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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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房产交易税费表

2013年房产交易税费表

个人交易住房税费一览表
注:①普通住房标准:
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总价330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160万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②购买时间的确定:
(一)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已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二)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已购房人取得的房产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三)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买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依据,其最新版已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本文将对最新版的细则进行分析和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最新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权限和职责。

细则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权限和职责,包括受理登记申请、初审、登记证书的发放等。

同时,细则规定了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登记工作的公正、便捷和高效。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和资料准备。

细则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程序和所需资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权属证书等。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流程和方式,例如网上申请、现场申请等。

三、不动产登记中的土地和房地产权利的登记。

细则对土地和房地产权利的登记流程和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

细则明确了登记的条件和要求,例如登记义务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规定了土地和房地产权利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四、不动产登记中的共有权和共同共有权的登记。

细则针对不动产的共有权和共同共有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细则明确了共有权和共同共有权登记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和共同共有份额。

细则还规定了共有权和共同共有权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五、不动产登记中的限制权利的登记。

细则对不动产的限制权利的登记进行了规定,包括查封、冻结、抵押等。

细则明确了限制权利登记的条件和要求,例如权利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细则还规定了限制权利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最新版从多个方面对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登记工作的公正、便捷和高效性。

读者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1978-1983年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

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1984年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1985-1987年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1988年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1989年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1990年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2年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1993年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

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1994年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1995年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8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1999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2013年政策盘点

2013年政策盘点

2013年三季度,“国五条”后的各地房地产市场分化日益加剧。

多个城市对地方调控细则进行微调,在房地产市场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下,调整方向有紧有松。

在各地短期调控政策微调的同时,中央也在加紧完善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土地改革进度加快、保障安居工程持续推进、差别化信贷政策作用渐显,一系列措施为当前及今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展望2013年四季度,虽然全国范围内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已得到遏制,但热点城市庞大的需求及持续升温的土地市场仍在推动房价上涨预期,调控基调不容改变。

但由于城市间市场现状的差异,各地落实调控的手段将更为灵活,调控力度也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把握。

坚持稳定的宏观政策平稳经济及房地产市场预期,依靠更为灵活的微观政策激发市场自身活力、实现继续发展,“宏观要稳,微观要活”将成为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总体导向。

此外,11月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望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长效机制建设制定更为明确的目标与实施计划。

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中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环境将逐步明晰。

1、地方政策灵活调整,积极应对楼市变化温州(楼盘)、芜湖(楼盘)等城市限购政策略有放松。

2013年8月6日,温州市相关部门决定,对原有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原2011年3月14日后已购买一套住宅的,即日起还可以再购买一套住宅,但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仍不能购买,名下之前无房产的可以连续购买二套。

其中名下有一套的住宅认定包括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住宅。

新措施同时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自此,温州成为46个限购城市中首个对限购令调整并未被中央叫停的城市。

8月28日,芜湖出台规定,本科生买房可免契税并获2万元补助。

此外,9月舟山(楼盘)市一度传出放松限购,随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未明确调整相关施。

限购政策,但由于舟山市改善性需求强烈,已开始调研楼市及限购政策,将重新评估政策措上海(楼盘)、郑州(楼盘)等热点城市坚持调控决心。

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

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

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新《契税法》新增加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或者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1、第一种:夫妻房产过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实际现行的契税法也是规定夫妻之间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免征税费的。

的朋友爸妈离婚了,她爸爸把房子过户到了她妈妈名下,当时就是没有缴纳任何过户费。

2、第二种:合法继承人继承房屋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也就是说当你父母过世之后,没有立下遗嘱,但你是其法定继承人,在继承爸妈的房产时是无需缴纳过户费的。

现行的契税法是需要立遗嘱才不需要缴纳过户费,没立遗嘱继承父母的房产是需要缴纳过户费的。

关于夫妻间过户、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征契税的情形,实际上现在也在实行,但是都是以通知的形式规定,此次正式纳入《契税法》中。

关于免征的情形,《契税法》第六条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卖需求量不断增大,国家综合国情不断调整房产个人所得税政策,那么2023年房地产税收政策规定都有哪些呢?除首套房外,无论几套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的按照对应房产税率计征。

国管局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答

国管局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答

国管局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答展开全文1.如何界定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适用范围?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厅字〔1999〕10号),按房改成本价购房的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所购住房是在1998年底前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或已交纳购房预定金购买的商品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且投入分配使用的;⑵购房职工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无房或住房未达标,且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⑶职工与拟购住房在1999年底前已建立承租关系。

