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51”人才、杭州市“131”人才选拔工作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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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各省属高校: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一)期满综合考评对象。

2012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二)中期考评对象。

2014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三)年度考评对象。

2016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上述人员中,调离浙江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考评范围,由原所在单位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填写《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考评方式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采取材料考核与实地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

(一)材料考核。

考评对象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18.178.118.158),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相关材料。

期满考评对象个人签字确认后报单位审核盖章,由我厅提出考评建议;中期考评对象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照培养人员的培养目标,总结前一阶段的培养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培养举措后报我厅。

(二)实地抽查评估。

省151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成员单位,抽取部分地市及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评估,主要内容是单位部门落实151人才培养举措情况和151人才个人工作业绩成果情况。

三、报送材料(一)综合报告1份,主要内容:1.人员参加考评情况、考评组织过程、考评结果建议意见;2.总结本单位151人才工作情况:包括151人才工作成效,主要工作举措,特别优秀的151人才培养成长情况,人才作用发挥尤其是在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情况;3.对更好实施省151人才工程的意见建议。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一、总贝y第一条为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在“ 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简称“ 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即在五年内全省分批培养50名领军人才、500名创新人才、1000名医坛新秀。

到2025年, 实现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质量明显提升、结构全面优化、发展平台有效构建的目标。

为确保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1.能力与业绩导向。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价值。

2•学术与临床并进。

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和支持机制,对科研学术、临床医疗、技术研发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指标体系,建立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3.重点与均衡协调。

按照重点与普惠兼顾的要求,统筹幵展全省各类人才培养,分类安排、分层实施,充分挖掘人才、高效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

4.质量与效果共赢。

把质量优先贯穿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等全过程,注重产出效益,实行更加务实、幵放的人才政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资金绩效水平。

第三条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成立551 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和组织人事处。

二、选拔程序第四条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组织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名,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00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00 名。

第五条申报条件申报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的对象须为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含特聘),年龄在55 周岁以下,长期在本专业领域潜心实践和研究,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受到同行广泛认可。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在“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简称“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即在五年内全省分批培养50名领军人才、500名创新人才、1000名医坛新秀。

到2025年,实现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质量明显提升、结构全面优化、发展平台有效构建的目标。

为确保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1.能力与业绩导向。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价值。

2.学术与临床并进。

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和支持机制,对科研学术、临床医疗、技术研发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指标体系,建立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3.重点与均衡协调。

按照重点与普惠兼顾的要求,统筹开展全省各类人才培养,分类安排、分层实施,充分挖掘人才、高效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

4.质量与效果共赢。

把质量优先贯穿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等全过程,注重产出效益,实行更加务实、开放的人才政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资金绩效水平。

第三条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成立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和组织人事处。

二、选拔程序第四条 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组织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名,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00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00名。

第五条申报条件申报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的对象须为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含特聘),年龄在55周岁以下,长期在本专业领域潜心实践和研究,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受到同行广泛认可。

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的资助办法

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的资助办法

关于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的资助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引才“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条意见》(区委办[2017]4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柔性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国外人才或具有省内外领先技术的高端人才,对柔性引进人才(项目)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的,对企业及人才给予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人才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1.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且总部在我区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2.在国外企业或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籍工程类高层次人才;3.所在企业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在该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在所聘企业获得年薪达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资助措施1.引进的外国专家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计划,所聘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支付每位海外工程师的年薪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按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的60%给予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已获得省市资金资助的,差额部分区级给予补足;2.入选的外国专家,给予每次10万元生活补助;3.五年内对引进同一位海外工程师的资助不超过2次。

二、人才(项目)入选杭州市“115”引智计划(一)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杭州市“115”引智计划1.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州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国外专家。

人才队伍建设2023工作计划

人才队伍建设2023工作计划

人才队伍建设2023工作计划(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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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杭州新世纪131人才二层次培养人选综合考评通过

