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市委〈关于全市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委办〔2011〕66号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广元市委
〈关于全市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以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青发…2010‟9号)和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2011年四川共青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带团建、党
1
团共建,大力开展“党团共建创先进,志愿服务争优秀”党(团)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而努力奋斗,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广元市委<关于全市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
2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广元市委
关于全市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组部、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全国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和2011年四川共青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拓宽乡镇(街道)团组织联系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渠道,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经市委同意,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团(工)委“1+1+X”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带动作用好、热心共青团事业的各领域优秀青年选拔到基层团委书记、专兼职团委副书记、委员等岗位,实现区域内各领域、各战线的团建大联合,建立健全科学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运行机制,优化工作内容设计,结合创先争优和“忠诚理想、敬业奉献、感恩奋进、健康生活”理想信念主题教育,大力开展“党团共建创先进,志愿服务争优秀”党(团)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
3
经济文化生态强市贡献青春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今年6月底,全市245个乡镇(街道)团组织全面完成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并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强乡镇(街道)团的(工作)委员会,充实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力量。
(二)建立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拓宽乡镇(街道)团组织联系青年和整合资源的渠道,丰富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工作资源。
(三)合理设计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内容。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并采取灵活、适当的组织手段,对过程和结果保持合理的引导和掌控,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二)坚持上级团组织协管原则。团市委、县(区)团委要加强对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反馈、处理相关问题。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在人选确定上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竞争性,把那些真正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有影响力的优秀青年选拔出来,吸纳到团组织中。
(四)坚持科学配备原则。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乡镇(街道)团干部,要保证选配方法、班子结构和委员人数的合理性,要把代表不同群体、阶层、领域的青年选4
配到团组织中来,形成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有利于扩大联系青年,有利于推动工作的人员结构。
四、班子选配
(一)班子构成。一般情况下,乡镇(街道)团(工)委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和兼职副书记2—4名,委员7—11名,即“1+1+X”模式。要注重编制内、外相结合,其中编制外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50%。兼职副书记的选配应当充分考虑行业、领域的分布,专职副书记主抓组织建设,学校战线的副书记主抓思想教育引导和活动,志愿者战线的副书记主抓志愿服务工作,企业战线的副书记主抓企业团建,农村战线的副书记主抓产业发展、致富增收。
(二)选配范围
团(工)委书记候选人:
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副科级干部兼任。个别暂时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乡镇,在乡镇党政班子换届后及时补充到位。
团(工)委专职副书记候选人:
由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内30岁以下的优秀干部担任,应享受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待遇。
团(工)委兼职副书记、委员候选人:
1.从志愿服务基层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专业合作组织领头人、“三支一扶”志愿者、乡(镇)中学、
5
站所和企业的优秀青年中选配。
2.根据乡镇(街道)大小和产业发展情况,从行政村、乡镇(街道)企业、社区或机关单位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配。
3.从农村中的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专合组织领头人、种养殖大户、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外出务工返乡创业青年、复员军人等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青年中选配。
4.从行政村、社区的优秀团支部书记中选配。
(三)选配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作风正派;
2.热心共青团和青年事业,自愿义务从事团的工作;
3.富有开拓精神和创造活力,在特定社会领域具有较高威望,对青年群众有着较大的影响;
4.能够将其本职工作或专业特长与团的工作有机结合,为推进团的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5.政治面貌一般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兼职团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选配程序
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可由组织直接任命或直接选举产生。
专兼职副书记和委员的选配一般应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体现6