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现象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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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的治理情况汇报

串通投标的治理情况汇报

串通投标的治理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利益,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如串通投标,从而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治理串通投标行为,我们对其情况进行了调查与汇报。

首先,我们对串通投标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串通投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互协商,通过相互配合、协调、限制竞争等手段,达成某种协议或共识,以达到垄断市场、提高投标成功率、提高价格或降低成本等目的的行为。

其次,我们对串通投标的治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目前,我国针对串通投标的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的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三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对串通投标的风险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和违法意识,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普及;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治理串通投标方面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情况,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加大惩罚力度;三是一些市场主体存在合规意识不强、诚信意识淡薄的情况,需要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和规范意识。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的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治理串通投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我们将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管执法,推动市场秩序规范化,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增加,招投标市场中出现了一些不符合法规和道德伦理的行为,其中串标行为就是其中之一。

串标是指招标人在同一孔雀、招标文件、同一标段或组合标段中投标人员由不同法人或非法人组成,既可能是由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多次投标,也可能是一个人或一组人同时投标了连续标段的情况。

串标行为严重违背了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的问题成为当前一个亟需解决的课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深入分析串标现象出现的原因,并从制度和监管两方面寻找解决之道。

一、串标现象出现的原因1. 利益驱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的产生和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利益驱动。

由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为一项高额利润的市场,很多投标人员为了获取利益,采取串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以期获得更多的工程项目。

2. 体制机制不健全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还存在着一些体制机制上的不健全,例如监管体制和制裁措施不力,导致了串标现象容易出现和持续存在。

监管体制不健全使得对串标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变得困难,这也间接促成了串标现象的产生。

3. 诚信意识淡薄一些投标人员存在诚信意识淡薄的情况,对于招投标市场的规则和规定缺乏足够的尊重和遵守,更愿意通过串标等不道德的手段谋取利益。

4. 市场竞争激烈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投标人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占得先机,从而做出了串标等不当行为,以求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串标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不断出现,给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二、解决串标现象的措施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串标行为,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明确的防范串标的法律法规,形成严厉的法律约束和制度约束。

同时完善招标文件的规范和审核制度,杜绝串标的空间。

2. 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对串标现象的查处力度,对串标行为的查处和违规者进行严格的处罚。

招标公司串通围标(3篇)

招标公司串通围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在规范化和透明化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尤为突出。

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

本文将对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的成因1. 利益驱动: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

一些招标公司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与投标企业串通,抬高投标价格,从而在招标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2. 监管不到位:我国招投标市场虽然已逐步完善,但监管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一些监管部门对招标公司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查处,导致串通围标现象屡禁不止。

3. 招标制度缺陷:我国招投标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实际操作,导致一些制度缺陷为串通围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如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理等。

4. 投标企业道德缺失:一些投标企业为了中标,不惜与招标公司串通,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的表现形式1. 投标文件雷同:串通围标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内容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严重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

2. 投标价格异常:串通围标的投标企业,其投标价格往往低于正常市场价,以吸引招标公司关注。

3. 评标过程异常:在评标过程中,串通围标的投标企业可能通过暗箱操作,使自己的投标文件获得高分,从而提高中标概率。

4. 中标后价格异常上涨:中标企业中标后,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提高工程报价,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四、对策建议1. 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招标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串通围标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2. 完善招标制度:对招投标制度进行改革,消除制度缺陷,提高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提高评标委员会素质: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的评标专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4. 加强对投标企业的教育:提高投标企业的道德素质,使其自觉遵守招投标规则,抵制串通围标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增加,招投标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这一市场中,串标现象时有发生,给整个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对串标现象的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一、串标现象的出现原因1.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不完善。