2010年杭州新世纪131人才二层次培养人选综合考评通过

附件22010年杭州市新世纪“131”人才二层次培养人选综合考评通过人员名单(211人)达到培养目标人员(153人)上城区朱军岷刘小杰陈章位宋开臣下城区江文斌郭豪杰骆玲芳赵婷婷俞春晓丁杭缨陈铭学侯靖拱墅区沈旭东西湖区应晓儿陈贵才王辉孔小林高新开发区(滨江)季立明杨波臧侃王匡夏建统毛伟华徐幼平何仲君范径武刘锐周红万俊青谭彰王为民萧山区王青松吴金炉陈烨俞梁波张高奇金鲜花竹百均余杭区郎明仙蒋军晶吕勇沈建国洪春幸王印祥赵犁王贤勇富阳市赵晓云杨军勇缪强陈春华章忠梅陆春校王建华桐庐县吴国龙建德市胡建良钟泽孔樟良邵美红临安市金明钢董文忠淳安县方志发何光喜丰炳财周兴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唐宇力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王琦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邹刚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李广宇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谭永朝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倪芝青杭州市社会科学院肖剑忠杭州市规划局黄文柳叶智宣周慈奉周爱其杭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士才许阳杭州市交通局徐建达杜引光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宣子灿陈为民杭州市农业局王雷杰杨华何龙范京辉张伟武陈文岳余继忠俞祥群陈凡洪文英颜韶兵杭州市气象局杭州市卫生局施军平陈树林王平宋为民许轶洲王贤军王军杨汝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方志刚毕岗罗小平魏纲侯作前鲍立威张卫中张健康方洁魏新江杭州师范大学朱方明姚茂群谢琪袁贞明伍川倪勇吴连斌李美江叶美英徐存进吴静华春珍王国平贾秀英史丽云王世贵王利琳周俊蒋一之黄小莲叶立军李最欣徐大军马伟娜唐世明方爱龙汤剑波李安贾群生余龙进潘红王小合朱俊瑞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毛建清骆广进林向阳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杨雄民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张淑文陈桂珍杭州市教育局汪劲秋李方基本达到培养目标人员(58人)上城区陈俊拱墅区张杰西湖区管竹民胡松学陈焕宇张华魏优昌管仲达许天明高新(滨江)区许永明张胜潘巧明田伟利夏信群程德生章乐焱柳阳周振勇盛立单滤斌陈宇张贞良管晨萧山区赵永久王强简卫余杭区孙银海袁红雷丽富阳市戴学龙闻立平建德市徐校平张柏青郑红朝临安市朱永军欧阳宏焦长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挺秀吕正璋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贾悦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吴为义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沈小东杭州市农业局汪继华杭州市卫生局叶卫江刘继峰杨卉吕文徐坚胡志英郑琦黄进宇杭州师范大学杨欢耸陈学祖吴雁施曼玲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文伟陈春辉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吴晖。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解读杭州市作为一个现代化美丽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杭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

一、人才认定及资格要求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中,对于申请人才的认定及其资格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申请人才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通常需要拥有博士、硕士等高级学位,并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或实践经验。

其次,申请人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能力,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申请人才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待遇和福利高层次人才在成功引进后,将享受到一系列的待遇和福利。

首先,他们将获得一定的职称和专业技术职务,并根据自身贡献和能力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

此外,杭州市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上升通道,以及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同时,高层次人才还享受到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

三、扶持和支持政策为了更好地服务高层次人才,杭州市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和支持政策。

首先,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杭州市将提供相关的住房补贴和支持,以及配套的住房租赁服务。

其次,为了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创业和研发项目,杭州市将提供一定的创业扶持资金和科研经费,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税收支持。

此外,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交通补贴、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四、人才评价和退出机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中,杭州市还规定了相应的人才评价和退出机制。

首先,通过对高层次人才的评价和考核,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在所从事领域的成果和贡献。

其次,如果高层次人才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达到相应的工作要求或达不到政策要求,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退出。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官方公告:/art/2019/8/16/art _1256345_37022328.html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等等等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5.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第5章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概论

第5章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概论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过程
评价现有的人 力资源 制定满足未来 人力资源需要 的行动方案 预估将来 需要的人 力资源
5.3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
5.3.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步骤 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种类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方法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步骤
②人员继承法
人员继承法是对现有人员的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后,列出 未来可能的继任者。该方法为国内外许多组织所采用,而 且被认为是一种把人力资源规划与组织战略目标有机结合 起来的较为有效的方法。它同我国公共组织实施的后备干 部选拔和培养计划有相似之处。该方法的主要内容是对人 员的总体评价,包括能力、绩效、潜力和发展计划,如限 制和所有接替人员的现有能力、绩效和潜力,其他关键职 位上的现职人员的能力、绩效和潜力及上级对其的评定意 见等 。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方法
(1)内部供给预测方法 内部供给预测的方法可分为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两种,定性方法包括 人员替代法、技能清单法和人员继承法,定量方法主要是马尔科夫转 移矩阵法。
①人员替代法
人员替代法是通过一张人员替代图来预测组织内的人力 资源供给。在人员替代图中写明部门、职位名称、在职 员工姓名、每位职工的职位、绩效与潜力、工作年限。 人员替代法将每个工作职位都视为潜在的工作空缺,而 该职位下的每个人均是潜在的供给者。人员替代法是以 员工的绩效为预测的依据,当某位公职人员的绩效过低 时,将采取免职或调离的方法。他的工作绩效很高时, 也将有可能被提升替代上司的工作。这两种情况均会产 生职位空缺。人员替代法能够清楚地体现公共部门内部 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状况。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方法

