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汽车维修保养企业环境管理守法导则》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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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汽车维修保养企业环境管理守法导则》宣贯内容
成都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19日发布了《成都市汽车维修保养企业环境管理守法导则》,对维修保养企业环境管理作出了以下要求:一、建立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
汽车维修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纲领性的环境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以及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维修企业应建立由企业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维修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节能环保工作网络,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奖惩考核。
二、采取有效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保证达标排放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汽车维修企业应将洗车废水与生活废水分开收集、处理。含油和含汽车清洁剂的洗车废水应经过有效的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将未经处理的洗车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和土壤中。严禁擅自闲置或不正常使用废水治理设施设备。
三、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汽车维修企业应将维修废弃物集中存放于指定的区域。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应分开收集和存放。危险废物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实行:
(一)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地
①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应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贮存场地应配备消防、防毒等应急防护设施;
③ 贮存场地外应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标签;
④ 贮存场地还应设置观察窗口和排气系统。对于存放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应设置带有过滤吸附装置的排气系统。
(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
①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出库记录;
②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堆放;
③禁止将各类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④ 禁止擅自倾倒、丢弃和遗撒危险废物。
⑤危险废物应存放在不与其互相发生反应的容器或包装物内;
⑥ 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和容器上应设置与其对应的危险废物标签。
(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汽车维修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汽车维修企业应根据《成都市汽车维修保养企业环境管理守法导则(第一次修订)》内容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含VOCs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统计表,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危险废物入、出库管理台账。
五、组织开展维修从业人员环保培训教育
重点加强对绿色汽车维修先进理念、先进工艺的学习,树立从业人员污染防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促进
从业人员制定并落实环保、合理和经济的维修方案,减少因不当诊断、操作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六、推广运用绿色汽修设备
汽车维修企业应加快汽车维修设备的升级换代,积极购买并使用绿色汽修设备(包括节能型烤漆房、洗车水循环利用设备、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静音型空气压缩设备、无尘干磨设备、废油收集机、制动液更换加注器、洗枪机或稀料回收再利用设备、车身整形设备等),在维修过程中切实减少环境污染。
成都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邀请了《守法导则》修订单位为维修保养企业免费进行专项解读,现在报名正在进行中,企业可通过“环保维修”微信公众号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