当前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中存在各种漏洞和缺陷,不够完善。

这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以钻空子的机会,从而导致串标现象的出现。

2. 缺乏监管和制约。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制约不够严格。

这让一些人可以肆意违规,串通投标,从而实施串标行为。

3. 利益驱动。

一些建设工程投标者为了谋取更大利益,采取串标手段,形成利益链条。

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让串标现象层出不穷。

4. 诚信意识淡薄。

在一些建设工程招投标者中,诚信意识淡薄,以致不把招投标规则当回事,这为串标现象提供了温床。

5. 市场竞争激烈。

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激烈,利益诱惑增多。

为了获得更多的工程项目,一些企业不择手段,不惜以串标的方式来获取工程项目。

二、解决串标现象的措施1.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必须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堵塞漏洞,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增加惩处力度,让制度真正成为推动市场规范和公平竞争的有效保障。

2. 强化监管和制约。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监管无处不在,将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3. 加强执法力度。

对于串标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形成震慑效应。

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串标行为进行追责,一旦发现串标行为,及时采取行动,绝不姑息。

4. 提高诚信意识。

建设工程招投标者应当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规则,恪守诚信,杜绝以牺牲诚信为代价来获取工程项目的行为。

只有诚信经营,才能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5. 增强市场监督。

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督,保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存在着串标现象,这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串标现象指的是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时,通过内部串通或者其他手段,达成一定协议,擅自协商或者协定中标结果的情况。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也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给整个建设工程行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建设工程领域,串标现象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是利益驱动。

一些参与招投标的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不惜通过串通的方式来获得中标资格。

是缺乏监管。

当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监管部门在执法力度和手段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出现。

为了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的串标问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要强化监管机制,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提高诚信意识,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形成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的串标现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整个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困扰。

展望未来,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建设工程行业走上规范化、健康发展的道路。

1.2 问题定义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是一个长期存在且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问题。

问题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串标现象指的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恶意合作或串通,违背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损害了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导致了资源浪费和项目质量风险增加。

串标现象背后的动机主要是利益驱动。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涉及巨额资金,一旦中标将获得丰厚的回报。

一些投标人为了获取项目,不惜与竞争对手串通,以确保中标成功,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降低了企业对合规经营的积极性。

串标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影响了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加剧了市场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近年来,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这种行为不仅涉及经济利益,更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严重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增加了社会负担和不稳定因素。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现象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是指招标单位与招标人、工程承包人或监理人等相互勾结,通过协商、分工、合作等方式,虚构或夸大工程所需要的投标条件、技术要求、投标报价等内容,以此来阻挠其他竞争对手的参与,达到招标单位与合作对象的所有目的。

应对招投标串标围标现象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的最常见方式。

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与承包人或监理人等勾结,以交换权益的形式,互相牵制,排挤竞争对手。

一些中小工程承包人会与大型工程承包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通过交换工程,让大型企业最终获得较小的工程承包。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的常用手段。

招标人按照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行拍卖或竞标,要求投标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来参与竞标,这是为了保障招标程序的规范及其公正性。

然而,一些人经过调查发现,有些企业恶意投标,以虚假工程为名,骗取投标保证金。

3.信息泄露信息泄露是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的重要条件。

招标人通过向投标人、承包人等提供工程相关信息,来感染和预定他们的正确行为。

这些信息包括工程评估、上次中标单位、土地环境、资金来源、社会影响等等。

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会影响到招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防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的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不力。

因此,应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和流程。

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招标人和工程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审查招标人的证明文件,确保招标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性,消除监管漏洞。

2.规范管理制度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规范招标过程和活动,尽可能避免各种形式的串标围标。

浅析串通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和对策分析

浅析串通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和对策分析

浅析串通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和对策分析摘要:彻底根除建设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大家的共同监督和努力。

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的公平意识不断提高,不法分子的串通投标机会将会越来越少,建设交易环境将会更加和谐,社会利益也会随之提高。

鉴于此,本文对串通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和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串通投标;招投标;表现形式;对策一、建设招投标中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行为具体变现为投标人之间暗中约定中标人,其中部分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或者以提高或者降低投标价格的方式放弃投标;属于同一集团或组织的协同投标,为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是指招标人与特定的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下交易,使公开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共同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包括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主要表现形式为:招标人故意向某特定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标底;招标人私下开启投标文件,将有关内容通告给尚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某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在要求某特定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在清标、评审投标文件时,对不同的投标人相同的问题实行差别对待,故意偏袒某特定投标人;招标人故意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某特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中标后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招标人与某特定投标人商定,中标后给投标人以额外补偿;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针对某特定投标人的条件制定资格条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投标。

