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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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考试范围名解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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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考试范围名解简答刑事诉讼法是规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件,刑诉考试范围涉及到了其中的各个方面。

下面将从名解的角度给出一些简要的答案,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考点。

一、1. 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刑事诉讼是指国家通过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过程。

其特点包括公诉原则、审判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法律责任原则等。

2. 刑诉追诉原则刑诉追诉原则是指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追诉的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即在特定期限内提起公诉,逾期将不能起诉。

3. 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包括公诉机关、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可以有其他法定主体参与。

4. 刑事起诉条件刑事起诉条件包括刑事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明确等。

5.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是指公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程序。

主要包括立案、检察机关的审查、决定不起诉或决定提起公诉等环节。

6. 刑事案件的侦查程序刑事案件的侦查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

包括立案、侦查活动、询问笔录、搜查、抓捕、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环节。

7.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民事诉讼主体)在达到一定条件下,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并以此为基础终止刑事追诉的一种方式。

8. 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听证原则、辩护原则、非拘禁原则、重打击原则等。

9. 刑事判决的组成要素刑事判决的组成要素包括判决结果、判决理由以及判决的时间和地点等。

10. 刑事执行刑事执行是指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刑罚执行的过程。

包括监狱服刑、缓刑、暂时有效令等。

二、总结以上是对刑诉考试范围名解的一些简答,通过对这些内容的了解,可以更好地为刑事诉讼的相关考点做好准备。

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知识对于从事刑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 2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 2

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一)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及任务1.概念及特征我国的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活动。

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是: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所进行的一种国家专门活动,这种活动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刑事诉讼是国家刑罚权应否、如何行使的活动,活动的中心内容是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主要包括查明和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何种刑罚;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采用诉讼的方式进行的活动,作为一种诉讼活动,它不是公安、司法机关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必须有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法律手续,是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活动的依据和准则,只有依法进行,诉讼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2.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依据本条规定,我国刑诉法有以下三方面基本任务:首先,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其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这两项任务是刑诉法的首要任务,充分体现了我国刑诉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价值目标。

再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我国刑诉法确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任务,表明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以及劳动仲裁

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以及劳动仲裁

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以及劳动仲裁一、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1. 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调查、审判和执行刑罚的过程。

刑事诉讼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

2. 刑事诉讼的程序阶段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程序要求,律师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熟悉并掌握各个阶段的业务技能。

3.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和使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对于案件的结果至关重要。

律师需要了解各种证据的类型和获取途径,并能够合理地运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护观点。

4. 刑事辩护的基本策略刑事辩护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进行的法律援助活动。

律师需要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包括选择适当的辩护观点、采取有效的辩护手段等,以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效果。

二、劳动仲裁1. 劳动仲裁的概念和作用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

劳动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简便、快捷、经济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劳动争议解决领域。

2.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要点劳动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执行等环节。

律师需要了解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要点,以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3. 劳动仲裁案件中的证据收集和使用劳动仲裁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同样十分重要。

律师需要协助当事人收集和整理证据,并能够合理地运用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4. 劳动仲裁中的争议解决策略劳动仲裁中,律师需要制定合理的争议解决策略,包括选择适当的仲裁请求、提供有力的证据等,以争取最有利于当事人的仲裁结果。

三、结语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和劳动仲裁是律师必备的专业技能之一。

律师需要熟悉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点,掌握证据收集和使用的技巧,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同时,律师还需要了解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要点,协助当事人收集和使用证据,制定合理的争议解决策略。

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技能,律师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诉法01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诉法01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一定的专门职权,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审查批准逮捕权、部分案件侦查权以及法律监督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我国刑事诉讼在不同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在刑事诉讼中,效率是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的。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而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高,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4、有关法律解释。一是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其中最重要的有;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等。二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关于具体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
b 在起诉阶段,实行全部案卷材料移送注意,除起诉书外,控诉方还必须随起诉书移送全案的一切证据材料,以便法官审阅,决定是否正式启动审判程序。
c 在审判阶段,强调法官的主动性
d 就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而言,倾向于“犯罪控制模式”,警、检、法三机关分工合作,协同作战,形成国家机关共同针对被告人的国家主义格局。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
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的审判组织,应当分别依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另行组成相应的合议庭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③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④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八 合议庭的组成
1.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有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③我国的刑事诉讼以广义说为模式。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查明和惩罚犯罪并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专门活动。
2.特征
①是国家专门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追诉活动
②具有特定的任务
③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④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笔记