2.怎样计算以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房价?依据《关于1994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京房改办字〔94〕第054号),成本价购房的计算公式为:[(成本价—标准价高限×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工龄之和)×(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2%)—负担价×现住房折扣率×(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

其中,2000年前职工购买现住房,售房单位可给予现住房折扣。

每建筑平方米现住房折扣额为负担价乘以现住房折扣率。

2000年后取消现住房折扣。

在计算过程中还涉及到的主要文件依据分别是:《关于2003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及政策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20号);《关于2001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696号);以及《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调节系数的指导意见》(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第302号)。

3.以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时,如何进行超标处理?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改字〔2000〕36号),职工购买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积标准之内的部分,按当年规定的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优惠政策购买。

新旧《房地产估价规范》各部分内容的差异

新旧《房地产估价规范》各部分内容的差异

时隔16年,更新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主要内容如下:1、整体来说,调整了章节划分,更加全面细化完善各章节内容;2、删除了原规范的第二章术语,先行单独发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对房地产估价术语进行了更全面的解析;3、删除了旧版《房地产估价规范》附录A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4、方法的新增:增加了路线价法、标准价调整法、多元回归分析法、修复成本法、损失资本化法、价差法等方法;5、估价目的的新增:增加了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房地产投资基金物业估价、为财务报告服务的房地产估价等目的的估价;以下就以章节形式分述《房地产估价规范》各部分内容的差异(仅涉及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调整的部分不再赘述):一、估价原则1、强化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将其提至各原则之首,“独立、客观、公正”不再作为估价的通用原则,而是房地产估价中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将价值时点原则与最高最佳利用原则顺序调整;2、吸收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将谨慎原则正式列入房地产估价规范;3、明确规范中所载5大原则仅为市场价值评估的原则,其他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的评估可以相应增减,但不得随意;4、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中,区分权利人和意向取得者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的开发利用权利;5、增加估价对象的实际用途、登记用途和规划用途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定.二、估价程序1、增加受理估价委托、审核估价报告、交付估价报告三个步骤;2、估价委托中,明确估价委托书、估价委托合同的签订要求,明确除采用批量估价的项目外,可以只有一名估价师全程参与、实地查勘、撰写报告,但报告签署必须两名;3、明确价值时点在回顾性估价和预测性估价中可以到周、旬、月、季、半年、年等;4、新增估价对象实地查勘的方式和内容规定;5、增加估价人员未能进入估价对象内部查勘时的处理方式;6、内部审核流程正式纳入房地产估价规范中;7、存档材料的增加:新增估价对象来源和沟通情况记录、估价中的不同意见记录。

近两年房地产政策一览表

近两年房地产政策一览表
2010.11.03
四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3日再次发出通知,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详细]
2010.09.29
中国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国家出台巩固楼市调控成果措施,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将限定家庭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详细]
住建部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
未获预售许可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详细]
2010.07.12
银监会: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 不能动摇
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个别地区全面放松第三套房贷的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差别化房贷政策的要求和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商业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二套及以上房贷政策。[详细]
2010.06.12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 加快发展公租房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详细]
李克强:加快公租房建设 坚决抑制投机性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详细]

房地产尽调清单(详细版)(1)

房地产尽调清单(详细版)(1)

抵押物资料(在建工程)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施工合同》 已付施工方工程款的财务凭证 抵押物照片 《在建工程评估报告》 房地产核查表 律师意见书 预登记证 《他项权证》 公证书 抵押物清单 针对抵押贷款事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拍卖声明 法人不可撤销担保函 办理抵押典当借款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政府针对土地项目给予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项目相关材料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项目招标文件(如有) 总包合同(如有) 分包合同(50万以上); 设计合同(如有) 监理合同(如有) 供水、供电、燃气合同; 采购合同 投资概算表(分期); 项目工程总体开发计划(分期); 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拆迁评估报告 补偿明细表 拆迁合同 销售计划 融资信息 融资意向说明(包括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融资用途、用款时间、详细的用款计划、还款来源及担保措施); 项目资金来源情况(包括项目总投资、截止到目前自有资金投资情况、银行借款情况);
备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政府类相关文件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当地政府对于该项目的政策文件(立项批准)或者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减免政策文件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契税支付发票、拆迁费用支付凭证、工程款支付明细;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有) 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意见 环保局颁发的排水许可证