3、招标人评标时,为了单位利益刻意或无意间构成串标一是为了减少预算投资或顺利发包项目,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达到评选出“意中”的中标人目的。

二是为了招标顺利进行,与投标人达成共识,现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三是明示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串通投标现象及其对策

串通投标现象及其对策
串通投标现象及其对 策
目录
• 引言 • 串通投标现象的危害 • 串通投标现象的成因分析 • 串通投标现象的对策建议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01
串通投标现象在建筑、工程、采 购等领域普遍存在,严重破坏了 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 投标人的利益。
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 剧,串通投标现象愈演愈烈,给 社会经济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
强化联合执法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执 法,形成合力,提高打击 串通投标行为的效率。
提高投标人道德素质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诚信体系,对 投标人进行信用评价和管 理。
开展道德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开展道德教 育,提高投标人的道德素 质和自律意识。
鼓励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串通投标 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 会共同抵制串通投标行为 的良好氛围。
A 案例概述
某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企业内 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相互勾结,进
行串通投标。
B
C
D
案例分析
该案例揭示了串通投标现象在国有企业采 购中的危害,不仅损害了企业利益,还严 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中标结果
串通投标供应商获得国有企业的采购合同,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06
结论与展望
结论
串通投标现象的危害
投标人道德风险
经济利益驱动
部分投标人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惜违 反法律法规进行串通投标。
诚信缺失
部分投标人缺乏诚信意识,忽视职业 道德,参与串通投标。
04
串通投标现象的对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
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明确定义,明确 法律责任,加大对串通投标行为的惩 罚力度。

串通投标罪办理的问题和建议

串通投标罪办理的问题和建议

串通投标罪办理的问题和建议
串通投标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互相勾结、串通,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达成共识,以对抗其他投标人的正当竞争,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下是关于串通投标罪的问题和建议。

问题:
1. 审查难度:由于串通投标往往是秘密进行的,因此侦查机关难以收集到充分的证据。

2. 法律规定不明确:目前国内对于串通投标罪的法律规定相对模糊,给侦查机关和法院的定罪量刑带来一定困扰。

3. 执法不力:由于相关执法部门力量有限,加之部分监管人员因为贪污腐败被置于被拖延,致使很多串通投标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

建议:
1. 加强执法力量:加大对执法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于串通投标罪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提高案件侦查和打击效率。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串通投标罪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修订力度,明确罪名的定义、标准、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加强信息共享: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与行业协会、投标人等相关方的信息共享,共同监管市场,共同打击串通投标行为。

4. 鼓励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制度,对于提供可靠情况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同时对于虚假举报者进行严厉处罚,增加对串通投标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

总之,要净化市场环境,打击串通投标行为,需要依靠多个方
面的努力,包括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共享和建立奖励机制等。

串通投标的经济行为分析及市场对策

串通投标的经济行为分析及市场对策

串通投标的经济行为分析及市场对策串通投标是指两个或多个投标人在竞争性投标中通过协作、提前商定投标价格、报价或者其他相关条款,以达到控制成交价格、获得非正常利润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原则,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将从经济行为分析的角度出发,对串通投标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市场对策。

首先,串通投标会导致市场资源配置不当。

表面上看,企业通过串通投标来提高自身盈利能力,但实际上串通投标削弱了市场竞争,限制了优质企业的参与,降低了市场竞争的效率。

由于串通投标的存在,优质企业无法凭借自身竞争力和服务优势获得中标机会,最终导致市场上只有少数企业享受高额利润,而其他企业则因无法参与到竞争中而陷入困境。

其次,串通投标打破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中,价格往往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但串通投标的存在会破坏这一平衡,让价格失去了市场均衡的基础。

根据串通投标的协议,投标人间存在着固定或垄断的价格,这些价格被强加给了市场,从而导致市场价格失去了灵活性和合理性,无法真实反映供求关系。

再次,串通投标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串通投标涉及多个企业的合谋,有可能包含行贿、贿赂等行为。