刑事诉讼法笔记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一)诉讼的概念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而依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二)刑事诉讼的概念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步骤,解决和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一)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和解决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是实现国家司法权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司法机关为主导进行。

(三)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刑法规定的罪名和刑诉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方法、步骤进行的活动过程。

(五)、刑事诉讼只有通过控、辩、审三大职能的共同运作,才能真正完成。

三、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行使侦查权的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海关侦查部门。

1、人民法院(1)性质和职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法院的职权具体包括:第一、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第二、强制措施权:第三、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四、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可以采取查封、扣押被告人财产等保全措施。

第五、收缴、处理赃款、赃物及孳息。

第六、执行权:第七、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的权利。

2、人民检察院1)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监督权。

2)职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是检察权,包括:第一、自行侦查权:对三类案件行使侦查权: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

第二、提起公诉权:唯一的公诉机关。

第三、法律监督权:(1)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依法实行监督,并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司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概述(星考点)

【司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概述(星考点)

基本概念1.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实体真实主义: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实体真实的目的观。

在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上,实体对程序的优越地位,刑诉法是实现刑法的手段。

在人权保障和实体真实的关系上,实体的真实也处于优势地位,违反程序法造成侵犯公民权利的,由有关部门给予个别处理而不影响其后的诉讼行为。

3.正当程序主义:刑事诉讼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

刑事诉讼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刑事诉讼所追求的是在所给定的程序范围内,竭尽人之所能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这种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正当程序进行。

4.刑事诉讼构造:又称为刑事诉讼模式、结构,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一国对诉讼价值的认识程度和水平影响一国制定刑诉法的目的,即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进而决定一国采取什么样的诉讼构造。

重点考点详解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一)特点1.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系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2.每一个诉讼阶段、机关都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办案程序。

3.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人生自由和财产权利,又称“小宪法”。

4.由公检法主持进行、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实现国家刑罚权、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1)由公检法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二)狭义和广义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广义是刑事诉讼法: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三)刑事诉讼法的渊源:6种1.宪法2.刑诉法3.有关法律规定4.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5.地方性法规6.国际公约条约。

(四)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1.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是程序法。

2.刑法重在实现实体正义,刑诉重在实现程序正义。

刑事诉讼第一章、第二章

刑事诉讼第一章、第二章

第一章概述(一)诉讼的概念诉讼:俗称“打官司”。

诉:“告也”,言语斥责,告诉、告发、控告;讼:“争也”,言之于公,争辩是非曲直。

所谓诉讼,是由原告起诉后,由法庭、法官解决原告、被告双方争讼的活动。

人类解决社会纠纷的手段多种多样,如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诉讼也就是司法途径,是现代法治社会解决纠纷最后一种手段,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根据实体问题的不同和诉讼形式的差异,诉讼又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

【阅读案例】王李两家因争用水源而引发纠纷案王李两家分属两村,均毗邻一地下水源,两家常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今年夏季,王家兄弟企图独占水源,并在与李家父子的争吵中出手打人,导致李家老父腿部骨折和腰部挫伤,老二受轻伤,还肆意毁坏李村分配给李家承包用的集体所有的拖拉机和一些农具。

事后王家试图付一笔赔偿金给李家,但仍霸占水源。

李家大哥十分气愤,叫嚷要以牙还牙,“出了这口窝囊气”,夺回水源,“让王家知道我们李家不是好惹的”。

老二则主张“打官司”,向法院“讨个公道”。

而李村的村干部为避免事态扩大,劝李家:既然王家已作出较充分的赔偿,就不要再另起争端,由村干部出面协调重新拿回用水权,而且只要不到法院去告发,法院是不会理的,这样对大家平安相处也有好处。