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锐评:“国五条”奠定全年调控从严基调,房产税试点 扩围呼声最高
政策资讯
2月27日 证监会 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2013年1-6月领导人、单位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重要讲话
3月7日 证监会 住房公积金将会参照社保 投资模式
3月31日 胡存智 应推动土地财政向税收方 向过渡
6月14日 贾康 国务院:项目未通过环评, 不得供地及贷款
锐评:3月“国五条”为重头戏,中央坚持楼市调 控,而地方落地效果差
政策资讯
城市
武汉
时间 20%交易个税
3.31
未涉及
银川
3.31
成都
3.31
昆明
3.31
石家庄 3.31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信贷政策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2013年地方板国五条细则
房价控制目标
限购政策
房价同比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2013.5.10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严格公租房退出机制,防利益输送
2013.6.4
重庆市城乡建委
制定《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013.6.24
市城乡建委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3.7.26
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交易个税
信贷政策
房价控制目标
限购政策
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 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
未涉及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无新限购措施
税的征收规定
按转让所得20%征税,出售5 年以上为宜住房免征个税

2013房屋契税标准

2013房屋契税标准

2013房屋契税标准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为让大家更清楚所需交纳的税费情况,特举例说明:类:二手商品房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以65万元出售给乙。

那么(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营业税=成交额×5.6%=65万×5.6%=36400元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

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②按照1%征税: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 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

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

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

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部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发布。

请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确定程序,加强出让地价评估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进一步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价程序,地价需经专业评估,底价应由集体决策。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为确定出让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委托给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的,应采用公开方式。

因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等情况,需要补缴地价款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确定补缴金额之前,也应按照上述要求组织评估。

二、出让土地估价报告应由土地估价师完成,并且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规范》。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应干预评估活动,由被委托方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三、出让土地估价报告,一律按照《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要求,由报告出具方履行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

报告出具方无法登录“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土地估价师姓名和资格证书号等情况,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按规定登录。

四、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以土地估价报告的估价结果为重要参考依据,并统筹考虑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集体决策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MCC及含义详细对照表2013年2月25日(发改委调价2013版)

MCC及含义详细对照表2013年2月25日(发改委调价2013版)
MCC及含义详细对照表
大类 小类 细类 MCC 商户类别名
宾馆类
7011
住宿服务(旅馆、酒店、汽车旅馆、度假村等)
7012
分时使用的别墅或度假用房
5812 餐饮类
就餐场所和餐馆
5813
饮酒场所(酒吧、酒馆、夜总会、鸡尾酒大厅、迪 斯科舞厅)
5094
贵重珠宝、首饰,钟表零售
5937 5950
古玩复制店 玻璃器皿和水晶饰品店
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 电报服务
5211
木材和各类建材卖场
5231
玻璃、油漆涂料、墙纸零售
5251
五金商店
5261 5309 5310
草坪、花园用品商店 免税商店 折扣商店
MCC及含义详细对照表
大类 小类 细类 MCC 商户类别名
5311
百货商店
5331
各类杂货店、便利店
5399
其他综合零售
5422
房地产 汽车类
5541
加油站、服务站
MCC及含义详细对照表
大类 小类 细类 MCC 5542 5200 5300 商户类别名
自助加油站 大型仓储式家庭用品卖场 会员制批量零售店
加油、超市类
5411
大型仓储式超级市场
5722
家用电器商店
4112 4511 4111
铁路客运 航空公司 本市和市郊通勤旅客运输(包括轮渡)
各类肉类零售商
5441
糖果及坚果商店
5451
乳制品店、冷饮店
5462
面包房、糕点商店
5499
各类食品店及专门食品零售店
5532
汽车轮胎经销商
MCC及含义详细对照表
大类 小类 细类 MCC 商户类别名

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

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

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是我国房地产行业中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是房地产行业的监管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

本文就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的概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是由国家房地产管理局创办的,是中国房地产行业中非常重要的政府网站之一。

该网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政策、发布行业动态、提供各类服务等。

同时,该网站也是房产测绘、不动产登记、公证等相关业务的在线处理平台。

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的开设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房地产监管工作,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该网站面向全国广大网民和行业内人士,包括开发商、购房者、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为业内人士提供全面的行业信息、政策法规和相关服务,同时也为广大网民提供安全稳定的在线办事服务平台。

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的主要内容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较为全面地报道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最新动态和政策法规。

具体内容包括:1. 政策解读:对各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政策进行专业的解读和分析,方便网民了解政策背景及意义。

2. 行业动态:及时报道行业内的新闻和重大事件,反映房地产市场的热点和趋势。

3. 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和说明,宣传房地产监管的理念和方法。

4. 数据资讯:提供房地产政策信息、市场价格、销售情况等最新数据资讯,方便广大网民掌握行业发展动态。

5. 公示公告:公开发布重要决策、通知和公示,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相关工作。

