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考试最后整理版(今晚打印版本)

合集下载

国际公法期末复习终结版(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际公法期末复习终结版(word文档良心出品)

2009年春季学期国际公法考试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名词解释判断填空单选多选简答案例一、名词解释1、国际法: 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 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宗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2、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社会公认, 具有普遍意义, 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并构成国际法各个领域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3、永久中立国: 它指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间发生的战争中, 不参加任何一方。

4、地方化债务: 是以国家名义向外国国家、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付的合法的用于国家领土某一部分的债务。

5、国籍: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它表明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

6、留居: 外国人合法进入一国境内后, 可根据所在国的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 在该国短期、长期或永久居留。

外国人在居留国的权利和义务由该国法律规定。

7、国际河流: 是指流经两个以上国经并对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的河流。

8、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对其领土主权所加的一种特殊限制, 据此, 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或全部在一定范围内为另一个国家的某种目的或者利益服务。

9、历史性海湾: 有关国家对该水域在相当长时期内有效地行使排他性主权, 并且得到其他国家默认。

10、无害通过: 是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通过。

11、专属经济区: 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其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量其, 不超过200海里。

12、临时代办: 是在馆长职务空缺或不能执行职位时, 被委派暂代行使馆长职务的使馆外交职员。

13、名誉领事:是委派过从接受过当地人士中选任的兼职领事官员, 不属于委派国国家工作人员的编制, 一般也不领取委派国的薪金, 通常从领馆收取的费用中提取报酬。

14、专案法官:遇一案件法官中有当事一方国籍的, 则他方可派一专案法官参与该案的审理。

专案法官应具有与法官相近的资历, 在该案汇总与当选法官权利相同。

法考最后冲刺重点知识点总结

法考最后冲刺重点知识点总结

法考最后冲刺重点知识点总结一、国际法1.国籍●中国人的孩(除爸妈定居国外且出生有外籍)●爸妈无籍或不明定居中国,出生中国●公安部;入中国,不留外●丧失●定居国外+取得外籍●公务员、现役军,不得退●冲突●有中国籍按中国,不认外国国籍●外AB国籍:1经居地2(经居地在C)按密联地●无国籍,经居地2.出入境●管理机构●驻外签证,出入境边检,居留县公安●入境●免签●免签协议●居留证●过境不越界不超时24h●拒签(无须理由)●强制出境未到期,病害材料有问题●停居留●非法入境:出邀请函的单位/个人负责●非法拘留:24h住宿登记●非法工作:工作许可or工作类居留证or学校同意+居留证加注●出境●限制:刑,民(法院决),欠薪省部决●强制:限期、遣送、驱逐3.引渡●应拒绝:(本国)国民双重政治犯,审完过期军事犯,酷刑程序缺席判●外交部●引出:高院裁,最高核●引入承诺:量刑最高法,限制追诉最高检●罪名特定,经引出国同意才能转引渡4.缔约程序●重要类:和好领界要批准,引渡协助法不同●人常重要批加定,其他都国务院定,主席重要批准签,其他都是外长签5.海洋法●领域划分●内海●外国船经许可进●港口刑事管辖:扰安宁,害国民,重大领事船长求●领海无害通,禁军不停浮●毗连区(依海关财政移民卫生国安法管)●专属经济区●资源勘探开发●违反拘,速通知,担保放,不体罚●公海●本国紧追公临检,紧追信号不中断●军政追检非军政●大陆架200,350●不占领,提证据●200外发展中可免费●总结●领海岛水峡同国,无害船,峡不同,过境船机6.外交领事特权豁免●领可征用,都不征收●外交●完全刑事管辖豁免”管“(国明示放弃)●完全免除作证义务●私事可管●不动产、继承、专业商业活动、被反诉●除在犯罪,人身绝对不得侵犯“抓”●领事●公事才管辖豁免、才无作证义务●重罪、执生效可以抓●无线发报经许可,信差不侵犯人身●外交邮袋无阻碍,领馆不拆就滚回●特别使团●身份是外交,待遇同领事,派遣要经接受国同意二、国际私法1.民商口诀●法院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当家机协使领馆,外驻我领非途径。

国际公法复习资料整理

国际公法复习资料整理

国际公法复习资料整理(丁成耀版)第一章(国际法导论)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1.定义:国际法,主要是在国家与国家间在国际交往中通过协议产生的,或者各国认可的,协调各国意志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准则和制度的总体2 .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上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也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2)调整对象是国家间关系(3)国际法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通过协议共同制订的(4)国际法是由各国单独或集体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其实施的3 关于国际法的强制性(理论—实践)国际法是由各国单独或集体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其实施的。

