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劳动争议解决办法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重要指南
劳动争议解决办法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重要指南一、引言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此,制定合适的解决办法对于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些重要的指南,帮助解决劳动争议,并增进劳资双方的合作与理解。
二、尊重和沟通1. 双方相互尊重双方应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利益,并保持平等的工作环境。
雇主应认可员工的劳动权益,员工也应尊重雇主的管理和决策。
2. 鼓励开放的沟通雇主与员工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意见和需求。
通过通过定期开展座谈会或反馈机制,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期望,消除误解和不满。
三、协商与调解1. 强调协商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双方应优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坐下来讨论问题,双方可以找到平衡点,并达成共识。
2. 寻求中立调解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寻求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
调解员能够帮助双方更客观、全面地审视问题,并提出公正的解决方案。
四、法律和仲裁1. 充分了解劳动法律雇主和员工都应了解劳动法律的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雇主应合法合规地管理员工,员工也不能滥用法律进行恶意索赔。
2. 持续关注劳动仲裁当争议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时,劳动仲裁是双方可以考虑的选择。
仲裁机构能提供公正的裁决,并以迅速、高效的方式解决争议,减少双方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五、培训和教育1. 劳动关系培训雇主和员工应定期参加有关劳资关系的培训,提高彼此的意识和素质。
培训可以涵盖工作规章制度、人际沟通技巧和冲突解决方法等方面。
2. 建立和谐企业文化创建和谐的企业文化对于预防劳动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雇主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减少潜在的冲突。
六、培育良好的劳资关系1. 团队合作意识雇主和员工应意识到共同利益,摒弃单方面的利益诉求,建立合作的关系。
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追求企业目标的实现。
2. 建立信任与互惠信任是维系劳资关系和谐的基石。
雇主应建立透明、公正的管理制度,员工也应履行职责,取得成果,共享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
劳动纠纷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纠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纠纷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动纠纷的处理,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劳动安全、福利待遇等方面发生的纠纷。
第三条劳动纠纷的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条公司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公司内部的劳动纠纷。
调解委员会由公司管理层、工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组成。
第二章劳动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条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条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公司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调解决定。
第七条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劳动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据材料。
第九条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公司应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第十条劳动纠纷处理结束后,公司应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权利。
第三章劳动纠纷的预防与处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用人单位行为,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劳动纠纷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申诉。
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组织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全面、权威、强制的规范性。
第三条: 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劳务派遣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将劳动争议处理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争议、劳动关系调解等。
第二章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第六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 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负责受理并处理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及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所有劳动争议。
第八条: 公司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业的劳动法律人员组成,具备独立性和中立性。
第三章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第九条: 员工发现劳动争议事项应及时向事发单位所在部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接到劳动争议反映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与当事双方进行协商沟通。
第十一条: 若初步调解无果,双方仍存在争议,应请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介入并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在受理劳动争议事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工作,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
第四章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第十三条: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诉权、辩护权。
第十五条: 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应取得当事人的认可,并保证处理结果公正客观。
第五章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保障第十六条: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和调解。
第十七条: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调解机构进行认定。
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劳动争议管理办法一、引言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
为了有效解决和管理劳动争议,提供公平公正的劳动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意义。
二、劳动争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成立《劳动争议管理办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专门机构,负责解决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根据《劳动争议管理办法》,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主要包括劳动争议的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审判等环节。
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机构将进行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调解、仲裁或审判等不同方式解决争议。
3.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多样化《劳动争议管理办法》规定了多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审判。
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通过协商和妥协达成一致,由调解委员会协助促成。
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双方通过提交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进行独立公正的仲裁裁决。
审判是指劳动争议双方通过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4.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争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享有平等、公正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接受调解、仲裁或审判,并获得应有的补偿和赔偿。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并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三、劳动争议管理办法对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意义1.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动争议的解决能够消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明确的程序和方式,劳动争议管理办法保障了劳动者在争议解决中的公平地位,增加了劳动关系的可预测性。
2.提供公平公正的解决渠道《劳动争议管理办法》设立了多个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提供了多样化的解决方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解决途径。
这为公平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保障,增强了劳动者对法律的信任。
劳动争议处理规章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工作条件、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纠纷。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核心宗旨是依法合理、公正公开、快捷高效地解决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单位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职工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职工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及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通过单位内部通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确保全体职工了解并遵守。
第二章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第八条本单位设立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并按照规定程序给予调解或裁决。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工会代表、劳动监察部门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办公室。
第十条职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所属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委托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裁决。
