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国际避税(转让定价)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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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法.pptx
单位:万美元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项目
A公司
B公司
方案1
销售收入
150
220
销售产品成本
100
150
进口关税 (10%)
——
15
销售总利润
50
70
其他支出
10
10
应税所得
40
60
所得税(30%/50%)
12
30
税后利润
28
30
表5—2a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80
40
其他支出
10
10
应税所得
70
30
所得税(30%/50%)
21
15
税后利润
49
15
表5—2b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120 20 100 36 64
单位:万美元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续二)
项目 方案2B
销售收入 销售成品成本 进口关税(16%)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跨国公司在安排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时不仅要考虑有 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虑进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
二是跨国公司集团的母公司一般都设在税率较高的发达国家, 而跨国公司集团中的关联子公司则有许多设在无税或低税的避税 地,母公司为了避税的目的会把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向避 税地子公司转移。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 行国际避税,关键取决于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 外利润实行推迟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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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美元
第七章 反国际避税 《国际税收》PPT课件
• 税务当局和纳税人对综合与全面性的反避税条款的评价,因为其立足点不同 而各执一词。税务当局认为,这种条款具有的广泛性是其优点,它可以扩大 税务当局的处理权。纳税人则认为综合性条款的原则过于广泛,包括的内容 太多,具有不确定性,究竟哪项交易会遭到税务当局的反对,纳税人心中无 数。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精编】国际避税方法PPT课件
A公司
180 100
—
80 10 70 21 49
B公司
220 180
18 22 10 12 6 6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8 120 20 82 27 55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单位:万美元
中国人民大学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续二)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1 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 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或避 税地)关联企业中实现,这是跨国公司最常用 的一种国际避税手段。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地,母公司为了避税的目的会把公司集团的利润
尽可能多地向避税地子公司转移。在这种情况下,
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关键
取决于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
利润实行推迟课税。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2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所谓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 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 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100
70
120
10
20
60
100
30
4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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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美元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续)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 售这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 会增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 降30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 位于高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 加到 64万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第八章 国际关联企业转移定价及其税务处理 《国际税收》PPT课件
• 以合资经营形式组建的子公司,必然会涉及东道国的当地合作者,这对外方 母公司来说,存在着实行转移定价政策的诱因。例如,在合资经营双方各占 50%股份的情况下,合资企业经营得再好,外国公司充其量只能从形成的 税后利润中得到一半。当地合作者有权分享这一子公司的税后利润,但却无 权分享外国母公司的利润。外国母公司正是抓住这一点,尽量在子公司最终 利润形成之前,通过转移定价提高子公司原材料购入价和压低其产品的销售 价,把应在子公司实现的利润转移到母公司所在国。这种在子公司最终利润 形成之前,以转移定价“先捞一把” 而转移的利润,不仅拿走了母公司应分 得的一半,而且顺手牵羊将子公司当地合作者应分得的一部分收入也“拐跑” 了。
(三) 劳务提供
• 劳务涉及的范围很广,比贷款更为复杂。关联企业之间 提供的设计、维修、广告、科研、咨询等劳务活动,均 存在收费与否和劳务收费标准高低的问题。甚至总机构 管理活动的存在,也被视为一种劳务,要按一定比例向 各分支机构分摊管理费用。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这些劳 务的收费与付费的价格高估或者低估,去影响公司集团 不同成员的成本与利润。
(二) 贷款往来
•通过提供贷款,可以利用利率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 产品成本费用。例如,如果母公司想提高子公司的总 收入,母公司可以利用本系统的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 供优惠的低息贷款,不收或少收利息,以减少子公司 的利息支出;相反,若想减少子公司的总收入,可以 采取提高利率的办法,增加子公司的利息支出。
二、转移定价的动机
(一) 税务动机
•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 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 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 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 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具体主要体现在减轻公司 所得税税负,逃避预提税,减轻关税,增加外国 税收抵免额等。企业集团经常通过在关联企业间 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调节各关联企业的 成本和利润,以达到减轻其税负,使各关联企业 的共同体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
第六章转让定价与国际避税知识课件
2.3转让定价的表现形式 A通过货物价格转移收入和费 用的转让定价
B劳务价格 C特许权使用费用 D贷款利息 E租赁费 F管理费用
三制定转移定价方法、程序价 B以成本为基础的转让定价 C协商法 D双重法
3.2制定转让定价的基本程序 A确定转让定价目标 B选择适宜的转让定价方法 C提出转让定价体系的初步设计方案 D草拟与审定转让定价体系 E实施仲裁 F定期检查并修改转让定价体系
1.2 关联企业的确认 (一)股权测定法 (二)实际管理控制判定法
二转让定价概念、动机、表现形式
1.1转让定价的概念 跨国纳税人从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出
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母公 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购销 产品和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内部交易价 格
2.2转让定价的动机 A避税 B获得竞争优势 C避免外汇、政治风险 D绕过东道国的各种管制措施
第 六 章 转让定价 与国际避税
一 关联企业的定义、确认、表现形式 二 转让定价的概念、动机、表现形式 三 制定转让定价的方法、程序、考虑
因素
一关联企业的定义、确认、表现形式
1.1定义 关联企业是指在资金、经营、
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 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 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或 者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企业
3.3制定转让定价须考虑的因素
内部因素:经营战略、组织战略、业绩 评价、信息技术、企业目标和管理者偏 好
外部因素:税负差异、竞争因素、通货 膨胀、外汇交易风险、政府政策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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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证明他有避 税行为!