1、国家单独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侵略的时候,国家以自身的武装力量进行自卫,反击侵略行为,以保证国际法的实施。

2、国家集体的强制:主要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侵略而无力抵抗的时候,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进行武装反击,制止侵略行为,以保证国际法的实施。

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含义: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之所以形成的方式和程序。

( 《国际法院规约》所规定的类型: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为各国公认的一般法律规则、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

) ((后两个渊源也被认为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和证据而不是直接渊源)。

国际法渊源的层次:国际条约居于首位,国际习惯次之,再次是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条约往往是由国际习惯编纂而成的)。

1 、国际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而缔结的规定其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是最主要的国际法渊源。

按条约的实质内容划分:(1) 造法性条约:是指确认和创设新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或变更现存国际法原则或规则的条约。

(2) 契约性条约: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具体问题或特定事项而缔结的双边条约。

{注意:造法性条约 (即对国际法内容具有创设、确认、修订、补充作用的条约) 才是渊源;国家间为特定事项缔结的契约性条约不算;}2 、国际习惯: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国家反复多次实践,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法律而逐渐形成的不成文行为规则。

法律专业《国际公法》考试题库-完整版gh.(DOC)

法律专业《国际公法》考试题库-完整版gh.(DOC)

《国际公法》考试题库一、单选题1.首先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中国与印度和缅甸)。

2.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宣告说)。

3.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4.使馆馆舍可用于(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5.领事馆是(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

6.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热气球)。

7.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8.对于宽大陆架国家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多可划到(350海里)。

9.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10.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南极条约)11.18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边沁)。

12.国家作为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本身的行为,也包括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应视为国家行为?(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13.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美国总统杜鲁门)。

14.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是对全人类开放的开发范围)。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准许在中国居留。

16.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法定原因在法律上终止存在而不再具有拘束力被称为(条约的终止)。

17.被称为“国际人权法案”的国际文伺: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8.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倪征噢)。

19.派遣国在正式任命使馆(武官)前需征得接受国的同意。

20.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

21.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放的河流称(国际河流)。

22.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安理会)。

2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供参考).docx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供参考).docx
播的专属管辖权C.各国对重大的国际罪行的普遍管辖权
专属管辖权
B.船旗国对未经许可的广D.船旗国对重大的国际罪行的
15.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包括(AB)
A.正常基线法B.直线基线法C.平行线法D.天文划线法
国际公法02_0003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1702年,荷兰著名法学家(C)在他发表的《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指出领海属沿岸国主权管辖,公海则不属于任何国家。
23. 18世纪末开始,一些国家宣布的领海法令大体上都按照(B)确定领海宽度。
A. 12海里论B.大炮射程论C. 200海里论D.国家管辖论
24.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C)专属管辖。
A.船旗国
B.有关人员所属国
C.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
D.沿海国
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约》C.《巴黎公约》D.《蒙特利尔公约》
2.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外层空间(CD)。
A.天体及其资源属于先占国所有B.应用于宇宙研究和拓展各国人民生存空间的目的C.
探索和利用自由D.是人类共同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B.任何捕鱼活动C.救助海难
14.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 )
A.海盗船B.从事非法广播的船舶C.无国籍船D.别国的军舰
15.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ABCD )。
A.《领海与舭连区公约》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国际公法02_0002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0.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B )。

国际公法学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公法学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公法学考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52题,每题1分,共52分)1.国家领土是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它包括( )。

A、拟制领土(如使领馆)B、陆地领土C、陆地领土的无限高的上空D、浮动领土(如军舰)正确答案:B2.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

A、联合国B、联合国专门机构C、国家D、个人正确答案:C3.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使馆人员中应享有各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有( )。

A、行政技术人员及其成年子女B、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C、服务人员D、私人仆役正确答案:B4.联合国会员国在宪章下之义务与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优先适用的原则是( )A、后订条约应居优先B、先订条约应居优先C、依其他国际协定之规定D、在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正确答案:D5.区域性机关若采取执行行动,须经下还哪一国家或机构授权? ( )A、联合国安全理事会B、联合国大会C、第三国D、争端当事国正确答案:A6.下列有关国际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只有在实施了国际不法行为的情况下才承担国家责任B、一般一国地方政府机关的行为不属于可归因于该国国家的行为C、如果叛乱未导致组成新国家,叛乱团体的行为不属于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D、只要受害国对加害国的不法行为事先表示了同意,则加害国即可免除其国际责任正确答案:C7.航空器在法律上可分为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