一方面,企业可能通过行贿、贿赂等手段获取信息优势、提前获知竞争对手的报价;另一方面,企业还可能通过行贿、贿赂等手段竞逐中标,获得非正常利润。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竞争规则,也损害了公平正义,加大了市场腐败。

针对串通投标的经济行为,应采取以下市场对策。

首先,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大监管力度。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测和监管,提高对串通投标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罚力度。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监管机制,才能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的发展。

其次,加强市场公信力建设。

公信力是市场的基础,没有公信力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秩序。

为了增加市场公信力,应加强市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监督能力,完善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活动领域。

然而,在这个市场中,串标现象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给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工程建设的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本文将分析串标现象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串标现象的原因:1、市场竞争剧烈: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激烈,招标人需要在中标企业中选择一个性价比最高的,为了提高中标的概率,竞争者可能会采用串通出价的手段,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2、招标条件不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不规范和不清晰,比如施工的工程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条件,容易导致投标企业的理解存在差异,因此在出价时难以保证公正。

3、投标企业之间相互勾结:为了合理分配市场份额和利益,一些投标企业可能会相互勾结,达成一致的盈利目标,从而形成串标。

4、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力:由于管理上的不严格、不规范和不透明,一些招标人可能故意或者无意间宽容和默许了串标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导致这种现象日益猖獗。

1、完善招标条件:制定出更加明确解释的招标文件,为投标商规定出严格、公正的评分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的方式,避免出现交叉报价的情况。

2、完善市场监管:加强对建筑工程市场的监管力度,并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遏制串标行为的发生,保证市场的公正竞争。

3、建立信息平台:招标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信息平台,提高公示的透明度和时效性,包括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投标报价等信息的披露。

在公示的基础上,也有利于纠正串标的现象。

4、加强资格条件:加强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核,确保企业能够按照招标条件提供合格的服务,并对披露不实信息进行严厉的惩罚,以使得投标企业不敢轻率串标。

5、严惩串标行为:对于企图串标争夺中标的严重违法行为,国家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加以处罚,深挖串标背后的内幕,从根本上杜绝串标现象的发生,使整个建设工程市场更加公平和透明。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的串标现象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和招标方勾结,通过设定不合理的标准、设置附加条件等手段,排除竞争对手,让特定的企业中标,从而实现私利。

串标现象之所以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利益驱使: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工程项目,通过串标手段与招标方勾结,从而获得不义利益。

这些企业往往具有一定的资源和势力,能够影响招标流程和结果。

2. 招标方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监管人员,使得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容易被操控。

有些招标方本身也存在腐败问题,与投标人串通是为了从中获取利益。

3. 投标人水平不高:一些投标人缺乏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了扩大业务和提高中标率,选择与招标方串通,通过低报价等手段获得中标,从而在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

针对串标现象,应采取以下解决措施: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串标者,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强诚信建设:倡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诚信原则,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惩罚串标企业,从根本上抑制串标行为。

3. 提高投标人素质:加强对投标人的专业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鼓励投标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优质的工程项目和服务能力来赢得市场竞争。

4. 完善招标流程:优化招标流程,加强标书评审过程的公正、透明,避免评标过程中的主观操作和干预。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示:加大对招标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得更多的潜在投标人有机会参与竞争,增加市场竞争程度,减少串标行为的出现。

通过上述措施的推行,可以有效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的串标现象,保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市场投标串标整改措施

市场投标串标整改措施

市场投标串标整改措施
市场投标串标的整改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
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方面,都要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阶段,要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
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排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防止串标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投标人的信息管理,建立投标人信用档案,对有串标行为的投标人进行记录和公示。

3.推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可以有效地降低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的可能
性,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电子招投标也可以实现全程留痕,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查处。

4.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建立评标专家库,并对评标专家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同时,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进行严肃处理。

5.强化监管和惩罚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及
时发现和查处串标行为。

同时,要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惩罚力度,起到震慑作用。

6.提高招投标参与者的素质:加强招投标参与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
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串标行为的发生。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市场投标串标行为的发生,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串标是指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非正当手段进行串通,合谋参与招标,以达到达成某种利益分配的目的。