6. 法律法规:介绍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方便购房者了解相关法规要求,保护自身权利。

三、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的特点1. 全面性:该网站的内容十分全面,包括房地产行业各个方面的信息,涵盖政策解读、新闻资讯、数据统计、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

2. 及时性: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变化快速的领域,该网站的动态信息更新十分及时,能够第一时间报道及分析行业动态和政策信息。

2013房地产政策(各地实施细则)详细内容整理

2013房地产政策(各地实施细则)详细内容整理

2013年“国五条”各地实施细则,及政策变化(整理)京沪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2013.3.31,人民日报)一.严格限购,确保价格稳定北京:有望挤出5%―10%购房需求上海:市场和房价或将迎来稳定期北京调控细则规定,从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而此前的政策是,无论单身还是已婚,北京户籍可以购买二套房,外地户籍则只能购买一套房。

业内人士称,这一政策可防止京籍家庭离婚后再分别购买二套房。

据初步测算,北京新限购政策实施后,可挤出5%―10%的购房需求。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结合本市人口、资源、环境现状,考虑到单身人士拥有一套住房基本能够满足自住需求,对其购买二套房进行适当限制,有利于满足更多的刚性自住需求。

另一方面,可抑制部分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缓解市场供求矛盾,稳定房价。

上海实施意见指出,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金融管理部门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据上海社科院的计算,上海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5%、0.20%、0.53%,2013年2月同比价格上升4.23%。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张泓铭认为,上海实施意见的颁布,对平抑市场和房价具有积极作用,市场和房价将迎来一个稳定期。

上海的实施意见是在过去3年坚定调控下的延续,并不是一个新的调控周期或轮次,所以不需重起炉灶、重搞一套,而是做某些补充和完善。

二.个税计征,抑制投机购房北京:3月31日后适用个税新政策上海: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3月31日起,北京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3房屋契税标准

2013房屋契税标准

2013房屋契税标准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为让大家更清楚所需交纳的税费情况,特举例说明:类:二手商品房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以65万元出售给乙。

那么(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营业税=成交额5.6%=65万5.6%=36400元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

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②按照1%征税: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

