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域管辖 课件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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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别管辖
❖ 案例2: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 告房屋二间,每月租金200元,租期3年。现租期已 过,原告要求被告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中级人民 法院告知原告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没有受理原告 的起诉,让其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想不通,认 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水平高,更能公正审理案 件,区法院的审判员水平不高,不愿去区法院起诉。
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当事人有某些恩
怨关系的人员等。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
是当事人申请回避。这须在案件的辩论
结束以前提出,包括口头方式和书面方
式。二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或其他人
员自行回避。法律对自行回避无时间限
制。但依诉讼法理,自行回避须在判决
作出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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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辖
❖ (一)级别管辖 ❖ (二)地域管辖 ❖ (三)移送管辖 ❖ (四)指定管辖
❖ 问题:本案应由哪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 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 小结]管辖权的规定,其完整依版p据pt 是审判权合理分工,充10 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级别管辖的划分,就
分析与答案
❖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
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
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有
❖ 1、保障平等诉讼权利 ❖ 2、自愿合法调解 ❖ 3、辩论 ❖ 4、处分 ❖ 5、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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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 1、两审终审
❖ 2、合议
❖ 3、 回避
❖ 所谓“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 公正审理的”包括老同学、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
《监察委管辖规定》学习课件
监察委管辖的监察对象与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异同
刑法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宪法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只有人大、政府、法院、 检察院和军事机关,最高法院的座谈会纪要中将 党的机关、政协机关和含民主党派在内人民团体 机关视为国家机关)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司法机关职能管辖(立案管辖)分工(《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 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稳固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 的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 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 主要是侮辱诽谤案、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侵占案、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 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 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课件
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指被告,特殊情况下 原告和第三人也可以提出。
异议客体
必须是向受理本案的法院提出,对未受理或已审 结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效。
异议时间
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 副本之日起15日内。
异议方式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 料。
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 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 竞争行为引发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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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民事案件具体管辖规定
合同纠纷案件管辖规定
合同签订地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中有签订地条款,且该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则 该地点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 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 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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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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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管辖权异议审查处理程序
审查主体
审查内容
由受理本案的法院进行审查,通常是由立 案庭负责。
主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符 合法定条件,包括主体、客体、时间和方 式等。
审查期限
处理方式
法院应当在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一定期 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一般为15日。
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移送 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 定驳回。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办理行政案-PPT课件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二节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现场调解(略)
1.当场处罚的条件——2.决定当场处罚——3.当 场处罚的程序——4.备案——5.送达被侵害人— —6.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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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二节 一般程序
1受案——2调查取证——3告知当事人应 有的权利——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制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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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性质
是各级公安机关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指 引,又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强制性规范。
• 总要求
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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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总体架构
共四十四章,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第二部分:办理刑事案件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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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总体பைடு நூலகம்构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这一部分对制定《细则》的目的和依据、《细
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提醒、劝导或者训诫; 情节较重或者屡次违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者 视情给予处分。同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当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修订和施行时间
本细则每年进行修订,必要是,随时修订。本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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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总体架构
第二部分:办理刑事案件(略)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一节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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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三节 听证程序 消防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是:拟作出责令停 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较大数额罚款的 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两 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 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 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概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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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 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戒毒、收容教 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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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 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六)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行政处罚。
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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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受案
一、受案条件:任何来源都应当及时受理。 二、受案程序。 1、制作询问笔录; 2、接受证据; 3、制作受案登记表;(文书) 4、制作接受行政案件回执单;(其他单位移送除外) 5、现场处置。 三、提出受案意见。 1、建议受理:属于本单位管辖; 2、建议移送: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 3、不予调查处理、建议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报案或投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 四、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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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于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事件, 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郭某并未参与过其他殴打、伤害他人 的行动,亦未一次殴打、伤害多人。因此,《治安管理处 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三项规定均不适用,以此对其进 行处罚属适用法律不当。本案公安局下属派出所3月11日受 案登记,4月9日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提出延长30日。但 公安局直至7月18日才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即使扣除鉴定 期限,也远远超过60日办案期限,办案程序亦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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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有依据,程序违法被撤销 (2009年11月30日)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起原告董某 姐妹诉被告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公 安行政处罚一案。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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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 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 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3年, 单选)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 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 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管辖