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质工程的建设。

出现串标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不完善的法律法规:招投标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容易造成法律漏洞,为串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缺乏透明度:招投标项目信息不透明,投标人无法了解项目的具体要求和评标标准,容易产生误导和不公平。

3. 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不到位:对于已经发生的串标行为,监管部门的打击力度不够,处罚力度不够大,一些不法分子得以逍遥法外,形成了不良的市场氛围。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串标现象: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招投标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严惩串标行为,形成威慑力。

3. 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投标流程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串标行为要严惩不贷。

4. 完善投标质疑和申诉机制:建立健全投标人投诉和申诉的渠道和机制,对投标人提出的疑虑和申诉要及时处理,确保公正公平。

5. 强化诚信建设: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诚信教育,提升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形成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6. 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引导媒体、公众、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到招投标市场监督中来,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串标行为进行曝光和追责。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落实,可以有效减少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的串标现象,保障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推动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串通投标的形式、危害及预防对策

串通投标的形式、危害及预防对策

串通投标的形式、危害及预防对策
尊敬的用户,根据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介绍串通投标的形式、危害及预防对策。

1. 串通投标的形式
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之间通过暗箱操作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达成一定的协议,以垄断竞争,从而违反招标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典型的串通投标形式包括价格分配、报价轮换制度、投标人替补制度和投标保险制度等。

2. 串通投标的危害
串通投标会阻碍市场的公开竞争,影响招标程序的公正和公平,使得中标价格被抬高,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串通投标还会导致其他招标人的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危及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3. 预防对策
为有效预防串通投标的出现,应遵循以下几点预防对策:
(1)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建立发现、处理、惩罚串通投标行为的监管机制。

(2)加强市场监管,对涉嫌串通投标的企业或个人及时开展调查,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和审查,严惩串通投标行为。

(3)提高招标人的质量,选取有资质、有信誉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建立起公平的招标程序,增加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4)推广技术手段,应用先进技术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招标市场的公开透明度,减少串通投标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预防串通投标的出现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都应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合作,构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环境,从而实现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恶意串标行为

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恶意串标行为

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恶意串标行为在招投标中,恶意串标行为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违规行为。

恶意串标是指投标单位故意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以提高中标机会,从而干扰市场竞争,损害公平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恶意串标行为。

一、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透明度和公开性是防范恶意串标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要求招标文件中必须详细列明投标单位的资质、经验以及供货商的来源等信息,以便其他投标单位能够全面了解竞争对手的背景及实力。

同时,监管部门应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其准确、具体、合理,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进行纠正和下架。

此外,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监管,对有恶意串标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强现场监督和评审程序在招标过程中,加强现场监督和评审程序是防范恶意串标行为的重要环节。

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公正、客观、独立的评审,确保招标过程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选择最具实力和合理价格的中标单位。

同时,加强现场监督,对招标现场进行视频监控和现场记录,当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加强合作与交流,建立联合惩处机制联合惩处机制是防范恶意串标行为的重要手段。

招标单位、监管部门以及评审委员会应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互通,及时发现和应对恶意串标行为。

若发现某个投标单位在多个项目中出现串标行为,联合惩处机制可以对其进行联合处罚,例如禁止其在一段时间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将其列入拒标黑名单,以起到警示和防范的作用。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是防范恶意串标行为的基础。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减少漏洞和可利用空间。

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制度,鼓励市民和企业对恶意串标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者进行保护,并加大对举报行为的奖励措施。

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3篇)

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招标投标在各个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招标投标制度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

本文将分析公司内部招标中串标围标的现象,探讨其成因及对策。

二、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现象1. 串标行为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统一报价,以排斥其他投标人,从而中标的行为。

在串标过程中,投标人往往通过私下协商、联合投标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抬高报价,使得其他投标人失去竞争力。

2. 围标行为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以排斥其他投标人,确保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的行为。

围标过程中,投标人往往通过暗中操作,使其他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从而实现围标目的。