第十一条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察看证据,尽快完成调解工作。
如有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
第十二条如调解无果,经过合法程序,可以进行裁决。
裁决结果为最终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
第十三条职工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应当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如提供虚假证据或故意拖延处理进程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十四条调解员和裁决员应当保密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争议过程资料,确保处理过程公正、公开、保密。
第十五条职工对于调解结果或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应当尽快组织复核并作出决定。
第三章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第十六条职工对于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作出的调解结果或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意见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公司劳动纠纷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纠纷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公司内部劳动纠纷,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劳动纠纷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所有劳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争议、薪酬福利争议、工作条件争议等。
二、劳动纠纷的预防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2. 公司应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劳动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
3. 鼓励员工通过内部沟通渠道反映问题,对于合理的建议和诉求,公司应当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解决。
三、劳动纠纷的处理程序1. 员工在发现劳动纠纷时,应首先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争取通过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员工可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会议。
3. 调解不成时,员工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责任与处罚1. 对于因公司原因导致的劳动纠纷,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对于员工无理取闹、故意制造事端的行为,公司将依法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通过上述制度范本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劳动纠纷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2005年08月06日【字体:大中小】(1993年6月11日国务院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7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三章仲裁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七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职工代表;(二)企业代表;(三)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劳动纠纷管理制度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
2.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原则。
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第5条劳动纠纷解决途径如下表来自示。劳动纠纷解决途径一览表
序号
解决途径
使用说明
1
协商
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2
调解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仲裁
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公司劳动纠纷管理
制度名称
劳动纠纷管理规定
编号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劳动纠纷事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包括录用、考核、薪酬、调动、开除、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等方面发生的纠纷。
4
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章劳动纠纷预防
第6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下属员工的情绪和劳动关系矛盾,并协同人力资源部采取有效措施。
第7条人力资源部应广开言路,积极深入到员工的生活、工作中,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第8条公司应对现有劳动关系形式进行分析,预见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第27条本规定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必须及时予以修改。
第28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在册的正式员工。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
2.3 对于涉及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劳动争议,可参考本制度进行适度调整后使用。
第三条定义3.1 劳动争议:指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或争议。
3.2 调解:指在争议发生之后,由经过培训的调解员帮助双方当事人进行争议解决的过程。
3.3 仲裁:指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经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第四条争议调解阶段4.1 任何一方发现劳动争议发生时,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申报。
4.2 劳动争议调解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期间,双方应乐观搭配供应相关证据和料子。
4.3 调解员应当以公正、公平、中立的原则进行调解,以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并记录下调解结果。
4.4 如双方当事人经调解无法达成全都看法,双方可协商申请进入下一阶段仲裁。
第五条争议仲裁阶段5.1 双方当事人申请进入仲裁阶段时,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提交给公司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5.2 公司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仲裁庭召开仲裁会议。
5.3 仲裁庭成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应具有独立、公正、专业的素养。
仲裁庭成员将依据双方当事人供应的证据和叙述进行审理。
5.4 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即为终审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5.5 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争议处理的权益保障第六条保密原则6.1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保守涉及争议事项的秘密,不得随便泄露给外部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维护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条例的适用范围、争议处理程序、处理方式和赔偿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
这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形式的企业。
二、争议处理程序1.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解决。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协商机构,由企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组成,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申请调解解决。
调解机构由劳动部门设立,调解员由劳动部门指派,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3. 仲裁解决: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部门设立,仲裁员由劳动部门指派,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4.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也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三、处理方式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对其进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2. 欠薪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 劳动条件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要求企业改善劳动条件。
4. 经济补偿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
四、赔偿责任1. 企业因违法行为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2. 劳动者因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过失导致劳动争议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而制定的,它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明确了赔偿责任。
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公司员工的权益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规范劳动纠纷的处理程序,订立本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纠纷的定义和范围第一条劳动纠纷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劳动纠纷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因权益、待遇、工时布置、工作条件、纪律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纠纷,涉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条劳动纠纷的范围本制度对全部产生在公司内的劳动纠纷均适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纠纷:1.薪酬与福利待遇;2.工作时间和休假布置;3.工作条件与环境;4.职务调整与晋升;5.绩效评估与奖惩;6.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弥补;7.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8.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与纠纷。
第三章劳动纠纷的防备与协商解决第一条劳动纠纷防备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防备劳动纠纷的发生:1.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2.清楚明确的薪酬福利政策;3.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4.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沟通活动,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劳动合同的知晓程度;6.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关注点。