这种分类取决于( )。

A、它的用途B、航空器的所有权C、使用范围D、使用范围和所有权的结合正确答案:A8.我国国籍法采取的原则是( )。

A、血统主义与居住地主义相结合B、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C、血统主义D、出生地主义正确答案:B9.1992年《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我国的领海基线采用( )。

A、低潮线B、交替采用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C、直线基线D、正常基线正确答案:C10.,历史上英国通过不平等条约租借我国领土九龙, 就其性质而言是( )。

国际法重要知识点整理版

国际法重要知识点整理版

第一章国际法导论一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1.概念:国际法(Internetional law),或称国际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是指调整国家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2.与国内法相比较有一下一系列特征:(特点)(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此外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

(3)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

(4)国际法在外在强制主要靠国家自己按照国际法,没有强制机关。

联合国国际法院也没有强制管辖权。

不存在超越国家至上的强制执行机关,以国家自身行为遵守为主。

二国际法主体的主要类型及其主要特点1.国际法主体是指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实体。

2.国际法主体的三个要件(1)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缔约,派驻使节等)(2)直接承受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3)独立进行国际求偿的能力3.国际法主体包括:(1)国家;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家有四个要素: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即国家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地位)(2)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组织); 1949年国际法院“关于为联合国服国际法主体资格逐渐得到承认。

(3)民族独立运动组织;被视为正在向国家过度的政治实体。

其获得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民族自决原则,而不是对领土的控制(叛乱团体)三国际法的主要渊源类型1.国际条约:(1)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2)国际司法裁判优先考虑的对象;(3)由于约束范围的有限性,效力的普遍性不及国际习惯。

2.国际习惯:(1)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先于国际条约出现;(2)两大要素:实践要素:各国的重复类似行为(多种表现形式);心理要素:各国普遍认为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确信)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比较符合第38条的原来意思但为数不多4.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性方法(司法判例及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须是“各国最高权威的”公法学家。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篇一:国际法司考真题整理版】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

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

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

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

选项a正确。

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选项b错误。

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

选项c错误。

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

选项d错误。

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答案:a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

国际法考试试题含答案解析

国际法考试试题含答案解析

国际法考试试题含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国际法的特征不包括()A.主体主要是国家B.调整对象是国际关系C.具有国内法的强制力D.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答案:C。

国际法主要依靠国家自觉遵守和国际社会舆论、道义压力等实施,不具有国内法那样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特性,其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国际关系,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

2.国家领土取得的传统方式中,“先占”的对象是()A.无主地且实施有效占领B.他国领土通过武力夺取C.托管地转为己有D.与邻国争议土地强行占有答案:A。

先占要求占领的是无主地且实施有效占领,包括对该地有实际控制与管理等,武力夺取他国领土、处理托管地及强占争议土地均不符合先占合法要件。

3.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任期是()A.1年B.2年C.3年D.5年答案:B。

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为2年,每年改选其中5个,以保证安理会组成的动态性与代表性,参与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决策等工作。

4.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的私人寓所()A.不受任何保护B.享有与使馆馆舍同等的不可侵犯权C.受一定程度保护,非经同意不得进入D.仅受所在国一般法律保护答案:C。

外交代表私人寓所享有一定特权与豁免,非经同意不得进入,虽不像使馆馆舍有绝对的不可侵犯权,但也区别于一般住宅的法律保护,体现对外交人员特殊地位的尊重。

5.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海里。

A.12B.24C.200D.350答案:C。

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享有特定经济主权权利与管辖权,对海洋资源开发等有重要意义。

6.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区分原则B.比例原则C.中立原则D.优先打击原则答案:D。

国际人道法基本原则有区分原则(区分战斗员与平民等)、比例原则(军事行动与预期军事利益成比例)、中立原则(人道救援等中立),不存在优先打击原则,其旨在保护而非无限制攻击。