三、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现象的成因1. 招标制度不完善部分公司内部招标制度不完善,缺乏对投标人资格的严格审查,使得不合格的投标人有机可乘。

同时,招标流程不透明,缺乏对投标过程的监督,为串标围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2. 招标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招标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招标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不够熟悉,导致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漏洞,为串标围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3. 利益驱动部分投标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中标机会。

同时,部分招标人员也可能因收受贿赂而故意放任串标围标行为。

4. 招标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公司在招标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使得其他投标人无法及时获取信息,从而失去了参与投标的机会。

四、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现象的对策1. 完善招标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制度,明确招标流程、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等,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对招标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提高招标人员素质加强对招标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招标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招标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串标现象出现原因及解决措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是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其公正、透明、公平的过程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与效益,以及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当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法行为,如串标等行为,影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透明、公平和健康发展。

本文将分析串标的主要出现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一、串标现象的出现原因:1、招标单位缺乏经验和法制意识,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由于招标单位缺乏经验和法制意识,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未能做到明确招标条件和评标标准,导致投标人趁机串标,半途而废或是恶意低报价,破坏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2、投标人行为不规范,利益驱动。

一些投标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采用串标等不道德、不正当的方式来保证中标,破坏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3、监管不力,法制意识淡薄。

一些监督部门不负责任,对于违法违规的串标行为视而不见,让违法者有机可乘,以至于串标现象逐渐泛滥。

二、解决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框架。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对于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限制或惩罚。

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物权法、建筑法、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力度,减少串标行为的发生。

2、加强教育宣传。

要增强招投标市场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加大对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要强化标准规范,加强标准的公开,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评标程序。

3、加强招标单位评审组织管理。

招标单位在评审组织管理上,应严格遵守规则和程序,要规范评审程序,重视评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防止漏洞和突破口的出现,避免因评审程序不当、评审机构失职而导致的串标发生。

4、建立及时有效的举报机制。

应该建立及时有效的举报机制,为被串标和不法行为侵害的各方提供保护和帮助,加大举报披露渠道,落实奖掖机制,对于检举揭发串标行为的组织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保护。

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3篇)

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投标是我国市场经济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

然而,近年来,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本文将深入剖析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的表现形式1. 内部勾结招标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投标人提供便利条件,如泄露招标信息、更改招标文件、限制投标者等。

2. 外部勾结招标公司与其他投标人或中介机构相互勾结,通过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方式,确保特定投标人中标。

3. 明招暗定招标公司表面上公开招标,实则通过暗箱操作,事先确定中标人,再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合法化”处理。

4. 投标围标多个投标人相互勾结,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共同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达到中标目的。

5. 贿赂行为招标公司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为特定投标人提供便利条件,使他们在招投标过程中获得不正当利益。

三、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的危害1. 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导致优质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2. 扰乱市场秩序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导致其他投标人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

3. 削弱政府公信力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损害了政府形象,削弱了政府公信力。

4. 加剧腐败现象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为腐败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防范招标公司串通招投标的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3. 优化招投标程序简化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4. 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投标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给予保护,提高举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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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消除串标条件?




是什么将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限制到了“较小”的程度 ——资格预审,形成了串标的第一条件。 其他环节将潜在投标人的信息泄露,形成了信息泄露 的传递链,形成了串标的第二条件。
出售招标文件,使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身份具有确定性; 采用集中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召开现场答疑会等方式为潜在投标人 聚集在一起创造了条件。
2.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 的串通投标现们期待这种评标方法能够有效制 止串标现象的发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在实施合理低价 中标法之后,串通投标现象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出现投标人与评委之间的串通投标现象。 国家招标投标法把标书的评审权力交给了评委,评委们掌握着标 书的生杀大权。专家评委代表着建筑经济领域里水平最高的一群 人,其所作所为代表着这个行业职业操守、专业水平的高低。然 而,他们也毕竟是生活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中的人,也有名利 得失,也有上司下级,也有亲朋知己。在投标人的强力“公关” 在利益、亲情的驱使下,有些评委打出了金钱分,人情分,产生 了新的串标形式——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 要破解这一串标的迷局,当然要靠提高评委的觉悟、水平,加强 培训、学习、教育,加强监督、法制宣传。 消除发生这种串标赖以生存的条件。
②合理低价中标制度下的多因素评审.对于大型或复杂工程,
可以借鉴世界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的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评标 方法,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信誉(履约质量、履约能力、以往工 程评价)、纳税(衡量业绩、社会贡献)、工期(施工期现金流 量、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贷币化修正。投标价 格最低不一定是最经济的投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最经 济的报价。通过这种方式,促使企业重视品牌和信誉建设,减少 串通投标现象的发生,实现强者愈强、劣者出局,创造优胜劣汰 的企业竞争与成长环境
1.2.3 操作实施要点

