿澳元,汇兑损失 155 亿港 元,几月之内,公司股价暴跌,高层管理者受到调查。该事件是我国目前最令人 震惊的一起投资复杂外汇金融衍生品亏损事件。合约锁定汇率 0.87,规定在此 后两年内,中信泰富每月(部分是每日)以 0.87 美元/澳元的平均兑换汇率,向 交易对手支付美元接受澳元,最高累计金额约 94.4 亿澳元。
一 摘要..................................................................................................................5 二 公司简介..........................................................................................................5
第二章 风险管理目标—套期保值 .................................... 7
一 中信泰富对澳元的需求..................................................................................7 二 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7 三 小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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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2014年8月25日晚间,中信泰富宣布已经完成对母企中信股份的收购,8月27日起将更名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CITIC LIMITED)”,9月1日起“新中信”(指完成本次借壳上市后的中信泰富)开始交易。
至此,中国最大的综合性集团中集团信完成在港整体上市,新中信此前共引入国内及海外共27家投资者,总认购金额亿港元。
同时,中信泰富宣布,在获得所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後,公司已完成对中信股份100%股权的收购。
今年3月26日,中信泰富启动以现金及配售新股(代价股份)形式收购其控股股东中信股份100%股权的进程。
“新中信”包含中国内地最大综合性企业中信集团绝大部分净资产,股东权益高达2250亿元人民币。
“新中信”即中信股份将取代中信泰富,成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公司。
中信股份所覆盖的行业和领域与中国经济增长和发展高度契合,包括金融业、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业、工程承包业、资源能源业、制造业等行业。
1、交易结构概况图1 交易前后公司变化情况资料来源:依据公司公报作整理,更详细的变动情况见附录1注*:剩余%的股份由Dunearn Investments (Mauritius) Pte Ltd 持有。
淡马锡持有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呢。
中信有限本次交易后成为中信泰富的全资附属公司,淡马锡成为关联人士,因此Dunearn Investments(淡马锡的全资附属公司)所持股份将不计入公众持股量。
本次交易中在中信集团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子公司中信泰富通过配股增发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通过“股份+现金”的方式收购母公司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股份所持有的中信集团资产,实现中信集团在香港的整体上市,交易完成后,保持了中信集团注册地在大陆,而业务实体部分新中信注入中信泰富。
2、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交易中所引入的27家战略投资者的股份属于公众持股部分,配股价港元,共计3,952,114,000股,资金总额亿港币,资金净额亿港币,约占新中信总股份的%。
本次所引入的27家战略投资者分布比较多元(见下表),既有特大型国企、金融央企,又有国内着名民营企业和海外资本。
投资者来源广泛,且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所属行业均有很好的影响力,本次配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比较成功,一方面成功募集所需要的资金,另一方面所引入的投资者可以和中信集团在业务上进行一定的合作,比如中信集团和卡塔尔投资局在2014年签署协议,各自出资50%成立100亿美元的投资基金,用于在中国的项目投资。
表1: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录资料来源:依据中信泰富港交所信息披露整理3、向母公司配股收购中信股份资产(a)中信股份资产2010年,中信集团启动股份制改革,于2011年改造完成,中信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造完成后,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股份%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股份余下的%的股份。
中信股份承接了中信集团90%的资产,包括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资产和地产、资源能源、工程承包等非金融资产。
图2:中信股份业务板块注:中信股份间接持有中信泰富%的股权,在收购完成前,中信股份下属持有中信泰富股份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会根据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中信泰富股份划转至中信集团或其指定的一家或多家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持有。
中信股份经营管理中信集团下辖的绝大部分业务和资产,中信股份主要业务包括:-金融业务:中信股份拥有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门类金融业务。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和持有,以及投资经营高速公路和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承包业: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业建设等工程的承包和设计业务。
-资源能源业:可分为资源能源开发、资源能源加工、资源能源贸易三大类。
-制造业:主要包括重型机械、电力电子、汽车用铝车轮和汽车用铝铸件以及其他产品。
-其他行业:中信股份的其他行业还包括电讯服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和出售、通用航空服务、出版服务、综合外包服务、旅游服务和拥有足球俱乐部等。
中信股份各业务板块的规模和广度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13年底,中信股份(不包括中信泰富)未经审计的汇总归属于中信股份之股东的股东权益约为人民币2250亿元。
其中金融资产比例占比达80%,非金融资产比例为20%。
2014年5月14日,中信泰富发布通函,发布经财政部核准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2,699,万元(约相当于28,659,万港元)。