国际法考试整理

国际法考试整理

一、简答题1、国家责任的承担的方式P53 (1)继续履行(2)停止不法行为和保证不重复(3)赔偿2011年《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 2.简述公海自由P111 (1)航行自由 (2)飞越自由(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4)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5)捕鱼自由 (6)科学研究的自由 3.简述使馆的外交特权P145 (1)设立馆舍 (2)馆舍不可侵犯 (3)通讯自由 (4)免除捐税、关税 (5)使用国旗、国徽恢复原状抵偿承认不法行为 表示遗憾 正式道歉 其他合法形式补偿4.简述条约缔结的繁复程序P159(1)谈判谈判是缔约双方为了就条约内容达成一致而进行的交涉;谈判开始前,全权代表互换全权证书并互相校阅,认为妥善后即开始谈判;谈判达成协议后,即可起草条约约文。

(2)签字签字的首要功能是认证(3)批准(4)交换或交存批准书二、选择1、单选 20×2′=40(1)近代国际法产生标志:1688年签定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2)柏威夏寺案(隆端寺案)判决依据“禁止反言”原则(3)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和政府间的国际组织P15(4)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其国民的犯罪行为实行管辖属于保护性管辖P43(5)乙国合并丙国、承担丙国以中央政府(国家)名义的借贷P50(6)国家责任的免除情况: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P53(7)中国国籍法: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为辅的混合主义原则P59(8)可以出庭????答案为D(9)国家领土的构成:领陆领水底土领空P73(10)毗邻区是指沿海国为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的行为而在其领海外缘的一定范围内划定一定区域并行使必要管制权的海域。

P103(11)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12)被誉为调整民用航空关系的宪章性文件是《芝加哥公约》P127(13)《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要征得接受国的同意使馆馆长(大使、公使、代办)武官???????P147(14)D谈判代表???(15)有权批准废除???人大常委(缔结条约法)(16)第一次正式国际强行法《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7)联合国创始会员国51个(18)国际法的诉讼当事方只能是国家P196(19)二战后,人权全面进入国际法领域《世界人权宣言》P221(20)国际人权2、多选 10×1′=10(1)国际法院第38条: 一,国际条约. 二,国际习惯法. 三,国际法律原则. 四,司法判例和最高权威的国际法学家的学说.(2)传统领土取得方式: 1,先占(occupation ) 2,时效(prescription )3,添附(accretion ) 4,割让(cession ) 5,征服(conquest ) (3)可单独归为甲国的国际不法行为(4)类似:甲国A 公司向乙国B 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 术语。

国际法司考真题整理版

国际法司考真题整理版

国际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

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

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

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

选项A正确。

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选项B错误。

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

选项C错误。

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

选项D错误。

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答案:A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

国际私法完美整理版

国际私法完美整理版

目录国际私法概论 (3)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 (3)国际私法的特征 (3)国际私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4)适用外国法的各种理论 (4)冲突规范 (4)准据法的确定 (5)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 (6)冲突规范的适用与排除 (6)一、识别 (6)二、反致制度 (8)三、法律规避制度 (9)四、外国法查明制度 (10)五、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11)国际私法主体 (12)一、自然人 (12)二、法人 (14)三、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问题 (17)四、外国人法律地位 (18)涉外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18)一、无体物的法律适用 (21)二、民法典草案中的物权冲突法 (21)三、法律适用法之物权冲突规则 (22)四、意思自治原则在动产物权中的适用 (22)五、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 (23)六、权利质押 (23)七、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 (24)涉外合同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25)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 (25)二、CISG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27)三、中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28)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28)一、一般侵权法律适用 (28)二、特殊侵权法律适用 (29)三、涉外侵权与合同责任竞合的法律适用 (31)四、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适用 (31)五、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32)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32)一、涉外结婚的法律冲突与适用 (32)二、涉外夫妻、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 (33)三、涉外离婚法律适用 (33)四、其他身份关系的法律适用 (34)五、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35)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37)一、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 (37)二、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 (41)三、我国法院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运用 (42)四、我国对诉讼竞合的态度 (42)五、我国对英美禁诉令的态度 (43)六、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问题 (43)七、外国诉讼当事人的身份确认 (43)八、司法协助 (43)九、域外送达 (44)十、域外取证 (48)十一、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50)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国际私法概论一、国际私法概念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标准(一)什么是“涉外因素”?如何区分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1、最高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178条: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和()。

A. 个人B. 地区C. 跨国公司D. 非政府组织答案:A2. 根据国际法,国家的基本权利不包括()。

A. 平等权B. 自卫权C. 不干涉内政D. 移民权答案:D3.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

A.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经济C.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文化D.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政治答案:A4.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包括()。