第二类:已购公房甲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以50万元出售给乙。

由于该套房屋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时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它税费为:(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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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国土部
9月29日 国土部 将严防高价地作为近期 市场稳定首要目标
12月18日 社科院 大城市房价明年或短 线见顶 11月22日 住建部& 住建部 叫停在建、在售“小 产权房”
下半年重点查处闲置土地
8月23日 住建部 发展小城镇应推进房地产税
10月19日 住建部& 工商总局 10月将急查限购限贷
信贷政策
二套房首付提 升至七成 差别化住房信 贷政策 二套房首付提 升至七成
市场监管
市场信息披露 和监测工作 严查变相涨价 项目 加强房地产市 场监管
其他
强化商品住房预 售管理 暂停单价4.5万 元以上项目预售 证 落实各区县房价 调控目标责任制
3月5日 贾康 房产税试点应允许有差异
3月13日 周小川 继续用调整首付比例等政 策调控房价
4月18日 贾康 应向二三套房征房产税
2月21日 住建部 中央坚持房地产调控从 紧、从严立场
3月7日 住建部 五年以上唯一住房 免个税
4月9日 住建部 地级市年底前明确外来工 住房保障政策 3月27日 李克强 2013年税改要出方案 继续 搞好楼市调控
2013.10.12
2013.11.29 2013.11.25 2013.11.30
市政府
市财政局 市商委 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租房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申报时限的补充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12月24日 住建部姜 伟新 2014年要保持楼市调 控稳定及连续性
锐评:3月“国五条”为重头戏,中央坚持楼市调控, 而地方落地效果差
政策资讯
限购政策
无新限购措施 京籍单身人士禁 制购买二套房
2013年地方板国五条细则
城市
广东 北京 上海
时间
3.30 3.30 3.30
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 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 税的征收规定 按转让所得20%征税,出售5 年以上为宜住房免征个税 按转让所得20%征税
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加强保障房落实力度 部 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 国土资源部 《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6月19日 李克强 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 购房信贷需求 5月25日 发改委 2013年将有新城市开征 房产税
3月5日 住建部 交易税不得转嫁购房者
3月8日 徐绍史 2013年房地产土地供应16万公顷
4月19日 银监会 银行信贷要支持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住房建设
锐评:下半年国土部频繁出政策,严防土地市场过热
政策资讯
单位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市政府 重庆市发改委 市政府 重庆市国土局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重庆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 市政府 市政府 市城乡建委 重庆市国土局 市商委
重庆市政策文件或措施
重庆房产税起征点提高627元,12779元/㎡开始征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重庆今年将试点农房交易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房产税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 严格公租房退出机制,防利益输送 制定《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2013年板)》的通知 土地竞拍保证金由原来起拍价的20%提高到50% 关于增加主城区核心商圈的通知
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 《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贷政策
《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 通知》 《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人均用地不少于0.1㎡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 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改革
贵阳 大连
3.31 3.31
按转让所得20%征税,不能核 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适时 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 保持住房价格稳定,房价涨幅低于居民 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继续暂 无新限购措施 征收方式计征,出售5年以上 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幅 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为宜住房免征个税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 未涉及 未涉及 无新限购措施 增幅 未涉及 未涉及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 无新限购措施 增幅
锐评:“国五条”奠定全年调控从严基调,房产税试点 扩围呼声最高
2月27日 证监会 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政策资讯
2013年1-6月领导人、单位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重要讲话
3月31日 胡存智 应推动土地财政向税收方 向过渡
3月7日 证监会 住房公积金将会参照社保 投资模式
6月14日 贾康 国务院:项目未通过环评, 不得供地及贷款 6月26日 李克强 将非集中成片城市 棚户区统一纳入改 造范围
20%交易个税
信贷政策
未涉及 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房价控制目标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
重庆
南宁 南京 合肥 厦门 天津
3.30
3.30 3.30 3.30 3.30 3.31
按转让所得20%征税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严禁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无新限购措施 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 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 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无新限购措施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贷款 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 未涉及 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无新限购措施 实际增幅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 未涉及 无新限购措施 增幅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 增幅 未涉及 无新限购措施 ;凡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在3个月内 不得向上调整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 未涉及 无新限购措施 增幅
锐评:下半年房价涨幅超10%的大中城市纷纷出台楼 市调控
政策资讯
2013年地方板楼市调控细则
城市 10月房价 涨幅
20.6%
出台时间
调控手段 限购限贷
严格执行
土地/住宅供应
2013年住宅用地比前5 年年均供应量增加20% 以上 满足居民刚性自住需 求,未来两年供应7万 套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 1000公顷 2013年住宅用地比前5 年年均供应量增加20% 以上;加快中低价位商 品住房供应,控制高 端商品住房供应
锐评:2013年全国楼市调控上演“四重奏”,14年调 控将延续持续性、稳定性
2013年全国及重庆月度重大政策汇总 十二月 十一月 十月 九月 八月 七月 六月 五月 四月 三月 二月
住建部为2014年楼市定调:要保持楼市调控稳定及连续性 三中全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房价涨幅超“10%”地方城市跟风调控 支持首套自住购房需求,北京、深圳牵头加码楼市调控 严防高价地稳定市场,重庆部分银行上浮首套房贷利率 多家股份制银行上调存款利率揽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严控房地产融资风险,继续稳健货币政策,重庆土地竞拍保证金提至50% 支持首套自助购房贷款需求,土地闲置一年将罚地价20% 明确年内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杜绝暴力征地行为 银行信贷要支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北京牵头,持续楼市调控 重庆等地方板“国五条”新政细则落地,上交“作业”尽显马虎 中央: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五条”孵出 重庆房产税起征标准从12152元/m²调整为12779元/m²
政策资讯
2013年7-12月领导人、单位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重要讲话
9月29日 国土部 征地制度改革可能近期出台, 农地有望市场化流通 12月26日 国土部 严控土地供应增量 推 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12月26日 财政部楼 继伟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 适时推进改革
7月31日 住建部王珏林 房地产调控政策一是旨在 解决市场过热,二是把涨 幅缩小
8月18日 财政部 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7月22日 国土部 放开贷款利率管制
8月28日 国土部 实地核查违规征地,侵 害农民权益是督察重点
10月2日 央行 房地产信贷政策无改变, 支持首套自住购房需求
11月20日 住建部& 住建部 房屋等不动产统一登 记职责
8月13日 住建部
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年 底前可望出台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幅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幅
无新限措施
无新限购措施 无新限购措施 无新限购措施 无新限购措施
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 上)住房信贷政策 入增幅 未涉及 未涉及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幅 房价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幅
3.31
3.31
广州
3.31
严格执行国办发 „2013‟17号文关于 可提高二套房首付款 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 比例和贷款利率 得税的征收规定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必要时调整二套房首 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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