第二条劳动纠纷的协商解决1.一般劳动纠纷的协商解决应遵从以下程序:–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全都,可申请由人力资源部门介入,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和调解;–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沟通,尽量寻求妥协和解决;–协商解决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如无法解决,可进入下一步仲裁或诉讼程序。
2.争议涉及重点利益的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经商协商或通过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四章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一条仲裁程序1.如劳动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的当事人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叙述所要求的权益和事实依据;3.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组织仲裁庭对申请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应予以遵守。
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劳动争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原则1、合法公正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及时处理原则劳动争议应当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化,尽量减少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和劳动者工作生活的影响。
3、调解优先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应当优先采用调解方式,促进双方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
4、着重预防原则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完善劳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四、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及职责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2)对劳动争议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争议的事实和原因;(3)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4)制作调解协议书,对调解结果进行记录和确认。
2、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争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劳动争议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2)受理劳动争议投诉和举报,对争议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和登记;(3)协助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4)代表用人单位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活动,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应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其职责包括:(1)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和诉求,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促进劳动争议的解决;(3)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3号]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3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已经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自治区主席云布龙1998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之间,军队、武警部队的机关、事业组织、企业与无军籍职工之间(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争议是指下列劳动争议:(一)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处理劳动争议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和着重调解的原则。
第五条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处理劳动争议和制作仲裁文书。
仲裁委员会应当为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提供翻译。
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
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已于1994年11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施行。
省长肖秧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日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劳动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本办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含固定制工人、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人)和外籍员工。
第三条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一至三人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第五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23.12.28•【文号】总工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23〕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书记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年12月28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更好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职工为本,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坚持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保障机制,促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各级工会加强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公安、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协作联动机制,协力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5篇
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5篇篇1第一条合同目的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所产生的争议处理。
第三条争议处理原则一、遵循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公正、公平、及时、高效处理争议;三、倡导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争议处理机制一、协商1. 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争议的途径;2.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二、调解1. 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可提交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 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意见,查明事实,依法进行调解;3. 调解结果应当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三、仲裁与诉讼1. 若争议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证据与程序一、双方应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邮件、通讯记录等;二、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三、处理争议时,应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六条处罚与追责一、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二、若因一方违法行为导致争议,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对于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劳动合同管理一、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合法、合规;二、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三、对于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依法进行,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与方法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与方法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时产生的争执或纠纷,表现为用工方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及终止方面发生的矛盾,或者在劳动派遣中发生的法律法规纠纷等。
近年来,劳动争议的范围有所扩大,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福利、安全卫生、职业危害等。
劳动争议不仅危害企业经济利益,而且影响企业形象,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以减轻企业可能承受的经济损失。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可行途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多种途径,具体以下:1.协商调解。
按照《劳动争议解决条例》,劳动争议案件在个人劳动报酬纠纷、劳动派遣争议和工程建设纠纷等以外的案件,应当采取调解方式解决。
协商调解是一种快捷有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以结束争议。
2.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作为中国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不需要进入诉讼程序,降低了争议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损失。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劳动争议应当采取仲裁方式处理,仲裁裁决是双方当事人履行的最终依据。
3.诉讼。
诉讼是劳动争议最终解决方式,即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由法院审理,作出最终判决。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注意事项1.企业应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形式。
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定劳动合同,健全劳动合同内容,确保正确、完整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避免双方当事人间发生争议。
2.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劳动争议的发生。
企业应当及时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避免争议扩大,有效制止劳动争议的发生。
3.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劳动争议。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努力实现最快的解决结果,有效减少社会影响和损害。