【本章重点】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4.地域管辖 、专门管辖、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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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 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 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 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 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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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级别管辖的特别提示: 1.就高不就低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 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高法解释》第5 条) 2.下不可审上 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六机 关规定》第5条)(区别于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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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定管辖的主要情形与程序 1.情形:(1)地区管辖不明而发生争议的刑事案件。 (2)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 2.程序要求 (1)对管辖权争议的:争议法院应协商;协商不成 的,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2)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本 院院长需要回避、以及其他不宜或无法行使管辖权 的情形,高法解释确立两条原则:可以请求上一级 法院管辖;上一级法院也可以指定管辖。注意:作 出指定管辖的法院,必须是在自己的辖区才有此权, 越界则无权。
地域管辖_精品文档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国家、区域或地方政府对特定地域内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的管理和控制。
地域管辖是一种政治管理方式,用来确保国家或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特定地域的事务。
地域管辖通常涉及行政部门的职责、司法系统的设立以及相关法律的制定。
在现代社会中,地域管辖是政府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之一。
国家根据地理、历史、文化等因素划分行政区域,以便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不同区域内的事务。
地域管辖的目的是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公共服务的提供、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法律的执行。
在地域管辖下,政府机构对特定地域内的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
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执行各项政策和计划,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立法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与特定地域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司法系统负责审判和解决特定地域内的纠纷和违法行为。
地域管辖还有助于保护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通过对地域内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政府能够预防和解决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地域管辖还可以使政府更加了解和关注特定地域的需求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然而,地域管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性可能导致政府在管理和控制上遇到困难。
资源分配不均、社会问题背后的复杂原因以及地域之间的历史和文化差异都可能对地域管辖带来挑战。
此外,地域管辖还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合作和协调。
地域内的事务和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解决。
政府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和渠道,以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为了有效地实施地域管辖,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制度。
政府部门应加强组织和人力资源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责任意识。
政府还应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地域发展和社会进步。
以我给出的标题“地域管辖”为基础,本文探讨了地域管辖的含义、目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地域管辖是政府管理和控制特定地域内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的重要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统一和稳定。
民事诉讼案件课件
案例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
总结词
详细描述
WATCHING
第二审程序
上诉提起
。
上诉受理与审查
二审审理 二审判决与裁定
再审程序
再审申请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 调解书,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 申请再审。
再审审查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 裁定再审。
再审审理
裁定再审后,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 行审理。
再审判决与裁定
再审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或裁 定。
民事诉讼案件课件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与管辖 • 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 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与证明 • 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 • 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律师代理与诉讼费用 • 典型案例分析
CHAPTER
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定义 01 02
民事诉讼的特点
民事诉讼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平等性和终局性等特点。
总结词
详细描述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案
总结词
该案件为一起典型的劳动合同纠纷案, 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解除等方 面的法律问题。
VS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中,原被告双方为雇佣关系,但因 被告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原告造成损 失,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 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庭上,双方就劳 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解除等方面的法律 问题进行了辩论。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和事实认定,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中,原被告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 合同,但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约支付房款, 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 告承担违约责任。在法庭上,双方就合同签订、履行 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根据相 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12.上机行政基于内部行政层级关系对下级行 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行 等行为
13.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 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4.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为
(四)兜底肯定的范围
五、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人民法院之 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而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 定的方式将案件交由某一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
指定管辖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
使管辖权。 (2)人民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协商不成。
六、管辖转移
管辖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下 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制度。
管辖权转移在理论上有两种辖的案件提上来自己审理; (2)管辖权的下放,即上级人民法院将原本属于自
己管辖的案件放下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这两种情况都是可
再次,以否定列举的方式列出了不属于受案范围的 情形,表现为《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4种情形; 最后,《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以概括的方式作 了兜底规定。
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概括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肯定列举的范围 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 对行政许可不服的 4. 对行政机关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决定不服的 5. 对征收、征用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
行政诉讼法课件03行政诉讼管辖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 件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 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 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 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 处理的案件
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 作出具体规定的, 应当符合什么 要求?本案 《林业行政处罚条例》 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1)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 主要事实的;
(2)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规 范依据的;
(3)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 果,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的。
二、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一)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以诉讼标的所在地为标准,强制 规定特定的诉讼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行 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 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的转移 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 上级法院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或 者把它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理, 以及下级பைடு நூலகம்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报请上 级法院审理。管辖权的转移是级别管辖的补充。
关于启动主体问题:上级法院?下级法院?当 事人?