我要证明自己是 清白的!
2
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关联,2008年4月,A公司以每吨100美元向B公司销售 一批钢材100吨,同时,A公司向非关联的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的售价为每吨150美 元。
为什么要采用独 立交易原则?
2020/3/31
保障征税权 避免双重征税
将构成跨国公司集团的实体视为独立实2 体
A
越复杂,越安
全...
B
C
D
N
M
L
2020/3/31
怎么办...
税务机关
关联交易要遵循独立 交易原则
E
F
H
I
J
K
2
①持股比例、借贷资金比例、管理人员标准 ②其他标准(生产经营、销售、提供劳务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方控制)
关联A ≥25%
关联B ≥25%
关联C
2020/3/31
≥25%
比如: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 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 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 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 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 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 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
立案后,为了拿出该公司避税的“铁证”,深圳市国税局反避税小组花了半 年时间全面审查了该公司2005至2010年的全部会计账册、凭证、公司内部文件和 其他资料,调取了与其关联交易相关的境外合同、财务报告等资料。在大量事实 证据和充分的法律依据面前,该公司的相关人员终于心服口服。并同意反避税小 组提出还原为进料加工的核算方式进行调整。经过大量、复杂的统计计算后,最 终确认调增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7.33亿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1亿元,并相应 加收利息700多万元,合计1.08亿元。另外,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市国税局还将对该公司进行5年的反避税跟踪管理,预 计从2011年至2015年增收企业所得税3亿元。
2020/3/31
2
转让定价,就是指对关联企业间的交易进行定价的行为。 关联企业在内部交易定价的实践中,既可能存在按照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的 情形,也可能存在背离市场价格而不当操纵价格的情形。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形, 都是对内部交易进行的定价,即都是转让定价。
关联交易就像手中的盘子 一样,税务机关就是观看杂技 的观众,玩的盘子多了,总会 摔破几个…
2020/3/31
2
(一)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四)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企业; (五)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七)其他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
2020/3/31
以上的情况都 是要重点关注 的...
找资料也很麻烦, 最好由纳税人准 备好
2
转让定价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法第六章和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 规定,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
2020/3/31
2007年草拟转让定价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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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申报 第三章 同期资料管理 第四章 转让定价方法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六章 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第七章 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第八章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第九章 资本弱化管理 第十章 一般反避税管理……
这是目前中国最全面的反避税 国内法律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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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是国际税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西方国家关于转让定价制度的实施已 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高税国:40% 低税国:20%
2020/3/31
$4利润转移到 低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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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70万
110万
股权控制 105万
110万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2020/3/31
股权控制
150万 100万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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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美国的一家世界500强设在深圳的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2008 年该公司将进料加工生产模式转变成来料加工后,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便由 2007年的过百亿元急剧下降到3亿多元,利润骤减为2000多万元,此后两年均如 此。同时,相关资料还显示,该公司在刚进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即开始进行 重大变革,使应纳税所得额巨减,具有明显的避税嫌疑。
B公司为西班牙一家服装企业在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销售 其母公司产品及市场推广工作。从2007年开始年销售额由1.3亿,逐步放大至3.7 亿,共亏损近5000万。特别是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亏损后,反而继续增加 投资,属于典型的“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的类型。深圳市国税局于2011年12 月报请国家税务总局立案后,通过与该企业进行多轮谈判,确认该企业大量的营 销行为,构成了中国营销型无形资产,坚持使用利润分割法,对企业进行调整。 最终被该企业接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亿,补税1200万元。
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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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让定价转让定价税制始于1992年 现行转让定价税制载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试行)》 /n8136506/n8136593/ n8137537/n8138502/8784619.html
市场经济,是转让定价存在的 前提条件!
苏联解体至今23年
http:20/2/0/w3/w3w1 /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8784619.htm2l
A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一家100%日资控股企业,其母公司属于世界500强, A公司主要生产办公设备,产品100%出口给母公司。开业年度销售额就达到了20 亿元,随后年销售额平均在50亿,但始终保持微利状态。
关联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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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架构 (2)生产经营情况 (3)关联交易情况: (4)可比性分析 (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这实际上是一种举证 责任倒置的方式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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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②再销售价格法 ③成本加成法 ④交易净利润法 ⑤利润分割法
所以2,020他/3/3们1 都用这五种方法...
深圳市国税局于2012年3月经过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属于典型的“两头在 外”企业,关联交易额巨大,交易价格由母公司确定,盈利能力与企业规模不相 匹配不符合,利润水平与母公司相比较低。于2012年9月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立案后,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历时大半年夜以继日地调查和艰苦谈判,该案于 2012年12月顺利结案,A企业补缴纳企业所得税(含利息)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