杭州d类人才标准

杭州d类人才标准

杭州d类人才标准D类:市级领军人才。

主要条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杭州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2、正高级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或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等);3、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或省技术能手或杭州市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成果(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4、大企业大集团高管(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上市公司、杭州工信经济企业百强榜企业等)。

5、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市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人、中国专利银奖以上、省专利奖金奖。

申请认定杭州市D类人才的好处:1、““人才新政27条”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1)D类人才参照享受杭州市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发放市属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卡》,享受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综合保健门诊室就诊,住院时可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其所需经费及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2)对B、C、D类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购房补贴。

(3)D类人才参照享受杭州市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发放市属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卡》,享受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4)对在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浙A牌照小客车登记的B、C、D类人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给予车辆上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D类人才创业时,各区均有不同扶持政策。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构筑人才高地,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区委〔2004〕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进一步加强以区管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为重点的党政人才培养1、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区管干部到重点高校学习深造;适时选派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国内外培训、技能实践、党性锻炼等多形式培养。

2、鼓励党政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鼓励优秀公务员报考MPA,提升党政干部学历层次。

参加学历教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后,按下列规定报销学费: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80%;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未取得学位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60%,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给予报销学费的70%;取得本科第二学历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50%。

3、实施“750”培训工程,每年选派七个不同层面50名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重点人才,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重点高校理论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以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4、根据省“151”和杭州市“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余杭区“139”人才工程:培养10名40岁左右的、省内或市内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35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90名3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到2010年,培养选拔出省“151”培养人选5名,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20名。

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在余杭工作一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区“139”培养人选条件的可列为培养人选;符合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推荐选拔条件的可作为推荐人选。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1]175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05【实施日期】2011.08.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7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市委〔2010〕16号)精神,特制定我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3+1”产业体系和十大重点产业领域,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培养力度,按照“滚动培养、跟踪管理、鼓励竞争、动态考核”的要求,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提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十二五”期间,按3个层次选拔和培养1400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为五年。

第一层次为:选拔和培养100名能跟踪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引领本学科产业发展,进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为:选拔和培养300名具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市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为:选拔和培养1000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杭州市委•【公布日期】2006.04.28•【字号】市委[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通知(市委〔2006〕7号)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4月28日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人才发展的现实基础与形势分析(一)现实基础“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4年和2005年城市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连续两年我市人才竞争力排行全国第五;在《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04年度和2005年度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上,高级人才单项指标,我市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三。

1、人才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后,把人才队伍的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五”计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提出并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全市形成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创新关键是人才”等理念形成普遍共识。

2、人才总量稳步增长。

按现行人才统计口径,截至2005年底,全市人才总量857767人(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其中市及市以下单位724523人,比2000年底增长了102%,完成“十五”人才计划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确定的目标;非公领域成为人才队伍重要的增长点,非公领域人才420642人,占人才总量的58%。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科协,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精神,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同意范渊等25名同志为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徐利文等97名同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容中逵等200名同志为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现予以公布。

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全省联动推进培养体系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新一轮五年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的培养激励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培养资源,要注重本地本部门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与省151人才工程的层次衔接,充分发挥地区、行业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程深入实施。

二、落实用人单位培养主体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培养主体作用,确定培养目标,拟制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要把支持培养人员承担重要科研工作、重大课题项目作为重要培养途径,以“出成果、出业绩”为目标导向,加大经费配套支持力度,努力为培养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强化跟踪管理和培养考核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培养人员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工作,既要考核培养人员个人知识水平、业绩能力进展情况,也要考核单位具体培养举措的落实情况,建立考核档案,记录考评结果。

杭州521人才计划

杭州521人才计划

杭州521人才计划杭州市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一直以来都是吸引人才的热门之地。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杭州市政府于近年推出了“521人才计划”,旨在打造更加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为人才提供更多的机遇和福利。

本文将就杭州521人才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杭州521人才计划是指杭州市政府出台的一项人才引进政策,其中的“521”代表了五个一级人才、两个二级人才和一个三级人才。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就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相应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多方面的福利待遇,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杭州发展。

其次,杭州521人才计划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更是为了推动杭州经济的发展。

随着科技和创新的不断发展,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杭州市政府希望通过这一计划,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到杭州,为杭州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这也将有利于推动杭州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升杭州在全国 jaing的竞争力。

再次,杭州521人才计划的实施也为广大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在杭州,不仅有着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还有着丰富的创业资源和优越的创业环境。

因此,对于有创业梦想的人才来说,杭州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通过这一计划,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更多的创业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为杭州的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最后,杭州521人才计划的实施将为杭州市民带来更多的便利和福利。

随着人才的不断涌入,将会带动杭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生活品质。

同时,也将为杭州市民带来更多的文化交流和创新成果,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综上所述,杭州521人才计划的实施,将为杭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杭州将会成为更加繁荣和宜居的城市,吸引着更多的人才前来发展。