(5) 改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
查后移至开标、唱标之后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 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分三个小组分别进行。采用这种招标方法,潜 在投标人的信息无法泄露,从而铲除了产生串通投标的第二条件。

(6)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唱标
后,取报价最低的五家投标人,对其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进行评 标,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评出推荐中标人。若在这五家中没有产 生推荐中标人,再取次低报价的五家进行评标,直至产生推荐中 标人。采用这种评标方法,只评报价较低的几家标书,因而可以 减少评标工作量,而不用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需要下列几个条件同时具备:



1) 数量较小的潜在投标人已确定; 2)潜在投标人的信息被泄漏给相关投标人; 3)出现串标发起人并掌握投标资格人相关信息; 4)串标发起人用各种手段使其他投标人与之达成 串标协议,组成串标联盟; 5) 由串标发起人全权操作投标过程,以所谓“合 法”手段“赢”标。
2.3 流水评标的优点



①一名评委只要研究为数不多的一部分内容,对前几份标书熟练 后,后面的标书就不断地重复同一工作,易于提高评审速度和评 审质量; ②易于统一评审标准,掌握宽严尺度; ③各评委评审的内容是由电脑分配的评标单元,评委不知道所评 内容是哪个投标人的标书,实现了“密封卷法评审”,可有效遏 制评委、招标代理、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④各评委能发挥自己专长,只评审自己专业领域内的熟悉的工作 内容,克服了以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外行评标”的现象。 ⑤一份标书只要有不合理的成份,经过这种评审就可以最大限度 的被发现并累积,排除总报价超限标书,克服甲总报价超限不中 标,乙总报价超限却中标的现象,达到有错必被纠的目的,从而 抑制大部分标书总报价都超限的现状,使投标人的总报价不敢超 限。
2.2.2 改革创新二:初步评审改革

①澄清和纠错 检查和更正在计算和总计中的算术错误,首先
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检查和更正。工程量清单项 目在报价中缺项的,取其他全部有效投标人的平均报价补全。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补正。


2.2 防止评标专家与投标人 之间串通投标的对策


对于小型工程,进行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而实现资源 的有效配置已无太大的实际意义,可以采用一种最简 易、最公平、交易成本最低的方式定标。如采用最低 价中标法等彻底开放竞争或采用抽签法等有限竞争的 方式进行,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评标专家的自由 裁量权达到遏制投标人与评委的串通投标的目的。 对于大中型工程,应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基 础上, 在法律许可的条件下,采取多种方略,改革、创新招 投标规则,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评标办法。

例:在某些地方,为数不少的串标人仅仅实施串标,
一年的纯收入高达数百万元。在厦门,发生了犯罪分 子对不愿参加串标的投标人员采用围殴并强行带离开 标现场的暴力绑架、挡标事件。在台湾,更不乏一个 工程因串标而损失数千万元的事例。在温州,发生近 3亿元人民币工程被串标的事件。厦门非常严重。
1.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滋生的条件
2.2.1改革创新一:建立专业评标专家库

按专业分别建立专业评标专家库。
在知识大爆炸的年代,任何评标专家,都只是在某一 个方面才可称之为专家,而在其它领域与普通人无异, 少有能力完成其专业知识之外的标书内容评审工作。 所以,专家只能对其所属专业范畴的标书内容进行评 审。