【问题】如何看待各人的主张?这一纠纷应通过何种途径处理?【评析】王家兄弟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李家成员的个体民事权利,还扰乱和破坏了村庄的社会秩序和安全,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和毁坏财物的犯罪。

李家大哥主张“以牙还牙“是不当的。

他要采取的是一种“私力救济“的办法,由于受害人无法避免偏见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所以这种解决冲突的手段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难以令被报复者接受,容易带来新的冲突,反而具有社会破坏性,更有可能因此而构成新的的犯罪。

村干部的建议出于维护安定,有一定的道理,但混淆了两种法律关系和两种诉讼的性质。

霸占水源、侵害李家成员的人身权/财产权而应加以赔偿等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循民事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同时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民事权利也可由当事人自由处分,协商解决纠纷。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刑事诉讼的概念: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的特征:(1) 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2) 刑事诉讼是专门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 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 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阶段:立案、侦察、起诉、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 (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的内容:(1)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权利和义务;(2)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和义务;(3) 刑事诉讼的原则、规则和制度;(4) 刑事诉讼中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规则和制度;(5)刑事诉讼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特征: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规定;(4)法律解释;(5)行政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7)地方性条约。

刑事诉讼法与民诉、行诉的异同:区别(1)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民诉、行诉主要为人民法院。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自诉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民俗和行诉中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当事人平等,调解原则,处分原则;行诉特有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3)证据制度,在举证责任上刑事诉讼法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方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实行被告负举证责任;(4)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民诉和行诉规定,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采取训诫、罚款、拘留;行政诉讼法还规定有责令具结悔过;(5)诉讼程序,民诉、行诉的程序分为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而刑事诉讼则复杂得多,审判前有立案、侦察和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另有死刑复核程序。

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诉讼,⾃古有之,它蕴含着公平、正义、秩序、⾃由和效率等价值要素。

在当今社会,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的,诉讼成为国家司法活动不可分割的⼀部分。

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下⾯,店铺⼩编为您解答。

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政诉讼三部分。

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民法院)、检察机关(⼈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以及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1、由⼈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

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

4、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进⾏。

刑事诉讼阶段(⼀)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

1、⽴案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的⾃⾸等⽅⾯的材料进⾏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⒉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⒊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诉;⒋审判是指⼈民法院在控、辩双⽅及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⒌执⾏则指刑事执⾏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进⾏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的主体主要是⼈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个诉讼主体来承担。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主体与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并互相对抗。

3、审判中⽴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审判⼈员不能有控辩双⽅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员担任,⽽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不偏不倚,平等对待。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言语斥责,“讼”言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人将争议的事实高于官府,并在官吏面前进行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一)诉讼的基本要素: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2、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方当事人)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广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狱政管理等。

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案例二:2004年1月5日,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 A、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B、适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C、适用国际条约D、以上都可以案例三:张某2012年4月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潜入王某住处开煤气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逃跑。

2013年2月上海警方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一部刑事诉讼法?AA、适用新的刑事诉讼法B、适用旧的刑事诉讼法C、都可以D、分时间适用(一)空间效力原则性规定为: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延伸领土的规定(二)对人的效力原则性规定为一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注意例外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适用外交途径解决(三)时间效力生效时间的两种情况: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一段时间以后才生效(我国是后者)失效的两种情况:明令废止和自然失效有溯及力(与刑法的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同)五、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任务和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基于对刑事诉讼及其对象固有性质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解释引言刑事诉讼法作为中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解释,包括其基本概念、适用范围、主要程序等内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体系。

它建立了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原则和方法,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适用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

刑事案件是指涉及犯罪行为的案件,主要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

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三、刑事诉讼程序1.公诉阶段公诉阶段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向法院提交公诉书。

法院在接到公诉书后,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的阶段。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以获取相关证据。

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享有辩护权,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3.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指法院对侦查机关提交的案件进行审查。

法院必须依法审查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如果起诉,法院将发出起诉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4.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阶段。