让我们共同期待杭州的明天,共同见证杭州的美好未来。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l一2010年)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l一2010年)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l一2010年)实施意见1996年以来,我省根据《浙江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规划(1996-2010年)》(省委办发正1996)29号),组织实施了省“151人才工程”。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到2000年,全省已选拔“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629名,其中:第一层次土38名,第二层次491名,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42名。

为加大培养力度,省财政共下拨培养资助资金1583.5万元,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的选拔和培养资助任务。

这些培养人员是我省年轻一代高层次人才的优秀代表,已成为推动我省科技、教育和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同时,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选拔和培养的人选达1500余名。

目前全省已形成了以“151人才工程”为龙头,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为加快实施人才战略,全力推进新世纪人才工程,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4号)、省委办发正[1996]29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实施人才战略和新世纪人才工程,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工作体制和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创新能力强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为新世纪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目标根据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培养造就出一批不同层次的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浙江省“151”人才、杭州市“131”人才选拔工作相关信息

浙江省“151”人才、杭州市“131”人才选拔工作相关信息

浙江省“151”人才、杭州市“131”人才选拔工作一、杭州市“131”人才推荐(一)推荐名额我区总共推荐40名,其中一层次8人(重点资助2名),二层次16名,三层次16名。

(二)人选条件推荐人选条件应符合《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75号)的规定。

年龄条件为:第一层次培养人选为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推荐人选应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

推荐选拔工作要注重三类群体:一是注重选拔推荐“十二五”期间杭州市重点发展十大产业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注重选拔推荐浙商企业等民营经济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是注重选拔推荐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和省重点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等高层次创新人才。

(三)推荐程序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拟推荐人选业绩无异议后,由各镇街(科技经济园区)初审并汇总后送区人力社保局。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上报时须填写《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各1份。

(相关表格请到“江干人才网”下载)附件材料包括:单位公示证明,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主要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一般不超过20页,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

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推荐人选姓名、申报层次、行业分类、推荐部门。

各镇街(科技经济园区)报区人力社保局的截止时间为3月29日。

二、浙江省“151”人才选拔(一)选拔条件1.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浙江151人才工程: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

浙江151人才工程: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和支撑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浙江省实施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

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每5年一轮,每轮培养:100名左右能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引领本学科和产业发展,进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序列的第一层次领军人才;500名左右具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浙江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的第二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左右在各学科、产业领域发挥骨干作用,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深入实施重点资助计划,到2020年,在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125名左右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跻身两院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行列的领军人才。

在极具培养前景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400名左右开展资助,促使他们早日成长,成为浙江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

“党管人才、部门协作、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格局进一步完善,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为龙头,分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更为健全,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服务发展。

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在重点学科、关键技术和优先发展产业领域,重点培养紧缺急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以人才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人才发展优势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创新机制、以用为本。

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遵循人才成长使用规律,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的中心环节,努力为培养人员的健康快速成长和充分使用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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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51”人才、杭州市“131”人才选拔工作
一、杭州市“131”人才推荐
(一)推荐名额
我区总共推荐40名,其中一层次8人(重点资助2名),二层次16名,三层次16名。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条件应符合《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75号)的规定。

年龄条件为:第一层次培养人选为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推荐人选应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

推荐选拔工作要注重三类群体:一是注重选拔推荐“十二五”期间杭州市重点发展十大产业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注重选拔推荐浙商企业等民营经济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是注重选拔推荐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和省重点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等高层次创新人才。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拟推荐人选业绩无异议后,由各镇街(科技经济园区)初审并汇总后送区人力社保局。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上报时须填写《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各1份。

(相关表格请到“江干人才网”下载)
附件材料包括:单位公示证明,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主要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一般不超过20页,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

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推荐人选姓名、申报层次、行业分类、推荐部门。

各镇街(科技经济园区)报区人力社保局的截止时间为3月29日。

二、浙江省“151”人才选拔
(一)选拔条件
1.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已列入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或同级别人才培养工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共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

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杭州市的推荐指标数为70名。

(三)选拔推荐范围
推荐培养人选要向我市十大产业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人员及列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员倾斜。

重点推荐我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

有培养潜力的“131”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或其他符合本次选拔条件和范围的人员也可选拔推荐。

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注重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相衔接,把在企业和科研一线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拟推荐人选业绩无异议后,由各镇街(科技经济园区)初审并汇总后送区人力社保局。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及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20页),推荐材料要求每位被推荐人选1个资料袋,并在资料袋上注明被推荐人姓名、专业类别、组别、申报层次和工作单位等信息。

各镇街(科技经济园区)报送区人力社保局的时间为3月15日前。

其他未尽事项请与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联系,联系人:沈全钢,徐建旭联系电话:87752674。

下载:附件2-2013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
下载:附件1-2013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xls
下载:附件2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下载:附件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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