分别建立建立土建工程专家库、安装工程专家 库、市政工程专家库、弱电工程专家库。
2.2.3 改革创新三 :大评标委员会
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
原理 通过使更多的人在同样的时间里做完应该做的事,从而有
效地完成标书评审工作。现时评标制度要求评委必须在短时间内 完成评审工作,评委没有更多的精力在短期内完成评审工作,所 以造成不少投标人虽总报价超限、但由于评委没时间、无精力详 细评出其不合理部分而中标。如果增加评委的数量,就有条件评 审出超限的子目而废除全部超限的不合格标书。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商务标专家可增至5-15人,组成商务标评审 的“大评标委员会”。 符合法定要求的评委人数大于5人的规定。

如果从招投标工作程序设计上取消资格预审,将资格 审查关口后移,就能够遏制此类串通投标现象。
对策
—资格后审法
1.2.1.基本原理



理论上:消除产生投标人串标的第一、二两个 条件 实际上:在开标前将投标人身份、数量及其各 种信息湮没,从而消除串标的主体及其信息 传递,制止投标人串标的发生 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后移——资格后审
1)调整工、料、机单价。主调材料价:投标人此时对每一
2.1.3 产生的结果


大多数投标人的标书实际上都是超限的应废标书的现 象。 评标委员会的工作量巨大。按目前评标工作必须在短 时间内完成的制度,要想否决全部应废除的标书是很 困难的。

结果:如果评标专家不要哪份标书中标,只要认真
评审就能令其废标;如果评标专家要哪份标书中标, 只要不认真评审就能实现。于是,评标委员会就出现 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象。 这就给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创造了条件。
2.1.2 投标人超限降低报价所采用的方法

种材料的价格都小幅突破最低控制线进行报价,或开具虚假材料 低价证明材料,以达到降低报价目的。 2)调整定额消耗量。直接小幅调减定额库中的定额子目的 工、料、机的消耗量,且不容易被发现。要查验此类问题,需重 新套用每条定额子目,而一个工程项目定额子目很多条,每条定 额子目消耗量都略调低一点,使评标专家评审时容易漏评。 3)故意错用定额。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故意使用消耗 量较小的定额,从而达到有效减少报价的目的。根据招标办法的 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确定的施工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因此, 不同的投标人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套用不同的定额消耗量进行 计价。
合理低价中标制度下的 串通投标现象及其对策
厦门 王权民
招标投标与串通投标



招标投标——竞争,业主、投标人、政府 串通投标——垄断,排他 城市恶源之一
城市投资效率下降 毒化风气 滋生黑恶势力
1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及其对策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不法投标人结成投标利益同 盟,通过相互串通,就投标的报价预先互相协调,进 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投标报价,达到避免相互竞争, 高价中标,共发不义之财,以损害招标人利益而获益 的行为。
3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的串通投标及其对策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过多过滥,人员素质参差 不齐,而招标代理市场则完全是买方市场,招 标人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因此,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承揽到代理项目,往往会 主动或被动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
3.1 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形式


1)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陷阱,相关条款故意含糊不清,为日后的 串标留下操作空间。如对于工程本身类别难以确定的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中不加以明确,而只是规定按照现行的有关计价规定计价;或当 一些政策性文件刚出台时,其招标文件对是否执行或如何执行设置陷 阱,而对其串标的投标人则明示正确的信息,造成投标人之间信息不 对称。 2) 在控制价中设置陷阱,以各种理由设置“保留价”、“待定价”。 招标代理机构针对评标办法,诸如在材料控制单价中设置一些陷阱, 以利于与其串标人的价格评审。如评标办法中规定材料最低控制单价 是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及其最低控制线确定,对于 造价管理部门没有发布的一些具体品牌、型号、规格的材料或设备的 最低控制单价参照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价最高控制价评审, 招标代理机构往往就利用这些条款大做文章,让串标的投标人获利, 让不参与围标者废标。
2.1产生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串标 现象的分析


合理低价中标制度下投标人的困惑:不报低标, 不能中标;报低价中了标,很少盈利。 合理低价中标制度有制度空子供串标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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