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互不侵犯C. 互不干涉内政D. 互利共赢答案:D5.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指()。

A. 国家对其行为承担的责任B. 国家对其官员行为承担的责任C. 国家对其公民行为承担的责任D. 国家对其领土内发生的行为承担的责任答案:A6. 国际法上的“领土完整”是指()。

A. 国家领土的不可侵犯性B. 国家领土的不可分割性C. 国家领土的完整性D. 国家领土的永久性答案:C7. 国际法上的“外交豁免权”是指()。

A. 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权和豁免B. 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权C. 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享有的豁免D. 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权答案:A8. 国际法上的“海洋法”主要规定了()。

A. 国家对海洋的管辖权B. 国家对海洋资源的利用权C. 国家对海洋的所有权D. 国家对海洋的控制权答案:A9. 国际法上的“战争法”主要规定了()。

A. 战争的合法性B. 战争的规则C. 战争的结束D. 战争的赔偿答案:B10. 国际法上的“人权法”主要规定了()。

A. 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B.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自由C. 国际组织的基本权利和自由D. 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国际法的渊源包括()。

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司法判例答案:ABC12. 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包括()。

(完整word版)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完整word版)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国际公法),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

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3、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

4、在强制实施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不同。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指有能力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系活动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类型(一)国家(二)正在争取解放的民族或民族解放运动组织法律地位1、有一定的国际交往能力2、不同程度地参加国际组织3、有权采取包括武装斗争的不同方式来争取和维护独立,同时享有接受国际援助的权利(三)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四)个人是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的渊源一.条约二.国际习惯两个因素构成:1、物质要件:各国长期实践,反复采用2、心理要件:法律确信 三、一般法律原则 第一章 导论四、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学说 五、公允及善良原则六、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 七、“准条约”、“软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国际法原则宣言》(一)禁止非法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三)不干涉内政原则 (四)国际合作原则 (五)民族平等与自决原则 (六)各国主权平等原则 (七)履行依宪章所承担义务原则国家的概念指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

国家四要素: (一)永久的人口(二)确定的领土(三)政府 (四)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1、独立权2、平等权3、自卫权4、管辖权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互不侵犯 (三)互不干涉内政国家的基本义务1、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犯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法直接地或间接地干涉别国的内政3、用和平的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4、善意履行依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以及有效的国际条约所负的义国家管辖豁免(一)国家管辖豁免主体(1)国家及其政府各种机关(2)有权行使主权权力并以该身份行事的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或国家政治区分单位(3)国家机构、部门和其他实体,但须它们有权力行使并且实际在行使国家主权权力(4)以国家代表身份行事的国家代表(二)国家豁免的范围1、绝对豁免2、限制豁免3、我国坚持国家豁免原则下,对国家豁免规定了某些例外国家承认概念指既存国家对新产生的国家给予的认可,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新国家建立关系进行交往的行为。

2023年国际公法第三次任务套打印版

2023年国际公法第三次任务套打印版

国际公法03_0001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60单项选择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予以某外国旳国民旳待遇(C)旳待遇。

A. 不低于于予以本国国民B. 等于予以本国国民C. 不低于予以任何第三国国民D. 等于予以任何第三国国民2. 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旳公约是(C)A. 尤其使团公约B. 哈瓦那外交官公约C.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 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3. 我国缔约权由(A)行使。

A. 国务院B. 外交部C. 国家主席D. 全国人大常委会4. 我国旳原始国籍获得制度采用旳原则是(A)。

A. 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旳混合原则B. 单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旳混合原则C. 出生地原则为主、单系血统原则为辅旳混合原则D. 出生地原则为主、双系血统原则为辅旳混合原则5. 如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旳外交特权与豁免(A)。

A. 使馆旳外交人员B. 服务人员C. 领事D. 行政人员6. 中国迄今共颁布过(D)部国籍法。

A. 1B. 2C. 3D. 47. 外交团是(A)方面旳团体。

AA. 外交礼仪B. 外交使团C. 领事D. 私人8. 在多边公约旳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公约叫做( B )。