关于提级管辖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中又进一步补充明 确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 件的四种情形: 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 适宜审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 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 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案 件;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普法宣讲课件2
①
纠 纷 管 辖 权
2003年5月,某矿综合公司签字确认 共接收了70台设备,月租金为15241 元。但直到2005年4月某矿综合公司 被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改制注销,租 金一直未付。2006年7月,昆山民龙 公司以某矿综合公司被其上级主管 单位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公司注销, 某矿综合公司债权债务应由淮北矿 业集团公司承继为由,向昆山市法 院起诉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要求支 付38个月的租金及利息57万元,并 返还价值93万元的设备。
①
纠 纷 管 辖 权
■ 评析 本案:1、双方协议约定,“如有违 约,协商不成,向出租方所在地申 请裁定。”昆山法院据此受理了本 案。但由于“申请裁定”一语不够 确切,办案人员据理力争提出异议, 昆山法院最终认定此为无效约定, 将此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淮北市法 院审理。2、本案,某矿综合公司欠 付租金是事实,民龙公司诉求基本 合理,但由于案件在本地审理,矿 业集团占尽地利人和,最终仅花45 万元就调解结案。可见,管辖权对 诉讼案件处理结果影响很大。
①
纠 纷 管 辖 权
合同生效后,某矿工作人员发现该 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承包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有些不妥, 于是将自己一方的合同文本上的 “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的“承包方”划掉,改为“发包 方”。合同是双方协议的结果,这 样单方的涂改行为,无异于掩耳盗 铃,怎么可能发生预期的后果呢? 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发生争议导致工程停工。2010年3月, 山东装饰公司向其所在地即山东某 法院起诉某校违约,要求判决某矿 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程款、违约 金、窝工损失等共计40万元及利息。 山东法院受理了此案。
①
纠 纷 管 辖 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PPT课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六页,共51页。
❖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tígōng)的证据经查证属 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tígōng)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 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tígōng)。用人单位在 指定期限内不提供(tígōng)的,应当承担不利后 果。
1、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 2、劳动争议的数量增多,调处难度加大
2006年全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总量为 44.7万件。87年以来,劳动仲裁案件每 年增长率是27.3%
第七页,共51页。
3、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缺陷日益明显 调解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时效过短影响当事人权益保护 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 仲裁与诉讼的依据(yījù)不统一影响效率
第三十页,共51页。
❖ 2、一裁终局案件劳动者的单方诉权(sùquán)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 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页,共51页。
❖ 3、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撤销权的行使(案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 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 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
一)职工代表;(二)企业代表;(三 )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 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 (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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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 02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03 一般地域管辖的补充规定 04 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案例引入
甲落户于石家庄市长安区,2008年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 一个月归还,但甲迟迟未还款。2009年,甲搬到桥西区居住, 2011年1月又搬到新华区,2011年9月,乙欲起诉甲,应到哪 个法院起诉?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 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 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 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 地为住所地。
解释 第13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 外的华侨,如定居国 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 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 为由不予受理,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婚诉讼的,由婚姻缔 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 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 院管辖。
解释 第14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 外的华侨,如定居国 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 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 为由不予受理,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婚诉讼的,由一方原 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 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3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 一般地域管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补充规定
解释 第6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 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补充 规定
解释 第7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 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 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第9条
解释第10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 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 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解释 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 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 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 人民法院管辖。
4. 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解释 第15条
解释 第17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 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 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解释 第16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 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 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
原告就被告,即原告应到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 民法院起诉
一般 原则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1
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
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
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
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被告就原告,即由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 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 规定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1 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
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解释 第8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 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 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3. 一般地域管辖的补充规定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 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 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 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 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