(b)对价支付现金部分:支付港币53,357,554,905元。
现金对价应由中信泰富向中信集团指定的帐户支付,资金来源为上述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得资金。
股份部份:由人民币177,百万元(折合约港币223,百万元)调整为港币233,227,798,536元。
股份对价将由中信泰富向中信集团指定的全资附属公司(中信盛荣有限公司、中信盛星有限公司)发行17,301,765,470股对价股份的方式支付。
上述港币金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3月24日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即港币元兑人民币元计算。
(C)交易后中信泰富和新中信股份结构表3交易前后股份变化情况注*:中信盛荣和中信盛星均为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
资料来源:依据中信泰富公告整理。
4、交易分析(a)交易结构分析本次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资金全部用于进行收购母公司时候的现金对价支付。
假设本次交易没有引入战略投资者,而是直接通过增发股票进行融资,则为支付收购中信股份的对价亿港元,需要增发21,260,782,893股,这样完成交易后公众持股在完成交易后的新中信持股比例为%,不满足香港上市公司规则。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司上市后需要保持25%的流通股份,中信集团已获得港交所的豁免,在中信泰富收购中信股份完成后,保持15%的流通股即可。
如果保证公众持股比例为15%的最低线,则可以发行8,239,316,215新股给中信集团,这样股票总价值亿港元,需要进行亿港元的现金支付。
依据2013年中信泰富财务报告,其现金与银行存款为亿港元,公司现有负债亿港元,总资产亿港元,净负债比率为46%(附录2),可以看出公司进行港元存在很大压力,如果通过债务的方式金融融资,很难获得足够的资金,基于此可以看出本次引入机构投资者的必要性。
同时此次收购中,中信集团已与港交所作过沟通,视为大型收购行动,不是反向收购或视为IPO需要向港交所以IPO方式重新审批,据有关投行人士介绍本次交易也突破了香港市场不再批复红筹股的限制。
中信泰富获注入的中信集团资产,包括银行、电讯、证券、汽车销售、资源、特钢、房地产及工程承包等。
部分业务属于外资限制领域,因此今次部分资产已获中央特批收购。
(b)为何选择中信泰富中信集团下属有多家上市公司,如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等,为何选取借助中信泰富这一平台。
中信泰富经过澳元衍生品一役,元气大伤,虽然它还是恒生指数的成分股,但关注度已大不如前,现在的股价较低,相对而言借壳成本不高。
而其他如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均属集团优质资产,被借壳太可惜。
(C)为何选择香港由于中信股份持有众多在内地和香港上市公司股权,囿于内地上市规则的限制,在谋划整体上市之初,中信股份只能选择海外上市这一途径,区别在于是直接整体IPO还是借壳上市。
因为中信股份如果要在A股上市,需要将已上市的子公司私有化,这容易导致大量的利益输送和腐败,根本不可能实现。
另一方面,内地的融资环境不好,A股低迷,市场对大量规模融资很反感。
在香港,上市规则允许资产重复上市,发行人只需要做好信息披露,并与投资者妥善协商兑价即可。
考虑到中信股份的资产体量太大,IPO的时间成本同样巨大,中信最终选择了借壳上市的模式。
另外中信集团的常振明曾讲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其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高水平的管治标准、与国际接轨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优秀的人才等。
5、背景与意义解析从政策信号上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
从央企巨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称中石化)引入千亿民间资本的计划,到地方国企的整合兼并以及激励机制的改革,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幕悄然拉开。
中信集团此轮改制上市顺利推进,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标杆和样本,中信赴港上市可被视作国企改革的抢滩战役。
中信集团通过中信泰富在香港上市,这应该是港股的一件大好事。
业界对此也多有分析与评论,包括蛇吞象、还有国企及央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尤其是大央企整体上市的试水、以及推动金融企业国际化等。
作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锋,又媒体报道中信集团领导层确实希望通过上市为中信集团争取到更好的平台,他们亦希望采取一些创新的举措来突破现有体制长久以来对国有企业形成的羁绊。
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3月28日在香港表示,中信集团整体上市,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进行先行先试。
此前,财政部保持对中信集团100%的控股,即对中信股份亦是100%控股,此次借壳上市保持了中信集团的地位,而在中信股份这一层面引入了多方投资者。
本次尝试整体上市后,有助于中信集团推行更加市场化的经营运作方式,比如更加市场化的管理层聘任机制、考核机制,甚至可以在未来尝试引入股权激励计划。
附录1:交易中信前后公司架构交易前结构:资料来源:中信泰富2014年5月14日通函交易后结构:资料来源:中信泰富2014年5月14日通函附录2:杠杆比率变化情况资料来源:中信泰富2013年财务报告附录3:中信泰富介绍中信泰富是一家综合性的实业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
其前身为泰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富发展);1985年成立,后获得上市地位。
1987年荣智健加入中国国际信托(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香港),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在荣智健的运筹之下,1990年,中信香港收购泰富发展49%的权益并注入若干资产,其中包括港龙航空%的权益及两座工业大厦。
泰富发展遂与中信集团结缘,荣智健亦由此成为泰富发展的董事。
翌年,泰富发展改名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即中信泰富。
时值香港主权交接前夕,中信香港将中信泰富作为融资的窗口和收购战略性资产的平台;一方面将港澳两地重要的战略性资产注入中信泰富,另一方面通过中信泰富融资为日后的收购业务筹集资金。
1996年12月26日,时任中信集团总经理王军签字同意以25%的折让价,即每股港币33元,配售亿股中信泰富股票给以荣智健为首的公司管理层,其中亿股由荣氏独得,令其持股上升至18%亿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之后,中信泰富的业务重心日益偏向中国内地。
在2006年新一轮业务重组中,中信泰富促成国泰、港龙整合,又在2008年出售了其在中国国际货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