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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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宿教发﹝2010﹞031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和《宿迁市名校长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和《宿迁市名校长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

2.宿迁市名校长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组建及管理办法

(试行)

“名教师工作站”是以名教师为品牌,以网络为载体,由名教师联合一批有共同教育思想和教育追求的优秀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学术型活动组织。组建“名教师工作站”,是为了建立起全市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放大优质教育资源,使其成为优秀教师的聚集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器,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做好名教师工作站的组建和管理工作,现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职责

名教师工作站以领衔人名字命名,主要职责是培养教育专家及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生成、开发能够在教育教学中推广使用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具有以下四个职责:

(一)培养名教师。工作站领衔人为工作站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站成员在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建立名师工作站和成员档案;每学期,导师听成员课不少于20节。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站成员在三年内应在宿迁市优秀教师成长梯队(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教学领军人物、市名师、省特级教师)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长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二)引领学科建设。每个工作站每年至少开设市级公开课或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5次。其中,导师每年开设1节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作1次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级及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三)形成科研成果。在名教师的引领下,工作站在本学科或更广阔的领域里,开展教育科研,及时总结推广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站工作经验,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带动中青年教师的发展和区域内同一学科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工作周期内,每个工作站至少主持并完成1个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导师要组织成员参与工作站的课题研究,指导学员确定各自的研究课题,按时优质地完成课题研究或专题研究报告;每个工作站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0篇,其中有3篇以上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本学科或本专业的核心期刊上。

(四)建立工作站网页。网页应成为名教师工作站的动态工作平台、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工作站网页的点击量高、质量好、效果显著。

二、条件

(一)领衔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甘为人梯,博学多才,善于学习,乐于奉献,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2. 基础知识扎实,有创新精神和较高的理论素养,在教育教学方面有鲜明的风格或特色,教学质量高,在全市有较高的知

名度,现任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或市名师(职业学校放宽到市学科教学领军人物和市学科带头人)。

3.理念先进,视野开阔,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能组织、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

4.身体健康,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二)成员条件

1. 师德高尚、敬业爱岗、刻苦进取,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 现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中的一等奖获得者,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组建

(一)确定领衔人

1.由符合领衔人条件的教师填写《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申报表》,并附名教师工作站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申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站三年奋斗目标;工作站教育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意义、内容、方法及成果预期;工作站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标;工作站成员的分工;培养成员的主要措施;需要的保障和支持;工作站的规章制度。

2.领衔人申请者所在单位根据本《办法》要求,对申请者现实表现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送县(区)教育局核查。

3.县(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领衔人申请者及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将申报材料送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组织申请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由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论证。

5.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依据全市教育事业及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在综合考虑学段、学科等因素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市名教师工作站领衔人名单。

6.市教育局将拟组建的名教师工作站领衔人相关资料、名教师工作站实施方案、名教师工作站成员招聘启事等内容在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二)确定工作站成员

市教育局从每个学科报名申请人员中个遴选15名申请人供名教师工作站领衔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筛选确定10名左右工作站成员。每个名教师工作站,同一所学校的成员不得超过2名,其他县区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至少有2名农村教师、1名民办学校教师。工作站组成人员名单确定前报市教育局审定。

(三)签订协议

1.名教师工作站与市教育局签订《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教师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权利。

2. 领衔人与工作站成员签订《宿迁市名教师工作站成员培养协议书》,在完成工作站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等方面制订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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