法院组织辩论,听取证人证言,鉴定物证等,最终作出判决。

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依然享有辩护权,并可以提供自己的证据和辩护意见。

5.二审阶段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二审阶段主要是对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查,查明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再审阶段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再审申请,要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重新审判。

再审阶段主要是为了纠正原判的错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平等: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依法平等对待当事人,保护其正当权益。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答: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特点: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进行;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目的。

2. 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答:侦查职能;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执行职能;协助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职能。

3.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答:控审分离;控辩对等;审判中立。

4.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答: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迅速原则;有效辩护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适度原则。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原则;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6.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答:对于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答: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诉讼,它们的异同共同点(1、首先,诉讼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2、其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3、再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4,另外,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5,最后,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不同点(1,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它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2,正是存在上述1的差别,所以它们在解决实体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依据的程序法也互不相同。

)3、所需了解的知识点(1、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没有之种区分。

2、在刑事诉讼中,凡公诉案件都必须由国家的公诉讼机关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他有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诉讼既可以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刑事诉讼解释)。

也可以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解释)我们现在一般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4,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可缺少原告,被告,和法院这三个诉讼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

二、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进行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进划分)A以刑事诉讼的的阶级实质划分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B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划分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二、2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征(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这就是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1. 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是国家法律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总称和总规范。

它是刑法的补充和发展,是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

2. 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具有高度法律规范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法律。

3. 刑事诉讼法的作用刑事诉讼法旨在通过科学的程序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侦查和审判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并保障对犯罪活动的侦查和审判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4.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背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开始形成了刑事诉讼法治方向,特别是1983年发布的《刑事诉讼法》,为我国建国以来首度制定的全面的具有整体性的刑事诉讼规范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组成刑事诉讼法由总则、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以及附则等基本内容组成。

1. 总则总则包括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的适用、诉讼程序的运行、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刑事诉讼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2.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包括了主体的范围、公诉、被告等基本内容。

3. 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权利义务包括了诉讼权利的保障、诉讼参与的自由、诉讼义务等基本内容。

4.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包括了起诉、侦查、审判等基本环节的程序规定。

5. 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审理包括了对法庭审理的一般规定、对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审理的规定以及对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审理的特殊规定。

6. 附则附则包括了关于特殊案件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

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准则,它确立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基础,并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性质、目的、侦查、审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首要原则,它要求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保护和尊重,确保被告人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与处理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与处理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与处理一、引言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两种程序可能会交织在一起。

本文将探讨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情况以及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1.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改变该行政行为的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审判的法律程序。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情况1.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两个独立的法律程序,但在一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会相互影响。

例如,行政行为可能涉及犯罪行为,或者刑事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情况: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织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行政行为涉及犯罪行为:当行政行为涉及犯罪行为时,涉案人可能会同时面临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例如,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将犯罪嫌疑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调查。

(2) 刑事诉讼结果影响行政行为:刑事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例如,某个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定为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人进行行政处罚,以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3)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并行进行:在某些情况下,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可能会同时进行。

例如,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将犯罪嫌疑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将并行进行。

四、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处理方法1.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分离处理: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两个独立的法律程序,应当根据情况分离处理。