4.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管理,并制定劳动关系规范,防范及纠正劳动争议发生。
劳动争议管理制度
劳动争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妥善处理公司劳动争议,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
因企业录用、考核、薪酬、调动、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方面发生的纠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因公和非因公病、伤残、死亡和待聘、离退休、培训、社会和生活福利待遇方面发生的争议。
②因奖惩产生的争议。
③因工作报酬发生的争议。
④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⑤因女职工特殊保护及未成年工问题发生的争议。
⑥其他涉及人事劳资的争议。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劳资纠纷预防第四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下属员工的情况和劳动关系矛盾,并协同人力资源部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广开言路,积极深入到员工生活、工作中,了解公司员工的整体思想动态。
第六条对现有劳动关系形式进行分析,预见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问题,及时加以了解和解决。
第三章劳动纠纷协商第七条劳动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员工与员工所在部门、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可在合法及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协商。
第八条协商有利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消除隔阂,加强团结,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第九条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反映申请调解。
第四章劳动纠纷调解第十条经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专员与纠纷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进入劳动纠纷调解程序。
第十一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是企业中解决劳动纠纷的专门机构,由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专员或是工会代表负责组成,成员包括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或是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调解程序及期限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纠纷,一般包括调解准备、调解开始、实施调解、调解终止等几个阶段。
第十三条调解申请必须于纠纷之日起5个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以书面或是口头提出申请,人力资源总监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1 目的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4 职责4.1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4.1.1 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4.1.2 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4.1.3 对员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4.2 人资部负责提供相关政策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劳动争议调解结果。
4.3 政法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
4.4 政工部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参与劳动争议的调查、处理,并做好监督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5.1 管理原则5.1.1 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5.1.2 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5.1.3 同当事人民主协商;5.1.4 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5.2 调解内容5.2.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5.2.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2.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5.2.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2.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5.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3 调解程序5.3.1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5.3.2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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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劳动争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劳动争议的定义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生产企业、销售大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4原则:
4.1着重调解原则
4.2及时处理原则
4.3合法、公正解决原则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
5.1.1组织内部劳动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学习;
5.1.2指导、协助各单位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5.2法律事务部:
5.2.1 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支持;
5.2.2 发生劳动仲裁、诉讼时,协助各单位提供法律支持;
5.2各单位:
5.2.1管理优化内部制度及工作流程,规避劳动争议的发生;
5.2.2劳动争议发生后,第一时间掌握有关信息,积极协商处理劳动争议事件;
5.2.3保存劳动争议相关书面的过程材料存档,并在本单位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案。
6劳动争议的种类:
6.1劳动争议的种类:
6.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1.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6.1.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6.1.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1.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7劳动争议处理流程:
7.1各单位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事件积极进行第一时间调解,并在过程中积极跟进与反馈,确保劳动争议事件能够有效解决。
7.2调解一致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费用,各单位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报送《签呈》(附件一),及《信息上报表》(附件三),审批同意后,本单位与员工本人签定
《协议》(附件二),其中附件二标题及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协议签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按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关费用,所涉及相关记录各单位备案存档,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
7.3未调解成功或调解过程中员工提起仲裁的,各单位人事行政负责人需及时跟进并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在收到仲裁或诉讼通知后,要收集相关材料并及时报送事业部法律事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附件四)。
7.4各单位人事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劳动争议对接人,负责本单位劳动争议管理及过程跟进及事实反馈解决。
8劳动争议结果审批:
8.1劳动争议结果种类:
公司调解结果、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一审结果、二审结果。
8.2审批程序:
最终劳动争议的结果兑现,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后方可兑现。
9罚责:
9.1不按本程序积极主动进行劳动争议调解,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对发生劳动争议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考核;
9.2员工恶意制造对公司诽谤、夸大、捏造事实等行为,公司将保留依法追溯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对各单位因辞退、开除员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工会如有异议,有义务提出意见,要求妥善处理。
10.2因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各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向相应的劳动行
政部门报告后执行。
各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人员。
11附则
11.1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2附件
12.1《签呈》
12.2《协议》
12.3《信息上报表》
12.4《案件调查表》
附件一:
签呈
附件二:
协议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以下协议:
1、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双方于该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2、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损失共计。
于年月以付款形式打入乙方账户中,账户明细如下:
户行:户名:
卡号:
3、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已依法履行各项义务。
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4、乙方不得在其个人微博或其他任何方式散播、传递或转发任何有关伊利集团的负面消息。
若违反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甲方将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5、乙方承诺对于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签署的相关事宜具有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向第三人披露有关事项,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双方签署后即生效,至此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信息上报表
说明:
此表适用于未发生劳动争议,公司拟进行内部协商解决情形,各单位将此表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附件四
劳动争议(诉讼/仲裁)案件事实调查表
案件经办人:案件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说明:
此表适用于已经发生劳动诉讼/仲裁情形,请详尽核实并填写以上表格中“案件事实”部分内容,经单位人力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和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了解事实情况后,通知经办人按照“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准备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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