A. 公约旳重新实行B. 公约旳修改C. 公约旳修正D. 公约旳解释9. 公约旳缔结程序之一是(A)。

A. 认证公约约文B. 保留C. 修正D. 终止实行10. 根据1969年公约法公约和1986年公约法公约,公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B)支配旳国际协议。

A. 缔约国国家元首个人意志B. 国际法C. 国际私法D. 缔约国国内法11. 有关国籍丧失,如下哪项说法是错误旳(C)。

A. 定居外国旳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获得外国国籍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B. 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旳近亲属,可经申请同意退出中国国籍C. 国家公务员和退伍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D. 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经申请同意可以退出中国国籍12. (C)是公约终止旳原因之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概念辨析1、登临权与紧追权2、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3、引渡与遣返4、领海与领水5、外交庇护与外交保护6、斡旋与调停7、调查与调解8、法律上的承认与事实上的承认9、过境通行制度与无害通过制度三、简述题1、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答:(一)条约的定义: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根据国家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协议。

(二)条约的特征:(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缔结的协议,非国际法主体不得缔结条约;(2)条约的内容是确定缔约国间在某一问题或某些问题上的权利义务;(3)条约系以国家法为准,不得违反国际法的强行规定;(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

2、简述造法性条约与契约性条约的区别;答:条约以其法律性质进行划分,可以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二者的区别如下:(1)造法性条约是指缔约国为创立新的行为规则或者确认、改变现有的行为规则而签订的条约,它通常是多边的、开放性的条约;(2)而契约性条约是指缔约国之间就一般关系或特定事项上的相互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条约。

3、请谈谈你对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渊源的理解。

4、条约无效的理由答:条约无效不同于于条约的终止。

条约无效的后果与条约终止的效果是不同的,条约的终止一般不溯及既往,已经履行的部分不用恢复原状。

而条约的无效是至始至终无效。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了一下几个理由导致条约的无效:(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结权限的规定(无权或者越权缔结,时候没有得到本国追认);(2)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贿赂、威胁、欺诈或使用武力);(3)与一般国际法强行法相抵触。

5、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18,试述条约终止的原因答:条约的终止是指条约由于某种事实和原因而使条约自动失去效力,从而解除当事国履行条约的义务。

根据国际实践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

条约的终止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条约到期;(2)条约执行完毕;(3)条约的解除条件成熟;(4)条约被替代;(5)退约;(6)地约各方同意终止条约;(7)条约履行不能;(8)条约的规定与新产生的国际法强行法相抵触;(9)单方面的废除。

5、法律上的承认与事实上的法律效果答:(一)法律上的承认,也称为正式承认,是指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政府以一种完全的永久的正式承认。

法律上的承认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有:(1)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2)双发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3)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行政管辖权;(4)承认被承认国的国家及财产的享有司法豁免权。

(二)事实上的承认,也称非正式承认,是指表明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只发生业务关系而不建立全面的正式关系。

事实上的承认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有:(1)承认被承认国的国内立法、司法权力、行政权力;(2)承认被承认国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3)双方可以建立经济贸易关系,缔结通商协定及其他非正式协定,接受被承认国的领事和商务代表。

6、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答:《南极条约》对南极的法律地位作如下规定:(1)南极只能用于和平之目的;(2)在科学考察方面进行国际合作;(3)冻结各国对南极领土的要求;(4)实行国际监督;(5)定期举行南极协商会议。

7、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答:关于大陆架的法律地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如下:(1)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以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2)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是固有的,不取决于有效或者象征性的占领或者任何明文公告;(3)这种权利是专属的,如果沿海国自己不勘探大陆架或者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类活动;(4)沿海国为了勘探大陆架或者开发其自然资源有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利;(5)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6)所有国家有权在其它国家大陆架的海底铺设电缆和管道,但是其路线的划定要得到沿海国的同意。

8、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答:(一)领海的概念:领海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接邻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二)领海的法律地位如下:(1)领海国基于领海主权,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事享有管辖权;(2)领海国对领海的自然资源享有所有权和专属管辖权;(3)领海国对领海享有海上航行和空中飞行管辖权;(4)领海国对领海享有海洋科学研究的专属权;(5)领海国对领海享有海洋环境保护和管辖权;(6)领海国对领海享有国防保卫权。

9、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答:国际海地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其法律地位如下:(1)国际海地区约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2)国际海底区域开放给所有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专为和平目的的使用,不加任何歧视;(3)任何国家都不得对国际海的区域及其资源主张或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力;(4)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法人都不能把国际海的区域及其资源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5)国际海的区域勘探及其资源开发要为人类谋福利;(6)对国际海的区域的规定,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水域上空的权利。