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证据要求等有所不同,分离处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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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可偏废。 刑事诉讼的公正、秩序、效益价值是通过刑事
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一方面,刑事诉讼 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公正、秩序、效益价 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刑 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公正、秩 序、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因 此,只有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才能实现刑事诉讼 的公正、秩序、效益价值。
从各国的制度设计来看,为了实现诉讼效益, 各国制度呈现出以下明显特点:①根据案件可能判 处刑罚的轻重,设置不同的诉讼程序。②与非犯罪 化的刑法思潮相呼应,在刑事诉讼领域,为减轻刑 事审判的案件压力,以程序分流理论为根据,强化 了审前程序在案件处理上的作用。③简易程序的多 样化发展。
四、公正、秩序与效益的关系 刑事诉讼的公正、秩序、效益诸项价值相互依
诉案件中,主要由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在审
判阶段,被害人作为当事人一方,与检察机关共同
行使控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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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刑事诉讼结构
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辩、审 三方主体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或者说,在刑 事诉讼进行中,控、辩、审三方主体的法律地位以 及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格局。
在诉讼结构上,我国刑事诉讼已经呈现出一定 的混合式色彩,即以职权主义为背景,兼采当事人 主义的诉讼模式。
在刑事诉讼中,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①通过惩治犯罪,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 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②追诉犯罪的刑事诉 讼活动自身也必须是有序的(即合乎法定秩序)。
三、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 刑事诉讼的效益/诉讼效率,是指以一定的司法
资源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刑事案件的处理。诉讼效 益的核心在于合理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案件单一性的意义在于: ①对于起诉方而言,在起诉时,指控的内容应当充 分一个单一案件。②在起诉效力上,如果起诉方只 就单一案件的部分犯罪事实提起诉讼,起诉的效力 扩张到单一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③在既判力范围 上,如果法院仅就单一案件的一部分作出生效判 决,该生效判决的既判力范围相应扩张至单一案件 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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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
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
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
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刑事诉讼目的可以分为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和
直接目的两个层次。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通
过维护法律秩序的底线,实现一种有秩序的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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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刑事诉讼客体
在大陆法系传统中,刑事诉讼客体/诉讼对象, 是指法院审判活动所指向的标的或对象。 一、诉讼活动的两个侧面:诉讼的实体内容与程序 外观
刑事诉讼活动是实体内容与程序形式的结合: ①外观表现为一系列依照法定程序而实施的诉讼活 动,因而具有显而易见的程序性、过程性。 ②实体 内容为有待追诉活动加以确定的具体刑罚权。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国家刑罚权的具体化包括 两方面的内容:①必须有具体的犯罪行为发生。② 必须有具体的公民对此罪行负责。 三、案件的内容
一个被告的一个犯罪事实,即构成一个法律意 义上的案件。
四、案件的单一性与同一性 单一性,是指起诉和审判的对象是一个单纯的
不可分割的最小刑罚权单位,也即,一人一事,即 一个具有单一性的案件。
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刑事诉讼价值 第二节 刑事诉讼目的 第三节 刑事诉讼职能 第四节 刑事诉讼结构 第五节 刑事诉讼主体 第六节 刑事诉讼客体
第一节 刑事诉讼价值
一、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 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公正居于核心的地位。刑
事诉讼的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 面。 二、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
诉讼理论通说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 能,即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和审判职能。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基于控审分离原则,控诉 职能与审判职能应当由不同的诉讼主体承担。辩护 职能与控诉职能相对应,基于控辩平等原则,承担 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应当享有与控诉方平等对话的 法律地位。
在我国,控、辩、审三职能与诉讼主体之间的
在刑事诉讼的纵向结构方面,与我国“步进式 构 造”相比,西方国家“以裁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 使 得包括侦查、起诉在内的整个刑事程序都体现出 返回
第五节 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 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 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承认了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并据此提出了如 何保障其诉讼主体地位的制度要求。
诉讼主体理论自身也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传统诉讼主体理论认为,刑事诉讼主体仅限于控、 辩、审三种基本职能的承担者。新的主体理论认 为,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应当包括法院、检察官、 警察、自诉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辩 护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①刑事诉讼中 的专门机关,②诉讼当事人,③其他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活动的实体内容具有发展变化的可能 性,即“浮动性”。而刑事诉讼的程序形式,则呈

二、具体。
其中,就实体法限制而言,国家刑罚权受制于罪刑 法定原则;就程序法限制而言,国家刑罚权受制于 法定程序原则。
国家刑罚权固然依赖于实体法关于犯罪的规 定,但国家刑罚权的具体化过程却依赖于刑事诉讼 活动。
活。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在于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
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根本目的的实现有
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
重的目的观,是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制需求的目的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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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 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或者所 发挥的作用。
具体关系如下:
审判职能:人民法院。
辩护职能:①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辩护
人。②在公诉案件中,以是否提起公诉为界限:犯
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因诉讼阶段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侦查阶段,是指犯罪嫌疑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在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犯罪嫌疑人与辩护人;在审判
阶段,是指被告人与辩护人。
控诉职能:①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②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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