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所队基础设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所队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74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30

【实施日期】2015.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

(镇政办发〔2015〕7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建设,是深化公安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公安机关充分履行重大政治和社会职责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2067号)和建设部、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的通知》(建设标〔2007〕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

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方便群众为宗旨,以利于工作为目的,按照“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建设更加规范”的原则,全面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投资保障工作制度化,着力解决影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安基层所队战斗力,使公安基层所队在镇江建设“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山水花园城市”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至2016年底,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全面加强无房、危房和面积严重不足的公安基层所队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公安基层所队建设领导机制,将公安基层所队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完善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