10、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答:外空条约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作了如下规定:(1)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应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2)所有国家可在平等、不受歧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自由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3)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将外层空间据为己有;(4)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应遵守国际法;(5)禁止将载有核武器或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物体放置在环绕地球的轨道上。

12、简述对宇宙航行员的援救制度。

13、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14、简述国际法上责任制度的发展;答:在现代国家法中,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法律责任的内容和规则也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国家法律责任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近代国际法中,国际法律责任主体只有国家,而现代国际法中,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除了国家外,还有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

(2)国家法律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发生了变化。

近代国际法中,国际法律责任范围主要是指国家违反对外国人待遇方面的义务的后果,而现代国际法中,国际法上的责任范围包括一切国际不法行为,包括侵略战争、种族灭绝等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3)国际法律责任的根据发生了变化。

近代国际法中,国家只对自己有过失导致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承担责任,而现代国际法中,无论该国家有没有过失,只要其行为违反了国际法的客观事实,并给其他国际法主体造成了损害,都要承担国际法律责任。

简单地说就是由近代国家法中的“过失责任”到现代国际法上的“绝对责任”。

(4)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和方法发展了。

在近代国家法中,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和方法有限制主权、恢复原状、赔礼和道歉等,在现代国际法中,除了上诉几个责任形式外,还确定了对国际犯罪行为的“国际刑事责任制度”。

15、简述《东京公约》的主要内容。

16、简述《海牙公约》的主要内容。

17、简述《蒙特利尔公约》的主要内容。

18、简述《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19、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答: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的主要外交特权和豁免包括一下各方面:(1)使馆馆舍不可侵犯;(2)使馆档案及其文件不可侵犯;(3)通讯自由;(4)行动及旅行自由;(5)缅娜捐税、关税;(6)使用国旗和国徽。

11、简述外交保护的概念和条件答:(一)外交保护的概念: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采取外交行动,利用本国的外交保护权利保护本国公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所在国不法的侵害。

(二)外交保护的条件:(1)“损害求偿的本国行”原则,即外交保护的所针对的应该是其本国公民的损害求偿,因为外交保护的基础是一国的熟人管辖。

(2)“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即受害者在受到损害后,应该首先利用居留国的国内救济方法,只有当地救济被穷竭之后,才能请求外交保护。

(3)“国籍持续”原则,即受害者持续拥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或经常居住在该国。

21、论联合国的宗旨答:《联合国宪章》关于联合国的宗旨规定如下:(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3)促进国际合作;(4)协调各国行动;20、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答:(1)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职权;(2)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的职权;(3)其他方面的职权:23、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24、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1.试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答案的主要要点:(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也称为外交方法,是指法律方法以外的争端双方解决方法和争端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解决方法。

(2)政治解决方法一般包括:谈判、协商、调查、斡旋、调停、和解。

①谈判和协商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为了彼此间的有关问题求得解决或获得谅解而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解决国际争端方式。

谈判和协商的优点就是使得当事各方能够通过直接会谈、友好协商来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增进彼此信任,求同求异,一边争端的合理解决;②斡旋是是指由第三方以各种有助于促成当事国进行直接谈判的行动,促使争端当事国开始谈判,或促使业已中断或未曾达成协议的谈判重新开始或继续进行。

在斡旋过程中,斡旋者不直接参与双方的谈判,但是可以为各方提出建议或转达当事国相互间的建议。

③调停,又称为居中调解,是指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或提出参考性的条件和解决方案,促使各方让步,达成和解。

调停与斡旋的主要区别在于调停者直接参与或主持当事国的谈判,并提出条件作为谈判的基础,调和和折中当事国双方或各方的有冲突的主张和要求,缓和、平息相互间的敌对情绪,以使争端各方达成协议。

④调查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基本事实不清的争端,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为谈判做好准备,并不一定要提出特别建议。

⑤调解也称为和解,是指将争端提交给一个由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并由委员会查清事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解决争端。

(3)政治解决方法的主要特点有:①适用不同类型的国际争端。

是要当事国同意,无论是政治争端还是法律争端,都可以通过政治方法来解决。

②争端当事国的主权得到充分的尊重。

在政治解决方法中,争端当事国享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

③政治解决方法不影响当事国同时或者今后采用其他的争端解决方法。

2、试论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国家的基本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作为国际人格所固有的,由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各项权利,也是国家不可缺少健儿生存攸关的权利,主要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1、独立权。

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具体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其对内对外的事务而不受任何其他权利的命令或强制,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